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等
2019-12-30
九部门印发
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
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治理初见成效;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
《意见》明确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摸清现状。对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总量和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无序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进行调查,梳理现有处理设施数量、布局、运行等治理情况,分析村庄周边环境,特别是水环境生态容量。二是科学编制行动方案。充分考虑已有工作基础,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治理方式、区域布局、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三是合理选择技术模式。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四是促进生产生活用水循环利用。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在确保农业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农业农村水资源的良性循环。五是加快标准制修订。按照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便于监管的原则,抓紧制修订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六是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在规划设计阶段统筹考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七是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考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具备条件的地区一体化推进、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八是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思路,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
我国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護与修复
2019年8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天然林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即将结束之际,《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方案》起草过程中特别注重与现有政策衔接好,特别注重改革创新,也特别注重提升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政策的含金量。
《方案》聚焦五项重大任务。一是全面总结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执行情况,对工程效果进行评估。二是特别重视编制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好省级政府的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的编制工作和市县级政府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三是高度重视立法,抓紧研究制定天然林保护条例,同时要指导地方天然林保护的法规规章建设。四是把天然林保护好,以提高天然林质量为核心,更加重视天然林修复工作和科技支撑工作。五是大力推进国有林区改革,真正实现国有林区转型发展。
据介绍,我国从1998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试点天然林保护工程,自2000年开始正式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期,到2018年底,国家投入天然林保护资金达到4000多亿元,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森林管护体系,使天然林得以休养生息,天然林资源恢复性增长持续加快,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的双增长,我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2.96%。工程区经济迅速转型,为生态扶贫做出了显著贡献,2018年底,我国林业产值达到7.33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林产品进出口达1600亿元。
(以上摘编自《农民日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