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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与变革:巴达维亚共和国行政改革与档案管理研究
——兼论《荷兰手册》诞生背景*

2019-12-16冯天予

山西档案 2019年6期
关键词:共和国手册荷兰

冯天予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济南 250100)

1 研究综述

十八世纪之前的荷兰,凭借其近海优势,大力发展海上贸易,有“海上马车夫”的美誉;在档案学领域,来自荷兰的三位作者斯·缪勒、伊·阿·裴斯和阿·福罗英更诞生了被美国档案学者谢伦博格誉为“档案学《圣经》”的著作《档案的整理与编目手册》(为便于论述,后文简称《荷兰手册》)。但宏观来看,现代研究者在历史学、行政学、档案学这些领域投入时间较少,因此研究成果并不复杂。

本文论述的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有关荷兰史的研究,历史学者往往与法国拿破仑帝国史相合并,巴达维亚共和国作为法国拿破仑帝国的卫星国之一,这一时期独立的历史专著鲜有出版。在世界范围内对于荷兰史研究较为全面的学者有莫里斯·布罗尔和马克·T·胡克,而中国学者独立出版的荷兰史专著数据较少。

对于《荷兰手册》一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手册中尊重全宗原则和来源原则这两个重要方面,这两个原则已经得到了世界范围的认可,各国学者在其论著中对这两个原则都有所提及,但并没有很多针对《荷兰手册》本身进行研究的论著。根据中国知网(CNKI)关于中国学者研究《荷兰手册》的学术成果检索结果看,中国学者对于《荷兰手册》的研究,现有文章不过20篇,除去有关报道、会议纪要外,其余文章多为论述《荷兰手册》作为档案学经典,对于当代档案学的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陈勇和韦敏在《档案学通讯》上发表的《荷兰手册对中国档案学研究的影响》以及王德俊对于《荷兰手册》的系列研究成果,其研究方向大体一致。

针对《荷兰手册》的成书背景,或成书前时代背景的形成过程,所出版论文更少,最先研究这一方面的是任越,并发表了《“法兰西-巴达维亚”时期荷兰文档管理实践研究》一文。之后,王伟华发表了《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荷兰地方政府文档管理实践探究——兼论法国文档管理思想对荷兰的影响》一文。这两篇文章主要论述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荷兰在法国占领期间,其分类思想由主题分类法转向来源分类法的过程,两位作者曾较为系统的论述了荷兰在这一时期的文档管理研究,但对荷兰脱离法国统治后一段时间的行政改革涉及不多。

笔者认为,研究一本著作的成书背景是看懂一本著作的基础工作,需要格外重视,而一本著作的成书背景往往是繁复多元的。《荷兰手册》作为研究档案整理与编目的经典著作,研究这本书的形成背景更要放入其社会历史环境之中,一则是研究客体,当时所需要整理的档案所在的时代;二则是研究主体,即作者(宏观上说是当时档案工作者)所处的时代,只有将这两方面结合起来才能更好了解《荷兰手册》一书的时代价值。囿于篇幅所限,笔者在本文中将重点论述《荷兰手册》一书主要研究客体之难点,即巴达维亚共和国在行政改革混乱的背景下档案管理的变化,并论述这种变化如何体现在《荷兰手册》一书观点之中的。

2 巴达维亚共和国的系列行政改革

2.1 分权与集权:巴达维亚共和国行政决策体制改革

巴达维亚时期是指从1795年到1813年间以法国实质上占领并控制荷兰领土的时期。1794年8月,法国为瓦解第一次反法同盟主动挑起了第一次法荷战争。在短时间内占领了荷兰全境并且迅速取得了对其实际控制权。法国对荷兰的控制权由此开始直到1812年, 法军在第二次法荷战争中战败, 并从荷兰撤军才逐渐消失,荷兰重新获得自主权。

法国学者莫里斯·罗布尔认为:“我们不用等到1810年的吞并,就可以谈论法国统治时期,在旧组织的废墟上,巴达维共和国承袭法国的制度。很快表明,这个新国家是法国的一个卫星国。”在事实上,在荷兰版图上成立的巴达维亚共和国即为宗主国法国的卫星国的存在,其虽然名义上有国际上主权的承认,但在国内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国家命脉上却受到强权干涉,使其主权仅流于形式,荷兰1795年到1813年的历史,实际上就是其国家权利的剥离与转移的过程,这一过程必然涉及国家行政体制改革,在这一行政改革中,集权与效率成为不可分割的两个关键词。

具体来说,荷兰原有的决策模式是群体决策的合议制模式,这与其地方自主权较大,各省话语权增加有明显的关系,同时也是地缘借鉴德国当时合议制的结果,是欧洲大陆司法体制建立初期普遍采取的一种模式。合议制作为一种群体决策模式,其主要决策方法就是集体讨论事项,也是政治民主化的一种体现。目前学界一般认为, 除有时效性, 或简易诉讼事件、小额诉讼事件宜实行独任制外, 一般诉讼事件, 实行合议制较为妥当。在法国取得荷兰实际控制权后,作为宗主国,为巩固其在卫星国的统治,通过变革行政决策模式将话语权逐步向上集中,因此,具有高度集权色彩的官僚体制独任制应运而生。

由合议制到独任制的转变,反映了荷兰行政自主权的逐步削弱,基于决策理论进行分析,张雪纯认为合议制与独任制的设置和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 其运作的好坏涉及制度、人及环境等各方面的交互、磨合和适应。选择合适的国家决策模式与其实际控制者的目标与国家的实际情况有很大关系,荷兰决策模式的转变也是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2.2 省制与州制:巴达维亚共和国行政区划改革

宗主国针对新取得实际控制权进行的系列改革是一个整体,即几个重要改革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为了实现权力集中的目标,拿破仑帝国对巴达维亚共和国的改革是连续的,除将各省的合议制改为具有高度集权色彩的独任制外,还将巴达维亚共和国的地方权力进行分割。

分割巴达维亚共和国地方权力的主要方式简单说就是用更小的行政单位代替原有的行政单位,使不多的行政权力再次分割下放,使地方政府掌握少数权力,从而加强了拿破仑帝国对巴达维亚共和国的统治。《荷兰手册》中对这段历史也有所记载:“在1798年,省的主权被废除了,由这个主权而得来的权力便传递给国家。国家允许省的档案馆在1798年以后仍继续存在……”在行政区划上,拿破仑帝国选择废省设州,打破了原来省界,也就自然打破了原来的由合议制赋予的地方决策权力。州作为更小一级的行政单元,其拥有的自主权相比于省一级更低,因此,更小的行政单位的作用还是加强了拿破仑帝国的中央集权。

行政区划的变化带来的连锁反应是复杂的,最明显的连锁反应之一就体现在档案管理中:旧有的职能机构大多数进行了变动,能够帮助各地行政活动的旧档案的归属问题便存在争议,因此造成了一定范围内档案管理的混乱,在混乱中,给档案工作者的工作量亦是巨大的。

2.3 权力之剑:档案在改革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档案总是与权力有关,无论是国家、教会、公司、家庭、公众还是个人的权力。托马斯·理查兹(Thomas Richards)认为档案馆作为档案的保存单位,不是一个建筑或一个文本的集合地,而是一个复杂而全面的乌托邦空间,依靠档案集合保存的知识是为了帝国统治而服务的。一般看来,档案作为一种原始记录,往往是和统治者的统治行为相伴而生,也一般被统治者视为其权力的重要标志,为了发挥档案的权力象征作用,有些统治者甚至不惜伪造、篡改当时的真实记录。在巴达维亚共和国变革的过程中,档案同样是重要的证明材料和统治工具。

在拿破仑帝国对巴达维亚共和国的统治中,档案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与档案证明权力的功能有很大关系。除此之外,档案的现实作用,即帮助公共秩序的重建与治理也是拿破仑帝国时期对巴达维亚共和国档案格外重视的原因之一。档案不仅是权力的形式和工具,更是记忆、遗忘和想象的产物,只有平衡好档案与权力的关系,才能充分利用档案促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在下文将重点讨论档案在法兰西-巴达维亚时期在社会治理改革的具体内容和作用。

3 巴达维亚共和国时期档案与社会治理

3.1 变革的传递力:行政变革带来档案管理变化

文书档案改革往往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既是由于档案原始记录性这一本质属性所决定,更是档案在行政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实际体现。因此,在权力归属转移、行政区划重建、决策体制变革的大背景下,档案作为权力的一种隐形象征;档案具有物的属性,由此开始变革会有更小的阻力,往往成为行政变革的开端,即为在变革中传递力量。

在中国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行政效率运动中,文书档案工作作为改革的第一炮,在行政改革的大背景中,文书档案工作通过“文书-档案连锁法”收获了不俗的效果,从而对中国近代档案工作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它把近代文书和档案工作推到一个新的高度。在巴达维亚共和国行政改革中,档案工作是重点也是难点。从大文件观的角度,档案始于归档,而档案管理的变化体现在了档案从出生到保存的整个过程中,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各种现实变革难题,亦会带来相关难题,下文为这一问题具体论述。

3.2 从出生到保存:变化贯穿档案管理始终

3.2.1 频繁的工作记录:档案生成之变化

在巴达维亚共和国成立初期,负责处理文档工作的秘书部门工作量急剧增长,其档案量也随之增加。一般来说,档案的生成的时间点是现行文件在办理完成后进行归档的时间点,由于现行文件生成数量逐渐增加,因此归档文件数量逐渐增加,从而档案的数量也在这个时期出现了剧增。

王伟华认为,地方政府每天接收的各类文件和信件依然保存在与之相对应的会议程序的卷盒中。唯一变化的是地方专门负责处理文档工作的秘书部门的工作量。文档工作量的增多,是多因素的,生成数量多的原因主要有三:首先是原生的档案。原生的档案来自其频繁的业务活动,也就是拿破仑帝国针对巴达维亚共和国进行的频繁的行政模式改革,在一系列改革的过程中,留下了很多原始记录文件,证明了在改革中的各种痕迹。其次,是为了填补某些业务活动的空白,这些业务活动就是在统治前期应该生成档案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并没有生成的,这些档案的作用是为了便利社会治理而参考,也有可能是出于历史的先见性为之后的治理参考或是作为证明自己统治的工具。最后,拿破仑帝国作为宗主国,实际上有权力为了证明自己统治的正当性而伪造利于自己统治的档案、篡改部分与自己统治理念相悖的档案、销毁危害自己统治的档案,这种对于档案真实性的破坏行为事实上却是客观存在的,不得不被之后整理历史档案的档案工作者所重视。 以上方面便可以解释档案数量增加、秘书部门工作量增重这一表现出现的原因。

3.2.2 来源原则的萌芽:档案分类思想之变化

档案分类管理思想是巴达维亚共和国在档案管理改革中的核心内容,这一内容对后来《荷兰手册》中涉及到的尊重全宗理论和来源原则起到了奠基性作用。

从地缘角度看,荷兰作为一个海湾国家,西邻德国,东临比利时,与英法两国也很近。在1795年前(法国入侵之前)主要采用德国登记室原则。德国的登记室原则的特点是按照编年体和主题法模式进行档案分类整理工作,即按照各项档案的类别进行档案的整理,在细节处按照时间的顺序进行排列。在荷兰专司文档处理机构的档案工作人员(主要指当时不同委员会下属的秘书机构)在整理档案时具有较高的随意性,他们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工作需要来用不同的符号或者标记来设计档案的整理保存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整理方式可以让熟悉档案全宗的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但在档案的移交过程中却会出现更大的难题,并不能够适应巴达维亚共和国行政体制剧烈变革,不能保证档案工作者对其负责的档案的长期保管的需要。在荷兰进入巴达维亚共和国时期之后,其主要分类思想已经从主要接受德国的登记室原则转型向法国借鉴法国档案管理理念,在法国文档管理中舍弃了以主题法作为主要分类原则的方法,并开始使用以时间顺序、会议名称字母顺序整理文件,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巴达维亚共和国档案机构更加重视每份档案的来源,将来源于同一机构、同一会议或同一地区文件整理在一起,这种倾向于机构与会议的分类法正是来源原则的重要内容,而这一时期距离1841年法国来源原则的正式诞生相差不过三十余年,可以看作是来源原则的萌芽表现。这一分类思想的重要变化,成为巴达维亚共和国在档案整理变化中的核心内容。

3.2.3 行政权与管辖权:档案保管变化与难题

在《荷兰手册》中,不止一次提到过这一时期档案管理变化的背景下带来的档案归属难题:“因为过去省议会的统治权连同他的档案移交给国家时,他的大部分只能也就再转给过渡时期的当局,后来又转给部和省的行政单位……那么,在1798年以后的那几年中,就不可能进行工作。”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由于省议会统治权的变化,其档案的移交和保管主体的选择带来了难题。

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曾经探究过行政结构和政治结构的相关性,他认为在政治结构的废墟中,行政结构一直存在。日常的事务,按照从前的进程进行,既没有受到干扰,又没有被中断,尽管中央政权的形式和君主的人身已经被人们改变。在此背景下,笔者认为作为改省立州的初期,拿破仑帝国政府面临的难点之一就在于其虽然掌握了巴达维亚共和国的管辖权,却始终无法掌握足够全面且便于利用的档案资源,从而导致他的“行政权”无法顺利发挥。而行政权无法发挥的重要原因之一显然就是行政文件的归属,即旧有档案的归属问题。由于荷兰曾长时期受德国登记室原则的影响,导致其旧有的行政文件大多数都按照“编年”的顺序和秘书人员的习惯应该归旧的机构拥有。但是拿破仑帝国政府为了保障他的行政权得以顺利发挥,必须要将作为“权力”的象征的档案移交政府有能力控制的新的机构所收存,旧有档案带来了档案保存与利用脱节的难题,毫无疑问,这一难题为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档案工作者整理档案带来了难题,荷兰档案工作者也由于攻克这一混乱时期的档案,开始重视档案的分类原则和尊重全宗的这一方案。

3.2.4 不可忽视的统计表:档案统计之变化

任越在研究成果中指出,法国对荷兰中央和地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革新的同时,对文档管理程序与管理工具也进行了改革。最具特色的是登记表(法语:Indicateur)的引入[12]。这一登记表与现在档案工作部门常用的工作表总体功能相似,都是主要用于记录收文和发文,但在巴达维亚共和国时期的档案登记表实际上也是证明拿破仑帝国实际统治权的证明工具。

档案登记表引入所带来的重要信息有三:首先如上文说,由于档案量的增加(准确说是归档的文件数量的增加),这与拿破仑帝国对巴达维亚共和国统治初期生成了大量参考性文件有关,设立规范的档案登记表有利于统治者更方便的利用与查考。其次,档案登记表的本质仍是一种档案,就是说档案登记表本身就可以作为一种统治工具存在,但档案登记表也有别于档案本身,登记表记载了发文和收文的全过程,也就是一种对于公务活动流程的特殊的原始记录,这种原始记录可作为官僚体制的一种象征。第三则是登记表为了方便登记,一般以一个机构或者是一个行政单位作为登记的表头,进而有逻辑的登入登记簿册,相比之前在德国登记室原则和档案工作人员的经验中进行的较为混乱的分类和统计,这将更加井井有条,从长远来看,这种登记表的使用也促进了来源原则的提出,也是来源原则萌芽的表现。

3.3 综观巴达维亚共和国档案管理变革之意义与影响

荷兰在巴达维亚共和国时期,原先独立行政主权受到了拿破仑帝国较大的的侵犯,因为档案和行政权往往是不可剥离的,因此我们承认这一时期荷兰档案的自主权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荷兰旧有的省级合议制变为州制,其行政体系并没有定型,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其行政权和管辖权出现了冲突。即法国无法自下而上控制荷兰,底层文档工作人员仍旧主持业务活动,而日常文档却移交别处,导致权档分离的困难情况,这也是《荷兰手册》所主张的,将权档合一管理的问题。

法国的到来对荷兰的行政体制、档案的整理体系进行了半彻底的改革,首先就是对于档案进行大范围的移交、生成了大量档案、改变了原有的档案保管思想,将混乱的主题保管修改成了具有雏形的来源保管模式、又引进了登记表巩固了行政领域的统治。这些举措既是拿破仑帝国对巴达维亚共和国行政干预的体现,也是荷兰档案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

虽然这一时期,拿破仑帝国对巴达维亚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和档案管理进行了强有力的集权干预,但是并不代表拿破仑帝国对于巴达维亚共和国的统治都是负面的,其引入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在1815年拿破仑帝国覆灭、荷兰与比利时王国合并的一系列分割与重组中,依旧是实用的参考方法。

4 走向规范:巴达维亚共和国档案管理改革与《荷兰手册》

4.1 “考古档案学”:十九世纪档案工作者整理思想之变化

在拿破仑帝国覆灭的同时,荷兰也获得了短暂的独立时间,之后荷兰又与比利时王国合并,其行政区划仍不固定。在这种情形之下,作为档案工作者在整理这一时期迫在眉睫的档案时,已不能再使用老旧的方法。在1841年法国来源原则提出之后,很快受到了荷兰档案工作者的认可与吸收,他们在档案的整理与保管工作中更加重视档案的来源,也就需要档案工作者具备一定研究当时历史事件,了解档案生成背景的能力,这一能力所独立出的领域即是“考古档案学”。“考古档案学”(archaeological archivology)是由Horsman在他的著作《Dirty hands: a new perspective on original order.Archives and Manuscripts》中首先提出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核心是指在档案工作者研究历史档案时要研究这一时期的历史事件,才能更好的把握档案的本质,了解自己管理的档案全宗。

值得一提的是,国内对于“考古档案学”这一概念了解并不丰富,常识上被界定成为了帮助考古工作更好的开展从而为考古工作建档,这种提法从某种意义上其实是一种“泛档案化”,而非在此处界定的考古档案学。而此处之“考古档案学”则更近似于在福柯的《知识考古学》中针对档案与考古之间关系的界定:“档案这种从未完结的,从未被完整地获得的发现形成了属于话语的形成的描述,实证性的分析。……而考古学把话语作为档案成分中特殊的实践进行描述。”在中世纪囿于不发达的档案保管条件,能够保存的档案极其有限,一则只能选取绝对重要的档案文件进行保存,二则在保存时由于档案过少,一般以编年顺序为主进行保存,因此在中世纪后一段时间档案工作者并不存在必须花费非常大的时间来全面认识档案的问题。而在近代欧洲,由于档案保存技术的进步,档案的保存数量和时间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为之后的档案工作者整理这一部分历史档案带来困难。笔者认为在荷兰档案工作者针对巴达维亚共和国时期档案的重点研究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一种针对档案进行考古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既强调了档案工作者需要具备的历史素养,也加快了档案工作工作方法的涉及,一定程度上推动的《荷兰手册》为代表的近代欧洲档案学经典著作的发展。

4.2 结语:档案工作走向规范与稳定

特里·库克认为,《荷兰手册》三位作者能够准确的描述他们所处时代的行政结构,并且从他们的工作经验中总结出档案专业的基本原则。以《荷兰手册》三位作者为代表的近代欧洲档案工作者亲身经历了研究并且探索这一时期沉重的历史档案工作任务,加之法国以来源作为准则的档案分类办法受到普遍的认可,从而根据他们的实践经验总结出了适合于当时档案整理的思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尊重全宗原则和来源原则。由于当时档案生成机构变化速度快,来源愈来愈复杂,因此这些工作都是需要逐步重视的工作。近代欧洲的行政格局逐渐趋向稳定,混乱和分裂的行政机构也越来越少,一套规范且标准的档案整理原则方法也呼之欲出。以十九世纪肇始,越来越多的档案工作者开始研究如何运用科学的方法规范的整理日常事务中生成的档案,这种趋势为档案工作走向规范与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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