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大清银行”之始末
2019-12-30雄风
雄风
大清银行是中国金融史上第一个由国人全资控制的金融机构,它的出现有其历史根源的必然性。1840年鸦片战争后,外国银行进入中国,无视中国法令,大量发行钞票,有的当时还可兑现,有的在本地区不兑现,但可汇到外地或他国兑现,有的只是资金周转根本不兑现的票据。他们的目的就是控制中国经济,掠夺中国财富,使中国永远成为他们的殖民地。在国内,各省为了增强自身财力,都办起了官银钱局发行官钱票,民间也开办钱庄、票号。有的准备金很少,而发出的银票很多,形成钱少票多的“虚票”。各种纸钞、银票混合流通或各占一地,金融秩序十分混乱。
清廷有识之士见此状况,认为这不仅影响政府财政,而且会动摇政权。为了挽救经济危局,必须整顿金融币制,于是建议清廷开办国家银行统一发行纸币。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政府派了爱新觉罗·载振、那桐、张允言三人到日本考察财政币制金融情况,研究筹设银行发行纸币。
光绪三十年正月廿八日(1904年3月14日)户部(财政部)向皇上奏报试办银行,奏曰:“……现当整齐币制之际,亟赖设有银行为推行枢纽。臣等再三筹商,现拟先由户部设立,筹集股本,采取各国银行章程,斟酌损益,迅即试办银行,以为财币流转总汇之所。其详细章程,另由户部妥拟奏明办理。”不久,户部拟订了试办章程,“恭呈御览,清廷见奏”,清政府当即批准了这个章程。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廿九日(1905年9月27日)大清户部银行总行在北京成立,它是中国第一个国家中央银行。
图1为光绪三十二年(1906)大清户部银行兑换券壹圆,北京改福州地名,另盖“此票改福州通用”红字及“每元照台新议砝番银柒钱兑”蓝字。2011年12月,上海泓盛拍卖有限公司“中国纸钞二·2011秋季拍卖会”,成交价34.5万元。
光绪三十二年(1906)春户部改称度支部,光绪三十四年(1908)五月度支部奏请将大清户部银行改名为大清银行,同年7月1日起,大清户部银行总、分行一律改名为大清银行。大清银行资本由原大清户部银行的400万两增至为1000万两,分为10万股,官、商各半,不准招他国人入股,性质为股份有限制。大清银行分支机构遍设各省府厅州县及沿江、沿海的贸易繁盛之处。至宣统三年(1911),共设分行21处,分号30余处。大清银行除经营短期折息,各种期票之贴现或卖出,金银买卖,汇兑划拨公私款项及货物押汇,代为收取支付;银行、商家所持票据,收存各种款项及保管紧要贵重物件,放出款项及发行各种票据等外,还代理国库、国债及国家一切款项,代表国家发行纸币等全部金融性业务。
宣统二年(1910)度支部颁布“币制则例”,规定纸币由大清银行发行,名曰 “大清银行兑换券”。宣统三年(1911)设计了俗称“大清龙钞”试色样票,但未发行即因王朝覆灭而胎死腹中,这也是我国货币史上首次采用雕刻钢凹版技术印制的钞票(图2)。
1911年11月18日,大清银行为了抵制革命,成立了大清银行股东联合会,以保护行产为名,大搞阴谋活动,隐匿清廷官方存款278万两。中华民国成立后,大清银行商股股东们又极力要求将大清银行商股转为中国银行股份,以继续履行中央银行权利。
1912年5月18日,民国北洋政府财政部决定,大清银行商股股金一律发还,另外筹款项再行设立新行,原大清银行商股集团要求进入中国銀行的企图遭到失败。同年7月1日,大清银行停止一切业务,同时成立大清银行清理处,对大清银行自成立以来,所有的固定资产和商股股东股金,借贷、抵押的应收应付,期票发出尚未兑付等有关方面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盘查、审核和对外发出限期的清算公告及承兑到期的期票等。
1912年9月23日,由中国银行根据国家预算,向大清银行所有商股股东发给足额股金的支取凭证,大清银行经营中的亏损,未在商股中分摊,全由北洋政府承担,至此大清银行及大清银行股东联合会随之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