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助力乡村振兴
2019-12-23
一是要突出“三个围绕”,精选监督议题。首先是围绕党委中心工作选题。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人大要把经济薄弱村扶贫、就业扶贫和片区开发、村级集体积累作为年度监督工作重点,推动脱贫攻坚战相关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其次是围绕“三农”热点选题。有计划地把系列“三农”热点列入常委会议题,推进农村路道、河沟闸站等基础设施和稻虾综合种养、有机稻米产业基地建设,强化品牌推广。最后是围绕视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选题。针对部分农村干群对土地“三权”分置政策了解不到位,确权登记矛盾纷繁复杂,土地流转不够及时、规范,河湖联动联合治理力度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坚持问题为导向,推进政府改进和强化相关工作。
二是抓实“三个环节”,确保监督实效。多措并举摸实情。既从面上开座谈会、实地察看、听取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汇报,又深入到农村田头和干部群众中了解情况,努力把实际情况摸透、问题查清、工作做实。刚性监督不手软。围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河长制”工作落实和发展村级经济积累,开展专项工作评议集体和满意度测评,切实推进相关工作。跟踪问效促落实。围绕相关监督议题审议意见书,督促相关部门列出清单,对照评议意见跟踪督办整改落实,力促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整合“三方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整合常委会工作机构力量。按照乡村振兴工作监督内容与人大有关委员会业务对口原则,人大领导要亲自抓,统一整合工作机构力量,组织专项监督组联合监督。整合代表力量。积极邀请深刻了解“三农”工作的农村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组织“一户一代表”跟踪了解脱贫工作情况,努力让常委会的审议、评议更具针对性和指导性。整合社会力量。让更多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到人大乡村振兴监督工作中来,多渠道搭建社会参与人大监督的平台,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为推进振兴乡村战略实施凝聚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