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存在问题及应对建议探究
2019-12-19高新
高新
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人民政府 天津 301902
农村土地确权是依据一定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以及其他项权利进行确定。同时在法律层面对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土地所有权等进行确定。在土地确权之后,能够更好地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农村土地矛盾与正义方面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农民积极性会因此得到提高,农民的基本权益以及经济收益会更高,现阶段我国在农村土地确权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客观分析这些问题,才能够真正获得解决的对策,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1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意义
1.1 减少土地纠纷问题
进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能够有效保障农民的承包权益,对农民来说,土地是最基本的生存资源,是农民的“命根子”,确定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后,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能够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有助于减少土地纠纷,使农户获得合法的土地永久经营权[1]。
1.2 保障农民的权益
土地确权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对农民日常工作也有非常大的影响,通过集体土地确权能够保障农民的利益,这样能够激发农民工作的热情,对农业的发展也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在城乡建设发展过程中,需要完善法律文件内容,保障城乡居民的权益,并且还需要让农民能够通过法律文件感受到法律的平等。我国将土地区分成国有以及集体这两个层面,而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因为远低于国有土地的标准,这样就会使得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土地之后,仅仅得到了较少的补偿,这样严重的激化了社会的矛盾。对弱势群城乡居民而言,土地是农民最为珍视的财富,一旦削弱了全体农民的土地权益不仅会伤害广大农民的心,还将会拉开城乡居民的贫富差距,采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这样便能让农民可以享受国家对土地征收应该得到的补偿。
1.3 维护社会稳定
推进土地确权,能在很大程度上维持国家社会的稳定,从而能够有效的缩短城乡差距,使得农村群体可以获得正常的占地补贴,这样能够维护社会稳定。除此之外,可以保证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可以有效的守住基本农田的底线,这样也能保障我国农业的正常发展,使得我国的用地产出量能够保障国家居民的正常使用,这样能在很大程度上维护社会的稳定[2]。
2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农民无土地确权意识
农村大部分群体对土地确权了解不够深入,并没有明确的主体,出现这种原因与农村大部分群体的知识水平有直接关系,首先因为农村发展进度缓慢,所以大量的青年向外地扩张,谋求发展,而留在农村的大多年龄偏大或是年龄偏下的弱势群体,在思想以及认识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对集体土地确权的了解并不够深入。同时他们还没有意识到土地确权对他们而言的重要意义,这部分人群只是坚守固有的思想,认为只要有土地种田即可,并不在意土地的归属方,导致土地确权工作在落实过程中发展速度迟缓。
2.2 土地确权遗留的历史问题难解决
在土地确权工作逐渐深入的过程中,其所展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在土地权属的问题上,目前存在的问题最突出。在实际工作中,土地改革促进了计划经济的变革[3]。但集体土地的权属十分复杂,现实存在具有争议性的问题,或者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资料收集与数据整理方面,难度非常大,因此真实性也不容易保障,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权属关系作用的发挥,增加了确权工作的难度。
3 优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问题的途径
3.1 宣传确权工作
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向村民介绍土地确权的内容以及意义,土地确权能够保障农村人民的财产权益,当农民了解到土地确权对其利益的积极影响后,便会消除心中的疑虑,同时相关部门人员还应该采用各种活动,调动村民的积极性,让其积极参与到土地确权工作中[4]。在推进土地确权的工作期间,部门领导应该根据各自管辖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布置工作方案,并且由专人负责分片管理,在管理过程中注重沟通交流,保障土地确权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3.2 科学解决遗留问题
对已经土地置换保障的建设规划区、工业集中区等,原则上不再开展“补确”工作。对因地方政府行文备案、人地矛盾集中、土地权属争议大、村(组)未形成决议等导致未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的镇村,按照“依法依规、保持稳定、尊重民愿、质量第一”的基本原则,严格对照“六步走”流程,有序启动“补确”工作[5]。对规模流转“种田大户”,综合考虑历史原因、合同契约约定、大户成员身份、转让手续完备等情况,坚持成熟一个解决一个原则,经村(组)民主决议、镇级审批、县级备案等规范程序,稳慎推进大户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4 结语
在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时,相关部门需要进行确权宣传工作,让当地人民了解到确权工作的内容以及意义,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进行回收分类等工作,国家应该增加对确权工作的财政投入,相关技术公司还应该加强确权工作的人员队伍建设,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这样才能促进我国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