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措施强力支撑我国世界一流港口建设
2019-12-17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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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一指导意见,为未来30年我国如何建设世界一流港口,描绘出路线图。
《指导意见》要求,到2050年,全面建成世界一流港口,形成若干个世界级港口群,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为此,需要从着力提升港口综合服务能力、加快绿色港口建设、加快智慧港口建设等六方面推进。根据《指导意见》,要积极发展港航信息、商贸、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吸引国际货物中转、集拼等业务,提升航运服务能级,支撑世界一流的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根据《指导意见》,要着力促进降本增效,着力促进绿色、智慧、安全发展,着力推进陆海联动、江河海互动、港产城融合,着力把港口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强化港口的综合枢纽作用,整体提升港口高质量发展水平,以枢纽港为重点,建设安全便捷、智慧绿色、经济高效、支撑有力、世界先进的世界一流港口。
从具体的措施来说,如何建设世界一流港口?《指导意见》提出了六大措施:著力提升港口综合服务能力、加快绿色港口建设,加快智慧港口建设、加快推进开放融合发展、加快平安港口建设、推进港口治理体系现代化。
比如,在着力提升港口综合服务能力中,提出要系统优化供给体系。着力优化供给布局,节约集约利用空间资源,优化港口布局规划,促进港口间合理分工、错位发展,优化重点货类运输系统。
在加快智慧港口建设中,提出要建设基于5G、北斗、物联网等技术的信息基础设施,推动港区内部集卡和特殊场景集疏运通道集卡自动驾驶示范,深化港区联动。到2025年,部分沿海集装箱枢纽港初步形成全面感知、泛在互联、港车协同的智能化系统。到2035年,集装箱枢纽港基本建成智能化系统。
加快推进开放融合发展中,则提出要积极推动港航协同发展。其中,重点提出开展中小港口企业专优特精行动。并提出强化枢纽港的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京津冀、长三角、东南沿海、粤港澳大湾区、西南沿海等区域港口群。
应当注意的是,我国的世界一流港口建设,并不能只局限于港口内部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健全港口集疏运体系,促进不同运输方式间有效衔接,重点解决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问题,重要港区新建集装箱、大宗干散货作业区原则上同步规划建设进港铁路。以铁水联运、江海联运、江海直达等为重点,大力发展以港口为枢纽、“一单制”为核心的多式联运。
根据《指导意见》,到2025年,集装箱、干散货重要港区铁路进港率达到60%以上,矿石、煤炭等大宗货物主要由铁路或水路集疏运;到2035年,重要港区基本实现铁路进港全覆盖,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比例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