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十大政法新闻
2020-01-01王健
本社记者 王健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于2017年10月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和陕西等8个省(直辖市)展开。2019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决定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为2018年广东经济科教频道《今日多看点》栏目涉及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内容的截屏。 资料图
2019年,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法机关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政法领域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良好局面。
全面建立中央政法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刑案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扩大到全国,一站式解纷、一站式服务的建成,检察建议长上了牙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适用,检察内设机构改革……一项项接地气、惠民生的司法改革实招接续落地,交出了一份有温度、有厚度的民生答卷,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加。
中央政法委新闻发言人“首次亮相”
12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发布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2020年新闻发言人名录。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新闻发言人共248位,其中中央部门155位、地方93位。相比较往年公布的新闻发言人名录,在“中共中央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部分新增了中央政法委,由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雷东生担任新闻发言人。这是中央政法委首次在国新办公布的新闻发言人名录中出现。
简历显示,雷东生出生于1969年11月,他早年曾在公安部工作,出任公安部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2012年2月,雷东生挂职长沙市委常委、副书记,为期一年。之后,他调至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任职。
从2004年起,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每年年底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公布国务院各部门发言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按照公布的名单,公安部和司法部分别设立了新闻发言人。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分别公布了自己的新闻发言人,面向社会打开了司法公开的一扇扇窗口。
公安部、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政法机关设立新闻发言人15年来,给政法机关的新闻宣传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带来重大变化。政法新闻宣传工作由被动式变为主动式,由封闭走向开放,有力地回应了社会各界的关切,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中央政法委新闻发言人的设立,意味着中央政法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全面建立,在政法机关和大众之间又架起了一座沟通和对话的桥梁,对于提升政法机关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营造良好的司法舆论环境,意义重大。
全国范围刑案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正式启动
2019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决定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于2017年10月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和陕西等8个省(直辖市)展开。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在安徽合肥联合召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两项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表示,各试点地区在创新工作模式、组建律师队伍、加强经费保障、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一些成熟做法和经验,值得肯定与推广。但试点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地方存在律师资源相对不足、经费保障还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案件质量尚需提高等困难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完善。
基于此,此次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范围,要求第一批试点的8个省(直辖市)要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探索建设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公检法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律师管理部门之间信息系统对接,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法律文书流转、及时传递工作信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探索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有效途径,确保试出经验,试出效果,在全国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其他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借鉴前期试点省(直辖市)的有益做法,研究制定本地试点工作方案。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试点范围,可以先在律师资源充足、经费保障到位的地方进行试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2019年年底,天津、江苏、福建、山东等省(直辖市)基本实现整个辖区全覆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省会城市和一半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域基本实现全覆盖。
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对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律师制度改革,具有重大意义。让每一件刑事案件都有律师辩护和提供法律帮助,通过律师发挥辩护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才能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
打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
2019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提出打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解纷、一站式服务。
一站式解纷即线上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下依托诉讼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纠纷预防、辅导分流、调解、司法确认、立案、速裁快审等一网解纷、一站解纷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已入驻特邀调解组织2.3万家、特邀调解员8.4万人,平均每日近750家法院、1300名调解员在平台上开展调解工作,日调解量超5000件。
一站式服务指的是全国88%的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提供各类网上诉讼服务;全国法院均设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人工或自助查询咨询服务;多数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提供引导辅导、登记立案、多元调解、速裁快审、送达保全、鉴定评估、信访接待等“一站通办”服务。最高人民法院还正在全力推进中基层人民法院跨域立案服务工作。
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切实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了让群众“可见、可亲、可感”,不仅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有效提升了审执工作绩效,正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的飞跃。
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量达300万场
4月18日,内蒙古兴安盟中院(2019)内22民终346号民事案件成为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的第300万场案件。
中国庭审公开网于2016年9月27日正式开通。上线当天即接入427家法院。截至2019年3月10日上午9时,全国共有3492家法院接入,接入率为100%。
>>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量达300万场 资料图
“中国庭审公开网”的正式上线,标志着中国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审判流程公开网之后,司法公开第四平台的建成开通,这是人类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全国统一的司法公开平台。
目前,以庭审公开倒逼提升庭审质量、效率和效果。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访问量突破160亿人次,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政务类视频公开网站和全国日均网络流量最大的政务网站,创造了庭审直播史上的中国奇迹。2019年以来,全国法院公开直播庭审523658场。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庭审182场,全国各级法院公开覆盖率超过92%。全国已有53085名员额法官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案件,直播100起以上案件的员额法官达69名,直播10起以上案件的法官超过1.6万名。
庭审直播作为审判流程公开的终极形式,已成为我国司法公开的核心内容,它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公正审理的决心、勇气和信心,对增强司法公信力、取信于民意义重大。
检察建议落地有了法律依据
2019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规范检察建议工作,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明确对检察建议事项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2009年,最高检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这一规定试行十年来,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规范开展检察建议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提出建议,引起了教育部的高度重视,当年12月29日,就向最高检回复有关检察建议书落实工作情况,表示将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体系;加强安全与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据最高检通报,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各类检察建议252966件,相关单位已采纳208438件,采纳率82.40%。但是,一些检察机关确实还存在检察建议发出后的跟踪落实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导致检察建议的回复和采纳情况不理想。
为此,最高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原试行规定进行了修订,《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以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和效果为导向,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和检察建议书的制发程序、督促落实机制等进行了细化完善,为检察建议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依据。
针对此前部分检察建议发出后存在跟踪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高景峰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经督促无正当理由不予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经检察长决定,可以将相关情况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通报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等,必要时可以报告同级党委、人大,通报同级人民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可以期待的是,检察建议将成为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又一重要手段,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和积极成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所有刑事案件
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认罪认罚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但“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这一重大改革充分体现了现代司法宽容精神,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化,也是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创新。
早在2016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专门作出决定,授权“两高”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8个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检察机关更是在其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实践中,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地位不断凸显,主导作用发挥得越来越充分。
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巩固了司法改革成果,将“认罪认罚从宽”确立为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被写入刑事诉讼法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逐步提升。2019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为40.1%,其中重庆、天津、江苏等省份平均适用率已经超过70%。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充分履行,全国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比率逐步上升,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也逐步上升。2019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33.5%,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81.6%。
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条件、从宽幅度、审前程序、量刑建议、审判程序、律师参与、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推进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准确适用和全面落实。
不容置疑,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充分发挥刑罚的惩罚警示和教育矫治功能,鼓励和促使更多的犯罪人认罪服法,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治久安。
检察院内设机构迎来“重塑性”变革
1月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童建明介绍最高检改革内设机构,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关情况。
2018年2月底,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及44151名检察干警全部完成转隶后,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已经成为制约和影响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为破解这一难题,最高检党组决定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突破口,最高检带头改起,以上率下,实行四级检察院统筹推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以及对业务工作量进行测算的基础上,向中央提出了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的建议方案。
这次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
——协调发展。重新组建刑事办案机构,设立第一至第四检察厅,分别负责办理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适应人民群众新时代司法需求,将原民事行政检察厅一分为三,组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个检察厅,单独设立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将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14个罪名犯罪案件的侦查放至第五检察厅(原刑事执行检察厅),切实解决过去“重刑轻民”“重刑事轻行政”的问题。
——专业化建设。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原则,按照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设置10个业务检察厅,极大地提高了办案专业化水平。
——提升司法质量效率。改革后,刑事检察工作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或一名检察官,负责一个案件的批捕、提起公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补充侦查以及相关案件的申诉,也就是“一竿子插到底”,彻底告别以前检察机关“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分段办案模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示意图 资料图
——机构规范统一。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五花八门”,带来的最大弊端是检察权的运行上下不贯通、不顺畅。这次改革后,地方检察机关主要业务机构将在机构设置的理念上与最高检保持一致,通过业务机构或专业化办案组与上级院的机构职能进行对应,按顺序规范统一业务机构名称,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不统一不规范、检察权上下贯通不畅的问题。
目前,最高检已经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地方各级检察院的内设机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中。
最高法院发布首部互联网司法白皮书
2019年12月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乌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白皮书为中英文双语版,中文全文约1.6万字,从5个方面充分展示中国法院互联网司法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这是中国法院发布的首部互联网司法白皮书,也是世界范围内首部介绍互联网时代司法创新发展的白皮书。
2017年8月18日,我国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2018年9月,又先后增设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设立互联网法院是互联网司法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开辟了互联网时代司法发展的全新路径,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司法探索实践正式制度化、系统化。三家互联网法院利用自身组织优势、政策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试验田”和“样板间”作用,在案件审理、平台建设、诉讼规则、技术运用、网络治理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取得显著成果。
白皮书显示,截至2019年10月31日,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互联网案件近12万件,案件审理周期相比传统审理模式节约时间约一半。其中,杭州互联网法院针对当事人因上班、出差、出国等原因产生的诉讼“时间差”问题,探索“异步审理”模式,结案2495件,平均每案节约当事人在途时间约6小时。广州互联网法院创造性推出“在线示范性庭审”,以个案示范审理促进类案纠纷化解;目前该院受邀旁听庭审的其他案件当事人,在庭后自动履行和主动和解率达37%。
此外,在区块链领域,最高法院已建设“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完成超过1.94亿条数据上链存证固证。在大数据领域,最高法院建设了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可以实时汇集全国3507个法院的审判执行、人事政务、研究信息等数据,截至2019年10月31日,已汇集全国法院1.925亿案件数据,目前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审判信息资源库。
我国互联网法院已经审理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规则示范意义的案件。白皮书挑选了10个互联网审判典型案例,为同类型互联网纠纷提供可借鉴的审判思路,也为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从业者行为提供指引,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发布会上,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介绍说,未来,互联网司法将在三个方面深化发展:深耕“试验田”,持续深化互联网法院建设;广推“微法院”,全面推开在线诉讼模式;探索“新规则”,促进互联网空间有效治理。
法院系统未来五年改革纲要出台
2月27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提出10个维度65项改革任清单,宣示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五改革纲要”是未来五年指导法院改革规划和实施推进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依据和关键抓手。“五五改革纲要”由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三大板块组成,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科学周密部署、加强舆论引导等具体要求,主要内容包含10个方面65项改革举措,通过科学构建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服务和保障大局制度体系、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制度体系等十大体系,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1999年、2005年、2009年和2015年,最高法院先后发布了四份五年改革纲要。201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九大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改革部署。和“四五改革纲要”相比,“五五改革纲要”重在“持续抓落实”。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过去几年深化司法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实质上是审判权力运行体系的一次变革,意在回归“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规律。尽管全国法院已经推行司法责任制,但监督管理机制尚需跟进、类案同判机制还应完善、法官惩戒机制亟待健全、专业化建设需要加强,必须不断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责任制改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此,“五五改革纲要”提出将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作为一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具体设计了八项落实措施。比如,提出全面贯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独任庭、合议庭的法定审判组织地位,依法确定职责权限,确保权责一致;提出完善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决定及其理由依法在裁判文书中公开机制;明确院长、庭长的权力清单和监督管理职责,健全履职指引和案件监管的全程留痕制度;健全完善法官惩戒制度,等等。
>>2月27日,最高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 资料图
此外,“五五改革纲要”提出将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及相关配套机制,坚持科技驱动,全面建设智慧法院,推动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标准、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标准相一致等内容,也受到各方关注。
据悉,最高法院已将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确定的65项改革举措分解为160多项改革任务,进行项目式、台账式管理,确保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把“时间表”变成“计程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此为起点,一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席卷中华大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地各部门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重点打击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欺行霸市等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各地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强大攻势,全力侦办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在行业治理、“打财断血”、破案攻坚、打击“保护伞”等领域,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
截至2019年1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2421个,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9773个,敦促35474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全国尚有涉黑涉恶逃犯4713人。其中,涉黑案件逃犯127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逃犯143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逃犯1999人。
据了解,2019年上半年,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6%,八类严重暴力案件下降11.1%,涉枪案件下降44%,社会大局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随着一批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被打击处理,一些沉冤多年积案得到侦破,人民群众进一步感受到专项斗争带来的“红利”,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不仅如此,党风政风也明显好转。截至2019年9月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移送司法机关5500人,有效净化了政治生态。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按照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目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不断向纵深发展。
回首2019年,司法改革依然在路上。无论是首部互联网司法白皮书公布的互联网案件数量,还是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量,抑或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以及检察建议的采纳件数,从一个个鲜活的数字中,我们触摸到了“法治中国”的脉搏。
十九届四中全会吹响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号角,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绘就未来五年司法改革和发展的蓝图。站在新的起点上,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感受到公平正义,早日实现法治中国梦,考验着各级政法机关的智慧,也检阅着改革推动者的司法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