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探索民主政治建设新实践
2019-12-23王佩佩
2018年,苏州市吴中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依法履职、创新机制、认真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任务,为推动人大制度的吴中实践、吴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人大贡献。
重大事项有突破。根据中央和省市部署,立足区情实际,强化理论研究,在深入调研、认真总结各地经验与做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形成《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基层思考》,从重大事项的范畴重点、权力运行机制、工作机制、自身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依法科学行使重大事项权的基层实施路径。制定出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有关重大事项的议案、报告的提出以及审议的方式、程序,形成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检查监督、依法处理、通报与公布等多个方面。至此,吴中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精准“路线图”更加明晰。通过联席会议,将区政府提交的“太湖新城设立新街道”和“吴中区城乡协调规划编修”2项议题,列入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2018年年度清单。随后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10次会议和13次会议,分别对这2个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借助人大的力量,使两项方案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为推动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更加民主,为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人大努力。
监督测评再升级。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根据新出台的《关于对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年度工作开展监督测评的试行办法》,进一步深化人大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打造了人大监督测评工作的“升级版”。不同于以往选取部分政府组成部门进行测评的做法,首次将区政府26个组成部门同时纳入测评体系。同时,常委会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细化测评措施,严格测评指标,最终将测评重点确定在依法行政、人代会目标完成、议案建议办理、主动接受监督、在人民群众中有较好口碑等5个方面,从而真正覆盖到26个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全方面。为确保测评结果真实客观、不掺水分,常委会经分析探索,进一步优化流程、明确标准,确保每一个得分点,都有迹可循,每一个失分点,都有理有据。根据测评流程安排,内务司法工委与区法院、检察院、纪委、法制办、司法局等部门一一对接,精确了解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同时,对照年初人代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相关目标任务,梳理出政府向人大代表承诺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形成总分的重要依据。此外,还首次邀请130位人大代表参与本次测评工作,使测评结果充分反映群众满意度。在最终形成的测评结果中,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各类意见45条,明确指出各部门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改进和加强工作指明了方向。吴中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测评意见落实,力求让人大监督高质量推动政府工作高质量。常委会向区委报告本次监督测评的结果,并要求政府组成部门抓好相关问题整改,向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对于在测评中排名靠后、问题较多的几个部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炳华亲自带队,奔赴相关部门进行调研督导,力争以一次性测评意见的有效落实,推动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全面提升。对于需要长期推动解决的问题,则由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保持沟通、跟进落实,确保善始善终、取得实效。
审议工作更完善。出台《常委会会议事规则》之后,吴中区人大常委会又将目光聚焦审议环节,以审议程序的再优化,助力审议质量的再提升。以往的会议上,一直存在着只有少数几名委员发言,且审议分散、发言浅显的现实状况,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让每名委员和代表都能以“为民执言、为民请命”的责任感,真正履行好审议职责?常委会不断探索,于2018年初明确在分组审议阶段实行“轮流发言”“重点发言”相结合的方式,以此充分调动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效能。该举措实施以来,委员和代表们把功夫下在了会前,围绕审议议题,结合各自专业背景、从业经历,深入群众,充分调研,认真准备好每一次会议上的发言材料。审议中的发言也更加有理有据、切中肯綮,意见建议更加实在具体,更能体现人民群众的真实呼声。由此,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和水平切实得到了提升。各小组召集人,不仅承担着主持本组审议、鼓励代表发言、促进现场审议达成共识的职责,还要在现场记录人员的协助下,充分吸收、归纳整合本组审议意见,做到去芜存菁、条理清晰,形成本组审议意见,在大会审议环节,向大会作出即时汇报。而各组的审议意见,和工委初审意见、常委会领导讲话精神综合之后,将形成更具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的常委会书面审议意见。由此,常委会审议质量得到了切实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