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执法监管情况及当前存在问题和建议
2019-12-20赵玉军
赵玉军
为加强玉门市生猪及牛羊屠宰管理,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监管部门积极引导、扶持屠宰企业改善和新建生产技术条件,提高生猪、牛羊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稳步实现国家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法规政策,结合环境卫生整治,严厉打击全市私屠滥宰违法违规现象, 不断规范屠宰企业及屠宰者经营行为,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目前,就我市的畜禽屠宰监管情况现状作如下说明:
1、屠宰监管现状
我市现有定点屠宰企业2家,分别为玉门市安康食品有限公司(河西生猪定点屠宰场)、玉门市伊汇牛羊定点屠宰场(内设家禽屠宰车间),目前,2个屠宰企业共派驻3名官方兽医驻场检疫。由于前期玉门市安康食品有限公司成立较早,该企业布局均不符合要求、设施设备陈旧,经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逐步升级改造,于2018年6月30日改造完毕;玉门市伊汇牛羊定点屠宰场于2018年5月修建,11月28日正式投入生产运营,现两家屠宰企业均已具备了申报验收标准。随着我市屠宰企业的不断升级改建和新建,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市多年无处屠宰的混乱局面,规范了猪牛羊屠宰经营行为,排除安全隐患,并彻底根除私屠滥宰现象,周边人居环境保护得到了有效的改善,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肉”提供了清洁可靠的生产场地,为全市实现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2、整治目标及做法
①广泛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对“百日行动”进行宣传,有效震懾违法行为,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合格肉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根据举报线索开展监管执法。
②强化监管排查。加强对上述整治对象的全覆盖排查,突出排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能够真正发现问题。
③加强检打联动。成员单位主动与畜牧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日常监督监测和案件查处信息,并协调市公安部门及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同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肉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
④痕迹化检查同步开展。针对专项检查成果统计表制定“玉门市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检查登记表”和“玉门市养殖环节及屠宰环节抽检廋肉精检测登记表”,痕迹化记录得到有效落实,专项执法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图片。
⑤依法依规对屠宰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并制定以下监管措施:一是持续对屠宰加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屠宰企业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二是要求驻厂(场)官方兽医查验进厂(场)动物附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检查待宰动物健康状况,对疑似染疫的动物进行隔离观察,回收进入屠宰厂(场)动物附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填写屠宰检记录。三是对驻厂(场)官方兽医在动物屠宰过程中实施全流程同步检疫和必要的实验室疫病检测,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屠宰厂(场)或者货主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处理。四是严把入场查验,待宰巡查、同步检疫、宰后处理、无害化处理监督和“瘦肉精”抽检“六个关口”不断规范屠宰企业经营行为。
3、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①定点屠宰监管工作责任大,人员少,监管经费不足,全面开展工作难度大。其次执法监管工具、设施设备缺乏,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存在取证难、难执法等硬件问题。为能够全面扎实开展工作,建议市委、市政府能够从人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以提高屠宰监管工作效能。
②偏远乡镇监管力量薄弱有漏洞、实现生猪定点屠宰困难较大。生猪定点屠宰建场门槛高、要求严,市区仅有一家生猪定点屠宰场、距离较远乡镇60公里。由于屠宰成本高、受条件约束、屠宰户不能到场屠宰检疫,造成私屠滥宰行为或乡镇集贸市场出现未经检疫的猪肉产品。为预防动物疫病风险及安全隐患,建议上级部门结合偏远乡镇实际出发,出台相对应的政策和措施,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这一难题。
③屠宰企业经营不够规范,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限期进行整改,并鼓励兴建符合标准的屠宰企业,逐步解决我市屠宰企业不规范的问题。
④乡镇肉品经营门店法律意识淡薄,加之定点屠宰路途较远,产生费用大不能及时屠宰,时常出现未经检疫肉品销售的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与食药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针对不能责令整改的,建议立案查处,规范乡镇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⑤加大养殖环节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三不准一处理”的监管措施,严禁随意丢弃、收购、贩卖病死和死因动物进入流通环节和加工环节。
(作者单位:735211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畜牧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