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福建省泉港启动交通事故调处新模式
2019-12-20杨安聪
杨安聪
推行“窗口化” 改革勤务夯基础
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省公安厅窗口正规化建设要求,依托大队店面共腾出店面26间、总面积约850平方米,投入150多万元,改造建设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和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其中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设置接待大厅、交通事故案件调查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区等区域,推行事故“窗口化”办公,在道路交通保障、快速出警、事故调处、便民服务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不断提升道路事故处理窗口服务水平。同时,在群众办事大厅设立值班台,实行交通事故处理“窗口化”模式,随时接受群众来访、投诉、咨询,主动引导群众办理交通事故,解决以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让群众找得到人、办得了事,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率。近年来,交通事故处理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8%以上。2017年、2018年,事故处理中队先后被泉州市总工会、泉港区团委评为“五一先锋号”“2017年度新一批区级青年文明号”。
融合“多元性” 协同共治解民忧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起着基础性作用。为探索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兼容并存,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服务,打通事故调处“最后一公里”,泉港交警大队成立以人民调解为主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元调解中心”,创立调解+民警,调解+法官,调解+律师,调解+人民,调解+保险机构,调解+救助帮扶的“1+6”多元化调解新模式。创新社会救助联动帮扶机制,通过民政局、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公益组织等机构,提供救急难、505微公益、应急救助、公益济困等转介救助、帮扶服务,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因伤返贫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服务不缺位”。三年来,多元调解中心共调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35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1%,调解数居全市首位,转介帮扶救助群众108人次,为全区社会安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泉港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被省司法厅授予“福建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创新“接访制” 及时化解促和谐
交通事故处理引发信访、上访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如何预防和减少因交通事故引发信访、上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警民矛盾,构建和谐交通成为公安交警部门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泉港交警大队积极探索,在区政法委每月民情分析会和分局每月公安接访工作的基础上,创新“接访制”,推行“四定”工作制,采取随时接访,滚动化解方式,做到“矛盾不上交”。一是定时,每天上午、下午准时接待群众来访;二是定人,采取三级说服制度,先由事故处理中队长、政治指导员轮流接待一级说服,大队法宣室主任二级说服,分管副大队长三级说服;三是定点,在事故处理中队群众来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四是定进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制定进度表,及时化解。五年来,没有发生因交通事故到省、市上访的案件。
打造“示范岗” 真情服务惠民生
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一是深化“警保联动”“警保合作”。2017年6月,泉港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正式成立,实现对简易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推行简易交通事故手机APP处理模式,最大限度便民利民惠民;2019年8月,正式推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应用,实现在线认定、损失计算、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在线执行、一键理赔、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加强社会创新治理,凝聚多元融合,提升解决纠纷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推行“互联网+调解”新模式。为解决事故当事人因路程远、上班没时间、受伤行动不方便等问题,根据当事人申请通过微信视频和当事人进行线上实时调解,双方当事人不用面对面沟通,避免因见面激化矛盾,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省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劳顿的麻烦。同时,也视情与泉港法院连线,由法官进行线上指导、帮助调解。三是创建品牌调解工作室。以事故调解经验丰富的王进泉同志命名设立“进泉工作室”,打造事故调解“示范岗”。王进泉同志从事调解工作20年,共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7000多起。他总结的一套“五心”调解工作法,运用“耐心、细心、爱心、交心、公心”调解利器排解纠纷,用真心换真情,赢得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福州七个“+1”理念助力交通警情快速处置
一起交通警情的快速处置,不仅可以减少事故对道路交通的影响,更关系着市民出行的体验感。8月以来,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仓山区进行接处警模式改革试点,深入运用7个“+1”理念,获得显著成效。据统计,自警务优化以来,仓山交警大队出警速度由原先40分钟缩减至20分钟,提升50%;接处警群众满意率由原来92%提升至95.2%。
据介绍,7个“+1”理念是指:指挥室服务理念多一点、路面接处警效率高一点、接处警民警“一盘棋”思想强一点、交通事故现场取证多一点、交通事故案件调解耐性久一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渠道顺一点、对不满意警情核查通报严一点。
对于数量达到三分之二的请求移车类警情和适合快处的警情,交警指挥室提升服务理念,远程消化这些可以无需民警到场的警情。对于确需出警的交通警情,根据分工,首先赶到现场的是辖区交警中队的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如果有人员伤亡,先前的做法是立即通知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组前来处置。对于重伤、死亡等交通事故,要求必须由事故处理组到场处置。期间,最早到场的值班民警必须做好现场人员的情绪安抚工作,以及初期取证、寻找目击者等工作,当事故处理组到场后将相关材料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