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革命初心 传承红色精神
——以邹城为例谈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2019-12-23
革命文物是革命文化和革命精神的物质载体,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雄壮历程的重要见证,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力量源泉。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先后出台和下发了《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关于加强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对革命保护利用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对革命文物的范畴进行了明确框定。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报送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文物政函〔2018〕1270 号),革命文物年代远溯鸦片战争,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彰显革命精神的实物遗存为主,从保存形态上可分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可移动革命文物。
党的十九大报告既科学总结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历史经验,又明确提出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任务。在新时代形势下,不忘革命初心,传承红色精神,继续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弘扬革命传统、传承中华文化以及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政治任务和历史责任,而对于如何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则成为基层文物工作者面临的现实任务。本文试结合邹城市革命文物实际工作进行一点探讨,以期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有所裨益。
一、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现状
(一)文物调查登记有序开展
依托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本文系统梳理了邹城市域内的革命文物资源情况。据统计,全市现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517处,其中51处属于革命文物范畴;现有收藏可移动革命文物的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共6处,统计藏品约2.4万件。从类型上看,邹城革命文物包含了革命纪念物、烈士遗物、革命旧址、革命文献资料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建设时期体现革命精神的遗迹、建筑物等文物形态。
(二)文物单位逐步提档升级
根据保存状况,筛选价值较高、特色鲜明的不可移动文物推荐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水河渡槽、双庆扬水站、尼山区抗日烈士纪念碑、土旺防空洞等7处革命文物先后被公布为第四批、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西参沟大屋窖、时枣行大屋窖被公布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鲁南人民抗日游击总队旧址、桃园烈士纪念碑、仙桥主席台等8处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截至2018年底,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文物数量已达17处。
(三)专题场馆建设方兴未艾
邹城博物馆、邹城毛泽东像章艺术博物馆及邹城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馆依托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藏品,改造现有展陈空间,优化参观线路,进一步凸显了馆藏革命文物的价值。城前镇、太平镇、田黄镇等部分镇街依托革命旧址及革命文化资源,分别建成尼山区抗日烈士纪念馆、邹东革命历史博物馆、鲁南抗日游击总队纪念馆,实现了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及地方红色文化资源的融合。
(四)文物保护利用初见成效
利用已建成的场馆以图文并茂的方式细致展现革命历史发展进程和革命烈士重要事迹,利用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资源通过祭扫烈士墓、举行入党(团)宣誓等形式进行革命传统再教育,持续开展党性教育及爱国主义教育。目前,邹城博物馆、尼山区抗日烈士纪念馆等先后被列为山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邹城毛泽东像章艺术博物馆、邹城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馆等被列为济宁市、邹城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顶层扶持力度欠缺
首先,重视度不够,针对上级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意见通知,邹城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保障文件,且目前仍缺乏资金、队伍等具体扶持举措。其次,针对县域革命文物资源仍缺乏统一的规划设计。目前,承担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主要是文物行政部门、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保护工作有相应的规划设计。但由于人员、精力、资金有限等原因,规划设计未包含散布于各镇街的水渠、大屋窖等其他文物,邹城革命文物资源尚未形成全局规划、整体设计的局面。再次,针对实际工作,由于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目前各镇街、部门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没有形成合力,甚至有的人认为“革命文物是文物部门的事”,对革命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不足,更对新时代形势下党的建设和重大决策部署领会不深,不利于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二)总量偏少,调查征集力度不够
根据中共邹城地方史等资料记载,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就建立了党的组织,点燃了革命星火,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直至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涌现了无数英勇先烈和先锋模范,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传说和历史实物。但经普查统计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仅51处;收藏可移动革命文物的场馆仅6处,其中除邹城毛泽东像章艺术博物馆馆藏毛泽东像章及文革时期书籍数量超过2万件外,其余5处场馆保存的革命文物藏品数量总计不过1000件。从比例上看,革命文物总量所占比重相对较小,这与邹城革命资源实际极不相称。同时,从具体的形态类型看,不可移动的革命文物主要以革命烈士纪念碑、水渠、主席台等单体建筑为主,而战争遗址、县委旧址等革命遗址类文物较少;可移动的革命文物主要以建国后征集的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武器、用具、书籍等实物为主,而烈士遗物、事迹档案等原始状态的文物较少。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资源调查与征集文物藏品力度,不断丰富革命文物品类,扩充革命文物资源总量。
(三)研究不足,价值内涵挖掘不深
目前,革命文物研究多停留在表面,缺乏系统梳理和深入研究,相互之间的联系及关注挖掘严重不足。从分布范围看,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及革命专题场馆分布全市各处,整体较为分散,且同一个镇街的革命文物或场馆相距较远,难以得到整体规划挖掘,从而无法实现集中保护、连片开发,无法形成规模优势。如城前镇在镇域西北部依托尼山区抗日烈士纪念碑建成了尼山区抗日烈士纪念馆,而其南部的越峰村虽流传有抗战故事,但因缺乏相应的研究和实物资料,有关规划无从谈起,目前仅仅成为该村旅游标牌上的一个“指向牌”。从文物本体来看,已经调查登记的革命文物价值内涵主要依据以往的文物普查标准或有关历史资料,而对于革命文物本身的历史、意义认识不深,与革命文物有关的人物、重大事件及其他经济文化资源的关联度关注不够。以邹城毛泽东像章艺术博物馆为例,该馆藏品总量可观,但与毛泽东像章富有的工艺、思想、文化内涵及其当时的社会经济艺术相关的价值意义关注较少,缺乏系统研究,最终影响了其价值内涵的展示宣传。
(四)展示不足,手段形式传统单一
针对革命文物的展示宣传,整体水平较低。从已建成的场馆来看,邹城毛泽东像章艺术博物馆主要以毛泽东像章及同时期书籍、档案的直接展示为主,形式较为传统和单一,同时因场地限制其解说标识配备严重不足,缺乏声光电等必备的现代技术手段;邹东革命历史博物馆、鲁南抗日游击总队纪念馆等专题场馆主要以历史为主线,以人物、活动等图片影像的文字说明为主,缺少互动性场景和必要的其他手段,均影响了革命文物的展示宣传效果。而那些矗立在田野乡间的烈士纪念碑、水渠、大屋窖等不可移动类的革命文物,多数还停留在原生态的自然开放阶段,与当地的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等发展结合度不紧密,革命文物的价值阐释、展示宣传效果不明显。
(五)管理不足,总体社会成效有限
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目前主要依靠属地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落实政策资金实施保护维修或藏品征集及场馆建设,但从前述统计的比例来看,其整体效果不佳。目前,除了已建成的场馆、省级以上重点文保单位有相应的机构或人员看管外,仍有大量的革命文物处于“存而不管、管而不理”的状态。而从建成开放的场馆来看,邹城博物馆、邹城毛泽东像章艺术博物馆等基本实现常年免费开放,鲁南抗日游击总队纪念馆等主要在“七一”等特殊节日对外开放,但受人员、资金等限制,这些场馆的日常管理、设施配备、配套建设等的实际效果与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与宣传展示在社会层面上的影响力仍然有限。
三、对邹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建议
革命文物及其蕴含的红色文化是中国近现代以来产生的特色文化基因,是无数革命先烈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用生命和鲜血凝聚而成的一种革命精神,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明确概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明确提出了新时期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政策方针与重大举措,这对新形势下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指明了方向。结合革命文物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五个方面的建议。
(一)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
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增强文物保护责任意识,加大对革命文物扶持力度。一是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督、多方协同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布局,明确责任机构,制定任务目标,研究出台资金、人员等各项扶持政策。二是深入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完善各级领导责任制,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纳入各级政府及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真正将革命文物资源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
(二)加强调查登记,做好基础研究
一是继续开展资源调查、文物征集和登记,做好革命文物的名称、位置、年代、范围、内涵、历史事件、人物事迹等基本信息的整理,进一步掌握县域革命文物资源基础状况。二是完善“四有”档案,对已登录或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文物及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设立保护标志、专门机构,做好记录档案。三是做好革命文物基础研究,通过走访当地民众及革命前辈、烈士家属、专家学者、收藏爱好者,搜集革命史料和文物线索,确保革命文物有史可征、有事可鉴,从而为文物内涵的讲述、为革命精神的传承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加大资金投入,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邹城文物资源众多,文物保护仅靠政府投资仍然是杯水车薪。应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社会募集等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拓宽社会资金进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领域的渠道,及时维修有坍塌危险的革命旧址和遗迹。二是把富含革命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功能的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城乡文化建设范畴,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内容,进一步发挥在改善民生、服务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如尼山区抗日烈士纪念馆等以革命遗迹或旧址为依托建设博物馆、纪念馆,目前已成为红色旅游及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
(四)开展革命教育,提高利用水平
一是因地制宜地立足地方革命文物资源,围绕场馆建设,继续鼓励属地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加大藏品征集力度,积极兴办红色文化场馆,为革命传统再教育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结合党性、政德、爱国主义等各类学习教育,充分发挥革命文物的教育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如在每年的清明节、“七一”和“八一”等重要传统节日、纪念日前后,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学生,通过祭扫烈士墓,举行入党(团)宣誓,邀请老红军讲革命英雄故事等形式,进行革命传统再教育,追忆革命先烈英勇抗敌、顽强斗争的感人历史,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感受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新时期更加牢固树立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战胜困难的坚强意志、勇于献身的高尚品德,增强人民群众的凝聚力和爱国主义情感。
(五)创新方式方法,实施品牌战略
根据革命文物资源分布及实际利用情况,探索创新革命文物利用方式方法。一是结合地方资源,优化观览路线,加强品牌培塑。如红色故事传承较多的邹东革命老区,可在文献、图片、实物的收集整理和展示利用的基础上,与地方农林生态资源及节庆活动一并宣传促销、旅游推介,优化参观路线,研创系列文创产品,进一步提升革命文物的影响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革命文物展示利用品牌。二是在深刻挖掘革命文物内涵的基础上,利用新技术扩大革命文物精神的传播。如在尊重历史、深挖内涵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制作微电影、微视频和微动漫等现代方式,运用“互联网+”思维,讲述革命文物故事,重温革命历史记忆,传承革命精神,带动革命文物走出库房、走近民众,真正让革命文物精神影响更多的人,使革命历史融入当代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