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模式”对我国非洲猪瘟防控的启示
2019-12-26于书琴刘益君张萌萌吴克亮
张 涵,于书琴,刘益君,张萌萌,吴克亮
(1.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北京 100193;2.河北省农业厅财务服务中心,河北石家庄 050011;3.西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重庆402460 )
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是一种被国际动物卫生组织(International Epizootic Office,OIE)认定的对野猪和家猪具有高度传染性和高死亡率的出血性疾病[1]。目前,针对非洲猪瘟,全球范围内既无相应的治疗方法,也没有疫苗进行有效预防。西班牙是最早经受非洲猪瘟困扰的国家之一,自20 世纪60 年代开始就与非洲猪瘟进行抗争,创建了非洲猪瘟快速检测方法,研究清楚了非洲猪瘟的虫-蜱传染途径,经过35 年努力根除了非洲猪瘟。
2018 年8 月3 日,我国确认首例非洲猪瘟发病记录,随后疫情迅速扩散至全国,给我国养猪生产带来极大冲击,能繁母猪存栏数跌到历史低点。由于非洲猪瘟在我国是初次爆发,养猪生产的相关人员,包括养猪业主、从业人员、科研人员及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其了解不够,而西班牙在35 年根除非洲猪瘟的过程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包括有区域划分生产养猪、制定完备的血清学检验方法和综合性的复产措施。因此,本文从非洲猪瘟特点、传播途径及基于西班牙养猪生产的现场调查、专家交流、文献追踪等多种途径具体阐述西班牙根除非洲猪瘟的防控策略和实施措施,以期为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及非洲猪瘟后养猪复产提供参考模式和防控经验借鉴。
1 非洲猪瘟和非洲猪瘟病毒
1.1 非洲猪瘟概述
1.1.1 非洲猪瘟的主要临床症状 非洲猪瘟具有4 种临床表现形式,即超急性、急性、亚急性和慢性[2],具体如表1 所示。超急性主要特点是发病率和死亡率达100%;急性感染的猪表现为发热(40.5~42℃)、厌食、无精打采、脉搏和呼吸频率增加、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在48~72 h 内迅速减少、呕吐、腹泻和流产;亚急性型感染的猪表现为轻微发热、食欲减退和无精打采,怀孕母猪可能发生流产;慢性感染猪则表现为食欲减退、短暂性低热、皮肤坏死、慢性皮肤溃疡和关节肿胀。在非洲猪瘟传染初期,感染的猪表现为超急性或急性临床症状,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步转向亚急性或慢性临床症状,感染猪群的死亡率也会降低,据报道在坦桑尼亚已经出现亚临床症状甚至无明显症状的非洲猪瘟,死亡率可能低于5%[3]。
1.1.2 非洲猪瘟的传播区域 非洲猪瘟1909 年首次发生在肯尼亚[4];1957 年首次传入欧洲的里斯本区域,与此同时非洲猪瘟在该地域扩散至整个伊比利亚半岛,其他欧洲国家,如法国、意大利、荷兰等也先后遭受非洲猪瘟的袭击,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直到20 世纪90 年代,大多数西欧国家根除了非洲猪瘟,只有意大利的撒丁岛一直是欧洲唯一的非洲猪瘟感染地区[5];2007—2008年,非洲猪瘟依次传入俄罗斯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6];2014 年非洲猪瘟传入欧盟成员国,即立陶宛、波兰、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等区域;2018 年8 月,我国首次爆发非洲猪瘟疫情。20 世纪70—80 年代,非洲猪瘟也在美洲国家流行,如古巴(1971 年、1980 年)、巴西(1978 年)、多米尼加(1978 年)、海地(1979 年)[7],在东南亚国家如越南、老挝、柬埔寨等国也有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到目前为止,只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等少数国家没有发生过非洲猪瘟[2]。
表1 非洲猪瘟临床表现形式
1.2 非洲猪瘟病毒的特点 非洲猪瘟病毒是单一的、有囊膜的、存在于细胞质内、具有双链的DNA 病毒(图1),是非洲猪瘟病毒科的唯一成员[8]。非洲猪瘟病毒具有非常强的生活力,能长期存在于低温与高湿环境、适于较广的酸碱环境,在pH 3~11 的环境中长时间生存,并可在动物组织及体液中长期存活;在宿主蜱体内存活5 年以上(表2)[9]。非洲猪瘟病毒是可以经由虫媒传播的DNA 病毒[10]。目前,非洲猪瘟病毒只有一种血清型,但存在20 多种基因型,不同基因型之间病毒毒力存在显著差异[11]。非洲猪瘟的潜伏期因传播途径而异,潜伏期在3~21 d 不等[2]。
图1 非洲猪瘟病毒
2 非洲猪瘟的传播途径
非洲猪瘟对家猪与野猪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和致死性,主要有4 种传播方式,即丛林循环传播、蜱-猪循环传播、家猪循环传播及家猪-野猪循环传播(图2)[12]。
表2 非洲猪瘟病毒在各种环境条件下的适应力
2.1 丛林循环传播 非洲猪瘟的丛林循环传播途径主要存在于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主要以布什猪、疣猪和巨型森林猪等为介质,通过蜱虫叮咬而感染或传染非洲猪瘟,猪(布什猪、疣猪和巨型森林猪)通过蜱虫的叮咬,而在血液中产生病毒,并再传染给其他的蜱虫。
疣猪是无临床症状表现的非洲猪瘟病毒携带者,但非洲猪瘟病毒不能在布什猪、疣猪和巨型森林猪之间进行横向或纵向传播,因此非洲猪瘟病毒在非洲野生环境中的生存依赖于蜱虫,被感染的蜱虫将非洲猪瘟病毒传播到其他蜱(性)或传染其后代。
2.2 蜱-猪循环传播 软蜱是非洲猪瘟病毒的宿主和载体,通过叮咬,可以将非洲猪瘟病毒传染至家猪。据报道,非洲猪瘟病毒能够在蜱宿主中存活5 年以上,特别是Ornithodoros errnticus和Ornithodoros rnoubatn两类软蜱对非洲猪瘟病毒的血清垂直传播起到重要作用[9]。
2.3 家猪循环传播 非洲猪瘟病毒在家猪群体中,经口-鼻途径,通过接触感染动物的排泄分泌物或接触受污染的产品进行传播。非洲猪瘟病毒家猪循环传播是由许多人为因素导致或加速的,如设备交叉使用、泔水饲喂、感染猪或产品的跨地区运输或销售等。
图2 非洲猪瘟病毒的传播途径
2.4 家猪-野猪循环传播 在许多有野猪生活的地区,野猪是传染非洲猪瘟的主要途径,野猪通过食用抛弃于野外的病猪而感染非洲猪瘟,野猪的流动性又加速了非洲猪瘟的传播。据报道,东欧国家波兰、波罗地海地区等全年可以观察到非洲猪瘟的传播和持续爆发,与该地区存在大量野猪密切相关[13]。
3 西班牙防控非洲猪瘟的技术措施
3.1 西班牙养猪业及防控非洲猪瘟的背景 西班牙养猪生产在欧盟处于第二的位置,存栏数仅次于德国。西班牙养猪具有鲜明的特点,除了主流的杜×长×大商品猪生产方式外,本地黑猪以森林散养模式生产优质的西班牙火腿或腌肉,西班牙火腿或腌肉占西班牙猪肉消费的70%。西班牙是除非洲大陆外最早受到非洲猪瘟侵扰的国家。1957 年,非洲猪瘟传入了伊比利斯半岛[7],大约在20 世纪60 年代,西班牙流行性爆发非洲猪瘟疫情,主要原因是此时西班牙国内对疫情控制意识较弱,没有及时调控生猪生产及运输,且泔水喂猪在西班牙的养猪生产中较为常见。由此,西班牙展开了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如虫-蜱传染途径阻断、非洲猪瘟快速检测方法等,1995 年西班牙政府宣布非洲猪瘟根除[14]。
3.2 西班牙防控非洲猪瘟的技术措施 西班牙在1985—1995 年实行的非洲猪瘟根除计划,是基于实验室对疑似非洲猪瘟病毒感染的动物进行检测诊断及实施严格的控制措施[14],主要技术措施包括现场诊断、早期检测、猪场安全、复产等。
3.2.1 现场疾病诊断和控制 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小组负责实地卫生控制、动物识别、流行病学调查、血清学监测、样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由于西班牙养猪生产系统的特殊性,西班牙科研人员首次发现软蜱是非洲猪瘟病毒的主要宿主,发现非洲猪瘟的丛林传播途径,为非洲猪瘟的流行病学及防控措施的制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3.2.2 猪场进行100% 血清学监测 选择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作为快速获得可靠的疾病诊断结果的最佳方法,国家农业和食品研究与技术研究所的动物卫生部成为国家参考实验室;为尽早发现和确认非洲猪瘟疫情,需将血液或组织进行实时定量PCR 检测,或进行免疫过氧化物酶检测,对血清或渗出组织样本中的非洲猪瘟抗体进行检测。
3.2.3 提高猪场的生物安全措施 生物安全措施的主要目标是改善和加强猪场周围的卫生屏障,以防止非洲猪瘟病毒进入,主要包括围栏建设、尸体和粪便的安全处理。在疫情爆发后建立保护区和监视区,保护区域半径至少为3 km,监视区域半径至少为10 km。
3.2.4 疫情发生后猪场的快速处置措施 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的快速处置措施包括对发病猪以及可能携带非洲猪瘟病毒的猪群全部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猪舍建筑物进行全面的清洁和消毒,包括使用2%氢氧化钠对粪坑进行彻底清洁;消灭猪舍内的昆虫和啮齿类动物。
3.2.5 加强培训及宣传工作 西班牙开展了BTSF(Better Training for Safer Food)计划,提高养猪从业人员对非洲猪瘟的防控意识,如对运输车辆进行必要的清洗和消毒、加强养猪生产从业者的登记,包括感染非洲猪瘟猪场清单及计划发展的年度报告等。媒体的适度宣传使养猪生产者意识到防控非洲猪瘟的必要性;养猪生产者自行建立健康卫生协会,并在根除计划中发挥领导作用。
3.3 西班牙防控非洲猪瘟的进展 作为非洲猪瘟的净化或根除计划进展的一部分[14],1989 年欧盟采用了一项新规则,该规则将西班牙养猪生产分为非洲猪瘟-自由区域和非洲猪瘟-监视区域2 个区域。由于没有可用疫苗,实施适当的检测和严格的卫生控制在预防、控制和根除非洲猪瘟中扮演重要角色,监测活动的成功取决于是否有最适当的诊断测试[15]。这样的区域划分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西班牙养猪业因非洲猪瘟导致的贸易禁止,允许自由区与欧洲其他国家在生猪、鲜猪肉和某些产品方面的贸易。但在1987 年非洲猪瘟疫情爆发的案例中,自由区占据最大比例,1993 年受感染区域疫情影响自由区疫情继续爆发。病毒持续性存在是疫情爆发主要因素:养猪生产设施缺乏基本的卫生设施;软蜱作为非洲猪瘟病毒载体长期存在且不受控制的野猪扩散非洲猪瘟病毒的传播。因此需制定一个特定的血清学筛查计划:①在自由区,每年需要对全国5%的母猪群和野猪群进行血清学抽样。样品来自于监视区和感染区附近的区域以及屠宰场附近的猪群,还对临近感染地区的野猪进行筛查。②在监测区域,每个种畜群中每年检测30%的繁殖母猪;在开放的养猪生产系统中,每年检测所有猪群中50% 的繁殖母猪。③特别措施:使用半径约100 m 的金属围栏,避免猪群与其他野生动物接触;引种时必须检查健康状况并持有“无非洲猪瘟证书”,引种后单独圈养一段时间[16];访问猪场时,应遵循生物安全消毒程序;猪场工作人员不得与其他猪场或畜牧场接触;访问国外农场后最好等待48 h 后再进入猪场。
3.4 复产技术综合措施
3.4.1 完全清洁与消毒,确认无非洲猪瘟病毒与软蜱防止非洲猪瘟病毒与易感动物接触,避免感染的动物继续传播非洲猪瘟病毒,切断非洲猪瘟病毒通过猪血液、体液、尸体传播是防控非洲猪瘟的关键;还可在猪舍内实施生物防护措施,以缓解或限制非洲猪瘟在围栏和建筑物之间的传播。
3.4.2 若发现蜱虫严禁复养 以PCR 检测为基础,待检样品必须在7 d 内送至实验室,非洲猪瘟病毒检测采用实时定量 PCR。如果存在蜱虫,建议及时对其扑杀[17]。可用二溴甲烷或伊维菌素对猪场设施进行处理。如果猪舍中存在感染非洲猪瘟病毒的蜱虫,则不建议复养或将猪舍空置6 年。尽管如此,仍需意识到根除携带非洲猪瘟病毒的蜱虫是一项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蜱虫通常寿命很长,这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1]。
3.4.3 引进非洲猪瘟血清检测阴性的健康猪 在猪场引种之前必须检查待引进猪只的健康状况及是否持有“无非洲猪瘟证书”。养殖场所用的精液、胚胎及卵子应来自认证无非洲猪瘟病毒的农场[18]。此外,猪场工作人员不得与其他猪场或外场牲畜接触[16]。在复产的技术措施方面,若在疫区猪场组织养猪恢复生产,主要技术措施包括猪舍以及其他附属设施与场所的完全清洁和消毒;将非洲猪瘟-血清学检测呈阴性的“哨兵猪”引入猪舍中,“哨兵猪”的数量通常相当于猪群的10%~20%,如果1 个月后猪群没有出现非洲猪瘟疫情,所有“哨兵猪”将进行非洲猪瘟-血清学检验。若检验结果仍为阴性,则允许农场重新养殖,整个农场的猪群补群程序通常在非洲猪瘟-血清阴性猪进入后3 个月内完成。
3.4.4 原料控制,禁止泔水饲喂 应避免在存有非洲猪瘟病毒的区域内使用新鲜饲料,如无法做到这一点,建议对饲料进行高温处理,使非洲猪瘟病毒灭活或将其存放在野猪接触不到的情况下至少30 d;禁止将绿色饲料带到农场,避免使用秸秆作为垫料,除非将非洲猪瘟病毒灭活或单独储存至少90 d。
3.4.5 政府的监督与检测 政府监测的主要目的是确定疾病的范围、及时发现新的疫情、采取相应措施、建立无病区,有助于控制局势。监督人员参与制度制定、监测抽样计划安排及监测结果的收集、评估和报告,制定监督方案要保证所有养猪相关者的权益。
3.5 西班牙模式取得的成绩 弄清楚了非洲猪瘟病毒的特点、性质,确定了非洲猪瘟的4 条传播途径和传播介质,有针对性开展防控非洲猪瘟的措施;建立了非洲猪瘟快速检测方法;在非洲猪瘟存在的情况下,划定了自由贸易区和监视区,保证了猪肉市场的正常交易,逐步完善养猪安全生产的综合配套措施。
4 西班牙模式对我国非洲猪瘟防控的启示
4.1 建立合理的补偿条例与机制 借鉴欧洲国家对抗非洲猪瘟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地制定适用于我国的合理补偿条例和机制,主要对象为生猪养殖生产企业及农村个体散养户。及时上报疫情信息,从宏观角度把握全局状况,尽最大可能控制疫情局势。
4.2 掌握科学的防控措施
4.2.1 基础防控措施 ①猪场设置围栏,以确保场内猪只不会与外界动物发生直接、间接接触;②禁止泔水喂养,因为非洲猪瘟病毒可以通过受感染的生猪肉或猪肉产品传播,在保证饲料营养的基础上,避免使用新鲜饲料,采用熟化工艺(维生素成分除外)或使用干草;③应在猪舍周围及入口处消毒并应彻底清除有机物质(粪便、饲料、垫料),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消毒效果;④屠宰工具使用后,必须按规定清洁和消毒,且不可外借,屠宰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可随意丢弃;⑤应建立起相应的清洁、消毒制度,并定期对猪场的设施、车辆和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9]。此外,鉴于苍蝇、蚊虫可以作为非洲猪瘟病毒载体而存在,建议对猪场内的苍蝇和蚊虫等进行及时扑灭,以最大程度上减少其带来的潜在风险[16]。
4.2.2 监测措施 取样原则应以被动监测为基础;必须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猪群,特别注意与非洲猪瘟临床症状相似的猪,所有已发现的尸体和病猪必须及时取样送往实验室进行生物学检测。
4.3 复养措施
4.3.1 复养前管理 复养前,检查场内硬件设施是否配套,主要是消毒设备、消毒通道等,及时查缺补漏,完善设备;对办公区域、食堂等在内的全部区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步骤为清扫、清洗、消毒、干燥和熏蒸;如此反复2~3 次;且在1~2 月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全面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开始饲养3%~5%的非洲猪瘟阴性猪1~2 个月,在这期间对猪场内部的非洲猪瘟进行持续动态监测并定期取样送检。
4.3.2 复养后的管理 根据猪场规模化水平和硬件设施条件,建议选择批次化、全进全出生产模式;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减少人畜接触,也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猪场;严格控制饲料质量;定期开展病原检测和疫情监测,定期开展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