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论语》看孔子的伦理化服饰美学思想
2020-01-02龚平
龚 平
孔子是先秦时期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其言行被编撰于《论语》一书中,该书影响着中国几千年来的主流价值观之发展。以往关于《论语》的研究,多集中在仁义观、义利观、忠孝观、言语观、鬼神观等主题层面的探讨,抑或将孔子与国外的思想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等人作横向比较,进而研讨其思想上的异同之处。对比而言,研究者对《论语》中服饰的关注显得较为薄弱,从伦理的视角出发来研究服饰的美学思想更少。但《论语》一书中涉及的对于服饰的言说占较大的比重,是研究该书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本文试结合《论语》产生的社会背景,聚焦其中对于服饰的阐述,从文与质的角度探讨该书所蕴含的伦理化服饰美学思想。
一、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
春秋末年到战国时代被称为中国思想史的“轴心时代”,这一时期是中国古代服饰审美文化发展的最重要时期。与此相应地,先秦诸多典籍中就涉及服饰礼仪,《论语》亦不例外。无疑,服饰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服饰的出现强有力地证明了人类生产力的不息发展。作为文明发展的产物,服饰承载着一个民族独特的文化内涵。中国作为四大古国之一,自古便有“衣冠上国,礼仪之邦”的美称。服饰是中华民族具有象征性色彩的美丽外衣,与华夏文化融为一体。服饰作为文化的载体,其影响并未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逝,反而历久弥新。这主要得益于古代众多的典籍,诸多文献里都留下了服饰的相关记载,如《论语》中《子罕篇第九》《乡党篇第十》就有对丧服、服饰颜色、服饰与斋戒等方面的讨论。
这一时期的服饰文化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是紧密相关的。春秋战国时期,曾经在政治上处于主导地位、管制诸侯国的周王室渐趋衰微并且出现无可挽回的局面。同时,社会政治局面剧烈地碰撞与变革,导致贵族阶层式微,以血亲关系为核心的宗族制度渐趋崩溃与瓦解。彼时,出现了春秋五霸及战国七雄,这些诸侯国各自为政,拉开了分割天下的历史序幕,社会因此陷于礼崩乐坏的局面。在这一局面之下,百家并起,纷纷著书立说,宣扬自己的政治理念,一时间各种社会思潮风靡云蒸。在政治、思想纷纷动荡不堪的形势中,原先周公制定的、社会约定俗成的礼乐制度形同虚设,对各诸侯的行为已经无法起到规范与制约的作用。社会动荡不安,曾经的礼乐制度制定者尊贵的身份已经不再被认同,于是社会上就时有僭越尊卑身份的事情出现。《论语·季氏》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1]社会安定之时,天子以礼治国,是所有规则的制定者;社会动乱之时,诸侯以武力称霸,天子至高无上的地位岌岌可危。这生动地说明了天子制定的礼乐规范只有在和平安宁的社会环境里才有实施的可能。又有《论语·八佾》,文本记录的是季氏用六十四人在庭院中奏乐舞蹈并想要去祭祀泰山的事件。季氏身为卿大夫,理应只能用四佾(32人)进行乐舞活动,而事实上却用了八佾(64人),这即是“礼崩乐坏”的典型例子。可见,在礼崩乐坏的社会环境下,无论是诸侯还是大夫,都时常发生僭越礼制的行为。
二、从服饰看“文”
在礼崩乐坏的社会背景下,孔子以政治家的身份提出了自己的审美理想:“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2]在孔子的审美观念里,一个人身上朴实大过文采,就会显得粗俗;若是其文采大过朴实,又难免虚浮。文采和朴实要配合得恰到好处,这样才能成为真正的君子。这几句话最初是针对什么样的人符合君子的身份而提出的审美理想,但其作为一种审美理想,亦是孔子服饰观念的深刻体现[3]。其中的“文”指一个人的外在形象,具体表现为服饰、着装上的美,“质”则指一个人内在的资质、道德上的美。在孔子看来,一个人仅仅具有资质、道德上的美或者单方面具有服饰、着装上的美,都不能算是君子。只有兼具出众的资质、美好的品德与美好的服饰于一身,才是文质彬彬的君子。孔子通过对“文质彬彬”这一审美理想的追求与申述,旨在对破碎的礼乐文化进行重构。故而,与礼仪文化息息相关的服饰之事就成为其关注的对象之一。孔子之所以认为服饰的“文”和“质”与人的道德品质联系紧密,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其思想的伦理倾向有关。《论语·里仁》就认为,选择和有仁德的人为邻,这是审美理想的一种体现。根据何晏在《论语集解》里的阐释,可知孔子认为仁德是人性善美的体现,选择和仁德之人居住是智慧的体现。孔子主张“里仁为美”,而“尽善尽美”是其追求的最高审美理想。礼治是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的重要策略,孔子在思想上先承认、强调礼的必要性,然后注重对仁的探讨。在他的思想世界里,善与美、文与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其中,美不是宽泛无边的,而是要受善的规定和约束;质亦非孤立存在的,而要通过文来表现,追求质的同时注重对德的体认。这一点在《论语》一书的其他章节中亦可得到印证。如《论语·八佾》中关于《韶》乐与《武》乐的讨论,即是对孔子“尽善尽美”思想的详尽阐释。《韶》是舜时的乐曲名,舜的天子之位是因其德行美好而由尧禅让而来的,因此他在位时社会上流行的《韶》乐也显得美好和谐,被孔子认为是“尽善”;《武》是周武王时的乐曲,周武王的天子之位是由讨伐商纣而得来,其时流行的《武》乐就显得充满了暴力和战争的气息,被孔子认为是“未尽善”。可知,《韶》乐承载了舜的美好德行,又符合音律,故而兼具美和善,而《武》乐则是征伐和暴力的产物,虽然具有一定的形式美,却没有达到善的道德要求。
《论语·尧曰》中对君子的形象进行了讨论。文曰“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4]可见,孔子心目中君子的形象是拥有堂堂威仪,却不凶猛吓人。这体现出孔子对着装、神态的要求,即应该适度着装,仪表端正,态度威严,方能体现出社会制度的有序性和本人所具有的良好修养。《颜渊》篇中,卫国大夫棘子成认为君子只要有好的本质就够了,没有必要在纹饰方面下功夫。针对这一观点,孔子的学生子贡以虎豹犬羊为例进行了反驳,认为去掉毛发的虎豹皮与犬羊皮是难以区分开的。这就说明,文采与本质的重要性是不分先后的,文采的重要性亦不能被忽视,它是区分不同事物的一个指标之一。从此处看,子贡的“文”“质”观与孔子一脉相承,美质是内容,文采是表现形式。君子应该身兼美质与文采,以合适的衣着、严肃的神态将自身“威而不猛”的形象表现出来。在文采的问题上,南朝梁代文学理论家刘勰认为其构成的方式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形文,即青、黄、赤、白、黑等五色;第二种是声文,是宫、商、角、徵、羽等五音;第三种是情文,指喜、怒、欲、惧、忧等五性[5]。可知,文采之“文”并不局限于某一个领域,更不仅仅囿于指称文章,而是渗透在颜色、声音、情感等方方面面。所以,孔子在服饰方面追求文采也就不足为奇了。纵观《论语》一书对服饰的讨论,可以发现代表外在形式的“文”具体表现为色彩、形状、花纹、搭配等。如《乡党》篇记载的孔子对于缁衣、素衣、黄衣的言论,说明衣服的色彩与其材质是紧密相连的,衣服的颜色不同,则其质料、用途亦有差别,这从正面体现了孔子对于人之着装的要求。该篇提出了“杀”这一服饰制作方法,“杀”指“杀缝”,即剪裁布料,指的是按照一定的要求缝制衣服,以便符合君子的身材。同时,《乡党》篇对孔子着装与言行的详细记载也为后世之人在服饰与言行上提供了借鉴,即穿着要与身份相符,言行又要与服饰相符,做到外在形式和内在修养的和谐统一,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君子[6]。
三、从服饰看“质”
由上述所及可知,服饰从外在形式上看主要表现为对“尽美”的追求,从内在层面看则体现在对“尽善”的追求,即服饰要和人的道德修养相符合。服饰的“文”“质”相符,才具有真正的美。《泰伯》篇中孔子称赞禹在自身衣食住行条件极其粗劣菲薄的情况下,却将祭品、祭服置办得丰盛、华美的行为,同时称赞其兴修水利造福百姓的盛美之德。这实质上是具体阐释了关于仁的修养方法:从内心道德到外在服饰都要克制自己,言行之间遵循礼仪的规定。孔子早年的政治思想以恢复周礼为核心内容,因而要求以西周之礼来约束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泰伯》篇中“立于礼”即是要求吃、穿、用、行等都要在礼的规范下进行,强调了学礼的重要性。《子路》篇里,孔子提出了正名的思想。正名,就是对名称和名分进行辨正,要求为君、为臣、为父、为子之一言一行都应该恪守自己的名分,不做逾越名分之事。要正名分,对人的着装与其社会身份的考量就显得尤为重要。《左传·昭公十二年》有“君子小人,物有章服,贵有常尊,贱有等威”的说法[7],这表明社会成员之间并非一律平等,不同个体之间从服饰到社会地位存在尊卑贵贱的差别。服饰不同,说明人的社会地位不同。简言之,服饰之“文”体现了古代社会人之等级性:下层百姓不可穿贵族的服饰,而上层贵族亦不能着下层劳动人民的服饰。身处哪个阶级,就穿符合这个阶级身份的服饰。因此,在服饰的选择上僭越身份就不合礼仪,就会被视为非礼之举。由此可见,古代社会通过服饰这一载体来体现“礼”的内容,以此规范人们的着装与行为,从而实现维护阶级秩序和巩固其统治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服饰就成为统治阶级鉴别内外、判定亲疏、区别尊卑的官方手段。在身份上具有内、亲、尊特点的人群,其服饰风格必然华丽尊贵;在身份上具有外、疏、卑特点的人群,其服饰风格则倾向于质朴无华。从这一点上来看,孔子“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观点既是其审美理想的体现,又是其伦理化服饰观的流露。实质上,孔子的服饰观首先体现在其对于服饰颜色的看法上。颜色本是客观的,但在古代社会,宗法文化却赋予其特定的象征意义。传统观念里的服装颜色受阴阳五行学说的影响,有青、红、黑、白、黄五色之说。其中,五色被视为正色,其余颜色则为间色。服饰因颜色的正、间之分而具有了尊卑贵贱的等级性。古人认为正色尊而间色卑,颜色的尊卑代表着服饰、地位的尊卑。因此,僭越了颜色就相当于无视尊卑,对于这种现象,古人多有谴责。《阳货》篇中就有对颜色与政治的辨析:春秋时期红色是正色,是天子之色,而此时一些诸侯喜欢着紫色衣,紫色逐渐有取代红色成为正色的趋势。孔子秉持正间有别的观点,对这种僭越现象表达了自己的批判,认为紫色夺去红色的正统地位是值得憎恶的事情。《乡党》篇则从正面阐释了孔子的服饰观,他认为君子衣服的镶边不用绀色、緅色,平常居家的衣服不宜用浅红色和紫色一类尊贵的颜色。绀指深青中透红的颜色,类似于今日的天青;緅是青多红少,比绀更暗的颜色。绀、緅皆近于黑色,不用作装饰。红,是粉红,浅红。上古时,朱是深红,赤是大红(正红),红则是浅红。红和紫两种颜色都表示高贵,因而不用作平常家居衣服的颜色。此外,“文质彬彬”还要求注意服饰与人文环境之间的合理组配。《乡党》篇要求吊丧的时候不要着羔裘玄冠,在悲戚的环境里只能着白色丧服,服饰及其搭配要与特定的环境及氛围相适应。再者,服饰与自然环境也要相适应。《先进》篇讲到曾皙的治国理想:在气候变暖的暮春时节,带领穿着春服的少年和成年人,沐浴踏春,游乐歌唱。孔子赞同曾皙的这一志向,其中亦有对曾皙服饰观的认同。
四、结语
在漫长的时间流逝中,服饰从最初的遮羞御寒的物品发展为具有社会审美意义的符号代表,从最初的仅有实用功能发展为兼具实用与文化审美功能。古代社会,服饰作为道德、文化的载体,体现着君子的德行。君子德行与其所着服饰相互映衬,二者在不断的相互促进中得到进一步完善。真正的君子,必定会选择与其身份相合的服饰;而合于礼仪规范的服饰,又反过来促进道德的完善。《论语》一书中孔子“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伦理化服饰审美理想有充分的理性精神,这种精神贯穿其具体的生活情境,体现出强烈的政治伦理意识和一种礼仪规范。孔子尤其强调中和而遏制突出的个性,从而为服饰开掘出丰厚的伦理内涵。同时,这一审美理想也与个人道德修养紧密联系,充满了人情味和亲切感,使得孔子的服饰学说变得更具体、更容易操作,从而为衣冠王国的服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