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利剑
2019-12-20马喜军
马喜军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了责任追究的主要情形,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一把利剑。
党政领导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者,执行者,是党的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选什么人,用什么人,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因而,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责任追究,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不偏离轨道,充分行使权力而不超越界限,把好干部选任工作过程的各个关口极为重要。
为了营造良好的干部选拔任用政治生态环境,应把好“群众监督”“任中监督”两大关键环节。
首先是干部任前公示。干部任前公示制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前提下,扩大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增强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工作社會监督的重要举措。一是宣传工作要到位。在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过程中,要广泛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了解公示制,关注干部任前公示,并积极参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二是公开选拔条件。干部任前公示关键要让群众了解情况。因此,要对选拔时间、地点、考核方式以及竞岗职位的标准与个人素质要求等应当公开的内容,做到提前预告。三是公示的内容要全面。进行干部任前公示,就要把党的干部标准交给群众,把岗位对拟任干部的要求告诉群众,把拟任干部人选的拟任职务和基本情况公布于众,让群众明确监督的内容,明明白白参与监督。对拟任干部的自然情况与拟任职务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以张榜公布及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形式向大众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其次是任中监督。任中监督是对选任全过程监督的关键环节。一要严格纪律。要制定严格的选拔纪律,对竞岗人员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选拔工作始终处于纪律的严格约束之中。二要严格程序。要规范选拔程序,根据选拔方案,严格按照自我推荐、群众评议、公开考评、现场公布、任前公示、使用任免等程序,层层把关,逐步实施,确保不走过场。三要严格评审。要严格按照标准,广泛吸纳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注重群众的公认程度,避免选人用人上的失误,防止少数人暗箱操作。四要严格责任。预防在先,防微杜渐,对考核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临时动议”“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等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后,要立即取消有关竞岗人员资格,严格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办事。
只有把各个环节都放在阳光之下,才能做到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