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策略分析
2019-12-19林强
林强
河南省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 河南驻马店 463000
在城镇化建设工作中,城建监察执法工作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随着我国城镇建设水平和建设速度逐渐提高,以往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而在城市的建设和运作过程中,城建监察执法工作又直接影响着群众的生活、社会的安定和谐,因此,为了确保城市的和谐稳定发展,我们应当对城建监察执法工作予以重视,并明确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科学的解决策略以提升我国城建监察执法工作水平。
1 当前城建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执法的方法不够科学
执法人员没有在城建监察执法工作中解放自身思想,做事过于依赖经验,办事方法缺乏科学性考虑。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文明执法意识,没有充分落实群众工作,执法态度消极,阻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人性化、科学化的执法理念和办法正是执法队伍所缺失的,并且缺乏具有针对性的执法原则,没有具体的分析实际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缺乏科学性。
1.2 执法意识较弱
部分监察人员不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缺乏面对困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没有充分的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业务能力相对较弱。部分监察人员职业立场不坚定,由于个人原因或利益的驱使而歪曲了执法动机,从而使城建执法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受到影响。同时,监察人员没有重视对工作问题中责任的落实,主观意识存在缺失,在各种问题出现时,执法人员间相互推卸责任从而影响工作的积极主动性,极大的阻碍了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1.3 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监察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充分的了解,在建筑市场、公用事业等执法工作中,对自由裁量标准难以准确的把握,从而难以准确认定违法行为、没有准确对照规范条款、没有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对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质量无法予以保障。执法过程中,执法连续性由于对执法人员的随意更换而无法得到保障。一些执法措施也没有充分按照规范予以执行;没有科学的设计执法工作的流程,执法手续繁杂需要流转多个部门,通常会消耗大量的时间,造成执法效率低下;在违法案件的调查中,难以快速准确的取证也是重要的问题之一[1]。
2 加强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措施
2.1 转变执法理念
想要实现执法效率的提升必须要依靠先进的执法理念,这对城建监察执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实际的城建监察执法工作中,应对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予以增强,从而在执法工作遵循服务理念并充分落实群众工作。针对城建监察执法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的加强,通过执法文化培育工作促进执法人员执法理念的转变,形成正确、积极的执法文化能够端正人员的执法态度,并对执法团队的凝聚力予以增强,严格按照依法规划、依法执行的原则开展执法工作,确保执法环境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
2.2 培育执法主体
想要实现执法工作效果的提升,执法主体是关键。若想要有效的提升执法队伍的素质,就要针对工程技术、法律法规等定期开展相关的培训,并采取考核制度来督促人员进行学习,对执法人员思想政治、道德等方面教育予以重视,实现人员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针对执法主体定期组织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在工作评价和数据比较的过程中,详细的掌握执法主体所具有的不足并予以改进,还要对敢于善于执法的人员进行选择并培育执法主体,从而使城建监察执法队伍逐渐具备用于挑战、直面困难的工作精神和态度。
2.3 创新执法机制
想要实现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效果,执法体制机制是关键。应着眼考虑监察大队的执法机制,采取激励制度并落实到考评工作中,通过一定的经济效益鼓励队员能够对绩效考核工作重视起来,并愿意端正自身工作态度、提升自身责任意识,从而更好的参与执法工作中,同时,对于执法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员也要予以一定的惩罚。对创新执法机制进行建立并完善,宣传政治荣誉,依据绩效考核的数据结果在评先评优工作中对工作表现优异的执法人员进行评先、评优;另外,在提供入党资格和申报奖励时,应制定相关的标准,优化以往城建监察执法队伍评先、评优工作中的不足,使先进、典型有真实性和可靠性。使执法机制和选人用人制度挂钩,明确只有在绩效考核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才可以列入后备干部,在年底考核中评定不达标的队员,需要给予戒勉。使执法机制和待岗培训挂钩,按照考核情况,对人员进行排名,在考核中评定处于末位的人员,需进行离岗培训,进行待岗处理,在待岗期间,参与学习培训,停发福利待遇,等到待岗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2.4 整合执法资源
执法的资源越丰富,执法工作的效果就会越好。为了满足违法建设执法工作的要求,需建立起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整合、管理资源,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涉及村民违法建设的,与镇、村联合进行执法;不断整合监察资源,涉及违法建房、违法占地的,需和国土部门一起执行;整合单位的资源,涉及人员违法建房的,要和机关、事业单位一起执行;整合组织资源,建议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帮助执行;不断整合政法的资源,依靠公安、法院、检察执行,发挥政府执法资源的优势,促进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发展。
3 结语
从上述分析可知,就我国当前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现状来看,虽然经过一段时期的实践有所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极大阻碍了我国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为了有效提升我国城建监察执法工作水平,我们应明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科学的策略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