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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应对医疗法律纠纷的策略

2019-12-16顾思群

法制博览 2019年10期
关键词:医疗纠纷

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医疗纠纷这一社会医疗卫生服务领域长期发展过程中无法避免的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的几率,确保我国医疗护理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相关部门不仅要制定完善的护理管理制度,同时还应加强护理人员沟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的力度,提高患者看病就医的满意度,通过营造良好医患关系的方式,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关键词:医疗纠纷;护理沟通;护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29-0195-02

作者简介:顾思群(1987-),男,汉族,在职硕士,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护理伦理与法规,卫生法律法规。

一、护理法律纠纷产生的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因素

因为受到新闻媒体对医疗行业不良行为报道以及人们对医疗服务与医疗费用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人们对医院的不满情绪呈现出迅速增长的发展趋势,而护理工作则因为其自身具有的特殊性,更是成为了人们发泄不满情绪的主要对象。

(二)护理人员的因素

1.护理过失

过失实际上就是行为人内心的一种主观的心理状态。由于行为人在能够遇见自身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前提下,并没有及时的采取措施,避免危害的发生,或者已经提前预知了可能发生的危害,却固执的人为可以避免,而致使危害发生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目前,常见的过失主要有疏忽大意过失与过于自信过失等几种,医疗护理工作中出现的过失则属于疏忽大意导致的过失。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发现,护理过失的特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由于护理人员没有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造成的发错药、打错针、抽错血等问题。(2)护理人员因为没有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夜间发生的变化,导致患者出现心脏骤停或者呕吐窒息等医疗事故的发生。(3)护理人员在为患者输血时因为没有严格的进行检查与核对,导致患者因为输错血后出现的溶血反应等,对患者的生命造成的严重危害。

2.护理人员力量单薄

为了确保医务工作者的正常休息不受影响,绝大多数的医院都采取了节假日、双休日减少值班护理人员的方法。如果在这一阶段患者出现病情反复的现象,那么护理人员就会因为过于忙碌,导致工作不到位而出现疏漏的现象。

3.护理文书有缺陷

护理文书既是病人就诊病例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患者痊愈出院后的原始资料。首先,完整性缺陷。(1)护理工作人员书写的护理文书存在着完整性不足的问题,不仅未能将患者病情变化情况与治疗过程中完整的反映出来,同时有关于患者生命体征的内容也存在很大的缺失。(2)由于护理人员在书写护理文书的过程中,忽略了忽略措施落实情况、观察以及护理效果评估等内容的记录。(3)由于护理人员采取的倒班制的工作方式,导致患者的护理记录工作必须由多人共同负责书写。因此,经常可以在护理记录中发现,护理人员未按医嘱要求书写巡视记录、重复书写或者随意涂改护理文书等问题。其次,客观性和真实性方面的缺陷。(1)患者体温单描述准确性较低,比如,护理人员在体温单上写的是患者不在,但实际上医生在查房、治疗、护理等相关记录单上均反映的是患者正在接受相应的治疗与护理。(2)护理记录真实性较低,很多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因为发现患者已经休息且白天血压平稳时,在填写护理数据时,采取了参照之前测量数据的方式,这样不仅无法将患者真实的血压情况反映出来,而且有可能延误患者治疗工作的开展。

(三)患者及其家属的因素

(1)患者以及家属自身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2)很多患者在不仅不陪护医院治疗与护理工作的开展,而且在接受治疗就以各种借口强行离开医院,导致后续的常规护理工作无法顺利的开展。(3)患者或者家属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刻意的制造纠纷。

二、常见护理法律纠纷

(一)疏忽大意

1.院前急救疏忽大意

(1)医院在接到患者求救电话时,由于没有详细的询问患者的病情以及居住地点等相关信息,所以导致医院出现的派错医生,急救设备不齐全等问题。(2)由于医务工作者在患者转运途中,没有注意到患者病情发生的变化,而错过了最佳的救治时机[1]。

2.院内护理疏忽大意

(1)三查八对护理制度落实不到位。(2)护理人员违反护理操作规程,导致患者病情的加重。(3)护理人员在开展护理工作时,没有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的实际情况,影响了患者治疗抢救工作的开展。

(二)侵权行为

1.侵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

因为护理人员操作不当、技术不精湛或者责任心不强等因素,导致患者健康受到损坏或者死亡现象的出现。

2.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患者这一特殊的消费群体,其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有权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详细信息以及治疗、护理的方案。如果患者在不了解自身病情或者不同意接受检查或者治疗方案的情况下,护理人员就随意制定相应的护理計划和护理措施的行为,就属于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行为[2]。

3.侵犯患者的自由权

护理人员以治疗需要为借口,非法的拘禁或者限制患者的行动,或者改变患者原有生活方式的违规行为,都对患者的自由权造成了严重的侵犯。

(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未经注册就从事护理工作,或者重大自然灾害、流行传染病等发生后,不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安排。都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理人员条例》的行为。此外,如果护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没有及时的回收、销毁一次性医疗用品,或者没有按照要求对需要消毒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处理的话,都是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的行为。

(四)自我护理指导失误

由于护理人员在指导患者自我护理的过程中,忽略了患者能力、意愿以及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对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五)药品使用不当

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医院为患者使用的药品属于假冒伪劣、无批准文号或者无进口证书的药品,都是导致医疗法律纠纷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而护理人员礼仪自身的职权为随意为他人起拱毒麻药品,导致他人吸毒、贩毒的都属于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

三、护理人员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法律责任意识

所谓法律责任实际上就是行为人在自身违反法律义务后,必须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当前法律责任的划分,不管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违反法律义务的类型不同,其最终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和形式也各不相同。

(二)护理侵权行为意识

所谓医疗侵权行为,指的就是医疗机构在开展护理活动的过程中,因为自身的不法腥味或者技能欠缺等原因,严重侵害了患者享有的合法权利。主体要件、主观过错要件、损害结果要件、行为违法要件、因果关系要件等是医疗侵权行为发生的主要构成要素[3]。目前,导致护理侵权行为发生的原因则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过程中,未能尽到临床护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2)护理人员没有按照护理规范的要求开展护理工作。

(三)举证责任倒置与证据意识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医疗纠纷举证,颁布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已经对举证责任的倒置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这一规定对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一旦患者提起诉讼,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要求举证,来证明自身在患者治疗过程中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一旦举证不利的话,医疗机构就必须承担由举证不利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加强护理人员学习和实习结果,良好证据意识的培养,要求护理人员严格的按照标准和要求书写护理记录,避免因为举证不利而导致医疗机构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四)强化工作制度,规范护理行为

护理行为就是护理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实施基础护理操作、辅助诊断、保健等的一种医疗行为。由于这些工作中一部分要求护理人员独立完成,而另一部分执行的则是医生的医嘱。因此,假如针对患者的基础护理行为患者治疗要求、操作正确,且有助于患者治疗的话,那么对于患者的康复就会有积极的作用。相反,假如是因为护理人员违规操作、失责、失职等问题,对患者的治疗和康复造成了无法预知的影响和后果的话,就会导致护理法律纠纷问题的发生。比如,护理人员在开展护理工作时,没有按照无菌操作的要求为病人输液,导致病人发生了感染或者其他并发症,患者输液过程中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等违反医疗护理规范的行为,都是造成引起医疗法律纠纷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四、结束语

总之,虽然医疗护理学科具有技术含量较高的特点,而很多医疗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护理人员未没有严格的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而导致的。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護理行为和规范,才能确保护理工作的高效完成。

[ 参 考 文 献 ]

[1]任春桃.护患沟通障碍引发医疗纠纷的法律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9,07:350.

[2]张学坤.医疗纠纷法律处理面临的问题探讨[J].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电子杂志,2018,618:24-25.

[3]韩海霞.医疗纠纷视角下医学生法律意识研究[J].法制博览,2018,22: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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