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应注意的若干要点
——以输气管道类工程为例
2020-01-01席英伟李贵芝吴虹霁
席英伟,李贵芝,吴虹霁
(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川 成都 610091)
0 前 言
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油气管道肩负着输送能源的重任。根据《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到2020年全国长输油气管网规模将达到16.9万km;到2025年,管网规模将达到24万km。油气管道在建设和投运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油气管道环保问题也日益为行业及公众所重视。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天然气开采》(HJ 612—2011),根据行业特征,在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正常运行、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成使用后即可开展验收调查工作,从而为环保主管部门在环境管理方面提供参考和依据。
本文对输气管道类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生态影响及恢复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核查,并根据调查与监测结果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对此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与监测中应注意的若干要点进行分析总结,以期对输气管道类工程验收调查与监测提供参考[1]。
1 输气管道类工程基本组成
输气管道类项目主要涉及的工艺为集输、调压处理环节。建设部分基本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及办公生活设施五部分。主体工程包括试采干线、连接管线、穿越工程与站场工程等。公用工程包括通信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供配电与防腐工程等。辅助工程包括临时、永久占地、弃土场、临时堆管场、施工便道等。环保工程主要为放空系统、站场排污池、饮用水源保护设施等。办公生活设施主要为值班室等。
2 调查过程中应注意的要点
2.1 验收期间工况调查
在输气管道类项目输气、调压、计量等主体工程运行正常,配套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放空措施等环保设施完备的情况下,按照行业特征,即可视为具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2.2 生态环境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范围应与环评生态评价范围基本一致,一般为站外管线、道路两侧200 m内区域,并对管道沿线两侧各2 km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如沿线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进行调查。
调查是否所有构筑物在永久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建设;临时占地在施工完成后是否进行了清理,若涉及到临时占用耕地,则调查在施工结束后是否已平整场地并交付自行恢复耕种和土壤增肥培育(给予适当货币补偿);临时占用林草地是否恢复;交通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临时用地是否恢复原貌,若出现损坏,是否对其加固。
调查工程涉及的首、末站场以及管线途经区域是否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要生态敏感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此外,应调查工程涉及的首、末站场以及管线途经区域是否涉及环境空气敏感区(大气环境一类功能区)、声环境敏感区(声环境质量0和1类功能区)与水环境敏感区(Ⅰ、Ⅱ、Ⅲ类水域)。
此类型项目水土流失主要来源于管道工程区、穿(跨)越工程区、施工便道道路工程区等,应重点调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水保措施,在管线堡坎、护坡、排水沟渠等工程措施上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在洼地回填、新汇水区导排水等可能集水区防治工程措施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通过及时地恢复地貌措施有效控制项目区域不因项目的建设而产生新的、更为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2]。
此外,还应对植被影响、野生动物、水生生物、土壤环境影响进行重点调查。
2.3 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调查、监测
对施工人员、站场值班人员生活污水、运行期清管废水、试压废水等处理方式、最终去向进行调查。若涉及处理外排的情况,需对处理效率、受纳水体的水域功能进行核实。对于涉及到外运处理的情况,应对接受单位处理能力、接受协议、运输方式、外运联单、台账进行核查;若处理去向发生变动,则需论证是否属于重大变动。若项目管线涉及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对施工作业过程对水体影响进行回顾性调查。
此类项目运营初期放空泄压废气接入放空区措施落实及环境影响情况检查为大气环境影响调查的重点,特别是清管作业频次与持续时间须重点调查,如若项目周边居民存在投诉情况,应对敏感点的环境空气进行监测。
对项目站场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进行调查,根据项目运行的时间段与周期制定厂界环境噪声与敏感点环境噪声的监测方案。
对施工人员、站场值班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废土石方、清管废渣等处理方式、最终去向进行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为了更直观地了解项目建设前后环境质量变化,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相应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确定项目影响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等,采用有相关监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有效、合法监测数据对环境质量进行评价。如若出现项目建设前后环境质量变化较大且不能满足环境区域功能标准的情况,则应对造成该变化的原因进行重点调查,从而确定环保补救措施。
2.4 环境风险管理及措施检查
对项目在施工期间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回顾性调查,对运行过程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进行调查,应重点调查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情况、应急响应程序制定情况及应急保障情况,从而判定环境风险是否可控[3]。调查是否按照规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2.5 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落实情况调查
对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HSE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进行调查。重点调查项目是否开展环境监理、是否建立完备的运营管理制度章程和环境管理制度、是否设立专门环保管理机构。并对现场HSE教育培训、站场设备运行状况记录、日常应急预案演练记录、污染物排放记录(废水、固废拉运联单)等进行核查[4]。
2.6 公众意见调查及影响区域环保主管部门走访
通过对输气管道类工程沿线、涉及站场受影响范围内居民意见的调查,了解其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相关环保意见及建议;对工程所在地环保行政部门进行走访,了解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是否存在环保投诉,及其最终解决途径及效果。通过以上途径,督促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3 要点及建议
1)项目工况负荷需满足验收调查、监测的要求。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正常运行,从而具备现场调查、监测的前提条件。
2)公众对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现、上报、及时撤离等应对事故措施是该类项目在环境风险防范中的重点,调查单位应督促建设单位对其进行完善并在后续管线巡视期间,注重管道安全巡查的同时加强管道环境风险事故应对技能的宣传教育工作。
3)该类项目的验收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的设置均需要结合项目的实际建设及产排污情况设置,同时还需结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的管理要求进行设置,避免缺项、漏项。由于现场踏勘阶段的失误导致了缺项、漏项,那么在现场监测阶段就应及时调整监测方案以保证验收监测的科学性,从而最终能根据调查与监测结果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措施。
4)输气管道类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过程中,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在很大程度上支撑着环保主管部门的验收结论,验收调查单位应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针对环评文件提出的相关要求,加强与环评单位、现场监测单位的沟通,达到促进验收调查技术手段改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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