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幸福的实现路径
2019-12-18宁子健
宁子健
(南京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6)
一、生态幸福的历史逻辑
(一)幸福的逻辑
什么是幸福,什么是生态幸福?康德说过:“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致人人都在想得到它,但是,却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意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可见关于“幸福”,连康德这样伟大的哲学家都不敢轻易地下结论,说明“幸福”概念本身的抽象性和复杂性不言而喻。仿佛幸福天生就是伴随着我们的出生直到死亡,陪伴着我们的一生的一个“事物”,看不见,也摸不着,只能用心去感受它,体验它,并在所有人的一生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古希腊,哲学家们用德性来说明幸福,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是神对少数人的恩赐。不难理解,在古希腊时代,人们对希腊神话中的众神具有强烈的崇拜,能得到神的恩典莫过于实现了生命的终极意义——幸福。只要能在德性上有所修为,就可以实现“幸福”。到了启蒙运动时期,“幸福”和“自由”“平等”作为天赋人权得以确立。这一时期,人们不用通过对神、对上帝的崇拜,不用无止尽地在德性上修行,即在现实世界就可以追求幸福。可以说,在启蒙运动时期人们对幸福的渴望从内心深处开始觉醒。
(二)生态幸福的历史逻辑
近代以来,工业化进程给人类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带来了大量的物质生活条件,极大地满足了物质文化需要和幸福感的获得。人们在享受物质带来的乐趣和“幸福”的同时却忽略了工业文明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巨大灾难。早期进行工业革命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首当其冲,并深受生态破坏所带来的种种恶果影响。泰晤士河和莱茵河的水质恶化,英国常年占据“雾都”的称号,德国鲁尔区工矿业废弃污染物严重,都对两国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威胁。从工业发展成果当中获取的幸福感荡然无存。
由此,生态幸福观呼之欲出。生态幸福观是建立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上,是人与自然关系的相对平衡。既不是以人类利益为主导的人类中心论,也不是主张自然具有内在价值,应当构建幸福共同体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生态幸福观只有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才能站稳脚跟,才能真正在人类历史进程中使生态幸福得以实现。因为幸福问题不仅仅是学术层面的问题,也是现实性的问题。马克思主义是指导实践最为科学的理论,只有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现实性极强的特点,生态幸福观才能得到积极响应,树立生态幸福观才能成为大势所趋。
二、生态幸福的实现路径
(一)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生态幸福的必要前提
实现生态幸福,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解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事业的新时代,实现生态幸福就是把我国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型国家的同时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由此可见,生态文明型国家是生态幸福的前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为国家是幸福的载体,没有国家就谈不上有幸福的社会、幸福的家庭、幸福的人生。所以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我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我国人民追求生态幸福的必经之路。
(二)解决不平衡和不充分发展的问题是实现生态幸福的内在要求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改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经之路。解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矛盾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其关键在于如何正确处理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因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实现生态幸福所亟待解决的难题。解决不平衡和不充分的发展问题,关键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摘要而论,实现平衡和充分的发展是社会主义新时代给出的难题,也是实现生态幸福的内在要求。
(三)树立生态幸福观是实现生态幸福的根本保障
幸福观是影响人们幸福与否的最根本、最关键的因素。什么的幸福观决定了什么样的人生,决定了一个人能不能收获幸福的果实。幸福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哲学立场上的理论升华。幸福观本身就已经融入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追求生态幸福就是追求生态幸福观的体现,牢固树立生态幸福观是生态幸福实现的前提保障,无论是物质生活的幸福还是精神生活的幸福,缺少生态幸福观的支撑,是难以站住脚跟,是不可持续的、短暂的幸福。只有建立在生态幸福观上的幸福,才是平衡的幸福,是充分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