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鲁迅小说《离婚》中爱姑的人物形象
2019-12-18孙杰
◎孙杰
鲁迅先生曾在《且介亭杂文二集》中对小说《离婚》有这样的评价,它“脱离了外国作家的影响,技巧稍为圆熟,刻画也稍加深刻”。实际上作为先生的最后一篇以现实生活为题材的小说,《离婚》要比以前的作品更为深刻地展示了辛亥革命以后这样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农村的现实。将言语上的冲撞、行为上的抗击视为改革,本身就荒诞且可笑,这就让那些反对改革之人更加容易抓住把柄、一举击破、万劫不复。然而这种毒害并没有结束,反而在变本加厉。但最不自知的,便是徜徉于美梦之中的改革者了。所以中国的改革总是失败大于成功,究其根源在于态度和方法的一成不变、根深蒂固。改革者如若不能彻底摆脱封建束缚,不敲碎精神枷锁,那么他们的抗争必然以失败告终。
在对小说《离婚》的诸多评论里,爱姑总是作为正面形象或受害者形象被人津津乐道。但在文中便不难看出,爱姑看上去是一个大胆泼辣、敢于抗争的角色,但是她的这种“反抗”并不是建立在反封建的基础之上。爱姑的大胆泼辣,一是源于自己父亲的地方威望,二是六位哥哥在背后撑腰。另外,她认为施家小畜生因为姘上小寡妇而要与她离婚这件事情并不符合规矩,另她难以忍受。在这样“理直、气壮”的情况下,她似乎已经稳操胜券。所以她不相信丈夫一家可以成功地撇掉她,为此她甚至下定了斗他个家破人亡的决心。
虽然爱姑所处的时代正值辛亥革命以后,但她并没有真正的思想觉悟,因为她从未意识到要求自我解放、人格独立、精神自由,摆脱封建礼教的层层枷锁,她仍然是一个“老中国的女儿”,依然恪守着封建礼教的思想意识,认为自己明媒正娶、光明正大,小寡妇与她绝不能相提并论;在施家做儿媳妇的这些年来,她安分守己、不失礼仪。因此她刚开始在七大人面前据理力争,认为只有七大人这样知书识礼的人才辨得清是非,便开始口无遮拦地破口大骂小畜生被烂婊子迷惑,想让她出丑。她甚至扬言要打官司,摆出县里、府里的架势作为自己的厉害筹码。
更为关键的是,爱姑对统治者仍然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和无端的敬畏,她并没有认清斗争对象便一败涂地。代表封建大家长的七大人仅有只言片语,但“公婆大于天”的理念却着实戳中了爱姑的要害,因为他非常清楚地明白,在夫权、族权至高无上的权威性震慑下,爱姑的一切道理只能退居其次。这时,爱姑就觉得自己“已经是完全孤立了”,她已经彻底变成了被动的一方。七大人实际上是为她灌输了这样一个理念:你把官司打到哪里都不管用,你就算拼出命来,施家也不会家破人亡。这对爱姑可算是致命一击。之前她认为道理全在自己的一边,如梦初醒后才明白事情恰好相反,有了这样一个大的思想转变,待到七大人莫名其妙地发出一声“来兮……”时,她立刻便缴械投降,称自己“本来是专听七大人吩咐的……”
“讽刺不过是喜剧变简的一支流。”鲁迅先生的讽刺是经得起时代检验的,在这篇小说中更是击中要害。它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每一个人物形象都充满了深刻的讽刺。更加印证了那句——“大小无数的筵宴,即从有文明以来一直排到现在,人们就在这会场中吃人、被吃,以凶人的愚妄的欢呼,将悲惨的弱者的呼声遮掩,更不消说女人和小儿。”
爱姑并不反封建,但小说却是在彻底地反封建。作品在对封建奴性意识毫不留情的揭露、辛辣犀利的讽刺中,体现了作品深刻的主题意蕴。爱姑虽然泼辣、任性,但身处于那样一个时代,她不愿离婚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什么?有可能是为了中国人极为在乎的“面子”。小说的名字叫《离婚》,这个词在当时的农村还是非常新鲜甚至可以说是罕见的,实际上这场“离婚”是可以与“休妻”划等号的。爱姑有一个略有威望的父亲庄木三,又有六个兄长做她的强大后盾给她撑腰,她作为原生家庭中物以稀为贵的“宠女”,对于被休、被弃这样的事情是根本无法接受的,因为这件事对于风光无限的她来说实在太丢面子。在航船上她对众人说就是为了争一口气,实际上也是为了在这件不太体面的事情当中给自己找个开脱的理由。
与此同时,这种讽刺又被植根于非常戏剧化的小说写作风格形式之中。英国著名小说家兼理论家伊丽莎白·鲍温曾在她的著作《小说家的技巧》中提出,怎样让读者不断看到人物的继续表演、参加活动,以推动故事向前发展呢?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有两个:要么通过分析,要么通过对话。分析法是过去比较常规的使用方法……让作者亲自走进书中去,直接干预,对他笔下人物的行动做出解释,以自己的想法主观描述人物的思想感情。这种方法在三十多年前比较受到创作者的普遍青睐。但这种方法多少会带给人一种模糊、迟缓的感觉。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很快,另一种表现方法横空出世。它终于冲破了这种喋喋不休的分析法的迷雾,而是使用明快、锐利,近于争吵般的对话作为表现手法。而鲁迅先生更是将这种创作手法使用得炉火纯青。多年后再看《离婚》,重谈爱姑,依然历久弥新、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