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区生猪小散养粪污治理经验做法
2019-12-17李开坤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畜牧站
文│李开坤(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畜牧站)
一、基本情况
福绵区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的一个县级行政区,辖6个镇,人口42.4万,总面积787平方千米。地处桂东南丘陵盆地,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是典型的南方水稻种植产区,土地流转率排在广西全区前列,经济林果园区基地遍布全区。
玉林市三条江河之一的南流江干流流经福绵区5个镇,6条主要支流流经福绵全区。2018年初,因南流江水质持续恶化,广西环境保护厅对玉林市发出预警通报。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陈武深入玉林市调研,强调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抓好治理工作。6月生态环境部约谈玉林市,玉林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强力推进各项整治措施,明确南流江水质达标的时间表和责任。可以说,南流江污染治理工作形势严峻,势在必行。
福绵区2018年初有规模养殖场和小散养殖户近3800个,生猪存栏24.84万头,其中:规模养猪场217家,占6.05%,生猪存栏占比54.46%;小散养猪户占93.95%,生猪存栏占比45.54%,小散养猪点多面广,是养殖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难点和重点。福绵区从政策、资金、技术、监管等方面规范引导,探索养殖粪污就地贮存、就地腐熟、就近还田的种养结合做法,指导小散养猪户自觉自行截污建池,组建的畜禽粪污收集服务专业合作社有偿收运还田,实施“截污-建池-收运-还田”小散养粪污治理整县推进模式。
据监测,福绵区南流江干流六司桥断面水质在2018年4、5月是五类水,6~9月连续四个月是四类水,10、11月达三类水,水质逐步好转,扭转了水质恶化的趋势。福绵区的生猪小散养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经验做法,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陈武、玉林市市长韦韬高度重视和肯定,批示要继续完善提高,广西和玉林市分别召开了现场会,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多次调研推介,新华社、全国水污染防治办做了专门报道,自治区内外有不少于30个市县派调研组前来调研、交流学习,福绵区2018年得到了自治区预算补助资金300万元。
二、福绵区小散养粪污治理模式
1.截污。政府相关部门在完成摸排、宣传发动、限期整改等工作的基础上,对禁养区外养殖场直排口利用砖、水泥等进行永久性封堵截污。
2.建池。规模养殖场按要求配套建设粪污治理设施,“小散养”养殖场户建设发酵池和贮污池,按每头存栏猪不低于0.2立方米建沼气发酵池和不低于0.5立方米建粪污沼液贮存池,一方面能保证粪污沼液贮存3~6个月,确保发酵腐熟,另一方面通过粪污沼液收运收费,倒逼养殖户为减少费用而控制冲水量,从源头减少粪污沼液量。
3.收运。利用专业公司对养殖规模相对较大、养殖户相对集中区域的畜禽粪污进行收集治理;组建畜禽粪污收集服务专业合作社,对“小散养”粪污实行统一有偿清运处理,形成“养殖户+合作社+种植大户(基地)”方式联合抱团治污。
4.还田。按照就近消纳还田的原则,从施用有机肥成本低于使用化肥、农产品提产提质增收等方面宣传动员种植业主使用有机肥,以经济作物为主,以农作物为辅,以林业为补充,逐步创建无农药无化肥的有机村、有机果园、有机菜园,打造农作物有机品牌。
三、运行机制
按照“有偿清运、付费还田、成本自负、长期运营”的原则,在“收运-还田”环节,畜禽粪污收集服务专业合作社从养殖业主中收取清运粪污沼液收运费,倒逼养殖业主落实雨污分流、生态养殖措施,减少粪污沼液产生量,开展自用还田或者开放粪污沼液供村民种植使用,自用量达80%。据了解,合作社从养殖业主中收取清运粪污沼液收运费15元/立方米,粪污收集车容量5立方米/车,即75元/车,按存栏100头生猪可产生粪污沼液5立方米/月计,粪污沼液清运费用0.75元/头·月,即养殖业主承担生猪粪污清运费用9元/头·年,且能解除治污压力,养殖业主能够接受;合作社从种植业主中收取喷施有机肥施肥费25元/立方米,即125元/车,且能节减肥料成本和提高产品质量,种植业主乐意接受;合作社合计收入200元/车,10千米范围内运输油费成本12元/车,收运施肥人员劳务费按收入的60%计支为120元/车,利润68元/车,正常情况下收运5趟/天,合作社每辆车利润340元/天,合作社有利可图。三方共赢,小散养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模式形成了一种长效的运行机制。
四、实现整县推进的体会
1.党委的领导和重视是关键。玉林市委市政府在2018年6月召开了市县乡村四级干部专题会议,举全市之力以非常规措施治理南流江水质持续恶化问题,福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治理养殖污染列为党政“一把手”工程、“书记工程”,福绵区委书记赵志刚亲自部署抓落实,各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指挥机构,调动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力量,农牧联动,有效破解了养殖污染困局,取得了显著效果。
2.调查研究是基础。福绵区在工作之初就开展了摸底调查,了解区情民情,分类处置规模场和“小散养”场户。在规模场粪污治理方面,探索推行多种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利用辖区内已有的有机肥科技公司和有机肥场,对养殖规模相对较大、养殖户相对集中区域的养殖粪污进行收集治理。
在“小散养”场户粪污沼液治理方面,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制定措施、督促落实等全程引领工作;在“截污-建池”环节,则落实主体责任,由生猪小散养户自觉自行截污建池;在“收运-还田”环节,在所辖的6个镇内组建11个畜禽粪污收集服务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有偿清运、统一收集、统一处理,形成“养殖户+合作社+种植大户(基地)”方式联合抱团治污。在资金投入上,政府筹集300万元资金采购30辆粪污收集车等设备无偿提供给合作社使用,其他则由合作社按市场化有偿运营,整县(区)推进了“截污-建池-收运-还田”养殖粪污治理模式的实施,以最小的成本办好最大的事情。
3.法律法规是保障。福绵区运用了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制定措施作保障,为执法落实保驾护航。比如,在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场处理方面运用了《畜牧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在畜禽规模场处罚方面运用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在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把控方面运用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在畜禽规模场和小散养殖户治理方面运用了《广西环境保护条例》等,在乡镇执法权方面运用了《广西乡村清洁条例》等,在部门工作分工参考方面运用了《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等。
4.宣传氛围是手段。各级环境治理的动员宣传和要求,玉林市畜禽规模场清拆治理的措施和压力,为福绵区禽畜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提高了畜禽养殖业主的养殖污染治理意识,逼使禁养区外畜禽养殖特别是生猪养殖业主自觉自行截污建池,自觉自行就近还田消纳使用粪污沼液。同时,直接在人口流动密集场所拉贴正反方面做法和案例的标语,对推动工作收到很好效果。比如:“ XXX养殖场未批先建、违法排污,不履行处罚决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XXX天”“使用有机粪肥、沼液瓜甜、果美、菜香卖价高”等。
5.落实责任是重点。福绵区出台了《2018年福绵区南流江流域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攻坚细化实施方案》《福绵区南流江流域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攻坚包联挂点工作方案》《福绵区南流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问责办法》等文件制度,以及制定了“猪场粪污综合利用技术”“小散养猪户配套治污设施设计指南”“畜禽粪污有机肥施用指南”“限期整改通知书、处罚通知书”“书记问效督导考评细则”等一整套配套的技术规范和表格台账,建立了全面完整的工作体系和保障体系,明确各主体责任,组织对辖区养殖情况大摸底,对整改情况进行地毯式全方位专项大督查,以治理成效达标与否分类倒追责任,压实责任,使督查到位,措施到位。
五、建议
1.要加强政策制度支持。国家要加快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实施,出台鼓励种养结合推广使用有机肥的政策制度;发展现代特色优势有机品牌农业;培植种养龙头企业和新型农民。
2.要开展基础性研究。国家相关部门要配套开展畜禽粪污有机肥和土壤养分肥力测定,复合(配合)有机肥,种植业水肥一体化精准施灌等研究。
3.要推广应用种养实用技术。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培训,推广应用现代生态养殖和现代种植技术,对传统养猪开展“改栏,改水,建棚,建池,用菌”生态养殖改造,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等。
4.要强化村民自治。基层组织要引导村民订立村规民约,不断增强村民美化净化乡村的意识和责任感,使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保护环境的意识成为村民的一种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