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初汉族士人碑传文中的“移情”叙事
2019-12-30范秀君
范秀君
(泰州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泰州225300)
明清易代,汉族士人不但有故国沦亡,苟全性命于异族统治之苦,更有口难言与有笔难书的困境[1](P159)。血腥的异族屠戮和接连发动的文字狱“所导致的政治压力对各方面产生的一种无所不到的毛细管作用,尤其是自我禁抑的部分”,“形成了‘涟漪效应’,形成一种无所不在的心理压力与渗透力”[2](P396)。 清顺治元年九月,弘光朝的陈洪范北使京城,“陷北诸臣咸杜门噤舌,不敢接见南人”[3](P120),吴伟业(1609—1671)的惊悸之情至晚年仍刻骨铭心:“改革后吾闭门不通人物”,“吾于言动,尺寸不敢有所逾越。 ”[4](P1132-1133)
这种“自我压抑”的情绪虽造成汉族士人文字处处抑制,但其心迹在所撰碑传文中时时表露。 “铭幽谀墓”[5](P1527)虽受世人诟病,历经易代之痛的清初汉族士人,借助撰写碑传文,对当下“形成一种强烈的意识及参照架构”,“关联呼应”[6](P14-18),而非仅作应酬之文。 撰写者不满足于为人代笔的拟代角色或具有品评人物的类史官角色[7],不断介入碑传文叙事话语的建构,“移情”叙事①法国传记作家保罗·默里·肯道尔曾说:“所有的传记都是在它自身内部笨拙地掩盖着一部自传”;美国传记名家艾利昂·艾达尓(Leon Edel)将之称为传记作者的“移情”。 (转引自赵白生《传记文学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年,第125 页),自书幽情,呈现出不同以往的面貌。
一、碑传文中的纪年叙事
钱谦益(1582—1664)指出:“南渡日,弘光改元,岁时家祭,称崇祯年如故。”[8](P1604)清初南方士人心怀故国,不忍用弘光年号替代崇祯。 董含(1625—? )的《三冈识略》因其叙事以甲子系年,被检举“自卷首至十卷,俱但有甲子而无顺治、康熙年号,是无正统矣”[9](P127),即“不书清朝正朔”,毫无“正统”,列为“首罪”[9](P100)。
清初汉族士人碑传文叙事话语对明朝年号的坚持和对清朝年号的忽视或回避, 毋宁是书写策略,更是立场——对清朝政权的不认同。 余怀(1616—1696)借古人故事“自我言说”:
人但知书甲子,不书宋年号者,有陶靖节;不知书甲子,不书刘豫僭号者;有赵德进,德进名
俊,官朝奉郎[10]。
余氏仿陶渊明的“陶潜写法”[11](P333),坚持故国年号书写,来表达对故国情怀的坚守。 清初碑传文叙述话语的年号表述大体有两类情况:
(一)碑传文中叙事纪年中明、清有别
即行文纪年仅标传主明朝出生的年号及其享年,明朝的叙事纪年明确,清朝则用甲子纪年,避免出现清朝年号,多出现在明遗民的叙述话语中。 如赵士春(1599—1673)在《葵阳沈先生墓志铭》中说:
先生讳昌时,天启改元贡,于廷授太湖训导,再迁清流教谕,崇祯癸酉告归。……先生以万历
乙亥年生,卒于今岁己丑,得年七十有五[12](P726b)。
文中四个时间点,关涉明朝年号及传主享年,清朝则用甲子纪年。 赵士春是明崇祯十年(1637)进士,入清后不仕。 明亡后赵氏“隐居不出”,“其殁也,命以缁衣敛”[12](P595a)是典型的遗民风尚。杜濬(1611—1687)在《羽南先生墓志铭》中说:
记戊申之冬,羽南尝细书一通纪生平本末授余,乞铭其生圹。己酉春余将渡江,……崇祯甲申,羽南以岁荐当贡,京师值变,故遂自废,常闭户涕泣,不理生产,家以中落。……羽南生万历之乙未末,享年七十五而卒[13](P64a-64b)。
文中明朝纪年,即“嘉靖”“万历”“崇祯”;涉及清朝用甲子纪年,如“戊申”“己酉”即康熙八年、九年。 杜濬为人“廉介”[14];明亡后避地金陵,“冠盖辐辏,诸公贵人求诗者踵至,多谢绝”[15]。 对新旧朝纪年方式正是遗民对现实的立场表达。
(二)同一作者撰写碑传文叙事纪年先后有差
即前期碑文纪年仅书明朝年号,清朝用甲子;后期文中通用清朝年号。 方祖猷观察到从康熙十五年到十七年,黄宗羲(1610—1695)所撰碑文传主生卒年皆不书年号[11](P278-279),采甲子纪年。 如《谈儒木墓表》中说谈迁“未至而卒,丙申岁冬十月一月也”[16]第十册(P269),“丙申”即顺治十三年。《查逸远墓志铭》中记其“生某年丙寅十一月十五日,卒某年戊午三月一日”[16]第十册(P378)。 康熙十九年后,顺治、康熙朝年号常出现在黄氏撰碑传文中,他一方面承认亡国,一方面承认清朝的合法性[17]。 如《先妣姚太夫人事略》中就开始书清廷年号:“先妣姚太夫人,生于万历甲午十二月,卒于康熙庚申正月初八日,享年八十有七。 ”[16]第十册(P543)但黄氏本时期所撰碑传文因传主身份其纪年有别,《汪魏美先生墓志铭》中写墓主卒年“乙巳七月十三日,终于宝石僧舍。 ”“乙巳”为康熙四年(1665),汪魏美即汪沨,不书康熙年号表达对友人气节的尊重。 在《陈定生先生墓志铭》说陈定生(1604—1656):“生于万历甲辰十二月九日, 卒于顺治丙申五月十九日。 ” 受陈氏长子陈维崧(1625—1682)请嘱而作,“从京师函币寄余,求铭幽石。 ”[16]第十册(P397)此时维崧入职明史局,接受清廷仕禄。
康熙二十一年后,黄氏所撰的碑传文都出现清朝年号。 如《翰林院庶吉士子一魏先生墓志铭》叙魏学濂(? —1644)后人,“子三人,允枚,顺治戊子举人”[16]第十册(P415)。 至此,偏激的民族主义已经失去了它的合理性
[18],遗民领袖黄宗羲开始正视并承认清朝争政权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二、碑传文中对“忠”“孝”观念的不同叙事话语
清初碑传文在叙事中有明显的“抑忠扬孝”的话语脉络。 在国亡君殇的严酷语境下,言“忠”在士人的话语体系中成为禁忌,多以隐晦曲折的叙事话语表述。
(一)碑传文对“忠”叙事话语的隐晦表达
清初碑传文有关“忠”的叙事话语表述,有两个层面:一是用传奇笔法小说家言传递对前朝的忠贞不贰。 二是“忠”的日常实践,即勇于任事,教化民众。
1.用小说传奇笔法,表达内心幽情。 如杜濬在《瘗老仆骨志铭》中记载其兄家老仆胡义勤:
生平鲁笨不识字,独尝窃听一二忠孝节义古语,辄坚守不知变通。……先兄之殁,义勤逾年而后知,知则大恸,即日皇遽从千里外奔故乡,哭先兄,跳掷号吼,呕血数升,遂得喘咳疾。因寄食养病于先兄之壻曹氏家居一年。 病少间,曹役使之,义勤慨然叹曰:“吾闻忠良之臣不事二主姓,仆犹臣也。 今曹氏虽吾主翁壻,然其姓则曹,是亦二姓矣。 吾奈何遂事之? 五十老奴而仰面又一姓,良足羞也。 且吾未尝受先主翁命事之,尤无名。 ”[13](P69a-69b)杜濬运用传奇笔法,记述老仆虽形容鄙陋,但为人“孝顺”“朴实”,为主人千里奔丧突出义勤之“义”,以不事二姓来彰显义勤之“忠”。
崇祯十五年游京师时,杜濬观察世变:“世道之不可为,皆由于人心之无情。 臣无情则不忠,子无情则不孝,妻无情则不贞”[13](P28b)。 入清后杜濬坚志不仕,劝孙枝蔚(1620—1687)拒荐博学宏词,“毋作两截人”[13](P28a)。杜氏碑文中借老仆之忠义批判当世变节士大夫的无情,讽喻时世之情溢于言表。
黄宗羲在《苍水张公墓志铭》中写张煌言(1620—1664)兵败被捕:
至宁波,方巾葛衣,轿而入。 观者如堵墙,皆叹息以为昼锦。 张帅举酒属公曰:“迟公久矣。 ”公曰:“父死不能葬,国亡不能救,死有余罪。 今日之事,速死而已。 ”后数日,送公至省,供帐如上宾。公南面坐,故时部曲,皆来庭谒。 司道郡县至者,公但拱手不起,列坐于侧,皆视公为天神。 省中人贿守者,得睹公面为幸。 翰墨流传,视为至宝。 每日求书者堆积几案,公亦称情落笔[16]第十册(P293-294)。
黄氏运用春秋笔法,借用众人、张帅、司道郡县、仰慕者不同的视角,彰显张煌言的社会影响力和人格魅力,展现其视死如归的忠贞精神。 碑文煌言被捕入城时的画面极具层次感:“方巾葛衣,轿而入,观者如堵墙,皆叹息以为昼锦。 ”“方巾葛衣”是典型的明朝故国衣冠,“昼锦”语出项羽所言“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20],透露出撰写者的史笔和心迹。
2.言“忠”之变体,即出仕为民,教化乡里
黄宗羲言:“然士各有份,朝不坐,宴不与,士之份亦止于不仕而已。 ”[16]第十册(P422)出仕新朝的明朝官员是“有亏于大节”的“贰臣”[20](P50)。 龚鼎孳(1615—1673)仕清后以诗传情:“不才失路,惭负良友”;“万死残人,遘天酷罚”[21](P2017)。 金之俊(1593—1670)在《光禄大夫内弘院大学士岱舆高公墓志铭》中说:
甲申之变,抱封公痛哭几绝,忍死避迹。会皇清定鼎,授官如故。……比祸乱初平,修文伊始,
诸凡辨等威、定民志、端教化、正风俗,公悉心考订,斟古准今,务得大体[22](P451b)。
传主高尔俨(1605—1654)仕清经历相似,“明崇祯十二年进士,官编修。 顺治初,授秘书院侍讲学士。”[16](P9499-9501)金氏仕清后上疏言事:“疏请先蠲畿甸田租以慰民望”[16](P9504-9505);墓志叙述其入清后勤政为民,“职掌所关,必求与吏治民生,大有裨益”。
“遗民不世袭”,遗民虽对仕清心怀芥蒂,但鼓励其子弟入仕后,做清白吏。 如金氏在《封文林郎陕西道试监察御史天全陆公墓志铭》说碑主陆公入清不仕,但勉励其子中试后不负国恩,勤政爱民:
侍御初令保定,公以书勉之曰:“寒士幸第,不可有负国恩。闻保定邑小民贫,疾苦最甚,必为之父母者,一尘不染,乃为真爱民,爱民乃以报国。 ”“且吾家上世以来,素称清白吏子孙,不可有玷先德。 ”[22](P497b-498a)
阎尔梅(1603—1679)在《杞县马进士墓志铭》中对传主抚恤民众,回护汉人大加赞扬:
丁亥九年,盐城大盗攻新城,侍郎几不免,盗退,遗有册籍名姓,侍郎欲屠居民,上首功,公坚持不可。 因移署新城,坐镇之,示淮民无反侧意;又各处挟仇相诘首,公从容讯释之,淮民大安[23](P536a)。
清初无论是遗民还是贰臣,出仕为民,解民倒悬。 龚鼎孳认为:“论人于今日不难,救吾民则圣贤,虐吾民则寇盗,两言决耳。”[21](P1551)杜濬也说:“君子之学,‘出处’二者而已。‘出处’之道,‘处’以为身,‘出’以为民而已。 ”[13](P41a)因此,出仕为官,勤政恤民,都是“忠”的实践,所谓“夫臣之于君也,事有不可为而为之,忠之至也;而其于民也,事有不可为而为之,仁之至也。”[12](P736b)顺治十四年赵士春勉励其长子学为循吏:“五马每思循吏传,一言须效救时良。 ”[12](P647b)
教化民众也是清初士人隐居乡里时对“忠”的实践。 金之俊在《前光禄大夫太子太保户部尚书静涵张公墓志铭》中记述明朝户部尚书张有誉入清后,参与地方事务,民众教化:
甲午集子姓于宗祠,讲学阐析微义,远近赴者尝四五百人。 每月课艺而差等之。凡以文字来质者,评论夜分无倦色,故公里文风士气甲于一邑,公之教也。……己酉邑行乡约,公率子侄往莅厥事,诸人讲毕,公登广布发明六言之义,恳切真挚,闻者无不感动流涕[22](P474a-475b)。
张有誉的行为与一般遗民无二致,“凡二十五年,不饮酒食肉,不入城市,不谒见官府”,但其避世不遗世,“故公里文风士气甲于一邑,公之教也”,身体力行,影响乡里,承载着社会教化重任。
(二)碑传文中对“孝”行叙事话语的彰显
相较“忠”之叙事隐晦,碑传文中“孝”的叙事则较为张扬。 明清时期朝廷对《孝经》经典化的确立、政治宣教,士绅身体力行,“孝”成为日常人伦的基本规范,最终上升为国家意志,表达孝治天下的政教意涵[24]。
《孝经》立万世人之则,《春秋》严万世人臣之防。 故夫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是《春秋》即夫子之忠经也[25](P122)。
清初碑传文多次出现因“孝”弃儒,变儒为贾,以货殖养亲,孝敬父母的记载。 如杜濬在《孝逸先生传》记载黄朝美弃儒从贾养亲:
乃一旦,荩臣长跽白父曰:“今儿请从事于治生,用遂孝养之愿,而百指之累概不以贻父母忧,不识可许乎? ”荩臣于是变儒服而游于贾,躬亲其事,朝夕匪解,贸迁平恕,众咸趋之,不数期而高堂之养可以列鼎[13](P59b-60a)。
这种专事养亲的“纯孝”成为清初汉族士人避世的借口,符合圣贤之道与儒家经典要旨,心行合一;明亡语境下,弃儒从商,也是汉族士人不再追求现实的功名,不再与闻新朝政治,在新的朝代里自我边缘化[26](P199),是易代之际“持孝尽忠”叙事话语的强力表达。
三、碑传文叙事话语的“自我”凸显
黄宗羲认为“夫铭者,史之类也”,“亦褒贬寓于其间”[16]第十册(P161)。 墓志铭既为史类,叙述墓主生平要据实书写;虽受人之托,寓褒贬于事迹的取舍。 如有所避讳,写得模棱两可,甚至面目全非,作碑传无益,“则吾之所铭者,亦不知谁何氏也,将焉用之”[16]第十册(P161)。
清初碑传文的叙事话语中,撰写者不再是隐藏在墓主背后记录故事,而是站出来直接传达心声:既借与传主相似的身份经历来传达苦衷,为其现实抉择辩解;又主动参与建构传主故事,借他人之杯酒,浇我心中之块垒。
(一)介入自我故事,抒发内在幽情
撰写者在叙述传主身世时情不自禁转述自我故事。 吴伟业在《白母陈孺人墓志铭》中叙述白母,虽历经坎坷,最终病逝家中,得以善终,不由言及其母:
观白母之洒然坐脱,何其有类吾母乎! 吾母朱太淑人奉佛受戒者三十余年,白母年八十,吾母年亦七十有七,其终也。……无何大乱,奔走流离,事定,庶几奉两尊人以终老,而不能已于北行,吾母执手长诀伤心,母子俱大病,恐遂不复相见[4](P1013-1014)。
“不能已于北行”指顺治十年梅村被迫出仕的惨痛经历;又《王母周太安人墓志铭》中说:
闻吾友之哭其母,余能无潸然承睐以追痛吾母乎? 当世祖章皇帝之十载,诏举遗佚,伟业与楚先为同征。 是时吾母朱淑人年六十有九,善病;长恐不复相见,吏趋上道急,母子日涕泣,目尽
肿[4](P1015)。
吴伟业不仅在碑文中叙述北征给其母子带来的创伤,又引述其家细门孤族艰难的科举历程:
呜呼! 吾父亦穷诸生也。……吾父之有声场屋,屡试不收,而祖母汤夫人已老,家贫无以为养,吾母为余言之而泣。 余幸弋一第,窃喜有以慰母,而终有憾于吾父之不遇也[4](P1015-1017)。
梅村被迫出仕是自身的懦弱和对家族的保护等多重考量,这种抉择的愧疚是其后期诗文反复咏叹的主题。 易鼎后梅村隐居不出,“(顺治)十年,吏部侍郎孙承泽荐伟业学问渊深,器宇凝弘,东南人才,无出其右,堪备顾问之选。 十一年,大学士冯铨复荐其才品足资启沃”[14](P6552)。 虽然多次婉拒,但圣命难违,“老亲惧祸,流涕催装,同事者有借吾为剡天,吾遂落彀中,不能白衣而返矣”[4](P1131)。 顺治十年吴伟业北上途经淮安,曾感喟“我是淮王旧鸡犬,不随仙去落人间”[4](P398),这种愧疚其晚年更为炽烈,“忍死偷生廿载余,而今罪孽怎消除?受恩欠债应填补,总比鸿毛也不如。 ”[4](P532)梅村在碑传文中自书幽情,渴望“岁月日更,儿子又小,恐无人识吾前事者,故书其大略,明吾未天下大苦人,俾诸儿知之而已”[4](P1133)。
(二)借他人之酒杯,表述我之心声
清初碑传文的撰写者常常采用议论,表达对当世的观察与理解。 黄宗羲撰写的碑传文常常采用叙议结合,阐发心曲,在《陆周明墓志铭》开篇议论:
司马迁传游侠,以乡曲之侠与独行之儒比量,而贤夫侠者;以布衣之侠与卿相之侠比量,而难夫布衣。然时异势殊,乃有侠者抱咫尺之义,其所行不得不出游侠之途,既无卿相之富厚,其所任非复闾巷布衣之事,岂不尤贤而尤难者! 十年以前,余尝从事于此,心枯力竭,不胜利害之纠缠,逃之深山以避相寻之急,此事遂止[16]第11册(P304)。
黄氏在明末清初的活动分为两个阶段:先为监国时之卿相,从事抗清;次为新朝遗民。 其游侠时期,从顺治元年福王在南京立国开始,至顺治十六年郑成功南京战役失败止,为期十五年[11](P49)。
黄宗羲还通过传主的人生经历与当局的关系来表达对史事与时事的观察与思考。 如撰于顺治十四年《明皇中宪大夫太仆寺卿赠太尝寺卿松槃姜公墓志铭》中借姜应麟(1546—1630)的人生来叙述明末三大案(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 文末《铭》中说:
古之君臣,亦惟师友;后之人臣,仆妾奔走。 师友之言,春温秋肃,仆妾之言,屈曲从俗[16]第11 册(P44)。黄氏在康熙初年的《明夷待访录》中对君臣关系的论述在这里已经萌芽[11](P84)。 《明夷待访录·原臣》中反思君臣关系:“出而仕于君者,不以天下为事,则君之仆妾也,以天下为事,则君之师友也。”[17]第1 册(P4-5)其视碑传为史,阐发对专制制度下君臣关系的幽明之见,“大凡古文传世,主于载道,而不在区区之工拙”[16]第10 册(P161)。
黄氏有时借碑主的人生选择,从历史或后世的眼光来审视自己。 在《苍水张公墓志铭》,其篇首曰:
扶危定倾之心,吾身一日以未死,吾力一丝有所未尽,不容但已。古今成败利钝有尽,而此不容已者,长留于天地之间。 愚公移山,精卫填海,常人藐为说铃,圣贤指为血路也。 是故知其不可为而为,即非从容矣[16]第10 册(P288)。
黄氏以“慷慨赴死易,从容就义难”来反思明清之际的生死问题,认为尽“故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力,方是“圣贤指为血路也”。 撰于顺治十一年的《巡抚天津右佥都御史留仙冯公神道碑铭》,对崇祯朝君臣盲目赴死提出批评:
思陵身死社稷,一洗怀、愍、徽、钦之耻,古今亡国而不失其正者,此仅见也。然余以为使思陵避之南都,天下事尚未去也,何至令荒君逆臣载胥及溺,遂不能保有江左乎!
死社稷者,诸侯守土之职,非天子事也。 恨其时小儒不能通知大道,执李纲之一言,不敢力争,乃使其出于此也[16]第10 册(P161)。
孙奇逢(1584—1675)认为:“窃意古来纯忠大义不一途,应死而死,则死有攸关。 ”[27](P177)魏禧(1624—1680)将忠臣之死分为三等:“从容久矣视死如归者,上也;意气愤慨一往蹈之者,次之;平居无鞠躬尽瘁之心,及临事时顾名思义,若不得已而以一死而塞责者,则未免有所希冀,有所安排矣,又其次也。 ”[28]不但为君王不应轻易身死社稷,大臣更不应一死了之,应担负起为君讨贼的大义。
碑文末黄宗羲突出张煌言反清的艰难卓绝,“公丙戌航海、甲辰就执,三度闽关,四入长江,两遭覆没,首尾十有九年”[16]第10 册(P294)。 话锋一转,“余屈伸养母,戋戋自附于晋处士,未知后之人其许我否也”[16]第10册(P295)? 黄氏以历史的眼光审视自我:身体力行,既坚守遗民的身份,又入世经世,寻求“为来世开太平”之道[17](P541),期许成为“与日月争光”的“千载人物”。
清代汉族士人在碑传文的叙事建构中,由于时代境况与个人的关怀及日常所见,形成强烈的意识及参照架构,体现了不同以往的叙事话语。 如同清初汉族文人在诗文中运用“面具”一技,传情达意,既收匿名的效果,又具自我指染的作用,若即若离,左右逢源,凭藉艺事,在极为险恶的政治藩篱中找到脱身而出的曲径[29]。 清初碑传文的作者不仅以记录者的身份为人代笔,不断突破拟代角色或类史官角色,主动参与到传主故事的建构中,移情叙事,凸显自我的存在,自书幽情,达到以文传情,关联呼应时代的写作目的。明清易代对汉族士人产生剧烈震荡,在碑传文的话语叙事中凸显出“存真实以呼应现实”的“二义性”,即一方面忠实建立史实,一方面“关联呼应”时代的表述[6](P18)。 因此,清初汉族文人在碑传文“移情”叙事中,展现出建构他人故事即是自我幽情阐发的叙事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