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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者

2019-12-29理查德·福特

延河 2019年2期

理查德·福特(RichardFord),1944年出生于密西西比州的杰克逊。十九岁,在密苏里太平洋铁路公路公司当扳道工。后来在密歇根州立大学获得学士学位。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人文学科的梅隆教授。福特一生患有阅读障碍,他说:“作为一个阅读缓慢的读者,我对语句研读出更多的可能性和有益的东西,更能接受到写作语言中‘诗性’的一面。”

福特因其“巴斯康比系列”闻名,系列包括《体育记者》、《独立日》——获得普利策小说奖和笔会/福克纳奖。《大地的层面》以及最近出版的《让我与你坦诚相见》。他的短篇小说集包括《石泉城》和《多重罪恶》。

在一次采访中,福特说,“小说总是利用语言将读者带向现实生活和表达生活的结果。真的不管一个故事是怎样地‘现实主义的’,怎样地与世隔绝,自我指涉,或怎样地抽象,小说总是将我们带到生活中。”

理查德·福特现居缅因州的东布斯贝。

我母亲曾经有一个名叫格伦·巴克斯特的男友。那是1961年。我们——母亲和我居住在一栋小房子,这房子是我父亲留给我母亲的,位于太阳河上游,大瀑布市西边,蒙大拿州的胜利镇。当时我母亲三十一岁,我十六岁,格伦·巴克斯特的年龄介于我与母亲中间,虽然我不清楚他是哪一年的。

我们靠我父亲买的人寿保险收益和母亲在大瀑布做兼职酒吧招待维持生活,母亲去酒吧工作是在晚上,我知道她就是在那儿遇见格伦·巴克斯特的。有时格伦会和母亲一起回来并在她的小屋子里过夜,有时她会从镇里打电话说她住在他路易斯街靠GN车场的小房子。她每次都给我他的电话号码,但我从没有打过。我想她可能觉得她正在做一件不好的事情,可又情不自禁。我倒认为没什么,正常的生活仿佛就那样,并将继续。她年轻,即使在那时我也能理解。

格伦·巴克斯特是一个共产主义者,喜欢打猎。他谈了很多关于打猎的事。他说,野鸡、野鸭和鹿,所有这些他都猎杀过。他曾经去过越南,很早,他在我们家经常谈到在那里射杀过的动物——猴子和漂亮的鹦鹉。将军用枪当猎枪用。我们不知道越南是怎样的一个地方,他谈及时称其为“远东”。我现在想,他一定在中情局工作过,他所看见或发现的事情让他深感失望,后来被开除,但那些事与我们无关。他是一个高个子,黑眼睛,有一头浓密的黑发,他通常情绪很好。他说,他是在伊利诺伊州的皮奥利亚长大的,并在那里读了一半的大学。当他涉入我们生活时还在小麦农场当挖沟工人,冬天闲时,在酒吧里和女人喝酒——譬如我母亲这样的女人,这些女人有工作又有一些钱。这在蒙大拿,可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生活。

我想解释一下在十一月份发生了什么。我们有好一阵子没有见到格伦·巴克斯特了。两个月很快过去。我母亲认识了其他的男人,但她很多时候下班回来总待在她的卧室里一边看电视一边喝啤酒。我有次问到格伦,她只说她不知道他在哪儿,我估计他俩吵了一架,然后他乘飞机回伊利诺伊州或马萨诸塞州了,他曾说他在马萨诸塞州有亲戚。我承认我喜欢他。他脑子里总有一些想法。他是一个劳工,也是一个共产主义者,总是说这个国家被富人毒害了,强大的男人需要将她复活。我喜欢他这样说,因为我父亲,就是一个劳工,我们有房住有钱花靠的是他。还有一个真实情况是,我那时打了几场拳击赛,和镇里的男孩打,还与来自乔杜亚的印第安人打过一场。在乔杜亚我交了一些女朋友。我不喜欢母亲晚上在家里转来转去,我希望格伦·巴克斯特赶快回来,或者其他男人出现,带她到其他什么地方去玩。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两点钟,格伦驾着一辆小车到我们的院子。他曾经有一辆褐色的哈雷摩托,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骑。车上装着黑红相间的长套鞋,他反戴着一顶棒球帽。但这次他开的是一辆小车,一辆蓝色的“纳什大使”。母亲和我走到走廊,他站在橄榄树丛中,这些橄榄树是我父亲种作防护林的,母亲的脸上很是不悦的表情。那时的天气开始出现最早的寒冷了,雪已经飘落到费尔菲尔德高地,虽然切努克风[1]在吹,像春天一般吹拂,分水岭上方的天空翻滚着银蓝色的云。

“我想,我们好长一段时间没见到了。”母亲冷冷地说。

“我智障妹妹死了。”格伦说,他站在他旧车的门边。他穿着他橙色的VFW[2]夹克,脚穿的帆布鞋,我们叫作酒鬼鞋。我从未见过他这样的穿着。他心情似乎不错,“我们将她埋在离家不远的佛罗里达。”

“那是一个好地方。”我母亲用一种委屈的声音说。

“我今天想带这个男孩子去打猎,艾琳,”格伦说,“天下雪了,有雪鹅[3]停留。我们必须马上去,否则它们明天飞去爱达华了。”

“他不想去。”我母亲说。

“我想去。”我看着她说。

我母亲皱着眉看我,“你为什么想去?”

“他为什么需要理由?”格伦·巴克斯特说,咧嘴笑着。

“我希望他说出理由,为什么要去。”她怪怪地看着我。“我觉得格伦喝醉了,莱斯。”

“不,我没有喝酒。”格伦说,如果在过去这话很难是真的。他看着我俩,我母亲咬着下嘴唇,凝视着我,那目光是想让你明白,向她提出的诉求能被你否决。

她是漂亮的,虽然心情狂乱时她的面相显得尖刻而不是那么漂亮。“那好吧,我不管了,”她满不在乎地说,“捕猎,杀戮,残害。你父亲曾经也那么做过。”她转过身回到屋里。

“为什么你不和我们一起去,艾琳?”格伦仍愉快地笑着。

“去干什么?”我母亲说,她停下来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盒烟并抽出一支放到嘴里。

“值得去看的。”

“看死掉的动物?”我母亲说。

“这些天鹅来自西伯利亚,艾琳。”格伦说。

“它们与其他大多数天鹅不一样。过一会儿,我请大伙吃饭吧。你想吃什么?”

“拿什么请?”我母亲说。说真的,我不知道她对他为什么如此刻薄。我原以为见到他她会高兴,但是她突然变得讨厌他的一切。

“我挣了一些钱,”格伦说,“让我今晚上将它花在一个漂亮的女孩身上吧。”

“去找一个,祝你好运。”我母亲说,转身走到前门。

“我已找到她了。”格伦·巴克斯特说。门在母亲身后砰地关上了。他看着我,用一种我现在想来是无助的眼神,可是我找不到办法去改变什么。

我母亲坐在“纳什”车的后排座,当我们开动车时,她看着窗外。我的双管猎枪放在我与格伦之间的座位上,旁边是格伦的比利时气枪,他一直装着五发子弹,他说,以防万一,他看见公路旁有什么东西,他好去射杀。我以前猎过兔子,水田里的野鸡以及其他鸟类,但我从未经历过真正的打猎,这种打猎行动是驱车到达某个特殊的地方,然后煞有介事地去做。我很兴奋,我感到某种重要的事情要发生,这将是我永远记得的一天。

我母亲长时间一言不发,我也是。我们穿越大瀑布市区,向本腾堡开去,这个地方是一片生长着小麦的沙滩台地。

“天鹅是终身伴侣。”我母亲突然说。我们开着车。“我希望你们知道这点,它们不同寻常。”

“我知道,”坐在前排座位的格伦说,“我非常敬重它们。”

“你这三个月去哪儿了?”她说,“我只是好奇。”

“我在大洞待了一段时间,”格伦说,“然后我去了怀俄明州的道格拉斯。”

“你去那儿打算干什么?”我母亲说。

“我想找一份工作,但没成功。”

“我想去上大学。”母亲突然说,我从未听她说过这件事,我转头看她,但她看向她旁边的窗外,并没有看我。

“我曾经学过法语,”格伦说,“玫瑰是粉红的,胭脂是深红色的。”他睃了我一眼笑着说,“我觉得是一个明智的想法,艾琳,你什么时候去读?”

“我不想让莱斯认为他被一生都疯狂的人所抚养。”我母亲说。

“莱斯应该自己过自己的生活。”格伦说。

“我走之后他会的。”

“你怎么说,莱斯?”格伦说,咧嘴笑着。

“他会说很好呀。”我母亲说。

“的确很好。”我说。

格伦带我们到达的是一片又高又平的草原,草原已开垦为圆形的麦田,东边是高高的山脉,两者之间是“令人心碎的小山”[4]。我记得,这天天空碧蓝,向远方低处看,可看见弗洛里小镇,以及穿越小镇奔向本腾堡的州际高速公路和高线。我们通过两旁安着栅栏的满是泥泞尘土的公路,开了三英里到达草原的顶部。

格伦停了下来。

“好啦,”他说,通过后视镜打量着我母亲,“你不觉得这里有些特别?”

“我们到这里,”我母亲说,“你带我们到这里。”

“你将会高兴的,那么。”格伦对我很有把握地说。我环顾四周并没有发现什么。水没有,树也没有,看不出这里是一个打猎的好地方。只是一片不毛之地。“那边有一个大湖,莱斯,”格伦说,“你从这里看不见,因为这湖很低。但是天鹅就在那儿,你将看见它们。”

“它就像一片月亮出现,我能辨认出来,”我母亲说,“只是情况更糟。”她眺望这片平坦的、圆形的小麦地,好像她真的能够看见什么特别的东西,并想对其了解更多。“你怎么发现这个地方的?”

“我曾经来这里割小麦。”格伦说。

“我肯定,老板叫你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想带谁来就带谁来。一个人来或所有人来都是一回事,是不?”

“人们无论如何不得占有土地,”格伦说,“任何人都有权使用土地。”

“莱斯,格伦将在这里偷猎,”我母亲说,“我只想让你知道,因为那是犯罪,法律会让你对此负责。假如你是一个男人,你必须面对这个结果。”

“并不是那样,”格伦·巴克斯特说,越过方向盘忧郁地瞧着通向山脉的泥巴路。对我来说,即使母亲说的是对的,我也顾不上。这个时候我不关心任何事情,我关心的是,天鹅从我头顶飞越,我将它们射落。

“好啦,我肯定不想去那儿,”我母亲说,“我更想去镇里,我已经很烦了。”

“好,”格伦说,“当天鹅飞起,你将不得不看见它们。那是我所期待的。莱斯和我将向它们开枪,是不是,莱斯?”

“是的,”我说,我手摸着我的短枪,这曾是我父亲的枪,石头般重。

“那么我们走,”格伦说,“否则浪费光阴。”

我们带着枪钻出汽车。格伦脱下他的帆布鞋,从后备箱取出一双黑色的长套靴。然后我们穿过铁丝的栅栏,走到高高的撂荒耕地。走了不远我回头看母亲,我只能看见她很小的黑色的头顶,低垂在“纳什”后排座位上,凝望着窗外,思考着那时我所未能说的东西。

在去湖泊的路上,格伦和我攀谈起来。我从未单独和他在一块过,对他所知甚少,只听母亲说过,他酗酒,好几次说他是这世界上她见过的最好的男人,总有一天会有女人嫁给他,然而这个女人不是她。我们走着时,格伦告诉我,他希望念完大学,但现在不赶趟了,他的脑子太老化了。他说他非常喜欢“远东”,那里的人们彼此尊重,他会回去的,但不是现在,他又说,他喜欢在俄国待的那段日子,他提到去过那地方的人的名字,我所不知道的名字。他说那地方太迥异了,初来乍到会很不适应,但很快适应了就会觉得很美好,以至不想去其他地方待,俄国人对来俄国生活的美国人像对待国王一样。那儿现在到处是共产主义者,他说。你不知道他们,但他们就在那里。蒙大拿有很多共产主义者,他与他们所有的人都有接触。他说共产主义者总身处危险,他必须时刻保护好自己。他一边说一边脱掉他的VFW夹克,露出了手枪柄,他的手枪别在衬衫里,贴着赤裸的皮肤。“现在有人想杀我,”他说,“我会亲自干掉一个我认为必须干掉的男人。”我们继续走着。一会儿他说,“我觉得我并不太了解你,莱斯。但是我想了解。你喜欢什么?”

“我喜欢拳击,”我说,“我父亲喜欢。拳击是有意思的事。”

“我想你也必须能够保护自己。”格伦说。

“我知道怎么去做。”我说。

“你喜欢看电视吗?”

“看得不多。”

“我喜欢,”格伦说,“我看电视可以不吃饭,假如可以的话。”

越过生长于圆形耕地边缘的绿色鼠尾草的上端,我希望看见格伦说的那个湖。那里有一种香甜的气味传来,那是我们要去的地方,可是并没有看见。“我们怎样猎杀那些天鹅?”我说。

“不难,”格伦说,“绝大部分狩猎并不是狩猎,仅仅是射击而已。今天也不例外。在伊利诺伊州,你可以在地上挖个洞隐藏起来,并放好诱饵。然后天鹅向你走来,一拨又一拨地。但是我们在这里没时间这么做。”他睃了我一眼。

“你第一时间必须确定它们在。”

“你怎么知道它们现在在这里?”我问。我远眺二十英里远的海伍德山脉,山脉一半覆盖着白雪,底部一半是深蓝的。我能看见弗洛里小镇,在远处显得寒碜和灰暗。一家酒吧红色的标志灯亮了起来。一辆小车缓慢地从散乱的建筑中驶离。

“它们最早是十一月飞来。”格伦说。

“我们要去猎杀它们?”

“你不想吗?”格伦问。

“没有。”

“那么,我们不是在准备去做吗。”他说。

我们没有说话,走了一段。我回头看见远处的纳什车,又远又小。我看不见我的母亲,我想她一定是开着收音机睡着了,她总是这样在卧室里开着收音机一晚到天亮。在汽车后面,太阳正在靠近我们西南方的圆形山。我知道太阳一落山,天气将变得很冷。我多希望母亲决定和我们一道啊,可我闪过一个念头,其实我对她知之甚少。

格伦和我又走了四分之一英里,穿过又一道铁丝栅栏,那儿生长着鼠尾草,然后穿过一百码的小麦和大戟草地,到达一块隆起的土地,那是农民为了防风筑起的一条长长的山丘掩体。

我意识到湖泊离我们不远了,我能听见小镇公路上一辆小车喇叭的鸣叫和狗吠,仿佛有风吹过。然后我能听见天鹅的声音,虽然我看不到哪怕一只,但我从声音判断,有很多的天鹅。我站着倾听这样一种音域很高的声音,我从未如此近地倾听,这声音可用规模来描述,当然它并不宏亮。这声音之巨大使得你因为期待而胸腔膨胀肩膀紧缩。这种声音让你与它以及其他事物分离,仿佛你置身于一个宏伟蓝图中微不足道。

“你听见它们唱歌了吗?”格伦问。他打手势让我站住别动。我们俩在倾听。“你觉得有多少,莱斯,凭听?”

“一百只,”我说,“一百多只吧。”

“五千只,”格伦说,“当你看见它们,会多得你难以置信。我们去瞧瞧。”

我放下枪,手和膝盖着地爬过麦草和蓟草地,直到看见下面的湖泊和天鹅。它们在那儿,像一条白色的绷带浮在水面,一条宽而且长,延伸着的,雪鹅构成的白色宽阔带,离我有七十码,从岸上延伸到湖里。湖很大,直径半英里,在湖的远处那一侧是茂盛的锐蔍草,更远处是李树,李树的后面是蓝色的山脉。

“你看见大筏子了吧?”格伦在我的下端小声地说。

“看见了。”我说,继续看着。这是我从未见过的事物,从未见过的景观,真的从未见过。

“地上有天鹅吗?”他说。

“有一些在小麦地里,”我说,“但大多数在湖里游弋。”

“好,”格伦说,“它们将飞起来。但是我们不能等到那时。”

我爬回高地的底端,格伦和我的枪都在那儿。我们视线在减弱,空气是紫色而冰冷的。我向汽车方向看去,但看不到汽车,在还亮着的天空下我不确定它在哪儿。

“它们要飞去哪里?”我低声说。因为我不想因为我的所做所说坏事。射杀天鹅,对格伦重要,对我也重要。

“到小麦地,”他说,“否则它们会为了觅食飞走。我多希望你母亲能来,莱斯。现在她也许后悔了。”

我能听见湖面上天鹅在争吵,鸣叫。我不知它们是否知道我们在这儿。“可能吧。”我说,心怦怦在跳,但是我不认为我母亲有多后悔。

这是他的一个简单的计划:我躲在山丘掩体后面,他带着枪靠腹部爬行,穿过小麦地,尽可能靠近天鹅。然后他很快地站立起来射击他所靠近的天鹅,包括空中的、地面上的。其他的飞起,幸运的话,随风飞向我,我便可以射击它们,又可以将它们赶向他那边,他可以再次射击它们。他能够射杀十只,他说,假如运气好的话,我可能射杀四只。这似乎不困难。

“不要让它们看到你的脸,”格伦说,“等到你可以够得着它们,你再站起来射击。不能犹豫。”

“好,”我说,“我试试。”

“射击一只的脑袋,再射击另一只,”格伦说,“不难。”他笑着,拍拍我的肩膀。然后他脱下他的VFW夹克铺在地上,臂里夹着他的短枪,爬到掩体的一侧,以腹部滑向黄色的干草垛,消失于我的视线。那一整天我第一次感到孤独。这我不在乎。我在草丛中蹲下,放下我的双管枪,从袋里取出两发子弹装上,拎动保险栓看有问题没有。风吹起,吹乱了草丛,使我打了一个寒颤。现在不再是温暖的切努克风,而是北风,天鹅尽力逃离的北风。

然后我想到我的母亲,独自一人待在车里,我和她将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好久啊,我可能得离开了。我思忖,格伦·巴克斯特什么时候死掉或被某人杀死,如果我母亲嫁给他,我会有何感受。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事发生的话,格伦·巴克斯特和我将不是朋友,不管他是否娶我母亲。

然后我想起了拳击,父亲教我拳击。紧握你的拳头。从你的肩膀直击出去。收回时不要重击,怎样向内握紧你的拳头打出重拳,怎样放低你的下颚,怎样踏步向一个已被击倒的男人进行再击。尤为重要的是,当你击打对方脸部使其受伤时,一定睁大眼睛,因为你需要看到你正在做什么,并以此来鼓舞自己,还因为当你闭上眼睛,你将停止出击,会受伤严重。“飞扑向你的对手,莱斯,”我父亲说,“一旦看准机会,飞扑过去击打他,直到他倒下。”我想这也是我对任何事一贯的态度。

我再次听见天鹅的声音,整齐、高亢的叫喊,仿佛风向改变了,将所有新的声音推向寒冷的空气中。然后是“嘣”的一声。我知道置身于天鹅中的格伦起身射击了。天鹅的吵叫声升起,并越来越厉害,我握枪太紧以致金属灼伤了我的手指,我放下枪,打开拳头,散热,以便时机到来时我能够对扳机有感觉。“嘣”,格伦再次开枪,我听见他退掉一颗弹壳,掩体外所有的声响在升起——天鹅的,射击的,空气自身的都在升高。“嘣”,格伦又开了一枪,我知道他一定小心翼翼以使得射击精准。我握着枪开始爬向掩体,为了天鹅飞到我的头顶时不被惊吓而好射击。

从掩体上我看见格伦·巴克斯特独自在小麦丛中,向离他不远的地面上一只翅膀末端带着黑斑的天鹅射击,它正奋力奔逃,想飞向空中。他又开了一枪,它翻滚落下,奓着翅膀拍打着,死了。

格伦回头看我,他的脸扭曲而怪异。他周围的空气充斥着天鹅飞起的声音,他想都杀了它们。“你身后,莱斯,”他朝我喊道,并指着,“它们现在都在你身后。”我朝身后望去,我所看见的空中都是天鹅,比我想象的还多,移动缓慢,张开着翅膀,静静地扇动着,它们的叫声充斥在空中,这声音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宏亮和尖锐。它们离得多么近啊!有些仅四十英尺。我周遭的空气颤动着,我能感觉到它们翅膀扇动的风,似乎我能够开多少枪就可以射杀多少只天鹅——一百只或一千只——我举起枪,枪口对准一只白天鹅的脑袋开火。它在空中颤抖了一下,它的宽阔的双足在腹部垂了下来,它的翅膀像摇篮一样打开试图支撑住空气,然而还是直直地摔到地上,发出可怕的声音,就像人类制造出的噪音,厚重、温柔、轰隆的声音。我仰首向又一只射击,能听到子弹打中它的胸部,但它没有掉落,甚至它的飞行模式也没有被破坏。“嗨,嗨。”天鹅正从我头顶飞越,一排接着一排。我打开我的枪又重新装弹。我一边做一边想:我需要信心,我需要确定地去做。我瞄准了另一只天鹅,朝它的头部射击,它的坠落像第一只一样,垮翅,肚子下垂,重重地摔在地上。我坐在掩体上的草丛中,天鹅们从我头顶飞过。

现在,整个筏子浮在空中,像一个漩涡缓慢地移动,从我的头顶、湖泊以及各个角落的上空,寻找着气流,朝向南方,排成长长的波浪线。被最后的阳光照着,在远处呈现出银白色。现在,我要告诉你,这是值得一看的东西。你周围的空中有五千只白天鹅,发出一种你从未听过的声音。当时我对自己说:这情景我将永不再见,永不忘记。我的话后来被证明是对的。

格伦·巴克斯特又开了两枪。一枪射失,另一枪射中一只从他身边飞过的天鹅,它半飞半坠地掉落到空空如也的湖面,离岸不远,这只天鹅开始游弋,仿佛完好无损,并能发出叫声。

格伦站在散乱的草丛中,看着那只天鹅,垂下他的枪:“我不该射杀它,是吗,莱斯?”

“我不知道。”我说,坐在一块小土墩上,瞧着那只正在水中游弋的天鹅。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射杀它们,它们是如此漂亮。”他看着我。

“我也不知道。”我说。

“对于它们也许别无选择。”格伦盯了那只天鹅一眼,摇摇头,“也许这是为什么它们被带到地球上来的原因。”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我不知道他话的意思是什么,我对这里天鹅数量如此巨大感到不解,因为射杀的停止,一种昏沉的饥饿感袭来。

格伦开始捡拾他射杀的天鹅,我走向我那两只掉落下来死在一块的天鹅。一只因为摔落很重以致它的胃部裂开,肠肚露了出来。另一只看起来完好无损,温柔的白色肚子隆起像一只枕头,它的头部,它的锯齿状的喙,以及小小的黑眼睛,看起来像仍然活着。

“偷猎者们在这儿做了些什么?”我听见一个声音说,我的母亲,站在我们上端的土丘上,身着粉红色的裙子,双手抱着。她冷冷地笑着。我才意识到射击时完全没有想到她。“所有的枪是谁开的?你开的吗,莱斯?”

“不是。”我说。

“莱斯是一个猎人,艾琳,”格伦说,“他不慌张。”他拎着两只白天鹅的脖子,一只手一只,他笑着。他和我母亲似乎都还愉快。

“我看你并没有射失许多。”我母亲笑着说。我看得出她很羡慕格伦收获那么多天鹅,她在车里单独做过一些思考。“很精彩,格伦,”她说,“我从未见过。它们像雪一样白。”

“值得一看,不是吗?”格伦说。“我本来可以射杀更多,但是我太兴奋了。”

然后我母亲看向我。“你的在哪儿,莱斯?”

“这里。”我指着身边地上的两只天鹅说。

母亲优雅地点着头,我以为她喜欢这一切,觉得这一天对于我们来说,是值得的一天,是幸福的一天。

“六只,你总共打了六只。”

“还有一只在那儿。”我说,指着那只在水面上转着圈圈游动的天鹅。

“好,”我母亲手搭遮阳棚去瞧,“在哪儿?”

格伦看着我,奇怪地笑了一下,那笑仿佛说他希望我不要再提那只鹅。我也希望不提。我抬头看天,看见数千只成排的天鹅在阳光下闪着银色的光,我希望我们马上离开,回家。

“那只是我犯下的错误,”格伦·巴克斯特咧嘴笑着说,“我不该射杀它,艾琳,我是太兴奋了。”

我母亲看向湖泊一会儿,然后看向格伦。“可怜的天鹅。”她摇着头,“你怎样杀死它,格伦?”

“我现在打不到它。”格伦说。

我母亲看向我。“你什么意思?”她说。

“让它在那儿。”格伦说。

“不,你不能让它在那儿,”我母亲说,“你射杀它。你必须杀了它,这难道不是规则?”

“不。”格伦说。

我母亲从格伦看向我。“涉水去将它杀死,格伦。”她甜甜地说。我母亲当时因为某种原因看起来很年轻,像一个年轻的姑娘,穿着薄薄的短袖侍者裙,她的瘦削的赤裸的长腿立在小麦丛中。

“不行。”格伦低头看他的枪,摇头。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愿去,因为这是容易做到的。因为湖水很浅。要走很长一段距离才到水深处,而且格伦穿着长套鞋。

我母亲看着那只白色的天鹅,离岸不超过三十码远,它的头昂着,缓慢地划着圆圈游着,它的翅膀耸拉着奓开,能看见黑色的翅尖。“涉水去将它杀了,格伦尼[5],你不愿意吗?”她说,“它们是非凡之物。”

“你并不理解这个世界,艾琳,”格伦说,“已经那样了,无所谓啦。”

“但是,太残忍了,格伦。”她说,一缕甜美的微笑浮上她的嘴角。

“举起你的双手,琳妮[6],”格伦说,“我看不见任何天使的翅膀,你能吗,莱斯?”他看着我,我看向其他地方。

“那么你去把它杀了,莱斯,”我母亲说,“你不能被疯狂的人抚养。”我正要动身,可是格伦突然抓住我的肩膀,用劲地往后推,我后来发现,他用劲之狠以致他的手指将我的皮肤抓青了。

“谁也别去,”他说,“此事到此为止。”

我母亲朝格伦冷冷地瞥了一眼。“你没有良心,格伦,”她说,“你没有爱,说白了,你就是一个婊子养的崽子。”

格伦·巴克斯特对我母亲点着头,仿佛他理解了他不曾理解而又一直想理解的事情。“好,”他说,“很好。”他从腰间取出他的大型手枪,大型的蓝色左轮,他说他要保护自己时,我见过这把枪的局部,他伸直手臂,瞄准水上的天鹅开枪,但没打中。然后他又开枪,又没打中。天鹅再次发出叫声。然后他打中了它,因为看不见它划动水花了。他又射击了三次,直到子弹打光,天鹅的脑袋耸拉下来,向空荡荡的、深蓝的湖中央漂去。“现在谁有良心?”格伦说,当他转身时,我母亲已不在那儿。她已经返身向汽车走去,消失在黑暗中,几乎看不见。格伦对我笑着,脸上一副狂野的表情。“是吗,莱斯?”他说。

“是的。”我说。

“任何事物各有所限,对吗?”

“我想是的。”我说。

“你母亲是一位漂亮的女人,但是她在蒙大拿并不是唯一漂亮的女人。”我没有吭声。格伦·巴克斯特突然说,“这儿。”他举枪指着我。“你不想这样?你不想开枪杀了我?没有人认为他们将要死,可我现在已做好了准备。”当时我真的不知如何做好。然而这是真的:我想打他,使出全身的力气狠狠地打他的脸,看他在地上流着血,痛哭,乞求我别打了。只有在那时他才看起来对我有所恐惧,此前我从未见过一个成年人对我如此恐惧——但我已经看到了——我对他感到抱歉,仿佛他已被我打死。最终我根本就没有殴打他。

内心的灯在熄灭。事情过去多年,对于曾经的那个世界,我现在感到忧伤和遥远。格伦·巴克斯特,现在想起来并不是一个坏人,他只是一个敬畏某种他从未见过的事物——而在他身上是某种温柔的东西——他过着他不喜欢的生活。一个带着儿子的妇女,她能责备他什么?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人们做了他们做的,或者称呼他们自己如他们所称呼的,必须去过某种人的生活以成为一个专家。

我母亲竭力看到事物美好的一面,竭力在她所身处的境遇中保持希望,竭力想照顾好我们俩,但却徒劳无效。那是她生活中一段奇怪的日子,很多事情刚开始接触,她必须调整自己成为一个成年人。我认为,她生命中知道的东西过早过多,是其问题所在。

我感到我在某种程度上是被推向这个世界的,推向真正的生活,我不得不过的生活。有一年我不得不去做采矿工和无薪的工作,因而没有去上大学。我不止一次地想到母亲说过的话,我不能被疯狂的人抚养,我不知道这话指什么,或者不指什么,难道这话的意思是,爱是可信靠的商品,但情况并非如此,正如我发现的。

后来的一个晚上,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躺在床上听见母亲说,“出来,莱斯。快出来听听。”我穿着睡衣光脚走到前面的走廊,温暖如春,空气中弥漫着春天一样的薄雾。我能看见远处弗洛里镇开往大瀑布的长途客车的灯光。

我听见了天鹅的声音,天空中白色的鸟,在飞翔。它们发出高亢的声音,像愤怒的叫喊,虽然我看不到它们在头顶,但对于我它们又无所不在。我母亲抬头说,“听见它们没有?”我闻到她洗浴后头发的湿气。“它们随着月亮离开了,”她说,“外面像在野外。”

我说,“我听到它们了。”我赤裸的胸腔感到一阵凛冽,我手臂上的汗毛竖立,就像风暴即将来临。我们侧耳倾听了一会儿。

“我当初和你父亲结婚,你知道,我们居住在加利福利亚一条叫蓝鸟谷的街。我总觉得那是最美的街最美的街名。我觉得没有人会像你的初恋使你欢快。你不介意我所说的吧?”她充满期待地看着我。

“不会。”我说。

“我们必须以某种方式保证文明的存在。”她拢了拢她的小小的家居服,因为有一股冷空气袭来,这是第二天来袭的冷空气的一部分。“我今晚感觉不好,我估计。”

“没事的。”我说。

“你知道我想去哪儿吗?”她说。

“不知道。”我说,我想她一定很愤怒,对生活,但并不想让我看出来。

“到胡安·德·富卡海峡去。不是吗?你想去吗?”

“我想去。”我说。妈妈看了一会儿,仿佛看到背景是山脉轮廓的胡安·德·富卡海峡,看到鲜活的事物发出的光亮和一个全新的世界。

“我知道你喜欢他,”她停了一会说,“你和我都深受愚弄。”

“我并不怎么喜欢他,”我说,“我真的不在乎他。”

“我肯定,他会栽跟头。”她说。我不置一词,因为我对格伦·巴克斯特不再感兴趣,不乐于谈及他。“假如我问你,你能告诉我吗?告诉我真实的情况?”

“能够。”我说。

母亲并不看我。“只许说真话。”她说。

“好的。”我说。

“你觉得我仍然十分有女人味吗?我现在三十二岁了。你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是你觉得我像三十二岁的人吗?”

我站在走廊的边沿,面前是橄榄树,凝视着薄雾,薄雾中我看不见天鹅,但能听见天鹅飞翔的声音,几乎能感觉到它们白色翅膀下空气的颤动。正如你独自在高架桥上,火车正在驶来,你明白你必须做出决定。我说,“是的,我觉得你有。”事实就是如此。我竭力想其他的事情,没有听见母亲后来说什么。

那时我多少岁?十六岁。十六岁很年轻啊。但已是成年人了。我现在四十一岁了,我想起那段时光并不遗憾,尽管我和母亲不再以那样的方式交谈,迄今我很久很久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了。

注释:

[1]切努克风,从落基山脉东侧吹下来的干燥暖风。

[2]VFW,海外战争退伍军人的缩写。

[3]雪鹅,雁属中体形大,个体重的鸟类,羽毛洁白,翼角黑色。

[4]“令人心碎的小山”,源于马拉松赛,指很长的缓坡。

[5]格伦尼,格伦的爱称。

[6]琳妮,艾琳的爱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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