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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产业扶贫发展的路径优化选择

2019-12-17王文

科技视界 2019年33期
关键词:路径优化产业扶贫乱象

王文

【摘 要】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的精髓。我国产业扶贫方兴未艾,成效显著。然而,如冰山一角表现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文章通过梳理一系列个案,分析产业扶贫其中的薄弱节点,包括:产业项目选择主观随意、产业趋同;项目发展后续乏力甚至半途而废;产业链薄弱,产品科技含量以及附加值低、市场空间小等等。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主体间的互动机制不畅;产业资金来源碎片化,使用力量分散且浪费;抗风险能力弱与利益分配失衡。文章进一步提出,只有坚持市场导向,建立主体之间良好的互动机制;广开资金来源,强化使用合力;精准产业项目,强化科技支撑,培植优质农产品;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构建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等等,才能不断优化产业精准扶贫的效益。

【关键词】产业扶贫;乱象;路径优化

中图分类号: F323.8;F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457(2019)33-0251-002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19.33.124

0 引言

“發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1]。如果说精准扶贫解决“扶持谁”、“谁来扶”和“怎么扶”的难题,产业扶贫则是针对“怎么扶”的更深层的探索。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的方式之一。产业扶贫的对象是那些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但因找不到合适的产业项目或因资金匮乏的贫困户[2]。实践中,有成功的模式、范例,也不乏失败的教训与危害。总结产业扶贫的宝贵经验,以利于推广学习借鉴;反思其中诸多乱象及其成因,以唤起政府、学界乃至实务界的关注,尽早寻求解决之道,使贫困者能够借产业发展顺利脱贫走向致富。

1 产业扶贫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产业项目选择主观随意、产业趋同

笔者在阅读报刊、观看电视等过程中了解到,一些扶贫产业项目选择主观随意,没有突出地域性、特色性,科技产量低,与相邻村镇邻县邻省发展相同或相近产业,许多地方都把养猪、养羊、养鸡、种植大棚蔬菜等周期短、见效快的农林经济作物、养殖业和初级加工业等产业作为重点发展。这些产品的共同特点是,在市场上没有竞争力,没有主动引导市场消费的能力,只能被动地受制于市场环境,使得供求关系失衡价格波动大,有的甚至严重滞销。

1.2 项目发展后续乏力甚至半途而废

山西大同市天镇县某公司投资45万元,获得财政扶贫资金补贴200多万元,建成后屠宰生产线都处于闲置荒废状态。某贫困村在“整村脱贫”中,规划种植500亩魔芋,贫困户每亩一次性可得财政扶贫资金补贴200元。由于政府规定必须种魔芋才能得到补贴,当年规模得到扩大。但是,当村里脱贫后,农民失去了这些补贴,也失去了生产的积极性,魔芋种植面积急剧萎缩不到100亩。结果又回到了贫困的起点②。笔者在参加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工作中,亲眼目睹一个投资200多万元、占用大片土地的奶牛养殖场搁置荒废。

1.3 产业链薄弱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空间小

在农产品市场上,蔬菜、水果等季节性强的初级产品,产业链过短,下游的产品深加工能力薄弱,市场行为仅仅体现在简单的“买”与“卖”,导致产品的附加值低,处于产业链末端,应对市场价格起落变动的能力很弱,深受价格大起大落之害。例如,在某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曾鼓励贫困户种植黄连,高峰期黄连种植面积近4万亩,年产量1万多吨。但由于没有精深加工能力和品牌效应,黄连只能以原料被外地企业低价收购。后因价格剧烈下跌,种植黄连的贫困户连年亏损。②

2 产业扶贫中问题产生的根源

2.1 主体间的互动机制不畅

所谓主体是指在扶贫过程中的多方参与者,其中最主要的是地方政府、企业、合作社和贫困户。笔者认为,一些地方政府主观意志过强,贫困者唯有顺从,往往是产业扶贫中诸多问题产生的根源。由于扶贫的专项资金由政府自上而下投入,政府是唯一或支配性的主体,产业项目由政府确立,贫困对象由政府决定。其他的主体尤其是贫困户这一主体,或是缺位,或是被动参与,较少有发言权、决策权、监督权,在扶贫各环节中只是应付、顺从。——贫困户也唯有顺从才能拿到扶贫资金。这种运行机制必然使得一些地方政府不尊重贫困户的意愿,习惯于主观至上、权力做主。贫困者这一主体意志弱化,地方政府扶贫者如果不尊重客观市场规律,不经扎实的调研,不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盲目主观随性地引导产业投资。一旦市场行情发生变动,就不能有效应对,或者根本无法应对。

2.2 产业资金来源碎片化

产业扶贫资金来源主要有三类,一是政府扶持资金,二是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这两类属外部融资,三是内部融资。实践中表现这些资金尤其是外部资金分散量小且争取难度大。我国扶贫传统运作模式是上级规划,下级实施。县里等待省市安排,乡、村等待县里安排。现在,虽然专项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权下放到了县一级,县里有了决策权,但乡、村作为具体实际的使用者还依然需要等待县里的安排。尤其是扶贫专项金涉及农业、民政、水利、道路等多个部门,各自有各自的扶贫资金和扶贫计划,彼此独立只关注自己的分工范围,致使不同部门同类型的项目,比如道路修建等存在重复补贴、各资金使用力量分散浪费的现象。而内部融资(包括会费、提取盈余公积金等)是主要资金来源,但由于其成员多为贫困户,所以资金的数量很受限,制约合作社、企业等带动组织功能的拓展,使之自身的发展与资金彼此受制。

2.3 抗风险能力弱与利益分配失衡

企业等经营主体在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核心是利益机制,但经营主体不可避免地具有较强的自我逐利性,并依其优势在与贫困户合作中易居于主导支配地位,如此关系下的经营管理,必然导致运行体制机制不畅,各方责、权、利不对等,利益分配失衡。有的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签订的订单,没有实质性的产品标准、价格等条款,只是流于一种形式。在经营失败后将极易影响农户利益乃至扶贫产业。当遇到市场价格波动,某种产品大量积压滞销,经营者往往采取压价或毁约,带动贫困户增收成为一句空话[3]。

3 产业扶贫的路径优化选择方向

3.1 建立主体之间良好的互动机制

扶贫深处是赋权。让有情怀有能力的扶贫者,带着情感诚意帮扶贫困户,激发其自主参与的热情,在产业选择、产业实施、产业监督等方面,充分尊重其意愿,培养其所能,尤其要保障其公平权益,以政府、企业、合作社等扶贫主体,与以贫困者之间,建立起良好的互动关系。反之,“官帽”倒逼式扶贫,“谁让我的乌纱帽掉了,我先下掉他的乌纱帽”③,军令如山的层层布置任务式扶贫,很难激发其真正的扶贫热情,只会陷入盲目指挥、效益不高甚至产生负效应的境地。

3.2 广开资金来源,强化使用合力

广开渠道,集中优势资金,追求使用成效。其一,不仅要逐年增加产业扶贫资金的比例,而且要将扶贫计划补贴项目进行统一归集,由扶贫办进行专门管理,集中使用,最大限度地用于最需要资金支持的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其二,不断优化产业扶贫的融资渠道。引导国企、私企或分别或合力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发展特色产业;其三,通过市场化运作,吸纳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

3.3 精准产业项目,强化科技支撑

产业项目的选择既要符合实际需求,又要在短时间内让贫困户看到增收效果,为此,精准产业项目非常重要。地方政府注重深入实地调研,广泛听取专家、贫困者的意见,立足当地资源禀赋,精准、细致、合理规划、实施,找准突破口。首先,通过政策精准协调地区与地区之间的产业分布、利益格局,避免相同产业过于集中,也避免彼此间恶性竞争;其次,通过政策精准调整地区内的产业结构关系和分布,避免同一地区内相同产业过密降低收益。再者,必须依托科技的优势设计与落实项目,提高产业经营的技术含量。

3.4 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

随着加工技术的不断成熟,许多农牧水产品的加工链条逐渐延伸,其价值也被一环一环地挖掘出来[4],比如,湖南邵阳县白仓镇塘代村联合专家深度分析并通过企业投入300万建造红薯粉加工厂,并由企业包销产品。贫困户除了获得种植红薯收益外,还能在企业就业并参与分红,1500多人实现脱贫。可见,产业链的延伸的根本目的,实际是在谋求产业利益的拓展与深化,让产业与产业之间能够对接互动,通过精准规划其建设,扩大产业的效益范围,培养出优质农产品,通过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建立品牌效应,不断拓展市场空间。

3.5 构建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

建立以贫困户为核心、以扶贫为目标的“风险分担,利益共享”机制。各级政府和金融部门投入的财政和信贷扶贫资金,进入带动性的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只有使用权,其收益权都属于贫困户,所产生的利益主要由贫困户享有,继而逐步提高其发展能力。为此,政府在确认各市场主体扶贫地位,促进其良好有序运转的基础上,最重要的是,要与贫困农户实现利益共享。唯其如此,才能将政府的扶贫意志真正转化各类市场主体的实际扶贫行动。鼓励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托管、租賃、移交给有能力的市场主体经营,使其实现保值增值,不断提高贫困者在产业链与价值链增值收益分享中的比例[3]。像贵州省六盘水市那样,在全市推行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用多种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将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连接起来,实现资源整合和利益共享。

4 结论

“产业”是方式,“扶贫”是核心。只有坚持市场导向,遵循产业发展的规律,从本地资源条件和贫困户经营能力出发,充分发挥资源的比较优势,明晰产业区域定位,因地制宜精准选择确定产业发展方向;依托科技集中使用资金,进行差异化扶贫;深化农产品的产业链;主体间构建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等等,循序渐进扶持有特色的产业项目,逐步推进重点产业的规模化,才能有效实现脱贫致富。

注释

①http://news.cctv.com/2017/05/22/2019-5-1访问.

②http://www.chuhe.com/_chuheguanzhu/_2019-5-1访问.

③笔者参加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工作之耳闻.

【参考文献】

[1]王婷.阳光保险的智慧扶贫之路[J].中国保险,2019(01):25-28.

[2]蒋永甫,龚丽华,疏春晓.产业扶贫:在政府行为与市场逻辑之间[J].贵州社会科学,2018(02):148-154.

[3]李荣梅.精准扶贫背景下产业扶贫的实践模式及经验探索[J].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4):1-4+20

[4]黄江泉.我国大学生的农村创业机会识别[J].科技管理研究,2016,36(09):19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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