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人参政研究的历史视角:“政治冷漠”?*
2019-12-15潘一宁
潘一宁
(中山大学 历史系,广东 广州 510275)
近年来,海外华人①“海外华人”泛指华侨、华人,是一个比较现代的概念,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多使用“华侨”统称旅居海外的中国移民,本文在讨论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海外华人时,统一使用“华侨”一词。普遍出现了参政热潮,在一些国家的各层次选举中纷纷涌现出了华人候选人,而且有些人成功获选,进入当地主流社会的政治体制中。华人社会大受鼓舞,华文媒体也广泛报道,认为海外华人正从“政治冷漠”进入“积极参政”状态。这一现象也引起中国政府,尤其是侨务部门及中央和地方媒体的高度关注,期待海外华人参政能够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合作,并有助于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和话语权,扩大中华文化在海外的影响。无论从广度还是强度来看,海外华人参政热潮确实值得瞩目,它体现了二战以来华侨华人政治史的一个重大发展。
在很多人看来,“政治冷漠”似乎是海外华人社群一个重要的标签。“政治冷漠”经常被媒体和一些学者假定为海外华人的特性。他们认为,海外华人参政是新生事物,海外华人只是近些年来才有参政意识。“政治冷漠”指缺乏政治参与热情,对政治问题漠不关心,不参加政治活动。这个标签或特性存在一个令人疑惑不解的问题:为什么华人会“政治冷漠”?
古希腊政治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在本性上是一个政治动物,因为人在群居中必然涉及政治,即在一个共同体中,人与人之间一定具有权利之争关系、统治被统治的关系、管理与参与的关系、权威与服从关系,等等。[1]从逻辑上讲,难道海外华人离群索居,或者可以在社会中置身政治之外?海外华人经济上强大,政治上却没有相应的政治参与水平,难道他们不需要参与政治来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吗?著名史学家王赓武先生在研究马来亚华人政治时曾指出:“华人在政治上比人们了解的更为活跃,并且一直意识到权力的重要性。”[2]如果确实如此,海外华人“政治冷漠”是否是一个假象?抑或是现代工业官僚制社会产生的正常民众态度?
很多学者都试图解释海外华人政治冷漠的原因,如将其归因为:中国封建专制的影响和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各人自扫门前雪,不彰显自我,尊重权威,服从上级);所在国主流社会对华侨的歧视和排斥以致华人没有政治地位或心灰意冷;过去“寄居”、“客居”心态导致海外华人只求经济发展,加之文化水平低导致参政能力不强,而现代海外华人多处于中产阶层,社会经济地位稳定,阻碍其政治民主意识发展;大多数海外华人具有社会底层心态:作为少数族裔,政治力量薄弱,政治参与“零效能”,既然不能起作用就没必要参与,而主流社会政客又代表不了华人利益,故此没有动力;华人仍处于为生存而忙碌的状态,没有时间他顾。[3]所列举的这些原因,笔者认为都不能令人满意地解答以上最根本的疑惑。因此,笔者试图从历史学长时段的视角来探讨海外华人的政治参与行为,以此反观海外华人的“政治冷漠”问题,说明海外华人并非从来就“政治冷漠”,而是恰恰相反。本文采用较宽泛的政治参与或参政概念,即主要指包括政治职业者和普通民众在内的所有角色参加各种形式的政治活动,从而影响、参与制定或贯彻政府(或其他公共当局)的政策,旨在维护自身利益。
一、早期东南亚华侨社会的政治
政治发生于社会共同体之中。早期东南亚华侨社会的形成以及华侨社区的自治是华侨社会政治化及参与政治活动的重要基础。15—19世纪初,东南亚地区已有多个较大规模的华侨社区,在东南亚传统国家政治体制中实行自治。从15世纪的旧港华侨社会,17—18世纪马尼拉和巴达维亚的华侨社会、暹罗华侨社会以及18—19世纪初的西婆罗洲华侨社会可以看出,自有华侨社会以来就有华侨政治,早期华侨社会一点都不回避政治,相反,华侨社会的政治组织日益高度发展,政治活动相当活跃,利益斗争也颇为复杂和激烈。这几个不同阶段、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华侨社区,代表了早期华侨社会不同特点的政治构成、社会与政治秩序以及政治参与活动模式。
但与此同时也可以发现,早期华侨社会的政治构成、秩序与活动存在一些共性。首先,早期华侨社区在自我管理过程中,奠定了一个“政治次体系”①“政治体系”是一个由相互作用的一系列要素(包括集体和个人)构成的政治集合体,而“政治次体系”则指政治体系中的一个要素或组成部分,有自身政治生活的联系变量。参见韦农·波格丹诺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制度百科全书》,中国法政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512~514页;罗伯特·A·达尔和布鲁斯·斯泰恩布里克纳著,吴勇译:《现代政治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6~39页;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王浦劬主译,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6~24页。雏形,既有源于国家和华侨社会内部权力和权威的政体,也有较强的经济和社会控制力,还有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征,但华侨政治的活动范围往往仅局限于华侨社会中,只有暹罗华侨参与到王权国家政治中。华侨社会是一个移民社会,以商贸为经济基础,社会分层较为简单,商人为主,兼有农、工阶层,并无士大夫和缙绅阶层,故商人阶层影响最大,成为政治参与的精英,财大气粗者往往被推举为侨领,因此权财结合,绅商合流。华侨社区所实施的自我管理形式不论是“村社制”“甲必丹制”还是“公司制”,都与广东、福建传统村社的宗法制度相结合。侨领不仅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等级制的半官僚领导机构,侨领与社区广大华侨之间构成“保护—依附”关系,侨领拥有维护社区秩序的广泛权力和义务,发挥华侨与官府交涉的中介者作用,并试图对官府政策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还享有经济特权。而华侨社会大多数个体则属于“无政治阶层”②泛指不直接介入政治关系的民众。见罗伯特·A·达尔著,王沪宁等译:《现代政治分析》,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130页。(the apolitical stratum),主要通过社团表达自身利益和观点。教育程度低(文盲或半文盲)及经济能力有限(贫困)是影响“无政治阶层”华侨政治行为方式的因素,但并不是最主要原因,也并不意味着他们真是对政治冷淡,而是他们默认传统习惯的首领代表性政治参与方式。
第二,早期华侨社会内部已开始分化,但不以阶级阶层区分,更多是以宗亲、地域或方言帮派群分,社会集团帮派化突出,帮派之间的利益竞争和冲突是华侨社会政治斗争的主题。有时,帮派间的暴乱导致华侨社会秩序崩溃,最终通过社区外部强大的官方政治力量进行强制干预和解决。如,旧港华侨帮派的争斗最终求援于中国郑和的军事力量,而西婆罗洲的华侨帮派之争在荷兰殖民者的镇压下终结。
第三,随着华侨社会的发展,政治生活已成为华侨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些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因素一直延续到华侨社会中。帮派主义是最为普遍的政治文化表现。在维护经济权利,争取社会权利和政治威望方面,乡土社会的族群帮派意识起着重要作用,各帮派群体内部以宗亲为基础的团结互助精神也十分突出,这使得帮派内具有一定的凝聚力和共识,阶级矛盾并不突出。宗法制度下形成的家长制、等级制观念是华侨社会另一个明显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特征。它导致华侨社会习惯于少数精英参政、大多数人恭顺服从的“个别接触”③指为谋求个人或一小部分人的利益而指向政府官员的个人活动。见塞缪尔·P·亨廷顿、琼·纳尔逊著,汪晓寿等译:《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14页。政治运作和社团组织参与形式,侨领则习惯于对官府采取唯命是从、俯首帖耳的态度,除非官府与华侨社会之间发生根本利益冲突。这一特征往往给西方殖民者留下一种深刻印象或错误认知,即华人秉性“胆小如鼠”“卑躬屈膝”“懦怯奴性”。但事实上,后来西方人也发现,广东、闽南地区的族群都具有与生俱来的斗争性,勇敢无畏,为捍卫族群帮派的利益甚至不惜运用械斗的暴力手段来解决矛盾和纷争。这种特性的延伸表现为:对于西方殖民者的暴政,华人也会毫不犹豫地奋起反抗,并不会完全忍气吞声。如,17—19世纪西班牙殖民者对马尼拉华侨横征暴敛,先后六次大规模驱赶迫害华侨。对此,马尼拉华侨每次都拿起武器,进行针锋相对的抗暴斗争;1740年,巴达维亚华侨集体反抗荷兰殖民者的暴政和虐杀;19世纪中叶,荷兰殖民者力图镇压西婆罗洲华侨“公司”,在蒙脱拉度(又名打劳鹿、鹿邑,Montrado),大港公司领导下的“和顺总厅”客属华侨曾武装反抗荷兰殖民者达四年之久。
第四,华侨社会无疑是一个移民社会,尽管自治,但仍然处于侨居国政权的统治下,并非独立的“外侨飞地”。传统国家的统治者,不管是东南亚封建王权还是西方殖民者,都将华侨社群置于主—从关系之中,官府往往通过承认华侨社会推举的侨领的权力和地位,或者通过任命在华侨社会颇具声望的华人官吏的方式,甚至在华侨社会权力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官僚体系来推行其政策,并以此获取官府利益。其中,最大的利益就是促进当地商贸繁荣,从华侨社群中抽取各种税收(如关税、人头税、商业税和饷码等)。总体来看,当统治者对华侨社群开放包容、官府与侨领的“个别接触”有效和融洽时,国家与华侨社会的利益容易达成一致和共识,双方关系也较为和谐,进而有利于华侨融入当地社会。反之,国家与华侨社会关系便会发生冲突,一方面,统治者(尤其是西方殖民统治者)对华侨大开杀戒;另一方面,华侨也会为维护自身利益揭竿而起,以致华侨社会政治—社会秩序崩溃、统治者与华侨利益双输。如前面提及的西班牙殖民者对马尼拉华侨的屠杀,荷兰殖民者对荷属东印度华侨的屠杀,都反映了这样的结果。
总之,早期华侨社会已是一个充满自主的社会政治共同体,是一个亨廷顿所称的群体意识和传统凝聚力都较强的“强群体”社会[4]。华侨政治自有特色,并非“无政治”,每当华侨群体需要涉入政治领域时,他们都会显示出很强的政治动员并采取政治行动的能力。
二、近代华侨社会“政治次体系”
19世纪中后叶至20世纪上半叶,西方资本主义在全球大扩张,中国在西方列强的武力下被迫门户开放,大批中国人离乡背井到海外谋生,华侨社区遍及世界各地。近代华侨社会本身的发展变化及其所处的国家政治体系的发展变化,造就了近代华侨社会“政治次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即华侨社会作为一个大政治团体,在侨居国社会政治体系内构成为一个政治要素,华侨社会与国家政治体系之间相互影响。
1.近代东南亚华侨社会的新政治构成和社会秩序
这一时期,在东南亚,英属马来亚、荷属东印度、法属印支以及暹罗的华侨人口倍增,总规模都数以百万计,华侨社会充分发展,早期华侨社会的帮派之分至此也登峰造极:高度组织化、大小社团林立、基本形成五大方言群帮派。虽然大部分社团都属于“准政治性”组织,只有在与其利益相关时,才进入政治领域,但代表五大帮的组织机构既是社会组织也是政治组织,是华侨社会最具影响力的政治角色,在争权夺利中继承了“不惜大打出手”的传统,通过竞争博弈夺得各自势力范围,达成政治共识。19世纪中后叶,私会党迅速发展,这些组织与一般社团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其有明显的政治诉求和目标,组织严密,拥有暴力手段,但它们从国内移植到海外后也涉足经济领域,加剧了华侨社会帮派之间的争权夺利。
与此同时,东南亚殖民地的华侨社会出现了与早期华侨社会不同的两大变化:一是华侨社群产生了新移民(华侨谓之“新客”)和华裔(华侨称之为“侨生”/土生华侨)两大群体的明显差别和分离:这两大群体间存在较大隔阂,相互鄙夷,新移民甚至质疑、挑战华裔首领在华侨社会的权力和权威;二是华侨社会阶层日益分化,产生了明显的阶级差别。与早期华侨社会以商人阶层为主不同,19世纪中后期出国谋生的中国人大多属于劳工阶层(契约工和自由工),因此,商人阶层和劳工阶层构成了这一时期华侨社会阶级结构中的主体。两者间的财富、权力和声望差距越来越大,而且阶级关系虽然相互依赖但带有剥削性质,契约工和矿工痛恨华人雇主或西人雇主的奴隶式管理和残酷压迫,常常以逃亡、罢工、造反等方式起而反抗。[5]然而,华侨社会阶层也具较大的流动性,贫苦劳工通过刻苦勤奋、发挥聪明才智,也能进入商人阶层,甚至成为富商大亨、大资本家。而商人阶层不堪统治者苛捐杂税和经济压榨的重负,不堪经济危机的冲击而破产沦为无产者也大有人在。不仅如此,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华侨社会还开始出现了现代工业、金融业和其他服务业的新身份群体——工业和金融资本家与工人阶级、中产阶级。
由此可见,这一时期东南亚殖民地华侨社会内部社会经济利益更加复杂、政治社会结构更加多元、政治势力更加多样、权利之争更加激烈。新移民和华裔间的相互抵制、帮派间的械斗、秘密会社间的堂斗、阶级矛盾和斗争频繁发生,华侨社会动荡不安。然而,华侨社会并非处于无政府状态。尽管近代华侨社会本身缺乏统一的组织机构或最高权威,但五大帮派内部形成了各自的政治权威和社会秩序,而且五大帮派都存在着寻求维护华侨社会公共秩序、和平解决纷争的共识和力量。更重要的是,华侨社会作为“政治次体系”,已完全被置于国家大政治体系的控制之中。
2.近代华侨社会“政治次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到19世纪末,华侨生存的生态环境基本趋于一致。在东南亚,除暹罗外,大部分国家都沦为了西方国家的殖民地。不管是老殖民帝国还是新殖民统治者,对于规模庞大的华侨社会,都沿用甲必丹制、港主制或帮长制,这被认为是事半功倍、节省成本的有效治理方式。但同时,也将其纳入殖民政府的官僚体系中,并且在此基础上试图通过制定西式的法律法规,以制度而不是传统方式来加强对人口众多、矛盾纷繁的华侨进行管控,不过,他们也鼓励华侨社会帮派之间的协调与联合,减少矛盾和冲突,以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商贸繁荣,保障统治者的经济收益。而一旦华侨社会秩序崩溃,殖民政府就会强势干预,不会熟视无睹。因此,西方殖民政府对华侨社会秩序的掌控比东南亚王权时代要更为强大、严厉。在北美和大洋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四国虽然是“移民国家”,但与东南亚殖民地国家有一共同点,即:由于国家政权掌握在欧洲移民手中,华侨都处于西方白种人的统治之下。不同的是,这四个国家的政府都对华侨采取了更严厉的种族主义排华政策,导致华侨的社会地位低下,即使在劳工阶层里也属于最底层。因此大多数华侨更加依赖华侨社区的庇护,在“唐人街”、“华埠”、“中国城”抱团生存,而华侨社会也变得更加封闭,秘密会社在华侨社会中更加活跃,更有影响力。[6]尽管如此,排华之后的美、加、澳、新华侨社会在性质上已经开始从一个外侨聚居地变为当地的种族社区组织。
在东南亚殖民地中,英国是首先改变对华侨社会间接统治的传统政策和方式的西方殖民政权。自19世纪70年代开始,英国政府一方面采用“华民护卫司署”(之后提升为“华民政务司署”)制度直接管治英属马来亚华侨社会;另一方面,对具有政治目标、更有战斗力的私会党采取严厉的禁止和镇压措施。英国殖民统治者希望通过新型的直接统治重建华侨社会公序良俗,削弱华侨社会帮派政治,打击“危害”殖民政权统治的潜在力量。由于这一统治政策和方式的改变,华侨社会“政治次体系”自成一体、相对封闭的状态开始发生变化,而受国家政治体系影响和管控越来越大。华民护卫司的职能也逐渐取代甲必丹、港主或亭主的职能,从而削弱了传统侨领在华侨社会中的领导权和地位。
这一时期的华侨社会“政治次体系”还产生了强大的近代政治意识形态——华侨民族主义,使得华侨社会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性更加强烈。尽管华侨民族主义意识最初是受外来因素的影响和推动,与20世纪初兴起的世界民族主义运动同步发展,但之后华侨民族主义思潮逐渐形成符合自身利益的政治诉求、议题和目标,他们的政治情感和表达方式都具有双重性质——救国与自强,既关心和支持中国的变革和发展,也关切华侨自身的族群利益和精神追求,甚至关注侨居国的民族自觉和独立。
华侨民族主义思潮和运动重构了华侨社会个体和集体的身份认同,重新整合了华侨社会群体,还改变了华侨社会政治参与的传统模式以及政治权力的分布。华侨身份认同的变化包含了两方面内涵:一方面是中国政治家和知识界为所有海外华民建构出一个具有政治意义的“华侨”名称和集体身份,[7]而中国政府自晚清到民国时期通过制定近代《国籍法》在法律上也承认了这样一个海外“华侨”社群的身份和地位;另一方面是华侨本身,不管是新移民还是华裔,都从被中国清政府抛弃的“流寓者”、“海外游子”身份重新认同中国的合法身份,在政治、法律、文化、教育或观念上“重新中国化”或“再华化”。华侨文化民族主义运动和政治民族主义运动的兴盛,使得长期以帮派社团观念为核心的华侨社会开始产生一个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族群观,这也导致华侨社会在“他者”的大政治体系中更具鲜明的种族政治和文化界限。[8]
东南亚华侨民族主义思潮和运动导致华侨社会出现了以政治取向划分的政治群体。在“重新中国化”和政治意识形态取向(改良主义或革命主义,三民主义或共产主义等)方面,华侨社会内部的观点和态度十分复杂,阶层阶级的分歧较为明显,虽然政治群体往往以帮派社团为基础,但华侨社会的帮派意识开始淡化。王赓武先生将马来亚华人以至整个东南亚的华人总体上分为三大政治集团:认同和参与中国政治的第一集团、认同和参与所在国政治的第三集团以及介于两者间的第二集团。其中,第二集团占华侨社会大多数,政治取向不明确或灵活多变。尽管华侨社会存在政治分歧,但持续的华侨民族主义运动逐渐将不同的华侨政治群体凝聚在一起。特别是在一些政治问题上,华侨社会是高度统一的,超越宗族、地缘和方言的差异,超越新移民和华裔的隔阂,超越阶级的界限,超越政治取向的分歧,那就是在反对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支援中国抗日、民族救亡的态度和立场上,东南亚华侨社会各阶层取得空前的团结一致。
民族主义运动是社会运动,是社会总动员的过程,具有广泛性和持续性的特征。加之中国政府加强了对海外华侨的影响、保护和支持,因此,华侨社会传统的少数精英“个别接触”的参政模式发生了根本变化。华侨社会广泛的政治参与,使华侨社会的社会和政治领导权随之分散化和多元化。在东南亚,不仅商人阶层掌握领导权,少数知识精英在华侨民族主义运动中也开始展现其重要的影响力,并发挥领导作用;不仅帮派社团侨领控制权力,中国政府支持的跨帮派、泛华主义组织,如中华总商会、中华会馆,也成为华侨社会的权力机构;不仅当地政府承认的世袭土生侨领拥有华侨社会的权力和权威,中国政府认可的新客侨领也分享华侨社会的权力和权威。此外,源于中国的政党或政治社团还直接参与华侨政治,在东南亚华侨社会政治、文化和教育方面的活动相当活跃,对华侨大规模的群众政治运动也起着促进、领导及控制的作用。
三、华侨政治参与的高潮
在20世纪上半叶华侨民族主义思潮和运动的发展过程中,华侨社会的政治热情高涨、政治活动声势浩大,华侨政治活跃度逐渐达到高潮。这不仅维护了华侨整体的经济利益(如在荷属东印度,华侨的积极政治参与迫使殖民政府减免不合理的税收),改善了华侨在当地的政治地位,同时,也为中国各种政治运动、推动中国政治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此外,在社会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华侨劳工阶层还参与了社会主义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反映出华侨政治开始超越族群、超越民族和国家,具有国际主义思想和精神。
荷属东印度华侨掀起民族主义运动,海峡华裔和爪哇华裔在英属和荷属的殖民政治体系中参政议政,东南亚华侨应邀回中国参政,世界各地华侨支援中国民族救亡运动和抗日战争,欧美澳华侨参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等等,这一系列大规模的华侨政治运动代表了不同类型的华侨政治活动,反映了华侨社会各阶层、党派、集团参政的共性和差异,标志着华侨政治进入高潮阶段。此外,西方殖民体系的改革以及华侨政党的出现,也意味着华侨政治开始从传统政治向现代政治的转变。
(一)华侨的民族主义运动
荷属东印度华侨民族主义运动是整体参与的政治运动,包括了中华文化复兴运动和维权的政治运动,体现了华侨民族主义的双重性甚至三重性。中华文化复兴运动看起来属于文化教育范畴,但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作用。它重新唤起了在荷印华侨社会中占大比重的华裔的中华民族意识,重塑了华裔的“中华性”,也建构了全体华侨的身份认同。华侨的维权政治运动主要是针对荷兰殖民统治政权对待华侨的种族主义歧视政策,争取华侨的平等地位。巴达维亚“中华会馆”由土生华侨上层和知识精英创建,积极领导荷印民族主义运动,加强与中国的联系。而代表华侨中下层利益的“新报派”华裔则更强烈地认同中国身份和政治,对荷兰殖民统治则持更加敌对的态度,并采取较为激烈的斗争方式。中华民族意识的增强可谓荷印华裔群体的最大变化。荷印华侨政治运动还导致了现代意义的政治组织——华侨政党(中华会和中华党)的产生。[9]尽管华侨社会内部依旧矛盾重重,纷争不断,但荷印华侨民族主义运动被认为是成功的社会政治运动,因为华侨社会最终达到了部分目的,迫使荷兰殖民政权改变或废除了一些针对华侨的歧视性、压榨性的政策和立法。[10]
爪哇华裔和海峡华裔在殖民政治体系中的参政议政,是反映东南亚华侨第三集团政治取向的典型事例,而东南亚华侨回中国参政,则代表了华侨第一集团的政治表达方式。华侨第一集团在中国国民政府中从最初列席参议院旁听,到后来逐步成为参议员、国民会议代表或国民参政员,直接参与国政,享有参政议政权利,同时还参加各省代表会议,反映华侨群体的利益。①较早论述民国时期华侨回国参政问题的是刘士木在1913年出版的《华侨参政权全案》(上海华侨联合会,1913年);20世纪90年代台湾学者杨建成的《华侨参政权之研究》(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2年版)较为详尽地讨论了民国时期的华侨回国参政问题;近二十年的相关研究如张坚的“民族主义视野下的民初华侨回国参政”(《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4年第1期)、张赛群的“近代华侨国内参政议政权探讨”(《八桂侨刊》2006年第3期)、张盛满的《华侨参政权研究——以民初华侨归国参政为例》(江西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论文)等。华侨回国参政本身,也经历了中国国内政治集团与海外华侨群体相互认知、相互认同的调适过程。如果说1937年之前东南亚华侨社会中存在着激烈的政治党派之争的话,那么到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不仅在东南亚,而且在世界其他地区,远至南美洲,华侨社会都达到了空前的“万众一心”。华侨各界各阶层都以不同方式支援中国抗日战争,而中国国内社会各阶层、各党派也都全面拥抱华侨的“归来”。
(二)华侨的国际主义运动
华侨(主要是劳工阶层及部分学生)广泛参与世界各地的社会主义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是近代华侨政治发展的新高度,展示了海外华侨并非狭隘封闭、唯利是图、胸无大志的族群。例如,在东南亚新马地区,一些海南籍中下层华侨深受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思潮影响,组织成立了“南洋总工会”,总部设在新加坡。他们与苏门答腊、婆罗洲、新几内亚、苏拉威西岛、马来半岛、缅甸、暹罗和印度支那等地的华侨劳工组织一起,结成广泛的同盟,从事反帝反殖运动,并传播国际共产主义思想。②南洋总工会成立于1926年,旨在团结东南亚劳工,解放劳动阶级,追求劳工的政治权利和社会公正,曾在英属马来亚、砂拉越、荷属东印度、暹罗各地建立42个支部,成员达5000~6000人。详见C. F. Yong,“Origins and Development of the Malayan Communist Movement,1919-1930”, Modern Asian Studies, 1991, 25(4):625-648.在西欧和大洋洲,有华侨参加工人阶级的工会运动,争取劳工正当权益;在俄罗斯,华工参加了苏俄十月革命,苏俄国内战争期间还参加苏联红军,以保卫苏维埃政权,等等。[11]
由此可以看出,在民族主义和国际主义的作用下,近代华侨政治活跃的表现是普遍性和整体性的,超越了社会阶层、教育程度和经济能力的一般规律,而且政治诉求、议题和目标也趋于多元化。此外,华侨政治活动是多层次的,并不局限于华侨社会,而是跨越了族群、民族和国界。
我们还可以看到,华侨的“中华性”、本土性和国际性三重特性正是在这一时期逐渐形成,尽管三重性的显示度不一。东南亚华侨中的华裔具有比较明显的本土性(“南洋意识”),中华性和国际性是在民族主义运动中逐渐习得的属性;而东南亚华侨中的新移民以及美、澳华侨的中华性和国际性更突出,但他们同样在民族主义发展过程中逐渐产生了本土意识,一方面意识到须顺应当地的发展,要成为当地一员,而不是外来者,另一方面也开始关注当地民族主义问题。
然而,近代华侨政治的上述外向性发展,实际上也使得华侨社会“政治次体系”与侨居国大政治体系产生了某种相互排斥性。
四、结语
“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海外华侨也不例外。自华侨社会形成,华侨就已开始涉足政治领域,在争权夺利方面相当激烈。早期华侨社会的政治构成、社会与政治秩序以及政治活动都有其特点,在东南亚传统的政治体制下,华侨社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属于“个别接触”型的社团组织政治参与。到19世纪中叶,随着华侨人口的巨大增长,华侨社会已逐渐形成自成一体的“政治次体系”及其相应的“政治亚文化”。在西方政体下,华侨社会受到政府更加严厉的管治,华侨社会传统的政治运作模式开始发生变化。20世纪上半叶,华侨政治发展到高潮,对侨居国产生重大政治影响。因此,从历史的长时段来看,海外华人的“政治冷漠”既不是自古以来的一个现象,也不是华人所固有的特性。因为至少在20世纪中叶之前,华侨政治参与在广度和强度上都相当大。当我们考察现代华人参政问题时,不应想当然地认为华人历来政治意识淡薄,对政治不感兴趣。
那么,华侨从何时起开始变成“政治冷漠”的呢?为什么会“政治冷漠”?笔者以为,二战结束之后,由于国际政治环境、国家政治社会制度和现代政治意识的急剧变化,华侨身份和华侨社会都发生着重大改变,近代华侨社会“政治次体系”走向瓦解,政治权威、秩序和意识都不得不重构,海外华侨实际上面临着从传统的政治参与观念和模式向现代的观念和模式转变,而这种转变是个艰难、缓慢的过程,深刻地影响了现代华人参政的基础和水平,从而给人们留下了“政治冷漠”的印象。因此,如果说海外华人确实存在“政治冷漠”的话,那也是20世纪下半叶才出现的新现象。笔者将在另文做进一步探讨。
[注释]
[1]亚里士多德著,吴寿彭译:《政治学》(卷(A)一章二),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7页。
[2]王赓武:《马来亚华人的政治》,姚楠编:《东南亚与华人:王赓武教授论文选集》,北京:中国友谊出版社1986年,第156~157页。
[3] 相关报道和研究如孙少峰、曹德超:“‘华人政治海啸’为何来袭?”,《人民日报(海外版)》2013年5月8日;宋全成:《论21世纪英国华人的政治参与》,《欧洲研究》2015年第4期;杨阳:《二战后印尼政府的华人政策与华人参政》,《东南学术》2003年第2期;龙异:《印度尼西亚华人政策与华人政治参与的历史分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朱慧玲:《美国华人参政历程及其发展态势》,《八桂侨刊》2008年第3期;钟仲:《新华人华侨政治冷漠原因小析》,http://www.hnsql.org/zhit/Theory/OverseasStudy/896.html,2019年2月12日浏览;等等。
[4]塞缪尔·P·亨廷顿、琼·纳尔逊著,汪晓寿等译:《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57页。
[5]颜清湟著,粟明鲜等译:《新马华人社会史》,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91年版,第139~142页。
[6]陈依范著,韩有毅等译:《美国华人史》,世界知识出版社,1987年,第226~227页。
[7]王赓武:“‘华侨’一词起源诠释”,姚楠编:《东南亚与华人:王赓武教授论文选集》,北京:中国友谊出版社,1986年,第120~131页。
[8]孔飞力著,李明欢译:《他者中的华人》,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54页。
[9]李学民、黄昆章:《印尼华侨史》,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年,第306~313页。
[10]廖建裕著,李学民等译:《爪哇土生华人政治》,中国友谊出版社,1986年。
[11]Gregor Benton,Chinese Migrants and Internationalism, New York: Routledge,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