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政策建议
2019-12-18弓萍
弓萍
(焦作大学,河南 焦作 454002)
一、焦作市传统村落概况
焦作市传统村落有9个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37个入选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传统村落整体分布较为均匀,局部地区分布集中,以修武县的传统村落数量最多,最为集中。其类型主要有山区型和平原型两类,山区型呈带状分布,以长岭村、平顶爻村、东交口村等为例,平原型呈团状分布,以北朱村、陈家沟村为例。市区内的传统村落较少,仅中站区1个。
二、焦作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传统村落保护法规政策不够完善
我国传统村落保护面临的普遍问题是缺乏政策性支持。自2012年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实施以来,我省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而焦作市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政策法规相对较少,多数文件都是不是专门针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颁布的,只是在文件里有部分涉及。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专门性政策、法规有待完善。
2.传统村落保护资金匮乏
目前我市传统村落保护所需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通过对传统村落的实地考察,发现面对数量庞大的待修建筑和需要改善的人居环境,政府的财政拨款仅仅是杯水车薪。由于传统村落保护资金来源单一、资金数量有限,难以有效的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3.缺乏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专业技术与人才
培养专业人才是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而焦作市目前还十分缺乏掌握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专业人才,这将成为传统村落保护的直接制约因素。
4.缺乏合理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
现今焦作市对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仍处于探索阶段,还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系统的保护利用规划。制定出定位准确、合理的规划方案,将直接影响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进程与成败。
5.传统村落的“老龄化”和“空心化”问题严重
通过实地调研和访谈,发现很多传统村落已成为 “空心村”,在传统村落中生活的几乎都是年过半百的老人,情况比较严重的长岭村,在户60多人,实际只有10多人居住,成为名副其实的“空心村”。
6.村民保护意识淡薄
此次调研过程中,发现村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的积极性很低。由于对现代化生活的需要,有许多村民将自己居住的古民居换上防盗门、塑钢窗,甚至盖上了现代化的小楼。村民们对传统村落保护意识的缺乏,势必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7.传统村落的人居环境不完善
传统村落的人居环境相对于城市而言是滞后的。通过调研,发现我市传统村落中建筑和道路的修缮、维护缺乏规范,垃圾处理科学程度不高,公共设施陈旧等问题,如何在传统村落中引进现代环境保护系统、如何改善传统村落的人居环境,都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8.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宣传工作力度不够
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需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力。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缺乏宣传和营销,通过网络和专著介绍传统村落的内容也不多。浙江省、云南省等省市的先进宣传做法,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三、焦作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政策建议
1.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法规的健全完善
传统村落的保护已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但是针对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专门行法律法规尚处于空白,我国现行的《文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与传统村落保护不相适应,不能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撑。因此,我市必须尽早落实专门性法律法规的颁布和相关政策支持,有利于指导保护利用工作的开展。
2.多渠道引进资金,加大传统村落保护资金投入
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然而面对我市现有政府拨款资金与数量庞大的待修建筑和需要改善的人居环境这一主要矛盾,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寻找更多渠道,引进社会资金等多种形式资金,为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
3.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
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尤其要注重传统村落当地专业人才的培养。应设置专业完备的培训制度和机构,用来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可以和焦作本地高校合作,在高校和政府基层部门培养一批有专业素养和实际能力的专业人才为传统村落保护服务。此外,还应加强对信息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新媒体技术人才的培养,利用“互联网+”建立网络平台,扩大传统村落保护的影响力,更有效的实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4.制定合理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
传统村落规划制定要确保保护对象的完整性并选择最合理的保护方法,既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也要充分考虑我市传统村落的实际情况。对村落里物质的、非物质的保护对象做好普查和立档工作,保护传统村落的原真性,对于损毁的建筑尽量在“修旧如旧”的原则上进行修复,对于损毁严重无法修复的建筑,应听取建筑学、民俗学、艺术学等方面专家的建议,采用传统材料和工艺在原址上按照原样进行重建。尤其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可通过录像、录音等数字化方式对其进行详细的记录。为确保传统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需重视青少年和儿童在文化传承中的地位和作用。在规划落实过程中,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规划有效的实施。
5.提高当地村民保护意识,重视村民参与。
加强宣传工作,提高村民的传统村落保护意识,让他们对本土历史和文化的产生认同感,使他们积极地、自觉地参与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中来,增加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活力和动力。
6.完善传统村落的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要加大对传统村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传统村落中的道路交通、污水排水、垃圾处理、教育医疗等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传统村落的人居环境,可以促使一部分村民的回流,起到缓解村落“空心化”的作用。
7.扩大传统村落保护群体
传统村落的保护和传承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因此需要多方参与,应以政府为主导,村民为主体,专家学者、社会力量、媒体等多方合作的模式进行保护利用,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8.突显地域文化特征,活化传统村落。
我市的传统村落主要有山区型和平原型两种类型。尤其是山区型的传统村落生态环境优美,根据其带状分布的特征,可以采用“以点带面,渐进式开发”的方式,合理利用云台山、青龙峡等景区优势,在突出传统村落地域化的同时,善于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挖掘村落个性化内涵,开发差异化产品,避免低层次的雷同。活化传统村落,要使传统村落有生气,有正常的生活氛围,特别是一些有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项目,可以增加游客的参与性。
在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传统村落面临着消亡的危险,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研究刻不容缓。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这项持久而艰巨的历史任务,需要政策、法律的引导和支持,需要政府、民众、社会力量的多方参与。虽然焦作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还面临诸多困难,但在政府、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当地村民等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焦作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必将取得更大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