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潜在风险客户的名单制管理
2019-12-19顾介玉
顾介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江苏 连云港 222000)
一、潜在风险客户的概念及加强潜在风险客户管理的重要意义
潜在风险客户是指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关注类,但借款人存在较大潜在风险,未来有可能形成不良贷款的公司类信贷客户。建立潜在风险客户名单是强化贷后管理、前移风险化解关口的基础工作,对完善信贷资产风险排查机制,促进风险管控由后端报告处置向前端预警管理转变,提升风险化解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纳入和退出潜在风险客户名单的标准
(一)纳入潜在风险客户名单的标准
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客户必须纳入潜在风险客户名单管理:一是一年内逾期两次以上的客户;二是考核分类为关注类的客户;三是正常类逾期超过5天以上的客户;四是办理再融资类业务的客户(不含优质客户期限调整和经甄别后偿债来源相对稳定的政府类客户);五是客户参与民间借贷,与担保公司或小贷公司有大额资金往来;六是在建项目停建或缓建;七是担保单位存在逾期或存在潜在风险;八是在他行有不良征信记录、欠息或垫款;九是展期客户、法院失信企业客户;十是合作金融机构在5家以上的小企业客户;十一是具有僵尸或疑似僵尸企业特征的客户;十二是被外部监管机构认定为涉及环境和安全等重大风险,或被各级环保机构挂牌督办,整改情况尚未经监管机构认可的客户;十三是已上报重大信用风险事项报告的客户;十四是高管违约或失信,个人账户逾期等组合风险预警的对公客户;十五是符合单机规模小于30万千瓦机组,资产负债率高于90%,毛利率为负等情况之一,属于火力发电行业的客户;十六是可能发生类信贷业务违约的客户。
(二)退出潜在风险客户名单的标准
没有出现纳入潜在风险名单所列事项,且符合以下所有底线标准的客户可以申请调出名单:一是上一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开工率基本稳定或呈上升趋势;二是上一年度在该商业银行及其他银行无逾期欠息现象;三是上一年度未发生类信贷业务违约情况;四是在其他银行无关注及以下分类;五是潜在风险事项已消除。同时申请退出客户需要逐户说明退出的理由。
三、潜在风险客户名单制管理的流程
(一)整合下发参考清单
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可以整合逾期欠息客户、再融资客户、“僵尸”企业、他行不良客户、内外部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客户、风险分类核查信息、组合风险管理系统预警信息等内外部风险信息资源,按季形成潜在风险客户参考名单,下发各商业银行二级分行作重点核实研判。
(二)二级分行初步梳理
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在省级分行参考清单基础上,结合日常贷后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风险信号,由行领导主持,风险、审批、经营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按季对本行潜在风险客户进行梳理会诊,初步确定本行当季的潜在风险客户名单及化解处置方案,逐户落实好挂钩层级、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三)省级分行牵头召开会商会
根据商业银行二级分行上报的初步结果,省级分行风险、公司、小企业等相关部门可以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就潜在风险客户风险状况、化解措施、压缩退出计划等,与二级分行逐户进行会商,会商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新增客户,重点说明纳入潜在风险客户的原因;二是建议调出客户,重点说明退出潜在风险客户名单的理由;三是存量客户,重点说明风险状况发生的变化。根据会商的结果来确定当季潜在风险客户名单,逐户明确风险化解方式。
(四)省级分行召开风控委会议审议
省级分行由行领导主持召开风险管理与内控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审议当季潜在风险客户名单管理情况,听取亿元(含)以上潜在风险客户化解处置方案落实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改进措施。
四、强化潜在风险客户名单制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夯实贷后管理基础工作,保证潜在风险客户的全覆盖
潜在风险客户名单制管理是贷后管理基础工作成效的集中体现,也是衡量风险发现和预警及时性的客观标尺。商业银行应将潜在风险客户与各项基础工作有机结合,综合运用贷后检查、预警核查和专项排查手段,充分利用授信业务监测系统等工具,强化现场及非现场风险监测,摸清本行公司类信贷风险底数,对潜在风险客户做到心中有数、主动介入、提前干预,防止未纳入潜在风险客户名单管理客户直接形成不良贷款。
(二)明确潜在风险客户风险特征,提升客户风险发现主动性
根据近年来不良贷款形成和重大信用风险事件情况,商业银行可以将存在过度负债、挪用信贷资金、贸易背景不真实、依赖外部代偿、核心业务发生重大调整、媒体曝光重大负面信息等风险特征的信贷客户作为潜在风险客户的重点考察对象。同时要考虑信用风险的复杂性、多样性和隐蔽性,结合客户和自身经营管理实际,按照“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确定潜在风险客户名单,提高潜在风险客户名单质量。
(三)加强潜在风险客户名单风险排序,积极开展风险处置
商业银行要对潜在风险客户开展前瞻性风险研判,做好风险排序,将所有潜在风险客户划分为“风险严重”与“风险暂时可控”两类。其中,“风险严重”指客户风险状况难以发生实质性改善,风险处置困难,预计近一年内将形成不良贷款;“风险暂时可控”指客户存在一定潜在风险,有形成不良贷款的可能性,但经过落实风险化解处置措施,短期内风险可控。
在风险排序基础上,结合具体贷款风险,商业银行各分行要充分运用已有的风险管理流程与工具,积极开展风险处置工作。对纳入潜在风险客户名单的客户,要定期召开客户风险预警处置例会,一户一策制定落实风险处置预案;对风险严重客户,还要积极增加风险缓释措施,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做好保全诉讼准备,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四)分层级挂钩处置,职责明确到人
商业银行潜在风险客户名单可以实行省、市、县支行三级分层管理。其中1亿元以上(含)客户由省级分行行领导或相关部门挂钩,逐户落实配合部门及二级分行专班团队,制定风险化解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化解处置进度。3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客户,以及3000万元以下的客户分别由二级分行、县支行逐户落实行领导挂钩,明确责任人和化解处置进度。
(五)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化解处置成效
省级分行按季召开风险管理与内控管理委员会会议,由行领导主持,风险、审批、经营等部门参加,共同总结上一季度潜在风险客户化解处置成效,会诊新增潜在风险客户风险状况及化解处置措施,同时加强群体性、区域性风险预警、预控。省级分行可以将各行潜在风险客户管控的有效性纳入二级分行KPI考核指标体系、信用风险管理评价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