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研究
2019-12-25
(宁波财经学院 浙江 宁波 315000)
引言
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规模扩张,而是强调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人的无差别发展”。本文以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和温州市为例,考察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找到治理过程中的问题,为今后构建和谐宜居的新农村提供理论依据。
一、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分析
(一)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表1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调查频率表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被调查者所在村庄的生活垃圾是进行集中处理的,共有345名,所占比例为69.7%;少部分被调查者所在村的生活垃圾不是集中处理的,共有150名,所占比例为30.3%。由此可知,一部分浙江省农村的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处理服务还未实现。
(二)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表2 生活垃圾分类调查频率表
调查结果显示,299名(60.4%)的被调查者所在村庄的生活垃圾是继续分类的,196名(39.6%)的被调查者所在村庄没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将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加以资源化、循环化处理,垃圾的污染会有所减轻。但是将近四成的浙江省村庄还没有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不利于浙江省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阻碍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
(三)小结
政府规划环卫基础设施不科学。通过的走访调查发现,平均2户配1个垃圾桶,但是不够用,很多垃圾桶都是爆满,甚至丢弃在垃圾桶旁边空地。
环卫企业垃圾处理专业化程度低。乡镇转运垃圾时也不加以分类,混合一起拉到垃圾收集中心,又再次影响垃圾处理中心对垃圾的分类处理。
二、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现状
(一)家庭生活污水处理方式
表3 家庭生活污水处理方式调查频率表
据调查,176名(35.6%)村庄的家庭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屋外;168名(33.9%)被调查者表示村庄的家庭生活污水经过沉淀等简单处理后排放至屋外;105名(21.2%)村庄的家庭生活污水是接入乡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41名(8.3%)村庄拥有污水处理设施,可自行集中处理,占比8.3%。
(二)生活污水处理满意度
表4 生活污水处理满意度调查频率表
据调查,村民对所在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的满意人数仅有169人,占比34.1%;对所在村的生活污水处理感到一般的人数有285人,占比57.6%;剩余41人对所在村的生活污水处理感到不满意,占比8.3%。结合实地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严重不足;二是相当一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三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不足。
(三)小结
配套管网设施不全。普遍存在“重主体、轻管网”现象。村级施工队伍较为散乱,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许多村点的操作中一些节点整治改造多,分配到污水处理额度很小,环保项目补助额度不大,应付主体工程有困难,配套管网存在较应付现象。据调查,还存在一部分农户家庭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屋外。
资巧利用技术有待开发。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村生活污水很少再用于农田施肥,而是普遍采用化肥代替了人粪尿。实际上,农村污水基本不含有毒物质,而富含氮踏,如果不进行妥善的资源化利用,不仅造成宝贵的养分浪费,而且会加大污水处理的投资与运行费用,还会影响污水处理的稳定。
三、村容村貌整治现状
(一)通村通组道路硬化情况
表5 通村通组道路硬化情况调查频率表
农村公路是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据调查,357名被调查者表示所在村的通村通组道路已经实现硬化,所占比例为72.1%;138名被调查者表示通村通组道路没有实现硬化,所占比例为27.9%。
(二)村庄主要街道绿化美化情况
表6 村庄主要街道绿化美化情况调查频率表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把乡村绿化美化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调查结果显示,存在32.5%的被调查者表示所在村的主要街道没有绿化美化;67.5%的被调查者表示所在村主要街道有绿化美化。由此可见,乡村绿化美化发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地区还存在乡村绿化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与农民群众期盼的优美生态环境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乡村生态建设的突出短板。
(三)小结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由于缺乏稳定的财政保证,大多缺乏基础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道路等级低,沙石路面依然占据很大比例,许多道路由于雨水侵蚀和机动车的碾压,路面遭受严重破坏,极大缩减了道路的使用寿命,严重影响了农户的生产生活。此外,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低,农村基本无公共绿地。
规划设计观念滞后。在没有规划指导的情况下进行建设,是导致村庄建设混乱的主要原因。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农村住区在布局、土地利用、组织结构等方面都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四、建议
优先科学规划。在进行规划中,政府应参考高校、研究所等研究机构的建议,在农村进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公布科学的规划设计。以国家确立最低标准和发展目标,各级政府分级提出指导意见,村镇政府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划。
加强政府管理。未来工作中,需要将政府权力逐步让渡与农村公共组织,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另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因涉及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社会保障等多部门工作,所以联系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是开展好建设工作的关键因素。
保障农民主体性。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许多设施与服务是专为某一村庄服务的,当地村民是它们的主要使用者和受益者,因此,在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的过程中,必须尊重农民实际需求,听取农民意见,优先发展农民最需要的建设项目,避免面子工程、千村一貌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