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浅见
2019-12-26冯庆良
冯庆良
近年来,各地区把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村经营组织形式,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推进优质高效农业生产体系建设。以昌图县为例,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286家,家庭农场686家,种养大户1000余家,初步形成了以合作社为纽带,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以集体经济组织为支撑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存的农业经营格局。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形式之一,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村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那么如何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一、构建新型经营主体
1.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一直以来,小家小户分散经营模式,使农户对市场反应不灵敏,生产经营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缺乏市场竞争力,農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农业增产难、农民增收难。为改变现状,着眼打破制约发展因素,从各个方面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各级政府要在人才培训、财务管理、规范建设、金融政策、财政扶持等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同时鼓励合作社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牵头组建、分类发展,不断提高对农户的覆盖面和产业覆盖面,最终达到增产增效,带动农户增收的目的。例如昌图县阳宇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托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自身的科学发展,已发展成为入社社员160户、流转土地面积4000多亩的全程机械化作业的合作社。2018年实现产值600万元,盈余180万元,分配110万元,社员以土地入股形式入社,使他们彻底从土地当中解脱出来,变成了离土不离乡的工人,男劳动力每人工资达到2万元以上。再加上土地入股收入、社员分红收入每个社员家庭人均收入比其他家庭多出1万元左右。同时大力发展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突出重点培养、优化培养方式,完善培育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着重抓好大中专毕业生、务工返乡人员、科技示范户等培训,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并鼓励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村实干人才成为新型现代职业农民,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2.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不断加快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力度,以助推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的步伐。重点推进科技推广、金融支持、信息化三大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推广中心组成农业科技服务队伍,对产业的规划布局、技术引进、示范推广等提供系列服务,促进优势产业优势发展。
二是大力建设金融服务体系。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金融部门把支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作为支农服务的重要平台和必要载体鼎力扶持,在政策上倾斜,在贷款上优先,创新贷款品种,推出农村土地流转质押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用流转过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村信用社申请抵押贷款,以解决生产资金或流转土地资金短缺的问题。例如昌图县从2011年开始开展了土地流转抵押贷款业务,几年来累计投放的土地流转抵押贷款2.6 亿元,推动了全县的土地流转工作,同时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三是积极建设信息服务体系。昌图县从2010年开始在县、镇着手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初步形成了县级信息发布、镇(场)实体服务、村组信息提供的三级信息服务网络,不仅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合同签订、价格评估、政策援助、纠纷调处等服务,还通过履行情况监督、落实鼓励流转奖补政策等,推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保证流转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昌图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态势良好,但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1.土地流转有困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经营,必须以成片、规模的土地供应为前提。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散经营制度已经严重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千家万户小生产与规模化生产之间形成了一对主要矛盾。相当一部分农民抱着“宁可抛荒不可失地”的思想,害怕失地失权,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他人耕种。
2.农业融资困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前期资金的持续注入是个硬条件,更是一个硬门槛。因为信贷融资困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对巨大的资金投入,都感到束手无策。银行虽加大了对“三农”的信贷支持,但贷款额度较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无疑是杯水车薪。农机机械均不能作为有效抵押物,授信担保困难,资金短缺成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难题。
3.规模经营推进不够。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虽然种类全、数量多,但规模档次不是很高,缺少有品牌有影响的新型经营主体,如规范运作的合作社少,高水准的种养大户不多,家庭农场的带动性不强等。另外存在产业链条不长,深加工能力弱,对农业支撑和农民致富的带动力还不够,规模档次有待提升等问题。
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和建议
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走势,当前要着力从以下方面加强推进:
高度重视,加强对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新农村建设绩效考核范围。 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发展水平。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民生产为主体,以特色主导产业为依托,按照“边探索、边发展、边规范、边提高”的原则,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自身发展水平,使其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真正发挥组织带动农民、发展主导产业、提高经营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助推农村发展的骨干作用。整合提升,不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对现有的资本、人才、技术、品牌等要素进行有效整合,组建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具有现代农业发展形式的经营实体。加强人才建设,不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软实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必须依靠人才支撑。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不断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外部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