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 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对策建议
2019-12-20竺诗平
竺诗平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田园综合体、夯实乡村振兴发展的产业基础,是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保障,是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业态新动能的有效载体。我们针对巴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
近年来,巴中市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特色产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市、区县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编制发布了建设规划(2011-2020)总体方案,建立了考评机制,使高标准农田建设从单项业务工作变成重点工作,从部门行动上升为政府行为,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011年以来,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小农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为支撑,完成投资29.32亿元,新建高标准农田177.27万亩,项目区灌溉保证率达到80%以上,耕地地力平均提高了一个等级,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5%以上,农业科技推广率达到了98%以上,为巴中农业跨越发展、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和美丽乡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1、基础设施欠账多
巴中市是农业大市,农业人口316万人,占总人口的79%,耕地面积487.64万亩,“十二五”以来,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高标准农田177.27万亩,但全市农田基础设施欠账较多,耕地总体质量偏低,农田基础设施脆弱,农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依然严重制约现代农业发展。一是中低产田土占比高,全市现有中低产田土342万亩,占耕地总面积70%,低于全省平均4个百分点,部分县中低产田土高达80%,农业机械化水平低于40%。二是排灌渠系不配套。部分塘、库、池等水源工程建成多年,建设质量不高,运行中出现淤积、渗漏、滑坡等不同程度病害,有效蓄水量较低,工程性缺水比较突出。全市耕地有效灌溉面积183.5万亩,仅占耕地面积37.6%%,人均有效灌溉面积仅0.58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0%。三是设施设备老化。现有机电灌溉设施606座,带病运行的超过50%,瘫痪、半瘫痪状态的占10~15%,更新改造的僅占18.5%,高效节水面积仅10万亩,15度以上耕地严重缺乏灌溉设施,完全是靠天吃饭,十年九灾,成为耕地撂荒主要原因。四是工程建设水平不高。目前项目投资预算1500元/亩,不足项目预算资金的25%。在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中,真正达到“三网”配套的高标准农田65万亩,仅占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总量的36.6%,其余均只是实施了部分工程措施,还需要大量的后续投资进行改造提升。
2、地方配套难到位
全市五区县均系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又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地方财政十分困难,2018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44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02元。长期以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都要求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配套项目资金,而实际到位情况较差,难以全面完成计划任务。
3、专项财政投入不足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见效慢,涉农企业及农民群众积极性不高。目前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仍以国家专项财政资金补助为主,利用社会资本及农民投入有限,整体投入严重不足。
4、缺乏管护资金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未预算管护资金,导致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资金缺乏,管理主体和责任不明确,农民参与保护管理的意识淡漠,降低了工程使用年限。
三、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对策建议
1、加大对扶贫开发重点地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传统农业存在生产规模小、经营效益低、自然风险大等弱点,产业发展慢,比较效益低,决定了它在经济发展中的弱势地位。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扶贫开发重点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业发展不充分,经济欠发达,实现全面脱贫目标艰巨任务。为此,建议上级加大对扶贫开发重点地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取消所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和群众筹资投劳的要求。
2、赋予区县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自主权
各区县地理条件、自然资源、农田基础、产业结构不同,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投入方向和管理方式不同,现有的项目建设模式不能满足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需求。为此,建议改变现有由上级确定建设规模、资金投入和补助标准的模式,赋予区县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更大的自主权。由省、市负责集中统筹各项目专项资金,统一下达到各地,各区县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建设内容和投资方向,并结合不同产业、不同区域确定补助标准,在各项措施之间不硬性设定投入比例要求,以此提高项目建设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3、建立工程管护使用长效机制
全面推进农田基础设施资产量化工作,按照国家投入的资金量,将所建的农田基础设施确权到村集体,再按照承包面积折算到农户,建立农户土地流转资产入股分红和经营主体有偿使用制度,让农民不仅能获得土地流转的收益,还可以通过在企业持股分红,分享到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利润,实现全产业链增收;在各级财政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按照1~2%的比例,提取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专项基金,统筹用于工程日常管护和损毁维修;设置农村农田基础设施管理公益岗位(优先照顾贫困农户就业),加强农田基础设施日常安全巡查,信息报送;加大对违法占用、损毁农田基础设施处罚力度,收取占用、修复资金,用于工程管护。
(作者单位:636000四川省巴中市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