川陕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困境与出路
——以达州为例
2020-01-02顾玉林
顾玉林
一、文献述评
2003年,彭央华、项波两位先生在其合著的《利用江西红色文化资源培育大学生民族精神的思考》[1]一文中提出了“红色文化资源”概念。2009年以来,“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就此进行了相关研究。杨天宗等[2]以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讨论了达州市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意义,并就比较优势不明显、复合型红色旅游专业人才匮乏、红色旅游基础配套设施落后等现实瓶颈展开研究;冉燕[3]就红色文化核心精神的凝炼与资源整合、红色旅游产品市场定位、红色旅游市场拓展策略等提出了有关建议;姜仕华[4]以达州为研究对象,论述了红色文化对文化强市的现实意义,初步讨论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相关策略;范藻[5]围绕红色文化传播的平台与载体、技巧与艺术等,论述了达州红色文化传播的基本路径。
上述研究成果表明,学界关于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但也存在明显不足。一是系统性研究较为缺乏。已有专项研究内容不够深入且较为零散,以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意义、价值等方面简单论述居多,涉及川陕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系统性的应用研究鲜见。二是研究进度滞后于发展变化速度。处于川陕革命老区核心区域的达州,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推进过程困境重重,而目前学界研究滞后于现实需要。诸如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对革命遗址保护的影响、红色旅游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与人力资源开发、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制度化建设迟滞等,只有为数不多的学者给予了及时回应。因此,以达州为个案,研究川陕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困境与出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达州红色文化资源概况与保护利用困境
(一)达州红色文化资源概况
红色文化资源,在传承红色文化和建设文化强省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也是对广大青少年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资源。达州红色文化资源呈现出内容丰富、载体多样、数量众多且分布较广的特点。就革命将帅故居或故里而言,达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被授予的近百位川籍将军(含元帅)中占比高达20%;同时,达州也是红四方面军长征的途经地与主战场之一。其中,万源保卫战战史陈列馆,既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是全国100个红色经典旅游景区之一,馆藏国家一级红色文物2件。而张爱萍故居、王维舟纪念馆、石桥列宁街、红三十军政治部旧址等红色革命遗存,也被列入四川省36个红色经典旅游景区目录。中共达州市委党史研究室革命遗址调查数据显示,达州市境内红色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1个,省级8个,市级8个,县级39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级1个,省级4个,市级9个,县级12个。全市红色革命重要历史事件及相关革命人物活动纪念地累计有152个,其中达州市区4个,市属宣汉县42个,大竹县10个,渠县6个,开江县5个,万源市85个。全市红色革命领导人故居累计有17个,其中达州市区2个,市属宣汉县1个,大竹县4个,开江县4个,万源市7个。红色革命遗址、纪念场馆累计有328个,其中达州市区25个,市属宣汉县62个,大竹县26个,渠县10个,开江县20个,万源市185个。红色革命遗址损毁累计有97个,其中达州市区11个,市属宣汉县17个,大竹县7个,渠县9个,开江县5个,万源市48个。红色革命纪念设施累计有20个,其中达州市区6个,市属宣汉县2个,大竹县2个,渠县1个,开江县1个,万源市8个[6]。
(二)达州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困境
达州位于川陕鄂交界地,是川陕革命老区的核心区域,在我国红色文化与红色历史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张爱萍、陈伯钧、王维舟、向守志等达州籍共和国元勋,在此留下了感人至深的红色事迹。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数以万计的达州儿女加入红军,壮烈牺牲者不计其数。然而,长期以来,受到许多原因的制约,和太行山、百色、井冈山、延安等革命老区相比,达州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面临重重困境。根据调查,达州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困境集中表现在:一是红色文化影响力与吸引力日益下降,二是红色文化保护利用方面的专业人才匮乏,三是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专项资金短缺,四是革命遗址产权归属难以有效解决,五是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六是城镇化建设与革命遗址保护矛盾愈加突出。究其原因,在于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意识淡薄、观念陈旧;人才激励与资金保障机制不健全;制度建设相对迟滞;协同共赢发展理念缺乏;保护利用主体结构单一;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
三、推进达州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有效途径
事实上,延安、井冈山、大别山、太行山等革命老区的成功经验表明,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总体趋势是:保护利用思维方式现代化,保护利用主体多元化(尤其要吸收当地民众和非营利组织),保护利用融资渠道多样化,保护利用发展模式产业融合化与区域协同化,保护利用管理体制规范化,保护利用管理机制灵活化。在总结国内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达州应立足地方红色区文化特色与实际,破解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难题,树立“协作共赢+平等互助”的协同发展理念,强化制度建设,不留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盲区;强化制度落实,找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突破点;强化实际效果,夯实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落脚点;强化协作融合,激活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共生主体”的内驱力。具体途径如下:
一是挖掘达州红色文化精神内涵与价值。发挥好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平台的团队和地域优势,为达州红色文化的深入挖掘和有效传承提供必要的理论指导;充分利用展览、展演、展销等文化推广形式,提升川陕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品牌价值。
二是拓宽并创新达州红色旅游复合型人才成长途径。对接红色文化研究机构及有关高校,通过“联合攻关—协同创新—优势互补”的培养方式,实现红色旅游人才快速成长;开放引进一批红色旅游复合型专业人才,如红色旅游决策规划师、旅游咨询师、项目管理师、营销策划师及特级讲解员;制定出有利于红色旅游复合型人才成长的配套措施,进一步优化红色旅游人才培训体系与薪酬体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激发人才成长的内驱力。
三是打造达州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多元融资平台。确保政府专项资金动态增长的同时,组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合作基金会,广泛吸收民间资本、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促进资金整合。
四是优化达州革命遗址产权归属的制度体系。从经济学角度而言,在不同保护利用主体之间存在的价值权利差异,则是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制度结构的函数。政府可以尝试依法将原本私有化的革命遗址归属权按比例进行划分:“核心价值权利”(红色文化价值权利)定位于公共产品属性,由政府购买或租赁;“边缘价值权利”定位于私有产品属性,本着“自愿、协商、公正、共赢”的原则,允许当地民众购买,并出台系列技术化制度。
五是以平等协商的方式,构建一个政府主导、其他保护利用主体协同参与的多元“主体联盟”(政府、非营利组织、当地民众、外来访客、企业组织),形成达州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主体“协商协作、共建共赢、平等互助”的全新格局。充分发挥“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规范、监督约束作用,理顺多元保护利用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政府通过“正式制度”使“非政府保护利用主体”依规加入“主体联盟”,平等参与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非政府保护利用主体”利用公认的“非正式制度”(如第三方评估、网络信息、信用评级等),对政府主体的决策行为与权力运行等予以“非正式监督与约束”,进而使保护利用主体间的合作行为更加规范。
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主体的职责: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红色文化资源的规划与配置、基础设施的建设、人才竞争激励机制的建立、市场准入与收入分配制度的出台等。非营利组织,即政府或自愿承担社会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发起的公益性第三方组织,主要负责红色文化产品的社会评价;协调当地民众、政府、外来访客之间的关系,裁断涉及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利益纠纷;向政府反馈相关政策、规制的落实情况;监督政府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过程中权力运行、决策行为等。当地民众在提高自身红色文化保护意识的同时,协助政府做好红色文化宣传、教育与监督反馈;做好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人力支撑。企业组织,即营利性营销公司,负责红色文化产品营销策略的制订与组织实施(如红色旅游产品开发、红色文化品牌价值提升与营业推广等);拓展当地民众的就业空间,经营红色文化产品并获取合法“红利”;对外来访客提供配套服务。外来访客负责向非营利组织、企业组织和政府反馈红色文化产品的消费体验并提供建议;提升红色文化保护意识,向其他社会民众传播红色文化;监督企业组织对红色文化产品的营销行为。
六是构筑达州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协同互联平台。成立区域联动组织,与全国革命老区协同互联,共同打造老区红色文化资源“区域协作、融合共生”平台;统一规划老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总体方案;实现老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区域协作、人才共享。
七是推动达州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深度融合。促进红色文化和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精选具有红色文化资源优势的村镇营建红色文化主题村镇陈列室;促进红色文化和绿色旅游资源深度融合;促进红色文化和市场要素深度融合。
四、川陕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启示
制度化建设是解决川陕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瓶颈问题的根本途径。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问题频出,其根本原因在于制度化建设迟滞。目前,以达州为代表的川陕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瓶颈是:红色文化影响力、吸引力不足,复合型人才匮乏,资金融资渠道单一,城镇化建设与革命遗址保护矛盾突出,部分革命遗址产权归属难以明晰,“条块分割”制约协同效应发挥。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有赖于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效果的制度体系。如果把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投入产出比作经济交换,那么制度能够为这一交换提供有序的结构,并决定着交易费用与转型成本。就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而言,制度能在多大程度上协调并解决好上述问题,还取决于保护利用主体的期望效用及其情境辨识力、驾驭力和情境本身的复杂程度。
协同发展是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必由之路。政府摒弃路径依赖思维,率先植入协同保护利用的理念,并加快制度化建设,无疑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效果起着决定性作用。宏观层面,政府要加大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区域协作+协同创新”的力度。由政府牵头成立区域联动组织,统一规划全域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建立互联互通制度,破除“区域协作、融合共生”的壁垒,实现信息、技术、人才、资源的全域共享。微观层面,政府要在恪守“合作道德”前提下构筑制度化的协同发展平台,畅通沟通渠道,协调“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力。构建一个政府主导的保护利用“主体联盟”,推进主体结构多元化、保护利用一体化,进而激活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共生主体”的内驱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