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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语樟树方言的体

2019-12-30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助词樟树普通话

习 晨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长沙 410006)

一、汉语体的研究

关于体的概念,比较权威的是戴耀晶的观点,他认为“体就是观察时间进程中事件构成的方式”[1]5。

关于“体”的划分问题,学者们的看法不统一。李小凡首先把体做一个大的切分,分出动态、事态两个范畴:动态是从动词的角度来观察其表示的动作变化的过程,动作是核心;事态是从整个句子的角度来观察其所叙述的事件的发生及存在,事件是核心[2]198。戴耀晶先把体分成完整体和非完整体一对范畴,再往下细分出现实体、经历体等[1]27-31。刘丹青则将体分为完成体、经验体、完整体、惯常体、持续体、进行体、开始体、终结体、反复体、单变体、瞬间体、延续体、同时体等类别[3]456-474。笔者先根据李小凡的观点,把樟树方言的体分为动态和事态两个范畴,再结合戴耀晶和刘丹青对体的分类来确定樟树方言的体系统。

关于体标记的界定,邢向东认为表达体概念的一些助词(包括动态和事态)、语气词、动词的重叠形式等语法化程度高,往往没有词汇意义,只表达体意义,并且这部分词是较为封闭的类别,范围很窄,因此我们可以把它们看做体标记中的核心部分。而一些可以表达体意义的实词,比如副词,它们的语法化程度不那么高,往往兼有一定的词汇意义,并且实词是一个开放的类,数量庞大,所以把这部分词纳入体标记的行列欠妥[4]82。笔者认同他的观点,因此本文的体标记主要指那些表达体意义的助词、语气词、动词的重叠式,但同时对于少量非常符合各类体的典型义的副词和意义虚化了的短语,也把它们归入到体标记的行列。

二、樟树方言的体

(一)动态

1.完成体。完成体表明动词所表示的动作在某一时间点前已经终结,不再继续。普通话中完成体的标记是“过”,比如“我吃过饭了,不饿”中的“过”就表完成。

樟树方言中完成体的标记同样是“过”。“过”是一个语法化程度比较高的完成体助词,由实义动词“过”语法化而来。从句法的角度来看,“过”的演变脉络如下:从最初单独做谓语,到充当连动结构后项动词,再到类似于趋向补语的成分,最后才成为动态助词。当“过”开始出现在连动结构的后项位置,即位于另一动词之后时,就有了虚化的可能,逐步从“经过,越过”之义发展出趋向义和结果义,再衍生出动作完成义。因为樟树方言里的“过”也兼做经验体的标记和反复体的标记,为区别三者,表完成的“过”用“过1”表示,表经验的“过”用“过2”表示,表反复的“过”用“过3”表示。“过1”与普通话中表完成的“过”语法意义基本一致,表示动作行为发生并结束,且有一定现实相关性。所谓现实相关性是对现实的影响,我们可以通过例子来说明。比如在完成体的句子“我吃过哩,不和你里去吃哩(我吃过了,不和你们去吃了)”中,用“我吃过哩(我吃过了)”说明我现在很饱的状态,作为“不和你里去吃哩”的理由。“过1”的用法也和普通话中表完成的“过”相同,通常紧跟在动词后,当动词带宾语时,宾语位于“过1”后,例如“看过医生”不能说成“看医生过”,“洗过澡”不能说成“洗澡过”。能和“过1”搭配的动词很少,仅限于少数表示常规性行为的动词,如“吃饭”“洗澡”之类。在单句中,“过1”通常要和句末语气词“哩”连用。例如:

(1)箇个苹果我洗过哩,可以吃哩。

这个苹果我洗过了,可以吃了。

(2)我吃过水哩,不干人哩。

我喝过水了,不渴了。

2.经验体。经验体表示到现在为止至少发生过一次的动作行为。在英语这类语言中,经验体的内容完全可以用完成体的形式来表示,因此经验义也被列为完成体的一个意义变体。在普通话中,表经验的“过”和表完成的“过”同形,如在“我吃过饭”和“我去过上海”两个句子中,“过”分别表完成和表经验。

在樟树方言中,经验体和完成体的体标记及其结构都有所区别,考虑到这一点,我们认为把经验体看做一种独立的体,以区别于完成体的处理方式更为恰当。

樟树方言里的经验体标记有“过2”和“过来”。

我们先说“过来”。其实表经验义的“过来”在唐宋时期就出现过用例,如《朱子语类》中的例子:

(3)圣人说底,是他曾经历过来[5]161。

(4)圣人事事从手头更历过来[5]959。

不过《朱子语类》中能与表经验义的“过来”连用的动词很少,只有“经历”“历”“理会”等寥寥几个。我们认为《朱子语类》里表经验义的“过来”有两种可能的来源:一种是直接由趋向动词“过来”虚化而来;一种是唐代演化出的表动作完成或实现的动态助词“过”,和表事件完成或实现的事态助词“来”在相邻句位出现,跨层词汇化而产生的,因为表完成义的“过”和“来”都可以在过去语境中发展出经验义,因此可能出现两者并用表示经验义的情况。

樟树方言经验体的“过来”应该是在例句(3)(4)中“过来”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樟树方言经验体的标记“过来”是一个助词,其中“来”要念轻声。“过来”位于动词或动词性短语后,当动词后有宾语时,“过来”被宾语隔开。例如:

(5)箇本书我看过来。

我看过这本书。

(6)渠冇吃过蛇肉来。

他没吃过蛇肉。

(7)你去过上海来么?

你去过上海吗?

有时“来”可以省略,直接用“过”表示经验义,为与表完成义的“过1”区别,我们记为“过2”,比如:

(8)我冇打过针。

我没打过针。

(9)我得过一百分。

我得过一百分。

但是这种用法只在年轻人中流行,老一辈一般不这么说。这种用法可能是受普通话“过”的影响,也可能是因为“来”通常处于句末(疑问句中除外),尤其在动词带宾语的情况下,“来”位于宾语后,离动词中心较远,故而脱落了。

表经验的“过来”和“过2”几乎能与除了表示一般常规性行为以外的所有动词和动词短语连用,而与“过1”连用的动词通常都是表示常规行为的。一般不能说“我吃过饭(来)”,但是可以说“我吃过饭哩”,句中的“过”理解为表完成的“过1”,因为“吃饭”是常规性的行为。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吃落(吃掉)”“看到(看到)”这类述补结构的短语可以与表经验义的“过来”和“过2”连用,但不能和“过1”连用。

3.完整体。完整体将动作或行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观察,不区分开始、过程和结束。“了1”是普通话中的完整体标志。

樟树方言的完整体标志是“哩”,其用法与普通话中的动态助词“了1”大致相同,位于动词后,并且紧挨动词。“哩”念轻声。例如:

(10)渠睏觉睏哩一个多小时,还冇醒过来。

他睡觉睡了一个多小时,还没醒过来。

(11)箇本书我看哩几天,还冇看完。

这本书我看了几天,还没看完。

(12)——你吃哩饭么?

——吃哩。

——你吃了饭吗?

——吃了。

上面3例中的“哩”都不能换成表完成的“过1”。因为“哩”是从外部的角度观察动作,不对其进行分解,所以可以用于发生但没有结束的动作或行为,不管其是否有结果,是否在延续。完成体标记“过1”则要求达到有结果或结束的阶段,还要具有现实相关性,即对某个时间产生影响。

4.持续体。持续体指谓词所表示的动作或动作所产生的状态在一定时间内持续。汉语持续体根据持续体标记前的动词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前面的动词是静态动词,表示的是较为典型的持续体;一类前面的动词是动态动词,加持续体标记后关注的是动作结束后留下的状态,这类也可以叫成续体。普通话的“着”前既可带静态动词,如“他在地上坐着”,又可带动态动词,如“地上写着一个字”。

樟树方言的持续体标记是动态助词“倒”和“得”。我们先说“倒”。这里的“倒”并非本字。因为这个持续体标记与上声“倒”同音,故借用“倒”的字形来记录。“倒”即可做持续体标记,又可做进行体标记,为了区别,表持续义的“倒”用“倒1”表示,表进行义的“倒”用“倒2”表示。我们认为表持续义的“倒1”和表进行义的“倒2”与现代汉语中的“着”有共同的来源,本字均为中古汉语中表附着义的“著”,这一推论已被罗自群[6]33-34所论证。从声母来看,中古汉语的“著”是端组字中的澄母字,而知组字是从端组字中分化出来的,其分化的时间大概是唐代晚期,樟树方言中也存在知组字声母念t和t’的现象。从韵母来看,上声“倒”韵母也与中古“著”(宕摄开口三等入声字)的语音流变相吻合。从声调来看,中古入声与今方言的上声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至于上声“倒”的语法化路径,大致是从做介词演化为做结果补语,最后成为表持续和进行的体标记,限于篇幅,我们这里不做过多阐述。

樟树方言里表持续义的“倒1”念轻声,它既可以加在静态动词后,又可以加在动态动词后,即“V动/静+倒1”,例如:

(13)渠等倒我去看电影。

他们等着我去看电影。

(14)墙上挂倒一幅画。

墙上挂着一幅画。

例句(13)中“等”是静态动词,“等倒”表示的是“等”这个动作的持续;例句(14)中的“挂”则是动态动词,“挂倒”表示的是“挂”这个动作结束后造成的状态的持续。另一个持续体标记是“得”,也念轻声。“得”早在唐代就产生了持续义,从表动作完成的趋向补语转化成表持续义的助词。樟树方言里的持续体标记“得”就是对中古汉语“得”这一用法的沿袭。“得”和“倒1”都可构成“V动/静+得/倒1+(在/勒)+O”,其中介词“在/勒”对意义的表达没有影响,可以删去。能进入这一结构的动词同样既可以是静态的,又可以是动态的。例如:

(15)渠躺得/倒(在/勒)床上。

他躺在床上。

(16)锁匙挂得/倒(在/勒)上。

钥匙挂在门上。

例句(15)中的“躺”是静态动词,这句话表示“躺”的施事“渠”一直在床上持续“躺”的动作;例句(16)中的“挂”是动态动词,这句话表示“挂”的受事“锁匙”始终在门上保持“挂”这一动作结束后留下的状态。

5.进行体。进行体反映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在某段时间内一直在进行,只用于动态动词。普通话进行体标记有“着”(兼表持续体)、位于动词前的“在”“在那儿”和语气词“呢”。比如“他唱着歌”,“他在(那儿)唱歌”。

樟树方言里的持续体标记有“在”“倒2”和“在+指示代词”。

(1)“在”

樟树方言也有和普通话一样的持续体标记“在”,两者用法基本相同。“在”出现在动词前,即“在+V”。比如:

(17)我在上课。

我在上课。

(18)渠在做作业。

他在做作业。

(2)“倒2”

樟树方言中的“倒”跟普通话“着”一样,既可以做持续体标记,又可以做进行体标记,做进行体标记时用“倒2”表示,“倒2”也念轻声。“倒2”必须用于动态动词后,即“V动+倒2”,这和“V动+倒1”(成续体)形式相似,因此当“倒”前面出现动态动词时会产生歧义。例如,“写倒字”既可以理解为持续义,比如“黑板上写倒字”(黑板上写着字)。也可以理解为进行义,比如“写倒字就不要三心二意”(写着字就不要三心二意)。

“倒2”还可以和另一进行体标记“在”在同一个句子中共现,构成“在+V+倒2”“V+倒2+……+在”结构,同样表示进行义。例如:

(19)我在上倒课。

我在上着课。

(20)我上倒课在。

我在上着课。

(3)“在+地点指示词”

除了“倒2”“在”以外,樟树方言里进行体的标记还有半虚化了的“在+地点指示词”。樟树方言里的“在+地点指示词”有两种用法。第一种用法是做具体的句子成分,比如“渠在哪里”和“渠坐在许里”(他坐在那里),前一个句子中“在哪里”做谓语,后一个句子中“在许里”做补语。“在+地点指示词”的另一种用法就是虚化为进行体的标记。

作为进行体标记的“在+地点指示词”,其指示代词的指代意义弱化或消失,不再表示具体的空间意义,而具有与时间有关的语法意义,即表示动作行为在时间中的进行。“在+地点指示词”结构位于动词前,构成“在+地点指示词+V”。

能进入持续体标记“在+地点指示词”格式的地点指示词非常有限,只有“箇里”和“许里”两个,两个词中的“里”均念轻声。“箇里”是近指地点代词,意思是“这里”或“这儿”;“许里”是远指地点代词,意思是“那里”或“那儿”。这两个指示代词构成的“在”结构虚化变成体标记后,仍然有意义上的差别,“在箇里”表示动作发生的地点离说话地点近,“在许里”表示动作发生地点离说话地点远。说明表进行义的“在+地点指示词”的结构还具有一定词汇义,并没有完全虚化。

三个人称都可以和进行体体标记“在箇里”“在许里”配合使用,但是当主语是第二人称时,句子只能是问句,例如,“你在箇/许里做什哩?”(你在干什么?)另外,“在箇里”和“在许里”与第一人称连用时表达的时间有很大差别。比如:

(21)我在箇里游泳。

我在游泳。

(22)我在许里游泳。

我在游泳。

例(22)第一人称和“在箇里”使用,暗示“我游泳”发生在现在;例(22)第一人称和“在许里”使用,暗示“我游泳”发生在过去,是过去的进行,可以加上表示过去的时间词,比如“昨日晚上”(昨天晚上)。

因为“在+地点指示词”结构既可做具体的句子成分,又可以虚化做进行体标记,并且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位于动词前,因此有些含“在+地点指示词”结构的句子会产生歧义。比如“渠在箇/许里吃饭(他在这儿吃饭)”在没有任何语境的情况下就可以做两种理解,在口语中可以通过是否轻读来分化歧义:如果“在箇/许里”读得较轻较短,甚至直接丢失中间的“箇/许”,变成“在里”,那么这种情况下,“在箇/许里”是进行体标记;如果“在箇/许里”没有轻读,甚至重读强调,那么“在箇/许里”做地点状语,表示具体的空间意义。但在某些情况下,“在+地点指示词”优先理解为进行体标记。比如:

(23)——你在做什哩?

——我在箇里学习。

——你在干什么?

——我在这儿学习。

(24)超市门口在许里搞活动。

超市门口正在做活动。

(25)操场上在许里打篮球赛。

操场上正在举行篮球赛。

(26)渠在箇里弄倒菜。

他在做菜。

(27)渠弄倒菜在箇里。

他在做菜。

例(23)中,问句中有进行体标记“在”,因此答语中的“在箇里”也应该是进行体标记,表明自己现在正在做的事情。例(24)(25)中,主语都是处所词语,既然句子中已经存在确定事件发生地点的处所词,那么“在+地点指示词”就不好当作地点状语来理解,也只能是体标记。例(26)(27)中,“在+地点指示词”和另一个进行体标记“倒2”连用,构成“在+地点指示词+V+倒2+O”“V+倒2+O+在+地点指示词”这两种结构。和“倒2”连用时,“在+地点指示词”同样只能理解为进行体标记。

6.起始体。起始体表明动作的开始。普通话中起始体的标记是“起来”。如“花开起来了。”“起来”念轻声。

樟树话里的起始体标记也是“起来”,它由动词“起来”语法化而来,我们可以通过“起来”的各个义项构拟出它的演化轨迹。首先是表示物体空间位移的“起来”,如“渠起来了”和“渠站起来了”,前者单独作谓语,后者依附在运动类动词后做趋向补语。当“起来”表示的位移由空间域投射到时间域,并且位移的起点成为注意的焦点,那么“起来”就虚化成表示起始义的体标记。表起始义的“起来”还可以进一步语法化,实现从概念域到情感域的投射,表达言语主体而非句子主语的主观态度和看法,如“听起来”“看起来”。戴耀晶认为这种用法中的“起来”仍属于起始体标记的范畴,表达的是一种非典型的起始义[1]95。

樟树方言里起始体标记“起来”能跟除瞬间动词(如“死”“离开”)以外大部分动词连用,构成“V+起来”。“起来”的语法化程度不高,形式上还具有趋向动词的一些特点,当句子中有宾语时,宾语位于“起来”中间,即“V+起+O+来”。樟树方言的起始体标记“起来”与普通话里起始体标记“起来”一样,均念轻声。下面是含起始体标记“起来”的例句:

(28)渠走倒走倒就跑起来哩。

他走着走着就跑起来了。

(29)渠突然唱起歌来哩。

他突然唱起歌来了。

(30)渠作业写到一半就看起电视来哩。

他作业写到一半就看起电视来了。

7.反复体。反复体反映在某一段时间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不断反复。

樟树方言的反复体有两类。一是一次性反复体,表示再进行一次之前的动作或行为,体标记也是助词“过”,我们记做“过3”。我们推测“过3”的产生应该与表完成的“过1”和表经验的“过2”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因为三者抽象概括起来都有“经历、经验”的含义:完成某种动作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经历,重复之前的行为也是经历的再次获得。但三者虚化的路径和先后次序还需另做深入研究。樟树方言里的“过3”紧挨动词,且大部分情况下“过3”后面一般不接名词宾语,偶尔可接数量短语做宾语,例如:

(31)箇个字冇写好,再写过。

这个字没写好,再写一次。

(32)箇次不算,你扯赖,来过一次。

这次不算,你耍赖,再来一次。

因为樟树方言里一次性反复体和经验体的结构都是“V+过”,容易混淆,所以要根据句义和重音来判断句子里的“V+过”是表反复义还是经验义。比如“来过一次”既可以理解为曾经来了一次,也可以理解为要再来一次。前者“过”表经验,念轻声;后者“过”表反复,不念轻声,甚至有时可以作为句子焦点用重音加以凸显。

樟树方言另一类反复体是进行持续反复体,进行持续反复体表示的是某个单一的动作行为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发生,也像普通话一样用动词的重叠构成,有“V一下V一下”“V来V去”等几种形式,往往表量少、时短。例如:

(33)你箇脚不要老是抖一下抖一下,看得烦死哩。

你的脚不要一直抖,看得烦死了。

(34)渠在操场上跑来跑去,累得满头大汗。

他在操场上跑来跑去,累得满头大汗。

(二)事态

1.将然态。将然态表示某一事件即将实现。普通话里没有表示将然义的体标记,一般用表示将来的时间名词或副词配合其他体表示即将实现的意义。

樟树方言里有专门的将然态标记“来哩”。“来哩”是句末语气词,在句中念轻声,表示某一事件在不久的将来要成为现实。例如:

(35)钱用完来哩,你再把我一嘛哩。

钱快用完了,你再给我一点。

单说“钱用完”就是叙述“钱用完了,没有了”这一事件,但是加上“来哩”后意义发生了很大改变,表示“钱还没用完但是快用完了”。

“来哩”通常位于谓词或谓词性短语后,当句中有宾语时,不紧挨着谓词,而是出现在其宾语后,也就是说“来哩”一般是处于句末的位置。和“来哩”配合使用的形容词只能是性质形容词(黑、熟),动词短语通常是述补结构(熟透、吃落),尤其以动结式(洗干净、看完)居多。谓词前常出现副词“会来(将会)、要(将)、快要”,构成“会来/要/快+V/A//VP/AP+来哩”的结构。比如:

(36)要落雨来哩,快去收衣服。

要下雨了,快去收衣服。

(37)叶子会来黄来哩。

叶子快要变黄了。

(38)莫打哩,快要打死人来哩。

别打了,快要打死人了。

以上3例中“来哩”都位于句末位置,且3个例句分别加上了副词“要”“会来”“快要”,把它们去掉后意义基本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来哩”也可以和表示过去时间的词配合使用,表示过去将来,即过去时间里某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实现,例如:

(39)昨日我把箇本书看完来哩。

昨天我们快把这本书看完了。

(40)箇袋仔苹果上个礼拜就会来坏来哩,现在肯定吃不得哩。

这袋苹果上个礼拜就快坏了,现在肯定不能吃了。

以(39)为例,句子所述时间是“昨日”,“看完这本书”这一事件在昨日还没有实现但快要实现,其实现的终点在昨天的将来。

“来哩”偶尔也可用在名词谓语后,但这种用法对前面的名词有限制,名词或者是表示某种等级由低到高的名词连续统中的一个,或者是具有周期性的时间名词。例如:

(41)渠十八岁来哩。

他快到十八岁了。

(42)渠高三来哩。

他快要念高三了。

(43)九月份来哩。

快到九月份了。

(44)星期六来哩。

快到星期六了。

例句(41)中的“十八岁”和例句(42)中的“高三”分别处在表示年纪和年级等级的名词连续统中,加“来哩”表示新情况即将出现。例句(43)中的“九月份”和例句(44)中的“星期六”都是具有周期性的时间名词,加“来哩”表示某一时间即将到来。

2.曾然态。曾然态表示的是某一事件在过去曾经发生,现代汉语普通话中没有专门的曾然态的标记,表示曾然义要用表示过去的时间词和副词加动态助词“过”。

樟树方言里有专门的曾然态标记“来”,是事态助词,由动词“来”虚化而来。学术界普遍认为汉语中事态助词“来”产生于唐代,但明代以后使用逐渐减少,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已经没有事态动词“来”了,它被与之用法相近的“来着”所替换。我们举几个古代汉语中事态动词“来”的例子:

(45)青枝满地花狼藉,知是儿孙斗草来[7]108。

(46)虽然未得和羹便,曾与将军止渴来[8]46。

樟树方言用做曾然态标记的“来”也是事态助词,应该是沿袭了唐代产生的事态助词“来”的意义和用法。“来”念轻声,通常位于动词或动词性短语后。当动词带宾语时,“来”位于宾语之后。例如:

(47)渠哭来。

他之前哭了。

(48)箇个房子漏雨来。

这个房子以前漏过雨。

(49)渠寻我来么?

他之前找了我吗?

有时会在动词前加一个“去”构成连动短语。加上“去”以后意义保持不变。例如“我爬山来”和“我去爬山来”意义基本一致。

曾然体标记“来”还可以用来形容词后。但是可以和“来”连用的形容词有条件限制,必须是口语中常用的可以表示变化的性质形容词。例如:

(50)烂个箇里昨日夜里还疼来。

烂的地方昨天晚上还疼来着。

(51)箇颗树个叶子黄来。

这棵树的叶子之前黄过。

(52)渠因为箇事还高兴来。

他因为这个事还开心过。

综合以上情况,除了在疑问句中,樟树方言的表曾然义的“来”只出现在句子的末尾。

表曾然义的“来”不仅是体标记,还兼表示过去时。因此带有曾然体标记“来”的句子中不出现表示现在或将来的词,比如不能说“明日我吃饭来再去学里”。但表完成义的“过1”可以,比如“明日我吃过饭再去学里(明天我吃过饭再去学校)”。

曾然体标记“来”一般只出现在陈述句中和疑问句中(如例句(49)就是疑问句,用于疑问句时“来”后面可以加疑问语气词“么”)。在陈述句中,“来”一般只用于肯定句,例如可以说“我去来”;不能用于否定句,不能说“我冇去来”或“我不去来”。

樟树方言中部分经验体的句子和曾然态的句子结构上类似,非母语者容易产生混淆。比如“我买过菜来”和“我去买菜来”,前一个句子是经验体,后一个句子是曾然态,两个句子句尾都有“来”,但是他们无论在形式上还是意义上都有所不同。首先,从形式上看,在经验体的句子中,“来”单独出现还不够,必须要和“过”连用,“过”位于动词后,不可省略,而句末的“来”可以省略,省略后并不影响句子的意义,即“我买过菜来”和“我买过菜”都表示经历义,其语法意义没有发生改变。而曾然态的句子“我去买菜来”中的“来”是不可省略的,例如这个句子省略了“来”就变成“我去买菜”,在没有前后文的情况下,表示的是我还没有买菜,正准备去,和原句表示的曾然义截然不同。其次,两者在意义上也存在差别。曾然态“我去买菜来”指的是我去买菜的这个事件在过去某一段时间曾经发生,而且这个事件是特指某一次的,因而时间也是具体的某一段的时间。而经验体的“我买过菜来”说明我有至少一次买菜的经历,但这个买菜的行为和这个行为发生的时间都是泛指的,不确定买过多少次,可能仅仅一次,也可能很多次,即它不指特定具体某一次买菜的行为。

曾然态和完整体、完成体三者之间存在联系。首先,完整体和完成体表示的是动作状态的变化,且动作不一定在过去发生;曾然态则侧重整个句子表达的事件,且在樟树方言里,表示曾然义的“来”兼表事件发生的时间在过去,因此不可以跟表示现在或将来的时间词连用。其次,完整体和曾然态虽然表示动作或事件在过去发生,但不一定完成并且结束了,比如“我夜里写哩信,但是还冇写完(我晚上写了信,但是还没写完)”,“我看电影来,不过还冇看完就走了(我之前去看电影了,不过还没看完就走了)”。但是完成体表示的动作一定是发生并且终结了的,比如“我洗过澡哩”。

三、总结

汉语方言中,表达体意义的语法手段多样,其中最主要的一种语法手段就是体标记。不同的汉语方言,体的类别和数量不尽相同,体标记的功能、性质也相差甚远。本文主要对樟树方言的体系统和表达体意义的体标记做一个不甚详尽的描写、概括,更多细节还有待补充。研究发现,樟树方言的体标记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趋向动词语法化而来,这一现象在汉语各方言区里非常普遍;同时樟树方言里还有一些普通话和其他方言中没有或少见的体范畴和体标记,可以为类型语言学的研究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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