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公益与私利的界分存在的问题与治理
2019-12-18皮子豆
皮子豆
(临沂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山东临沂 276000)
公益与私利的界分对于当前形势下的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高校作为一个“微观”的社会,对大学生进入社会有着很大的影响。当前,许多大学生权力价值观异化,从而影响他们人生目标向功利化方向发展。尽管主流意识是正面积极的,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如果大学生对于公益与私利的界分模糊,其结果可想而知,那么,公益与私利究竟有何深刻内涵?当前大学生存在的公益与私利的问题是什么?应该采取怎样的治理措施呢?
一、公益与私利的学理分析及其界分
首先,讨论公益与私利的学理分析与界分,是奠基明确公益与私利界分的概念基础。只有当主体了解公益与私利的界限,无论是大学生个体还是监督体制才会真正了解公与私的本质内涵。其次,从社会学与政治学层面分析公益与私利的的本质意义,进而得出公益与私利的关系与区别。
(一)公益与私利的学理思考
公益,是公共利益的简称。“公益”一词在中国最先是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出现并被使用。可见,是在中国步入近代史以来,也是在中国人逐渐有了民主意识后,公益才逐渐被人们所认知。公益所指向的都是与公共有关的方向,而公益化的权力从其本质上讲也是社会性与公共性的权力,而权力应该在人民和体制的监督下才有使用的效力。一旦越过公共领域的界限满足自身的私利,那么公民的权利也会受到侵害。因此,应当更加重视大学生的公私观念教育,从思想上建立权力意识的“笼子”。
作为与“公益”一词的反义词——“私利”,其代表的固然是个人的利益。在原始社会,人们“普遍的权力监督与权力运行相伴相生,实现了监督双方的互利共生。”[1]但随着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出现致使权力出现异化,社会差距也越来越大。早在春秋时期,中国人便意识到过度私利的影响。如果说一个国家的群众只在乎自己的利益,那么这个国家的道路也必会是更加坎坷的。所以,作为国家社会未来的接棒人与建设者,大学生明确公益与私利的界分也是所必须具备的。
(二)公益与私利的关系
公益与私利既密切联系又相互区分。一方面,私利离不开公共领域的利益,一般来说。私利的出现往往是为了满足个体的欲望,而个体又是生活在集体社会中的个人,这就不可避免的与公众整体的利益挂钩,因此,私利离不开公益。另一方面,公共的利益也是每一个人的利益,公益所代表的是社会整体的利益,是与个人私利有部分重合的地方,甚至在某些情况下需要个体牺牲自己的利益,以最大程度的不损害公益。但是,公益与私利也有明确的界限,如果为了满足个人私利而损害公众的利益,或者公共权力过度的干涉个人的利益,从而模糊公私的界限,会影响法制社会的建立,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
(三)大学生明晰公私界分的意义
大学生明确公益与私利的区分是维护未来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大学生明确公益与私利的界限,能够在思维意识上对公共权力的有效行使提供保障,对自身权利实行有效保护。如果公共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存在矛盾或不一致的时候,就需要更加明确公益与私利的划分,从理论上提供依据,从法律上提供保障,这就为公共权力机构有效行使权力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法律准绳。使权力得到有效行使。明确区分公益与私利的界限范围,一方面有助于大学生对于权力的理解,从而实现更好的权力监督,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个体的政治素养。
二、当代大学生公私界分存在的问题
人作为一种社会性动物,在社会中往往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当面临着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转换,那么对于自身角色也是应该得到明确区分与辨别的。但是目前大学生对于公益与私利的界分还不够明确,从整体上来看,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进行分析。主观上又可以从对于公益与私利的概念是否清晰,对于区分公与私的意愿是否强烈的角度进行探讨。客观上就是主体行动的问题,实践的问题,是否将自己所学的权力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问题。同时,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对于大学生公益与私利的界分也有一定的影响。
(一)“知”的问题
学生总体有清晰的概念认识,但是部分学生干部群体概念模糊。对于公益与私利的概念界限问题,在一定的正向高等教育下,普遍大学生对于公益与私利的内涵都有基本的认识,特别是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区分方面,在为此次所做的前期调查研究中显示,普遍的大学生都有比较清晰的认识。就区分公益与私利的意愿来看,虽然大部分学生认为区分公与私有很大必要性,但仍有小部分群体抱着利用公权谋私利的想法,而这部分群体中,学生干部是一个让人不容忽视的部分,校级学生会干部以权谋私,许多大学生权力价值观异化,从而影响他们人生目标向功利化方向发展。
(二)“知与行”不一致的问题
大学生实践行动不足。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基础,也是认识的最终目的,认识的反复也是为了更好的改造世界以创造更幸福的世界。因此,将公益与私利的明确区分的观念应用于实践是最重要的环节。虽然,大学生对于公与私的问题在概念上有比较清晰的认识,但不可否认的是,只要触及个人利益的部分,往往都会选择忽视公益与私利的界限,从而利用公权力满足个体的欲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众的权益,破坏权力运行的机制。
(三)客观环境中的负面影响
客观环境中的不利因素影响大学生的实践。尽管主体对于公益与私利有区分的意识,但现实社会中的利益诱惑往往让大学生选择屈服于利益从而模糊公私界限。高校中的“官僚主义”又何尝不是社会中社会中存在的“官僚”思想根深蒂固的表现。大学生价值观的异化,不仅受到家庭家风的影响,正如现时代的大学生所受到的就业压力,父辈们认为进入体制内才是最优越的生活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大学生的主观意识。还有学校权力运行机制的影响,学校社团组织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对于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不够深入,管理社团的领导干部监督意识的弱化等都是学校环境中的重要影响因素。社会中的公民权力意识和监督机制的影响,一个好的监督体系往往是由社会中公众的舆论监督和完善的监督体制所构成,只有这样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对于大学生公私界分存在问题的治理
大学生自身的主观努力。明确公益与私利的界分,个人的主观意志是其内在动力,如果客观环境是正向积极的,但主体没有树立正确权力意识的意愿,那么外部帮扶再多,都不能培养出更加具有监督意识的公民。“此言君子之能,以公义胜私欲也。”[2]监督主体必然会有私心,特别是涉世未深青年大学生群体,更容易受到利益的诱惑,但若作为国家体制内的“君子”,就应弱化私心,在实现社会价值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完善学校监督体制,增强学生公私界分的意识。建立学生干部责任制、一把手责任制,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学校监督机制的建设,无论是对领导干部队伍,还是学生社团,都应该注重权力观念的教育。宣传正确的公私观念,利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公益与私利的区别概念深入人心。除了理念的宣传,更重要的是鼓励学生付诸实际的实践活动,不畏强权,勇于使用自身权利,积极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为学校和学生社团的运行建言献策。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3]大学生主体对于公益与私利的明确区分,是社会与个人追求的道义要求。大公为民,如果大学生出于对公益的建设思考,在大学这个过渡平台中强化自己的公私意识,增加自己的政治素养,在工作中内明确公与私的界限,抵制私欲的诱惑,在生活中实现自身角色的转换。那么对于权力运行机制的完备是有益无害的。再者,伴随着每一大学生个体的努力。相信无论是个人价值的实现还是社会的发展进步的前途都是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