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人大监督质效需强化“三个意识”
2019-12-23
人民与权力 2019年12期
一要强化问题意识。监督的关键就是要发现问题、找准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所以,不管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还是专题询问,都要立足于深入调研、聚力发现问题的基础之上,都要时刻不忘多问几个“为什么”,真正把党委想要了解的、政府做得还不到位的、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反映出来,体现到调研报告、执法检查报告、询问问题、代表议案建议等内容之中。要少谈成绩,多谈问题不足和意见建议,并致力于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真正发挥出人大监督的作用。
二要强化目标意识。人大监督要聚焦重点难点,在推动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有力执行、社会普遍关切的回应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既不能“贪多求全”,也不能“管中窥豹”,更不能“抱枝拾叶”,要确保“有的放矢”“掷地有声”。同时,要加强对监督成果的运用,强化持续监督、跟踪问效,通过不同监督形式,打出“组合拳”,促进有关部门拿出真章实招,回答好、解决好有关问题,不能形成简单的“闭合回路”。
三要强化创新意识。人大监督虽然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但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创新。要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创新具体的工作方法,更多地采取上下联动、“明查+暗访”、随机抽样、第三方评估、部门走访、满意度测评、调查问卷等方式,提高监督的广泛性、针对性和真实性,进一步将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形式相融合,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才能真正有力地“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