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推动金融变革
2019-12-27巴曙松
巴曙松
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监管机构对区块链的态度呈现出了鲜明的政策基调:一方面,坚决打击以虚拟货币、加密货币、首次代币发行等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活动;另一方面,肯定区块链技术作为新兴科技的潜力,鼓励以及规范区块链技术的发展。
那么,在政策驱动以及金融机构期望通过技术手段赋能自身业务的大背景下,区块链技术到底能为金融行业带来哪些应用价值?
价值一,是以变“自证”为“他证”的方式,去强化信任关系。
金融业务的开展,脱离不了对经济社会中微观实体的了解。在对客体进行调研的过程中,最常用的一种方式便是收集书面材料。
比如当金融机构给一家企业核定授信额度时,需要了解企业的收入及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在现有操作模式下,金融机构会向该企业收取财务报表、订单、合同、发票、货运单、银行流水等材料,然后用这些材料去核实财务报表中的信息。
然而,无论是财务报表还是佐证材料,都是由贷款申请企业所提供的,即贷款企业需要自证清白,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自证”。在自证业务模式下,金融机构在用各类材料去校验财务报表之前,还需要去检验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使操作成本、操作风险始终居高不下。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则可以彻底改变这种业务模式。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会同步各业务参与方的业务资料(以下简称“数据上链”),并且一般会将数据上链规则设定为由业务源头方完成数据的上链,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链上拥有源头数据后,就可以对数据完成自动的交叉验证。
价值二是生态融合,实现跨生态的共赢。
每个区块链网络,都可被视为一个子系统,这些子系统通常是以业务、地域范围作为边界,但他们之间并不独立,而是会与其他子系统发生交互,并最终融入到更大的系统中。生态间的融合,就可以通过区块链的“跨链技术”来实现,从而在底层打通数据。
比如,国内的市场监管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这两个子生态,最后都将融入到国内贸易这个大生态中。他们之间的交互,可以为双方业务带来更大价值,甚至可以为金融机构解决一个难题:避免“空转”型的關联交易。
市场监管业务中,需要对商品的流通和制造进行溯源,于是可以在链上沉淀从原材料到最终销售的整条供应链信息。如果一批货物在销售后被投入生产或被最终消费了,便可以判定这笔业务大概率不是空转型的关联交易。
同时,金融机构为链上企业提供融资的可能性,也有助于提升各类企业“上链”的积极性,从而让监管部门更有效地获取监管数据。企业所处的子生态越多,通过跨链方式打通生态之后,就可以有越多纬度的数据来描绘这家企业,使金融机构更全面地去完成客户调查。
区块链技术以往对于信任关系缔造的阐述,更多停留在技术层面。实际上,区块链技术亦可结合金融业务场景,在业务层面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识别或规避风险,使企业更好地证明自身资质,最终使业务各方达成信任关系,促成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