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法制框架下的总分馆体系建设研究
2019-12-26陈泳源
陈泳源
(遂溪县图书馆,广东遂溪 524300)
《公共图书馆法》强调以县级图书馆作为总馆,并规定县级以上政策设立公共图书馆,乡镇以下设立图书室,形成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国家统筹协调的管理机制。总管应加强对分馆的业务指导,切实发挥图书馆为城乡居民文化服务的作用。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建设主体,应当加强预算投入,为县域与乡镇具体实施总分馆制提供资金保障。《公共图书馆法》明确了总分馆制的职责范畴、功能体现与管理机制等工作要点,对公共图书馆事业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1 加强总分馆体系建设的意义
1.1 提高覆盖率
从公共图书馆入手分析,人民政府建设的县级以上图书馆,目前位置超过三千个,每个图书馆服务人口数量为四十五万人,明显滞后于发达国家,与德国、挪威等国家的服务覆盖率相比,更是相差甚远。还需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推行总分馆制的经验,切实提高分馆总数与服务覆盖率。尤其是《公共图书馆法》法制的颁布,对分馆建设与制度实施提供了有力依据,更利于部分县区无公共图书馆等问题的解决,以此推动图书馆事业稳中求进发展。
1.2 实现服务效益最大化
《公共图书馆法》将县级公共图书馆作为总管,将乡镇文化站作为分馆,将村(社区)图书馆当作基层服务点,推行总分馆制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总管与各级图书馆的协作,使得联合采编、资源共享成为了可能,服务成本随之降低。二是推行总分馆体系,能够提高馆际公共文化服务覆盖率,甚至是全覆盖,实现了对分散独立图书馆的有效整合,各级图书馆运行经费减少,更利于成本服务效益比的提高。
1.3 迎合文化惠民政策要求
总分馆制实施后,通过资源共享,文献资源利用率提高。利用数字信息化技术,实现了图书馆高效化服务,借阅与记录等业务得以安全有效落实。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各分馆统一管理,各项服务更加规范。改革开放四十一年来,文化惠民工作遇到发展瓶颈,总分馆制的落实,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发展增光添色,文化惠民工作要求得以满足。
2 新型总分馆体系建设实践分析
从新型总分馆体系金字塔层次结构模型入手分析,该模型顶端为涵盖惠民均等、经济高效、管理科学内容的文化功能(服务效益)层。中间为实践探索层,体现了各级图书馆的共享共建与联合服务的关系,各级图书馆从上至下提供业务指导,最终形成系统性的体系运行模式。底端为建设动因层,即制度保障层,《公共图书馆法》的提出,对相关法律法规与条例规范起到了完善补充作用。但模型的高效运用,更得益于各要素的协同配合,以提供基础保障,如下所示;
2.1 制度指导
《公共图书馆法》是图书馆现代化建设的依据,是图书馆改革历程的实践总结,对馆际功能发挥与群众文化权益维护起到了保障作用。同时与该领域内的国家法律、地方规范,产生了横纵向对接,共同为总分馆制推行优化法制氛围,为图书馆事业发展提供制度指导与基础保障。
2.2 地方级与省级图书馆共享共建
《公共图书馆法》的提出,推动了图书馆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创新发展的步伐。地方级与省级图书馆,为发挥推行总分馆制的引导作用,应当促使以往总馆角色逐步向保障支撑地位转变,科学设立服务规范、业务标准,实现联合服务与共享共建,切实发挥地方级与省级图书馆在技术与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设立通借通还信息化服务体系,通过培训与业务指导,为总馆与分馆建设助力。
2.3 县域与乡镇具体实施
总分馆制由县域与乡镇具体实施,并承担运行责任。在体系建设中,应当加强总馆与图书室、综合文化站的职责明确。县级为总分馆建设提供科学管理,进行资源配置统筹与平台建立,对各分馆的物流与采编等实施统一管理。同时总管对分馆建设给予业务指导,确保分馆向群众提供规范服务。与此同时,设立力量会根据各分馆层级特征提供相应服务。社会力量与分馆、总管各司其职,为大众提供知识文化服务,切实发挥总分馆制革新优势[1]。
2.4 文化服务效益
建设新型总分馆体系,离不开建设动因推动与实践探索,即依托制度保障与现代化运行模式展开,最终目的是创造服务效益,将文化功用最大程度发挥。传统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益比低,提高服务覆盖率,还需围绕总管这一核心,利用资源平台推行通借通还机制,确保大众获取更加专业与全面的服务。除此之外,县级政府应当加大建设经费的预算投入,根据乡镇与村实际情况,适度建设分馆、服务点,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确保建设经费成本。在其基础上,引入数字化信息技术,推动科技一体化发展步伐,提高分馆建设与文化服务科技含量,满足大众文化需要。
3 新型总分馆体系建设路径
3.1 完善行业标准
强化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内容的原则性与宏观性,合理界定总分馆制推行要求,实现新型总分馆体系建设的有据可依。同时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推行总分馆制时,县级人民政府作为总分馆体系建设主体,应当在摸索实践中完善体系运行机制,由总馆负责各分馆人员统筹调配,以及文献资源的物流配送、统一采 编,确保总分馆体系建设正轨进行。二是合理制定量化指标,科学衡量评价总分馆制体系建设情况。按照政府出台的各种图书馆建设规范性文化,参照国家与行业标准、社会发展水平,根据图书馆建设现状,围绕推动总分馆现代化建设这一目标,实现对总分馆藏量与建筑面积等人均量化指标明确界定,尽可能的为总分馆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三是地市级图书馆,对总分馆制的推行,起到了支撑作用,应当从资源技术与人力优势等方面,加大对总分馆体系设立的引领力度[2]。
从运行机制入手分析,一是要求做到五个统一,即采购、服务、配置、编目与拨款统一,最终实现服务网络化,资源共享化与建设规范化。二是分馆建设标准化,基层政府负责提供馆舍,总管按统一标准配置书刊与设备。三是经费投入方面,政府向各分馆投入定额开办费用,用于电脑等设备设施的配置。四是人员管理方面,专业管理人员的聘请,由总管与基层政府负责。除此之外,业务管理由总管负责,行政管理由基层政府负责。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馆员队伍,都应当具备开拓创新与爱岗敬业的精神。除此之外,提高馆员薪资待遇,加强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以此增强凝聚力与向心力,实现服务方式不断创新。五是联系纽带方面,分馆业务指导由分馆负责,并为其设立馆员培训、考核评估、查询与馆长联席会议制度。六是技术平台方面,总管设立集群管理系统,统一业务管理平台,总分馆通过账号密码登录,即可共同使用业务管理系统,完成借还与办证等业务。登录系统可查询馆藏借阅记录等情况。
3.2 完善地方配套制度
总分馆制的推行,在于解决分馆资源投入等核心问题,以实现总分馆体系良性运作、持续发展。《公共图书馆法》颁布后,弥补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意见等法律文件的不足;对此,应当紧密围绕这一法制契机,加强配套制度的完善,为地方分馆建设提供基础保障。相比国家与行业标准,地方配套制度更能结合地方实际,确保了制定实施的可行性,更利于总分馆制推行的引导。
基于现有总分馆制相关制度的地方制度配套建设,应当加强效益目标与管理体系、资源投入量等内容的明确界定。一是根据总分馆制推行的法律要求,将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建筑主体,对财物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为分馆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二是明确建设目标,总分馆制的推行,受地方社会经济水平影响,阶段性特征明显。乡镇 (街道)图书馆相比村(社区)图书室建设条件优越;对此,应当加大乡镇分馆建设力度,并将其作为当前总分馆制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在基础条件稍好的村 (社区 )图书室设立分馆,以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实现基层公共图书馆系统性的建设。三是在完善地方配套制度时,不能忽视对分馆建设资源配置问题的处理,资源投入量都应当有明确的指标约束,确保资源高效利用,实现总分馆制高效推行。在引用国际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时,也应当加强经验总结与标准完善。尤其是对各量化指标的设立,应当以地方经济发展水准为主,并高于图书馆建设现状,以此推动总分馆制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为总分馆体系建设提供参照标准。但在总分馆制推行中,资源配置不足问题逐渐暴露,尤其是人力资源方面,严重缺乏综合性人才队伍;对此,应当加强服务体系标准完善,对分馆人员配备与藏量等内容,制定出明确的量化标准,实现指标固化,带动总分馆制有效落实。四是新型总分馆体系的推行,为满足大众文化服务需求,也是为了提高服务效益。政府衡量投入产出的指标,与继续投入的参照,都以图书馆服务效益这一指标为主;对此,地方配套制度在完善的过程中,应当设立超前现状、贴合经济发展水平的服务效益目标,以提高各级图书馆自主性,实现总分馆制高效推行与落实[3]。
4 总结
总分馆制的推行,离不开政策支持、工作队伍建设、动员参与、文化资源整合等措施保障。尤其是基层总分馆体系建设,是长期且系统工程,受资金投入等因素限制,无法做到全面开发,还需阶段性逐步铺开与分批推进。新型总分馆体系建设,不能与读者利益与需求相脱离,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条件优越的地方设立分馆,通过试点的以点带面,实现公共图书馆文化服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