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2019-12-15韩青竹
韩青竹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很多贪官选择外逃,导致我国在刑事追赃诉讼和抓捕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困难,在外逃人员无法到庭的情况下,进行缺席审判已经成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内容。因此在我国的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并决定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对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进行完善,对贪官的追逃追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刑事缺席审判的作用
(一)完善诉讼程序,维护司法威严
在重大的刑事诉讼案件中,诉讼的流程涉及到很多存在危险的因素,因此在审判过程中,很多人会采用各种办法逃避出庭,进而为自身争取最有利的结果。从司法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严重干预和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针对这种行为必须要制止,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开展[1]。刑事缺席审判是一种灵活性的、规范性的机制,缺席审判中被告自身具有是否出庭的选择权,但是最终选择放弃出庭。所以通过出庭审判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对刑事诉讼流程的保护,同时也不会对被告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二)简化、分流诉讼程序
通过对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情况的研究可知,在刑事诉讼中轻罪事件所占的比例最高,因此各国都根据刑事诉讼的特点建立了分流程序,保证诉讼的高效开展。从我国的轻罪刑事审理来看,虽然针对这些案件会开庭审理,但是由于控辩双方在庭外已经达成初步的沟通和协调,因此即使在开庭的过程中其中一方不到场,也不会违反言词原则[2]。在这种情况下,出庭的义务是一种非必要的负担,从被告的角度和权利方面来说,进行缺席审判也是合法的。同时,即使被告没有出席庭审,但是审判期间的辩护权也不会受到影响。
二、缺席审判制度实施的建议
缺席审判制度对我国诉讼程序的完善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缺席审判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保障缺席审判制度的完善性和合法性,推动我国法治化的发展。
(一)设置预审制度
我国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中可以向一些诉讼法比较完善的国家借鉴。比如学习德国的中间程序法,也就是在被告接收起诉通知后,仍然可以向法庭申请进行证据调查,或者对起诉的事件提出反对申请。同时还可以设置预审制度,进而保证被告人的权利。在缺席审判的预审制度中需要遵循以下原理,分立诉讼相关权利,防止权力滥用的情况出现。通过预审程序构建,能够对诉讼情况起到更好的约束作用,防止一些不具备公诉条件的案件占用正常审判资源。此外,还需要制定合理的法律救济制度,保证上诉权,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进行维权。
(二)保证缺席审判制度程序的合理性
从表面上看,缺席审判在审判的程序中将当事人拒之门外,使当事人在审判的过程中处于被动的状态,无法对审判的情况进行掌握,也无法做出自己的反应。但是从本质上来看,缺席审判与对席审判本身并没有区别,都是一种合法的程序化审判。在缺席审判实行前,法庭会为缺席者提供充足的参与庭审考虑时间,并针对案件对双方当事人做好协调工作,为缺席方提供反应的时间和机会,因此缺席审判与对席审判实质是相同的,只是形式存在一定的差异。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在缺席审判中必须要做好程序化设计,保证对抗沟通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缺席审判制度的系统性
缺席审判在立法过程中必须要保证具体性、明确性和系统性,并注重对制度使用范围的拓展,重点突出缺席审判对诉讼程序的促进作用。具体来说,可以将一些中断审判的案件转化为缺席审判。一般这种案例往往过于拖沓,无法及时进行解决,甚至对社会矛盾进行激化。如果在这些案件中应用缺席审判,能够快速、公正地解决问题。同时一些程序比较简易的案件也可以应用缺席审判,这些案件本身的犯罪情节不严重,被告人可以缺席,由辩护律师为其进行诉讼,保留被告人的申辩权利。此外,从被告方面来看也是有利的,如果被告向法庭申请不出席,并获得法官许可,被告可以不执行出庭受审和宣判的义务。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应用有利于完善诉讼程序,树立司法威严,同时对诉讼程序进行简化和分流。因此针对刑事缺席审判工作,需要设置预审制度,使审判双方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同时也保证案件确实符合庭审条件,为缺席审判奠定基础。保证缺席审判程序的合理性,在其中一方自愿放弃出庭义务并做好协商的情况下进行缺席审判。最后保证缺席审判制度的系统性,保证缺席审判案件的合理性,保留缺席方的申辩权等,促进缺席审判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