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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情况的调研与分析

2019-12-22王立奎时水利高倍军

人才资源开发 2019年17期
关键词:新乡市失业技能

□王立奎 时水利 高倍军

近年来,新乡市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作为促进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举措,坚决落实国务院、河南省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就业优先的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 千方百计扩大和稳定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牧野大地的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保持了全市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2017年以来,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8.92 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45 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67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有效控制在4.5%以内。

一、广泛开展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形成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机制

1.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一是依托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二是发挥人社优势大力宣传。开通12333 服务热线,随时接受咨询就业创业政策,及时解答就业过程中的难题; 设立了微信政策宣传公众号, 建立高校政策服务群、创业服务群等服务平台,方便大学生查询。三是组织专题培训深入宣传。通过举办《就业促进法》培训班、开展《就业促进法》宣传一条街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四是印发宣传材料重点宣传。组织政策宣传活动150 余场次,编印发放《新乡市就业创业政策解答》《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解答》 及各类宣传页近10 万册,现场政策咨询解答8 万人次。五是发表就业信息交流宣传。在《中国就业》《中国劳动保障报》《人才资源开发》等新闻媒体刊登就业信息200 多篇, 全方位宣传报道人社部门推进就业创业和就业扶贫的工作风采, 新乡市人社局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就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多方位完善政策体系。结合新乡实际,先后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文 〔2016〕73 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2018〕5 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7〕28号)、《新乡市建设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新乡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方案(2018-2022)的通知》(新技振兴组〔2018〕4 号)等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具有新乡特色的“一揽子”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保障就业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3.多种措施建立协调机制。新乡市始终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采取多种方法督促落实。先后成立了“新乡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新乡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新乡市推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新乡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 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促进就业创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推动的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政策扶持,注重示范引领,深入推进“双创”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大资金投入。2017年以来,组织申报大众创业扶持项目56 个,省财政拨付扶持项目资金232 万元;为初次创业的84 名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开业补贴42 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7 亿元,扶持个人自主创业14607人,支持小微企业22 家,带动和吸纳4.4 万余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2.组织创业培训。健全完善创业培训体系,形成“创业意识+创办(改善)企业+创业实训”的培训格局。2017年以来,组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开展创业培训63028 人次,有效提升了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3.培育创业典型。每年组织评选表彰“新乡市十佳创业之星”,2018年对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创业典型进行通报表彰,分别授予 “新乡市十佳创业之星”“新乡市十佳创业标兵”“新乡市五一劳动奖章”“新乡市新长征突击手”“新乡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4.展示创业风采。组织承办了河南省“豫创天下”创业大赛新乡市预赛;在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暨第二届“豫创天下”创业创新大赛河南省分区赛决赛上获得二等奖1 个、三等奖2 个、优秀奖1 个,并获得奖金8 万元,市人社局荣获“优秀组织奖”。

5.导师精准帮扶。选拔聘请“新乡市大众创业导师”45 名,其中“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10 名、“全国高校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1 名, 组织实施创业导师 “一带三”帮扶活动,对创业孵化平台和优秀创业者进行精准帮扶,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6.扶持孵化平台。对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20 万元奖补, 三年来扶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3 家、拨付奖补资金260 万元,进一步提升了创业孵化平台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河南科隆集团有限公司3 家省级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创建省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达到129 家。

三、创新培养模式,培育领军人才,努力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机制

1.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人社部门的牵头作用,制定出台了《企业职工三级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托学院实训场所建设公共鉴定基地的指导意见》《关于打造职业技能培训特色品牌的意见》等政策性措施,逐步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推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真正实现升级。

2.推行首席员工制度。在全省率先实行首席员工制度,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推行建立“首席员工”评选制度的意见》,鼓励企业对“首席员工”实行岗位津贴、专项奖励等激励办法,增加高技能人才的分配收入,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增强其职业荣誉感。三年来评选首席员工150 余名。

3.积极建设竞赛基地。高标准建设技能竞赛培训基地, 在河南省人社厅确认的第44 届世界技能竞赛省级技能竞赛训练基地中, 新乡市技工院校有16 个竞赛项目被确定为主辅基地,占全省总数的三分之二。

4.精心组织技能竞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每年选择80 至100 个职业工种举行岗位练兵、 技术比武等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参加竞赛的人数超过50 万人次,在全省历届技能大赛中,新乡市取得的第一名均占奖项设置的三分之一以上。2018年,新乡选手在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历史性突破,在第八届全国数控大赛中, 取得了2 个项目第一名、4 个项目二等奖和2 个项目三等奖,为河南省争得了荣誉。

5.营造人才兴市环境。全市22 所职业院校在校生达到6.9 万余人;应用型本科3 所(河南工学院、新乡学院、河南科技学院),民办职业培训学校42 家,每年开展初中级技能人才培训6 万人次,技能人才不断脱颖而出。

6.实施“双元制”培养模式。大力推进“双元制”培养培训工作试点, 开办新乡技师学院与天光科技新“双元制”班,对接“原阳焊工”“获嘉建筑”“延津电动缝纫”等劳务品牌,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升就业技能水平。

四、开展就业援助,实施就业托底,积极做好困难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

1.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进校园活动,组织30 余名创业导师与高校签订服务协议,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一对一”特色服务;不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扶持力度,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由1000 元/人提高到2000 元/人,为2847 名高校毕业生拨付求职创业补贴969.9 万元;不断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专中职毕业生)扩展到16 至24 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 元提高到1500 元,认定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139 家,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7800 个,组织就业见习2543 人,发放见习补贴593.32 万元;三年来,招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19 名,招聘175 名“政府购岗”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缓解了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2.注重退役军人就业。以省退役军人集中培训、市退役军人城乡一体培训为依托,开展导向性、订单式、储备式等行之有效的培训。五年来,有7636 名退役士兵取得了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提升了职业能力,其中有6833 名退役士兵实现就业创业。

3.关注困难人员就业。对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 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到劳动保障协管、交通协管、河渠管理、城管督察等公益性岗位,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三年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1 万人,拨付社保补贴1.4 亿元,拨付岗位补贴2 亿元。

五、开展援企稳岗,提升就业质量,及时有效地防范大规模失业风险

1.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三年来,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96 亿元,保障了3.2 万名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为领取失业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038.4 万元;大幅度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从1280 元提高到1520 元, 向10 万余名失业人员发放个人权益单,切实维护失业人员合法权益。

2.下调失业保险费率。连续三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下调为1%,下降了三分之二,减轻企业经济负担6 亿元, 为企业脱困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进一步为企业减轻缴费负担。

3.开展援企稳岗行动。切实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工作,为390 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3637.55 万元, 稳定就业岗位15 万个,提升了员工的就业质量;为1345 名企业职工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242.3 万元,不断提升职工的就业技能。

4.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 可按规定申领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2017年以来, 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114 万元,支持228 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平稳创业。

5.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为4 家吸纳失业人员的企业发放安置补助729.98 万元,安置失业人员812 人,减轻了用人单位经济负担。今年上半年,分两次为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发放就业安置补助500.68 万元和195.17 万元, 支持新企业吸纳原新飞失业人员并重新为其缴纳失业保险。

六、存在问题

1.对《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该法颁布以后, 全市各级各部门都组织开展了阶段性宣传和集中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相关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没有紧紧跟上,各种媒体的宣传还没有形成整体的效应;有些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对法律的基本内涵仍然不甚了解,个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缺乏应有的关注度,就业创业政策的社会知晓率有待提高,就业优先的意识不够强。

2.就业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突出。主要体现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传统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处理僵尸企业带来的失业问题较为突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原有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退伍军人等就业压力交织并存,年龄偏大的就业困难人员多,公益性就业岗位难以满足困难人员就业需求, 劳动者技能结构层次较低,高技能人才普遍紧缺,高端就业岗位难以满足需要,“招工难、就业难”的现象长期并存。

3.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亟待加强。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就业管理体制,全市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置不统一,如就业办、就业局、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创业贷款中心等名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机构性质、 职能界定、人员编制等问题,存在机构多、散、小和人员少、职能重叠、业务交叉的现象,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信息化服务手段有待提高, 公共就业服务的人员有待加强,难以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需要。

七、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强法律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地宣传《就业促进法》,不断提升社会认知度和知晓率;要围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宣传国家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宣传“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宣传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让创业者及求职者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给人民群众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2.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订并实施职业能力开发计划,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等级的岗位需要;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要与企业密切联系,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实行产教结合,培养实用型技能人才和熟练劳动者,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同时,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按照培养能力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3.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就业是大事,做好就业工作需要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来支撑。为此,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根据就业工作任务的需要,合理设置机构编制,提供经费保障,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形成自上而下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促进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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