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与玫瑰》中两个译本的对比分析
2019-12-24韦桂柳
韦桂柳
摘要:奥斯卡·王尔德的作品《夜莺与玫瑰》自1888年问世以来,学界也对这部作品热度不减,出现了多个译本,先后被多名译者翻译并发表。本文将林徽因在1923年翻译的《夜莺与玫瑰》与2015年安然的重译本进行对比;从词、句子两个角度选出个例,对比两个译本中的差异,探讨不同时代的译者面对不同的接受语境时是如何处理翻译内容的。
关键词:夜莺与玫瑰;林徽因;安然
一、引言
五四运动期间,胡愈之将Nightingale and Rose译为《莺与蔷薇》;穆木天把它译为《莺尔与玫瑰》,在此之前未有历史记载女性翻译过王尔德的作品,林徽因恰逢其时地作为翻译他的作品的第一位女性译者,其《夜莺与玫瑰》一名的翻译也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可,这在今后的重译版中绝大多数译者对于这篇童话都沿用了这一译名。笔者选择的另外一个译本出自安然,安然曾在2013年翻译过《日本杀人手册》,2015年翻译过《老人与海》,属于现代翻译学者。
二、《夜莺与玫瑰》两个中译个例比较
(一)对高频词against的翻译
整篇童话中against出现的频率较高,如下所示:
(1) All night long she sang,with her breast against the thorn,and the cold crystal Moon leaned down and listened.
(2) All night long she sang,and the thorn went deeper and deeper into her breast,and her life-blood ebbed away from her.
(3) So the Nightingale pressed closer against the thorn,and louder and louder grew her song.
(4) So the Nightingale pressed closer against the thorn,and the thorn touched her heart,and a fierce pang of pain shot through her.
笔者认为夜莺的心脏被刺入是有一种开始缓慢继而推进的过程,夜莺先是用身体顶住刺(1),刺慢慢地扎进心脏,这时原文用了形容词比较级deeper and deeper(2),接着夜莺唱了一整晚的歌,起初夜莺歌颂的是稚男幼女的爱恋的诞生,继而是歌颂男子与女子心灵里产生的列情,再者夜莺将悲壮的歌曲接二连三地唱下去,此时由于树的催促,夜莺又 pressed closer against the thorn(3),最终在树的最后一次催促后,the thorn touched her heart(4)。
林徽因对against的翻译做了处理,她把夜莺“痛”的程度翻译得淋漓尽致。先后分别用了“顶”,“越插越深”“紧插”“紧紧插”,准确又细致的把夜莺的痛,从轻微的痛,痛,剧痛,到撕心裂肺的痛一一表达出来。读者在阅读译本同时可以深刻体会出疼痛的过程和疼痛的频率。而安然的译本对于against 的翻译处理略显简单,统一用了“插”字,读者从这个字比较难感受到刺一寸寸刺入夜莺的胸膛,最后到汩汩的鲜血注入玫瑰的递进过程。
(二)对某些词的翻译
(5)…cried the Tree,“or the Day will come before the rose is finished.”
林译:不然,玫瑰还没开成,晓光就要闯来了。
安译:不然,玫瑰还没盛开,天就亮了!
(6)…cried the Tree,“or the Day will come before the rose is finished.”
林译:不然,玫瑰还没开成,晓光就要闯来了。
安译:不然,黎明一来我们的努力就白费了!
译者的认知体验受到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影响,译者自身的认知构成其对源语的理解,译者翻译出来的译文也容易留下当时主流语言的色彩。
林徽因之所以把the day 翻译成晓光,和她自幼接受雙语文化教育有一定关系,这篇童话翻译的时间恰好处于五四运动时期,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并且新文化运动大时代背景下许多作家将古文与白话文融合成一种新的语言,林徽因也摆脱不了其对她的影响,这也使她的译文别具一番风格。这可以从她的翻译中体现出来,如“passion”译作挚情,列情,“tomb”译作冢,“the face of the bridegroom”译作“新郎的绛颊”等。而这个词在安然版本里,已经被译成翻译成天亮了,黎明,这些词都是我们生活中常用到的现代词语。
对于(5)(6)两句话,林徽因的版本将两句话都译成一样的译文,容易给读者感觉树是以一种平稳的语气来催促夜莺。而安然的译本更能让读者轻而易举地感受到树此刻心急如焚。而对于(6)的翻译,安然将该句翻译成感叹句,读者能明显感受到语气加强了,“努力和白费了”,给人一种假如失败了一切将前功尽弃的感觉,为此夜莺不得不努力把胸口扎进花刺,拼命歌唱。
(三)对句子翻译
(7)“If you want a red rose,”said the Tree,you must build it out of music by moonlight…
林译:那树说道,“你若要一朵红玫瑰,你需在月色里用音乐制成。
安译:只有在月色里通过歌声才能使她诞生。
原文对于花开,分别用了build 和finish两个词。林徽因统一把这两个词翻译为制成,显得句子比较生硬和不够准确,在这里林徽因把build和finish的意思当成了be made of 来译,这两句话就像是针对The red rose is made of music或The red rose is made of blood的翻译。而安然把build 译为诞生,finish译成盛开,诞生和盛开能凸显出玫瑰花是一种有生命的植物,可以通过灌溉而盛开花朵,然而制成却完全缺乏这个意思,并且汉语里制成的主语大多为事物,即都是无生命的。
对于相同的music,两个一本中出现了不一样的译法。某一单词或者词组,单独来说都是孤立的,但是如果运用到具体的语篇当中,也就成为了语篇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即考虑上下文和语境密切联系。并且原文中“you”和“music”是两密切联系的词,属于一个语境。林徽因把它翻译成音乐,音乐是一个概念性很强但范围比较广的词,这样会给读者留下一个很大的遐想空间,在我们读过的童话里,绝大多数的动物都被拟人化,这里将其翻译成音乐,读者即可以理解成是夜莺自己的音乐,也可以理解成是别的动物或者是植物带来的音乐,或者是其他可以替代的声音。并且用音乐制成这个翻译也是个病句,缺少了宾语。相比较安然的译本略胜一筹。他把music翻译成歌声,这就能把夜莺和唱歌衔接起来,读者也很清楚的体会到夜莺是用自己的歌声来使红玫瑰盛开,赋予了红玫瑰无与伦比的价值。
三、结论
笔者认为,林徽因的翻译忠于朴实无华,部分归化,她的译本更追求忠于原著,力求通顺通俗易懂。这也和她年轻没有更多的翻译经验有关,因而译文中难免有错误、疏漏之处。同一个单词,译文各异,给读者带来的感觉和力度是不一样的。中华文化有五千年的历史,各种丰厚华丽的词如果能在忠于英文原文的基础上,进行升华和再创造,翻译成一种具备有中国风格和特色的作品,将给读者的感觉和视觉上带来更大的冲击。
参考文献:
[1]陈学勇.林徽因文存 散文 书信 评论 翻译[M].四川文艺出版社,2005.
[2]陈文玉.试论文学翻译中译者的创造性叛逆——从英美文学作品名称、作者名字及人物名字汉译谈起[M].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
[3]郑锦怀.简评林徽因译《夜莺与玫瑰》[M].龙岩学院学报,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