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要管我的退休金,此要求合法吗
2019-12-27
伴侣 2019年12期
问:
我今年68岁,现在每月能够领到退休金5600元。我有弟弟、妹妹2人在农村老家,他们的家境都不好。我是家中老大,为了全力支持我读书,弟、妹两人读到初中就回家务农了。考慮到这些,我就经常用退休金接济一下他们,没想到,老伴对此意见很大,现在还定下所谓的“家规”:我每月只能留下800元退休金, 余下的需全部交给她管理。请问:老伴的做法合法吗?
答: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据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退休金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很显然,你每月领取的退休金是你和老伴两人的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可理解为:第一,夫或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之间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你用退休金接济你的弟弟妹妹,这并非属于家庭或夫妻日常生活需要,你无权自行决定,应当征得你老伴的同意,你老伴要求你交出大部分退休金的做法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