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河北省档案事业的法制进程
2019-12-20耿晖吕新民
耿晖 吕新民
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而借鉴历史,依法治档,是档案事业落实依法治国精神的具体体现,对于履行新时代档案工作者的使命,不忘初心,在新的起点上全面促进河北档案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1978年改革开放,1979年河北档案工作得以恢复,在之后的20多年里,河北的档案管理则处在一个由依靠行政管理模式向法制化管理模式逐步过渡和不断完善并走向正规的全面依法治档的发展时期。1987年《档案法》的颁布实施,开启了国家依法治档的新时期,而1995年出台的《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才真正使河北的档案管理工作步入法制时期。
一、依法制定地方法规和规章
1995年1月,省档案局起草关于制定《河北省档案管理条例》(后更名为《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的议案,同年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11月15日,河北省第一部档案法规《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诞生,是继上海之后我国诞生的第二部地方性档案工作法规。省人大副主任张震环、副省长刘作田在《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讲话。1996年,随《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中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等条款作了相应修改,并于1997年6月29日审议通过。2001年,河北开展清理地方性法规工作,要求对部门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提出修正案、废止草案及说明和修改稿。2002年3月,《修改<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的决定》经省九届人大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外,唐山市起草了《唐山市档案工作管理办法(草案)》,并于1998年8月唐山市第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1997年5月,省档案局向省政府报送《关于制发<河北省乡镇档案工作办法>的请示》。7月,向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档案局发出《关于对<河北省乡镇档案工作办法>(送审稿)征求意见的函》。9月,经省法制局审查通过。11月,《河北省乡镇档案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由省长叶连松签发政府令发布实施。1998年,省档案局向省政府法制局发出《关于1999年立法计划建议的函》,要求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河北省档案馆收集档案办法》。2001年12月,《河北省档案接收和收集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1987年《档案法》颁布后,全省各地还陆续出台了一批档案业务标准及规范性文件。主要有:1993年,省政府转发省档案局《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1991—1995年,河北省档案局先后与有关部门对工商、审计等13个方面档案工作制定了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1996年7月,省档案局出台《河北省档案行政执法暂行规定》;2000年4月,省档案局制發《河北省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将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标准、目标进行了分解和量化。2001年3月15日,省档案局印发《河北省省直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范省直机关的归档文件整理工作。2002年7月,为加强土地流转过程中档案资料的管理,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省档案局、省农业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合同档案管理的通知》。2003年,为统一规范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和档案室计算机机读目录数据管理及档案著录标引的标准,省档案局制定下发《河北省档案文件级著录细则》等4个规范文件。2004年5月8日,省档案局印发《河北省档案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3个规范文件。同年,7月14日,为规范档案行政许可,省档案局制定《档案行政许可审查的暂行办法》 等七项档案行政许可配套制度。2005年8月16日,为确保省级农口机构调整中档案不受损失,省档案局下发《关于做好省级农口机构调整中档案处置工作的意见》。
二、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按照“二五”(1991—1995年)普法规划,1995年省档案局设立政策法规处,编制5人;保定、石家庄、张家口等市成立法规科,到1998年,有8个市设立法规科。2000年机构改革后,全省11个市档案局均设置了相应的法制机构。其中,有7个市单独设立法制机构,唐山、保定、邯郸3个市设法规处,张家口、衡水、沧州、邢台设法规科;秦皇岛市设法制宣传教育科;石家庄、承德、廊坊3个市设置在业务指导处(科)。各级档案部门分别成立以局长为主管局长的“档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县(市、区)档案法制建设和对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1994年,全省档案系统开始建立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队伍,各地积极推进档案法治工作。1995年,省档案局印发《关于充实、调整、巩固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队伍的意见》,全省档案执法队伍进一步壮大,执法监督检查人员达1193名,其中执法人员835名,委托行政执法员162名,行政执法监督员196名,由县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法制局颁发档案行政执法证或监督检查证。2000年机构改革,全省档案行政队伍保持稳定,共计996人。同年,在全省进行的第一次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认证考试中,全省档案系统共有21人取得资格认证。 2001年,全省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扩大到1225人。到2005年,则更进一步发展壮大到1387人。
三、广泛和深入开展《档案法》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一方面全省各级档案部门领导带头上街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采取图片展览、知识竞赛、发放宣传材料、教育培训、利用电视电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档案工作普法宣传活动。1987年9月省档案局先后在邯郸、石家庄和省直机关举行《档案法》报告会。10月6日,由省委常委、副省长叶连松主持,召开知名人士《档案法》座谈会。“二五”普法期间,省长叶连松、副省长顾二熊、省政府顾问王祖武分别在河北日报、中国档案报和河北电视台发表文章和讲话。1995年,全省在报刊杂志发表宣传文章2000余篇,印发宣传品10万余张,大小展览50余次。举办座谈会、报告会、研讨班1500次。1997年,《档案法》颁布十周年,刘作田副省长在电视台发表题为《增强法制观念 推进档案事业发展》的讲话。“十五”期间,各级档案部门举办各种《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讲座、研讨宣传会40次,并展出橱窗展牌近5千块。2001年12月4日全国第一个法制宣传日,省档案馆人员深入到到火车站广场,与石家庄市档案局、桥西区档案局的人员一道向过往行人开展了档案法宣传活动。保定市召开了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参加的档案法律法规研讨会。2002年,《档案法》颁布15周年,刘健生副省长发表署名文章。2003年,“12`4”法制宣传日,邢台市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全市市区及各县展出展牌80块,设置咨询站24个,接待咨询群众1200人。“四五”普法期间,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召开各种“两法一条例”学习宣传会49余次,发放各种宣传品110万份,上街宣传档案法律法规知识700多次,展示橱窗、展牌5000块。
省档案局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司法局、法制办及相关单位组织的普法教育培训及考试。1994年5月,首期“河北省档案行政执法员培训班”在承德举办,全省各市、地、县档案行政执法员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员172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并全部获得《档案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合格证书》。1996年,全省各级档案部门通过举办《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学习班对8859名执法骨干进行了培训。2000年,省档案局结合“三五”(1996—2000年)普法活动要求,通过普法学习培训、普法考试、评卷总结三个阶段对局馆全体人员进行普法考试,以考试促普法,全省“三五”普法期间,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3000多人。“十五”期间,全省共举办有关法律知识培训557期,培训学员2.8万人次。
四、开展执法检查监督,查处违法案件
l988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及有关厅局组成河北省《档案法》检查团,对l8个市、地,省直89个厅局遵法、守法情况进行检查。l989年4月,国家《档案法》检查组来河北省检查,抽查省档案局馆以及省委办公厅、邢台县、邯郸市等7个单位的执法、遵法、守法情况。检查后,检查组与王祖武副省长交换意见,对河北省贯彻实施《档案法》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1996年,各地級市由人大、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分单位进行档案管理抽查,仅石家庄、邢台、邯郸等8个市就抽查62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九五”期间,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共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1147次。2001年,省档案局出台《河北省档案系统文明执法考评办法》,决定对全省档案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同年,省档案局对122家省直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其中有100多家开展自查,并反馈自查报告。12月,省档案局检查组对22家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大部分单位档案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完善,档案工作依法运行,21家单位抽查合格。2004年10月 ,由省人大、省档案局联合组成的档案行政执法调研组,分3组对秦皇岛、唐山等6市及所属的12个县、区的档案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调研。2005年7月,国家档案局行政执法检查组先后检查了省直机关、省档案馆等15个地方和单位的档案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毛福民局长代表国家档案局行政执法检查组对河北省档案工作做出全面评价,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建议。“十五”期间,全省共进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2096次。
在执法监督方面,1991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刘之家等赴山东省学习考察和检查衡水六县一市的档案工作后,撰写了有关赴山东学习考察的两个报告。省人大主任会议听取报告后,提出四条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和档案工作的意见。1992年,省人大由郜永堂副主任,刘之家、刁忠委员组成检查组,于7月先后对唐山、承德等5个市地和7个县(市)的档案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同当地领导一起研究了解决办法。1997年4月,省人大和省档案局联合组成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邯郸、邢台、唐山等市进行重点抽查。之后,省人大办公厅向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档案法>的意见的函》。2002年10月,由省人大、省档案局、省计委重点办有关人员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对石家庄、邯郸等7个市及其所属14个县(市)7个重点项目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执法调研。检查组认为全省各级档案管理部门确保了档案安全,但部分单位也存在馆库保管条件差、经费紧缺等问题。2004年10月,省人大和省档案局对秦皇岛等6市“十五”以来贯彻落实《档案法》《条例》情况进行档案执法调研。
在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的同时,省档案行政执法部门还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了档案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九五”期间,全省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265份,理处违法案件430起,罚款近10万元。“十五”期间,全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131份,处理档案违法案件69起,罚款4.02万元。
(作者单位:河北省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