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中的问题以及对策分析
2019-12-19重庆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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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对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防范风险、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内控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从国家宏观管理层面看,近年来财政部先后颁发了一系列文件(相关文件目录附后)来引导和督促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内控体系建设,自2012年11月颁布内控规范开始,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在政府层面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2015年12月财政部颁发指导意见要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2016年底前完成内控的建立与实施工作;为了内控建设顺利进行,2016年6月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单位进行自我基础性评价打分,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指导和推动单位开展内控建设工作;2017年1月颁发的两份通知要求单位在年度终了上报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近年财政部密集出台的这些文件,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的各项要求从宏观到具体,并且明确给出了完成时间表,足以说明内控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看,近年来在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风险、杜绝腐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单位工作效率、管理水平以及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等都得到了很大提升,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包括:管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会计核算基础薄弱;岗位职责划分不明确;财务与业务脱节;预算控制较弱;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等。因此,从单位自身来讲也迫切需要完善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二、内控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单位层面内控体系建设
单位层面内控是业务层面内控的基础,单位应当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的原则进行机构的设置和职责权限的划分,构建权力制衡的组织结构;建立风险定期评估、议事决策及问责、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等机制;设置合理的关键岗位,将绩效考核与岗位责任制相结合,建立关键岗位轮岗制度;选拔德才兼备的关键岗位人员,加强人员培训及奖惩控制;重视会计部门,提高会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建立会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协调机制;借助于信息系统实现内控体系的系统化,预防关键岗位人员发生舞弊和腐败,为业务层面的内控提供一个良好的内控环境。
(二)业务层面内控体系建设
业务层面内控紧扣制度和流程,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合理设置岗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让制度变为流程真正的有效运行,具体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预算业务控制建设,要求将全部预算收支纳入归口管理,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管理流程,加强预算审核审批,控制单位实际收支偏离计划的幅度,实现对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收支起到约束作用。二是收支业务控制建设,要求收支业务归口管理,建立收费公示机制,梳理支出管理流程,执行审批程序,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政府采购业务控制建设,采购是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的高危领域,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建立适应单位自身情况的采购制度,梳理采购管理流程,建立采购工作协调机制,注意集权与分权管理相结合。四是资产控制建设,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实施控制,建立资金管理体系,健全实物资产管理体系,梳理资产管理相关业务流程,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保护国有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建设项目控制建设,单位建设项目一般投入资金量大、建设工期长、涉及的环节和利益错综复杂,往往是腐败案件的高发区。单位应当细化每个关键环节里的流程管理,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监控,规定竣工决算时限并启动问责机制,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六是合同控制建设,搭建合同业务控制框架,健全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分级授权审批,实行归口管理,加强合同控制,防范与控制相关法律和业务风险。
三、内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控体系建设流于形式
在实际评审中发现,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流于形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的内控手册可操作性不强,比如一个房管局征收中心的经济活动中未涉及到项目建设,但内控手册中却已设置好基本建设项目的流程、工作岗位等;二是通过向单位人员访谈了解到,建设内控体系并非为了真正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而主要目的是为了完成上级部门的打分要求。所以内控体系建设流于形式不会满足实际工作的需求。
(二)单位缺乏必要的制度建设
单位需要管理制度化,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是口头传达,没有制度建设,或者制度建设不完善。比如对于预算管理模块,有些单位并未从预算编报、批复、预算下达、追加调整、预算执行、决算和考评几个环节建立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而只是概写了一小段内容合并于财务管理制度中体现。这样可能会导致,若存在岗位轮换、人员离职时,这个岗位的工作瘫痪,交接不畅,新上岗的员工工作效率降低,可能会因为时间要求的紧迫而只能敷衍了事的后果。所以单位需要建设并完善相关的制度。
(三)单位未进行归口管理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收入、资产、合同需要进行归口管理,但在实际评审中发现,有些医院的部分收入未进行归口管理,比如自制药剂部分,一直以来的管理模式未归口,突然需要规范,可能实际操作中存在难度;另外常见的单位资产也未进行归口管理,习惯性的有人用无人管,这可能会导致无人定期对单位资产进行盘点,甚至国有资产流失。
(四)预算管理不规范
在实际评审中发现,单位未设置预算管理部门或岗位,每年的预算仅由财务人员编制并上报。单位预算编制,是全单位的预算,财务部门不可能得知基本建设部门、行政管理部门等来年的预算需求,所以编制出来的预算可能不合乎实际,这样预算与实际执行时就存在着差异,就会造成部门之间的矛盾。
四、解决内控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
内控体系建设并非某一人或几人能完成的工作,而是需要全员出动,共同建设适应自身单位需求的内控体系。因此需要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内控体系建设这项工作才能得以全面推动。单位负责人应当主持制定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并为此召开内控建设专题会议,要求单位主要领导及下属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通过专题培训引导领导们从思想上重视。进而再对业务层面相关人员进行内控培训,使他们具备推行内控的意识和主动性,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整体氛围。
(二)定期或不定期的增加员工内控培训
员工并非主观性的搭建不好内控体系,可能是因为缺乏内控意识。因此可以邀请专家进行内控体系建设外部培训,或通过单位贤才外派学习后,给单位员工做内部培训,定期的增强员工内控管理的主动性。
(三)单位需要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是内控管理的基础,管理未能制度化,就谈不上制度流程化,更没有后面的流程表单化,以及表单信息化等等。所以单位需要加强制度建设,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为纲领,细化六大业务版块的制度建设,对于预防腐败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建议单位加强内控监督建设
内控监督是内控体系建设重要部分,往往被单位忽略。内控建设和实施不是一日之功,需要通过不断的评价与监督来实现制度上的调整和流程上的优化。内控监督部门需要履行自身职责,建立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评价工作方案,运用穿行测试、个别访谈、实地查验、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内控缺陷认定,形成内控评价报告并落实整改。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虽然完成,但落实才是关键,一个有生命力的内控手册不是个“摆设”,而是在实践过程中,随着经济形势变化及管理要求的提升,进行不断修订、完善和优化,内控体系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附:财政部近年先后颁布的相关文件目录
2012年11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
2015年12月《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 [2015]24 号);
2016年6月《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 [2016]11 号);
2017年1月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7]1号);
2017年1月《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