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小剧种传承发展的学术基础
——《山东地方戏曲小剧种研究》序
2019-12-23傅谨
傅 谨
2017年底,文化部公布了最新一轮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情况及成果。普查显示,至调查数据截止之时 (2015年8月31日),全国共存有348个戏曲剧种。这是戏曲史上有关剧种存量第一次完整的统计,意义深远。
现存的这348个剧种,京剧、昆曲、豫剧、秦腔、越剧等传播范围相对较广的剧种只是其零头,绝大多数剧种的传播范围都比较小,其中分布区域仅限于某一个省区市内的剧种,竟达300个之多。而在这300个剧种里,又有一大部分的分布范围,只限于几个县、几个村甚至某个村庄。通常我们把这些剧种分布范围较小的剧种称为 “小剧种”,这也是周爱华的这部杰出的博士论文研究的对象。她研究的不是那些显赫的大剧种,而是在山东的这类小剧种。
当然,戏曲剧种的大小之分,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两者之间并没有严格的和公认的界限。而且,戏曲剧种的大小之分与其文化内涵和艺术积累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事实上有相当多的小剧种,有极为悠久的历史。20世纪诞生了不少新兴剧种,它们借助商业剧场的营销新模式之力,成为20世纪戏曲市场中的宠儿,出尽了风头,也迅速挤占了古老剧种原有的生存空间。然而就其文化内涵和艺术积累,它们反倒远远比不上某些仅局限于一地的小剧种。戏曲剧种传播范围之大小,由很多偶然因素、尤其是商业化的因素决定,仅仅从剧种当下传播范围大小判断其价值,既缺乏历史的视野,也缺乏理性的辨析。诚然,在众多戏曲小剧种之间,它们各自的历史文化内涵也存在程度不同的差异,然而确实有不在少数的小剧种,甚至比那些大剧种更值得关注和研究。更何况艺术总是众口难调的,越是传播范围广的剧种和艺术类型,越是要顾及审美的平均数,这是人类艺术史上的通例,众多小剧种恰因其传播范围较小,无须像大剧种那样为适应广大地区的观众口味而磨灭其特点,故反而更有可能体现出鲜明的地域特色。
我们为中华文明的博大精深而骄傲,也为中华文明的丰富多彩而感到自豪。广泛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戏曲小剧种,就是构成中华文明之博大精深与丰富多彩的因子之一。在当代文化视野中,如果没有这些戏曲小剧种,那我们民族文化的精湛与斑斓,一定会逊色许多。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才需要重视这些戏曲小剧种;而尽最大努力呼吁与推动各戏曲剧种、尤其是因传播范围有限而日趋濒危的小剧种的传承发展,正是我近几十年来最主要的学术与文化追求。但是各剧种要得到较好的传承、保护与发展,必须以其文化价值得到越来越多人理解与认知为前提,因此,对戏曲小剧种的研究,实为戏曲、尤其是小剧种的传承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
戏曲小剧种的研究注定要比大剧种研究更难,这是由于传播范围较广的所谓大剧种,必然较多受到社会和学术界关注,相对而言,可供研究的资源也较为丰富。因此,从现代意义上的戏曲研究兴盛之时起,有关各地小剧种的研究从未成为热点。但学术研究从来就不是蹭热点的游戏,投身于某些看似冷门的领域,开拓新的研究方向,就是学术创新精神的重要路径之一。周爱华的研究就是这样的,她可能是第一个聚焦于某一地域的戏曲小剧种研究的学者,该书对山东地区戏曲小剧种的全面扫描和梳理、叙述、分析,不仅是在建构与丰富有关山东地区戏曲小剧种的知识体系,或许还因此开创了一种新的学术范式。
山东的戏曲小剧种和全国各地一样,既面临许多困难,也有复苏的机遇。戏曲小剧种的传承发展,既需要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样需要积极的实践。对这些剧种的历史与现状的梳理与剖析,并不能直接为我们提供这些剧种以可持续的模式健康发展的策略,但这是我们这一代人必须超越的文化难关。本书对这一问题是有所关注的,但是要解决这一课题,还需要比学术研究投入更精细的思考,有超越戏曲艺术本身的更开阔的学术和文化视野,也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和戏曲界更多人的通力协作。但我仍期待周爱华这部书能得到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及戏曲界重视,期待山东戏曲小剧种的传承发展终有所成,并以此与作者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