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现状、影响和发展前景
2019-12-16杜新杰
杜新杰
科技创新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开展科技创新合作,一方面可以增进人文交流和民心相通,另一方面又可以推动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从调查和实际了解的情况看,“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对科技创新合作的需求比较迫切。因此,必须加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把“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创新之路,在共建“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中更多发挥科技创新的力量。
一、“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的现状
(一)合作政策框架基本形成
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的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首次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概念。同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演讲时,又进一步提出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这样就形成了“一带一路”倡议。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重点包括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其中包括科技政策交流以及加强科技合作等内容。(1)2016年9月,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發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旨在发挥科技创新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打造发展理念相通、要素流动畅通、科技设施联通、创新链条融通、人员交流顺通的创新共同体。该规划明确了合作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领域,提出了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等政策保障措施。(2)合作的重点任务主要是:密切科技沟通、加强平台建设、共建科技园区、强化合作研究,合作的重点领域包括农业、能源、交通、信息通讯、资源、环境、海洋、先进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医药健康、防灾减灾等12个领域。2017年5月1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主旨演讲。他在演讲中指出,中国愿同各国加强创新合作,启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开展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4项行动。中国将在5年内安排2500人次青年科学家来华从事短期科研工作,培训5000人次科学技术和管理人员,投入运行50家联合实验室。(3)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发布以来,“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二)科技人文交流日益密切
近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人文交流更加频繁密切,受益对象逐年增加,后续效果逐渐显现。2018年,国家科技部组织500多名“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青年科学家来华开展短期科研,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招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学员超过1200人次。国家科技部牵头实施的国际杰青计划开放国别增加至66个,比2014年增加了2倍。“一带一路”国家学生来华留学大量增加。据教育部统计数据,2017年共有48.92万名外国留学生在我国高等院校学习,规模增速连续两年保持在10%以上。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31.72万人,占外国留学生总人数的64.85%,增幅达11.58%。2013年以来,中国科学院启动实施了“发展中国家科教拓展工程”,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超过5000人。这些来华交流的科研人员和参加技术培训的人员不仅把中国的技术和经验带回本国,而且加深了对我国的了解,建立了互信,在推进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实现民心相通、交流互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科技平台和园区建设加快发展
一是共建了一批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共建联合实验室和联合研究中心是“一带一路”科技合作的重要模式,它有助于解决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共同技术难题,提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实施“一代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以来,科技部相继支持中国—蒙古生物高分子应用联合实验室、中国—埃及可再生能源联合实验室、中国—柬埔寨食品工业联合实验室、中国—尼泊尔地理联合研究中心、中国-东盟海水养殖联合研究与示范推广中心等联合研究平台的建设工作。从合作领域看,既注重解决当前面临的共同挑战,如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粮食安全、自然灾害等全球性问题,也注重长远,开展新兴技术和前沿技术领域的联合研究,如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新材料、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
二是建设区域技术转移平台。中国与东盟、南亚、阿拉伯国家、中亚、中东欧构建了五个区域技术转移平台,分别是广西的“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南亚的“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宁夏的“中国—阿拉伯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新疆的“中国—中亚科技合作中心”、江苏的“中国—中东欧国家技术转移虚拟中心”等,这些技术转移中心促进了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双向技术转移转化。另外还组织了南亚青年科学家创新中国行、东盟国家青年科学家创新中国行活动、中国-以色列创新创业大赛、中国-东盟创新年、中国-意大利创新活动周等丰富多样的科技创新交流活动,促进技术、人才和资本的有效对接。
三是创建科技合作园区。中国与菲律宾、印尼等八个国家启动或者探讨建立科技园区合作关系。包括埃及、伊朗、蒙古国、泰国、老挝等在内的多个国家明确提出开展科技园区合作需求,中国与部分国家签署了合作协议。中国的高新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不少合作,很受欢迎。
(四)创新合作形成合力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全国初步形成了各层次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的新局面。国家科技部及相关部委和单位联合行动,出台政策措施和计划项目,积极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等各项行动。例如,中国科学院倡议成立了“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发起“数字丝路”国际科学计划,并在摩洛哥、赞比亚、泰国、巴基斯坦等国设立8个国际卓越中心。地方政府积极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浙江、天津、上海等省市制定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计划、实施方案等,天津、上海、江苏、广东、甘肃等省市探索设立面向“一带一路”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专项经费。企业、大学、研究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参与,政府支持科技型企业在海外设立联合实验室、分支研究机构或技术推广中心等。
二、“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的影响
在2019年4月举办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举办了“创新之路”分论坛,中国科技部与泰国、俄罗斯、南非、斯里兰卡科技创新部门共同签署《“创新之路”合作倡议》。倡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领域的务实合作,以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将“一带一路”打造成“创新之路”。《“创新之路”合作倡议》提出八项倡议,除“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提出的4项行动外,还提出要探索建立“一带一路”国家之间可持续的科技创新合作模式,依托双边和多边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及对话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鼓励多主体广泛参与、多元投入、共建共享、互利共赢,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创新共同体等。
“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已经产生广泛影响并受到参与国政府和各界代表高度认同。在科技人文交流方面,印尼、缅甸、泰国、巴基斯坦等国的政府和各界代表盛赞中国做出的努力,对中国“国际杰青计划”等科技人文交流項目给予高度评价。在领域合作方面,有关国家都表示愿意加强与中国在研究、开发和创新领域进一步合作。如斯洛文尼亚希望加强与中国在人工智能和清洁技术领域的合作。印度尼西亚希望在防灾减灾、新能源和生物技术方面和中国开展联合研究。乌兹别克斯坦表现出更广泛的兴趣,愿意和中国共同推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在科技合作及其他共同关心问题上的务实合作。
三、“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的发展前景
(一)中国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中具备一定引领能力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世界各国创新能力排名中,中国已跃居世界第14位。从主要科技创新指标来看,中国稳居世界研发投入第二大国地位,科技论文产出数量和影响力均居世界第二位,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居世界首位。从技术领域来看,中国在量子通讯、5G、高铁、人工智能、超级计算等领域具备领先优势。从科研条件来看,建成了500米口径的世界最大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超大型高超声速激波风洞等一批高水平重大科研设备、科技设施,为开展世界级研究创造了条件。尽管中国的科技创新能力与美英等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但中国的技术由于较高的性价比更受“一带一路”国家欢迎,而美英的技术可能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
(二)中国科技开放和国际化程度日益提升,愿意承担大国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非常重视与世界各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包括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中国国际合著论文的合作伙伴涉及182个国家和地区。SCI数据库收录的中国论文中,国际合著论文的数量逐年增加,2017年为9.74万篇,比2016年增长了16.6%,国际合著论文占中国发表科技论文总数的27.0%。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数据显示,中国PCT国际专利申请从2012年的1.8万多件增加到2017年的5.3万多件,增长了近两倍。2017年和2018年,中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均超过了日本,位居世界第二。企业等创新主体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8家中国企业进入2018年PCT国际专利申请排名前50榜单,其中包括华为、中兴、京东方、OPPO、腾讯、大疆、深圳华星光电等。2018年,中国第一次有4所大学进入PCT国际专利申请排名前10名。(4)中国还积极牵头组织和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在美国对我进行技术封锁和遏制的大背景下,中国会进一步加大科技开放和国际化的力度,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中国科技创新合作需求强烈,合作前景广阔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目前中国已与160个国家建立科技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很多“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这些国家大都表现出与中国加强科技创新合作的意愿,进一步提升科技合作关系。当前,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方兴未艾,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加速向各领域渗透,这对世界各国来说都是一个重要机遇。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面临的现实情况看,保持适度经济增长,培育发展新动能,都离不开科技创新,都需要加强科技创新合作。一是发挥好区域技术转移中心的作用,积极承接中国的技术和产业转移,享受中国改革开放和发展带来的红利。二是在双方各具优势和具备条件的领域开展联合研发,开放新技术和新产品,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共同应对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三是加强科技园区合作,把科技园区打造成科技创新合作的重要载体,共同分享科技园区建设、创新创业方面的经验。四是共同组织和承担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加大大型科学设施和装置、科学数据开放共享的力度。
注释: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2015.3
科技部、发改委等,关于印发《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的通知,2016.9
习近平:我国将启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新华社,2017.5
黄军英,光明日报,2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