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语境下社会伦理冲突生发的机理探析
——基于思维空间感的视角
2020-01-02于广莹
于广莹
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对人及其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在为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社会伦理冲突。要想对这些社会伦理冲突进行有效解决,需要对其生发机理进行深入探析。如今,人工智能技术迅速发展,其对人自身及生活产生了极大影响是无疑的,但更为本质的是对人的思维方式的影响,体现为人思维中空间感的变化,这也是人工智能时代社会伦理冲突生发的内在机理。
一、空间感:指向思维变化的描述
空间感是对思维变化进行描述的概念范畴。主体对空间事物的认识是建立在思维的基础上的,否则主体的认识活动是不能实现的。“从功能方面看,思维指人脑对客体信息的一种理性化、形式化的处理方式。”[1]这种处理方式之所以可以发挥作用,在于思维自身的内在结构。“思维结构是人脑在信息处理的过程中的一种惯常的活动方式、组织程序、逻辑走向等”[2],正是思维的这种内在结构可以使主体认识空间事物,形成主体性的认识结果。换言之,主体在认识空间事物时依托于一定的思维框架,主体通过这个框架可以对空间事物进行把握,产生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形成主体的认识结果。思维框架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是主体化、观念化的,主体通过其头脑中主体化、观念化的框架对空间事物进行把握,便会形成空间感。主体之间的空间感是存在差异的,这种差异也就是视域。视域便是思维之眼,其决定了思维可以把握什么、会在何种程度上将思维的认识对象与其他相关事物相关联以及将其放置在什么背景上进行思考。某种空间感所决定的视域所能看到的东西,在狭隘的视域中可能是不能接受、不能理解的。恩格斯曾在讨论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区别时谈到,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孤立的、不变的,一切都处于运动变化和相互联系之中,这在辩证法的思维框子里是不言而喻的,但这些都不能被形而上学的思维框子所接受[3]。恩格斯这里所说的思维框子便是视域,如果视域过于狭隘,便会将思维本应该考虑的事情排除在外,空间感便会萎缩,进而主体所做出的行为往往会让人难以理解或有悖于常理,这时便需要调整视域、扩展空间感,使主体的行为更符合常理。空间感和视域的变化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今,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与普及,其对人的空间感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使人的空间感日趋呈现萎缩,社会上出现一些有悖于常理的非理性行为多与此有一定的联系,社会伦理冲突由此出现。
二、空间感的萎缩:思维碎片化与狭隘视域的产生
(一)思维碎片化的生成
在当前的社会中,技术对于我们来说不仅是一种工具,更是一种生存方式。这种生存方式可以被表述为“人-技术”的结构关系范式,法国哲学家贝尔纳·斯蒂格勒也将其称为“Who-What”关系结构。斯蒂格勒通过对古希腊神话中“艾比米修斯造人和普罗米修斯的救渡”的论述,指出人是一种缺失性的存在,“人所缺失的那一部分便是技术,就其本质而言,技术对人是代具性的。正是这种‘缺失’使人沦为技术性或者代具性的存在,所以没有技术也就没有人”[4]。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及其在人的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人-技术”的结构关系范式被进一步加强,同时对人的思维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即思维的碎片化开始出现。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过程中,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对以往需要人亲自去完成的一部分操作和行动的代替,使人不再需要对此操心,人需要完成的仅是对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操作,这不仅简单快捷,还可以使整个实践活动的效率得到提高。这样,原本需要绞尽脑汁思考的事情可以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得到轻松解决。在思维结构中,对被替代事物思考的这一部分便处于缺席的状态,取而代之的是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操作。换言之,被人工智能技术所完成的部分是一种虚拟在场。事物在思维中的呈现便由虚拟和现实两部分在场共同构成。在主体的认识中,随着这一部分要素逐渐被人工智能技术代替,完整的思维成为不具有连续性的、分散离合的状态,由于对人工智能的高效率和简洁性的依赖,处于此状态下的人的思维会按照人工智能制造的虚拟在场进行重新组合,形成碎片化思维。“这就像是在电脑中存放的文件,刚开始时是按照一定顺序存放的,但随着文件的增加删除操作,文件便不能确保是按顺序存放,而是被切成大大小小的文件块,分散排放在磁盘介质的空余空间里,长时间就会形成许多像剧场中的空余座位一样的‘空位’,出现碎片化。”[5]在电脑的使用中,磁盘的碎片化会大大降低电脑的访问效率,同样,思维碎片化也会对人自身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认识视域的狭隘
在碎片化的思维中,思维因子之间的因果联系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由人工智能技术依据相关关系所构建起来的虚拟在场,碎片化思维使原有的完整视域被切碎为多个由相关性所构成的碎片化视域。在认识活动中,视域对认识的深度和广度具有决定性作用,“认识的深度和广度并不完全是就认识对象而言的,而是由一定的视域对其解读的程度决定的”[6],认识的深度取决于对认识对象和背景事物之间联系的深刻把握,这需要具有层次结构的认识的视域来完成;认识的广度则取决于视域对认识对象和背景事物之间的广泛联系把握的程度。但在对认识对象进行把握时,原有的完整视域已不再能发挥其认识作用,只能通过对相关性的判断,调用与之相对的一部分碎片化视域。如果在有限的、不完整的视域内并不能形成关于对象的完整的、全面的认识,便会出现认识的片面化、狭隘化,不自觉地将一些原本应该考虑进去的因素自动屏蔽掉,形成碎片化的主体认识。在碎片化的主体认识之下,其做出的行为往往难以让人理解,更多是一种非理性的行为,并且认识主体对此并不自知。
三、回归本真:空间感的扩展
在思维碎片化和狭隘的视域下,我们已经遗忘了本真,留给我们的仅是人工智能为我们提供的虚拟在场。这在于“切近的上手事物在其上手状态中就仿佛抽身而去,为的是恰恰能本真地上手。日常打交道也非首先持留于工具本身;工件、正在制作着的东西,才是原本被操劳着的东西,因而也就是上手的东西”[7]。在这一过程中已经抽身而去的、处于缺席者身份的是什么?恰恰是思维原本需要考虑的东西成为缺席者,真实的在场者已经撤离出我们的视域。这正是人工智能技术引发社会伦理冲突的内在机理。要想还原人的整体思维,扩展人的认识视域,需要加强主体的思维训练,超越现有思维的局限,重新追问缺席的、不在场的本真,发现被人工智能所掩盖下的真实对象。
(一)发挥觉、悟、思在思维中的作用
觉主要是指直觉,悟主要是指体悟,思是指思考。在思维中我们过多强调思的作用,而对觉和悟有所忽视,要想在思维中重新把握缺席的、不在场的事物,需要发掘觉和悟在思维中的作用,弥补思的局限,还原整体性思维。对觉和悟的发掘需要进行一定的思维训练,以调动其在思维中的作用。通过发挥直觉、体悟在思维中的功能,可以使人超越人工智能技术带给人的虚拟在场,发现虚拟在场背后的事实真相,也就是将事情“往深了想”,以避免由于看不见某些因素的存在导致其做出极端的、不合情理的行为。通过协调觉、悟、思在思维中的作用可以克服思维碎片化、还原整体性思维,使人在深思熟虑后做出行为选择。
(二)形成知、情、意在体验中的互动
要想使人在更开阔的视域中思考问题,扩展人的空间感,还要发挥情和意对知的重要补充作用。在中国的传统思维方式中,知、情、意相互贯通,共同在人的思维中发挥作用,以形成开阔的视域。在人工智能时代,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所能完成的工作越来越多,越来越具体,知被片面地强调,其作用被不断放大,给人一种只要懂得技术的使用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假象,从而使得情和意处于隐而不显的位置。要想扩展狭隘的视域,需要重新调动起情和意的作用,形成知、情、意在体验中的互动,这样才可以将事情“往开了想”,在更宽阔的视域中思考问题。
四、结语
人工智能技术在当前社会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也对人自身产生了深远影响,特别是对人思维的空间感的影响。通过对空间感进行探究,可以发现思维碎片化、视域的狭隘与当前社会伦理冲突的生发具有直接联系。为了扭转这种思维方式,还原人的空间感,避免人工智能所带来的社会伦理冲突,需要重新发挥觉、悟、思、知、情、意的作用与功能,以扩展人的视域,形成整体思维,使人工智能技术在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