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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乡村建设思想探论

2019-12-14

苏区研究 2019年5期
关键词:陈独秀农民文章

提要:在中共早期的乡村建设思想中,陈独秀对乡村社会特别是对农村与农业的认知,的确有其深邃的思想洞见。其中关于“农业是国民经济之基础”的论断,以及他对乡村社会的分析,极具历史意义和认知价值。体现在乡村改造方面,他尤其注重教育与戏曲所起的独特作用,并提出以组织建立农会、乡自治公所、佃农协会和雇农协会为主要内容的“组织实际运动”和“民治主义”,作为乡村建设的基本主张。

近年来,学术界对陈独秀的研究所形成的相关著述不可谓不多,探究乡村建设的论著更有积壤成山之势,但是在已有的研究著述中,将“陈独秀”与“乡村建设”联系起来进行研究的著述似乎并不多见。个中情由或许缘于陈独秀对中国革命道路的歧见,亦或如唐宝林先生所说,是长期形成竭力“捧李抑陈”(1)唐宝林:《陈独秀全传》,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9页。之因。然而无论如何,陈独秀作为近代史上极具爱国情怀的重要思想家和中共领袖,鉴于乡村社会的颓败与民众生活的艰辛,这些现实问题却是他必须直面的一个重要问题,故而自然会形成一些看法和思路。事实上,如果细致耙梳陈独秀存留下来的著述言说,我们也不难从中窥探出陈独秀关于乡村建设的一些重要思想主张。有鉴于此,文章拟就相关问题作一谫陋之究,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陈独秀对乡村社会的认知

众所周知,陈独秀是带着强烈的反传统色彩向马克思主义转变的。但是即便如此,陈独秀对乡村社会特别是对农业、农村与农民的认知,依然有其独到的地方,甚至有些论述不仅领先于同时代的领袖,而且也是极具历史意义和价值的。

对于农业重要地位的认知,陈独秀自然明了。因为“注意农业和农村运动,在任何国家都应该重视,不但是中国。”(2)《夷场上的农村立国》(1924年2月1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中,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233页。就中国社会而言,陈独秀明确指出:“中国是一个大的农业国”。(3)《红枪会与中国的农民暴动》(1926年6月16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下,第233页。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陈独秀在中共领导人中是较早提出农业是“国民经济之真正基础”这一命题。1922年11月,陈独秀在谈及中共相关计划的报告中就明确地指出:“农业是中国国民经济之基础,农民至少占全人口百分之六十以上,其中最困苦者为居农民中半数之无地的佃农。此种人数超过一万二千万被数层压迫的劳苦大群众(专指佃农),自然是工人阶级最有力的友军,为中国共产党所不应忽视的。”(4)陈独秀:《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1922年11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等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98页。不到一年后,陈独秀再次撰文强调指出:“在经济落后的殖民地半殖民地,不但农民占全人口之大半数,其国民经济之真正基础,还是农业”。(5)陈独秀:《中国农民问题》(1923年7月1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278页。

应该说,在当时条件下能够提出这样的历史命题,的确是有着远见卓识。因为在中共成立之初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开展工人运动是国际共产主义的“规定动作”,而作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早期的中国共产党无论是其理论主张还是革命实践,似乎还很少有人会对农业问题的认知上升到如此高度,会有如此深刻的洞见。

关于中国农村问题,陈独秀虽没有过多的阐释农村的地位与作用,但是他对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分析却是具体而深入的。他指出:“中华民族以地大物博易于停顿在家庭农业手工业自足的经济制度之下”,由于“封建势力垂灭不灭”,因而“家庭农业手工业已充分发展而有更进一步的倾向”,(6)陈独秀:《资产阶级的革命与革命的资产阶级》(1923年4月25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222-223页。由此便形成了“内地乡村的家庭农业”结构。但是近代以来,“因为受了列强在中国所行帝国主义的侵略,及本国军阀的扰乱,农民被物价腾贵驱迫到都市去找工作,手工工业渐为外国机器制造品所毁灭,新兴的工商业没有保护关税及运输便利,也不能够发展起来和外资竞争。”(7)《对于现在中国政治问题的我见》(1922年8月10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中,第185页。由于农村社会的颓败,又给土匪的形成提供了“广大的社会基础”。中国农村原本就“因长期的生产力发展之停滞,造成了大量的过剩人口,流为游民盗贼,形成定期的战争,这本是中国历史上主要的现象,自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侵入中国,破坏了中国的农业和手工业经济,更加增多了中国的游民,尤其是在农村中。”(8)《关于所谓“红军”问题》(1930年4月13日)《陈独秀著作选》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6页。

正是由于近代以来中国农村发生的变化,陈独秀据此认为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半民主”的国家。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在这样的社会性质以及由此体现的经济及政治状况,决定了中国的革命和阶级斗争只能分为两段路程进行:第一阶段是资产阶级革命,在这一阶段中是资产阶级对阵封建军阀阶级的民主主义斗争;第二阶段是由无产阶级进行的社会主义革命,是经过斗争中崛起的无产阶级对于资产阶级展开的斗争。这样的革命阶段,决定了“政治问题上至急切要的工作,一切劳苦群众也都应该加入,因为这第一阶段民主主义的争斗,乃是对内完全倾覆封建军阀得着和平与自由,对外促成中国真正的独立。这种和平、自由与独立,不但能给中国资产阶级以充分发展的机会,而且在产业不发达的国家,也只有这种和平、自由与独立,是解放无产阶级使他们由幼稚而到强壮的唯一道路。”(9)《对于现在中国政治问题的我见》(1922年8月10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中,第184-186页。

由于陈独秀对中国农村问题和状况有较为深刻的认知,促进了他对中国革命性质的判断。而这一判断,反过来又推动了陈独秀对农民问题的认识与思考。尽管陈独秀对于农民问题的认识与思考存在一定的歧见,但是并不证明他没有对此做过认真地省察。

在陈独秀看来,处于经济落后的殖民地半殖民地,由于农民占全人口之大半数,所以在经济落后的殖民地半殖民地这些地方开展革命斗争,是决不能忽视农民的力量的,正是由于如此,陈独秀认为:“在中国目前需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国民运动(即排斥外力打倒军阀官僚)中,不可漠视农民问题。”(10)陈独秀:《中国农民问题》(1923年7月1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278页。农民是工人阶级最有力的友军,“中国共产党若离开了农民,便很难成功一个大的群众党。”(11)陈独秀:《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1922年11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198页。在抗日战争中,陈独秀明确指出,“广大的真正民众”主要的“就是参加生产的工农民——这是无可怀疑的事”,他们是“有高度意识和意志的人类”。(12)陈独秀:《怎样才能够发动民众》(1937年11月21日),张永通、刘传学编:《后期的陈独秀及其文章选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74页。由此不难看出,陈独秀对农民是极为重视的。

当然,陈独秀对于农民的认知,更值得称道的是他对乡村社会各阶级所做的具体深入的分析。这一思想集中体现在《中国农民问题》一文中。他根据土地占有和收入情况的不同,将农村社会各阶级分为大地主、中地主、小地主、自耕农民兼地主、自耕农民兼雇主、自耕农民、自耕农兼佃农、佃农兼雇主、佃农、佃工等10个等级。其中“最大多数之农民,非自耕农即佃农”。(13)陈独秀:《中国农民问题》(1923年7月1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279页。陈独秀对乡村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尽管缺乏实证分析,但这不仅是中共首次对农村社会各阶级所作的具体、深入的剖析,而且也代表了在当时条件下分析农村阶级的最高水平。自此之后,“农民”不再是一个笼统、抽象的概念,而是有着复杂利益取向的阶级。这也就为中共随后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对农村社会各阶级分析的基础上,陈独秀又对中国农民所遭受的痛苦进行了剖析。他指出,农民所遭受的痛苦,从一般层面上看,既有西方列强经济侵略的原因,也有政治黑暗和腐败的原因,同时也有农民自身文化过低、缺乏组织的原因。在此基础上,陈独秀特别对中国当时的自耕农和佃农的痛苦进行了分析。他指出,自耕农的痛苦表现在,政府舞弊崔征额外钱粮赋税,由此增加了他们的负担,倘若遇到荒歉时他们更是无力缴纳税赋钱粮,由此导致他们“极感痛苦”;对于佃农及雇工的痛苦,在陈独秀看来表现为双重痛苦。他们一方面要面临兵荒马乱和水旱灾年的痛楚,另一方面,在物价水平与生活支出日益增高的背景下,仍要面对地主的盘剥索取。仅就兵荒马乱和灾荒之年尚且难以应对,可是他们还不得不面对种种压迫,为了解决衣食不足和农作之需,特别是春夏之交青黄不接之时,他们只能出去借贷,而放贷者又乘机加码加息,这种情况尤其对于“无地之佃农为最普遍而且特甚。”(14)陈独秀:《中国农民问题》(1923年7月1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283-284页。

基于上述分析,陈独秀认为:“无产阶级在东方诸经济落后国的运动,若不得贫农群众的协助,很难成就革命的工作。”(15)陈独秀:《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1922年11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198页。这一认识是极具见地的。与此同时,陈独秀作为近代史上极具爱国情怀的重要思想家和中共领袖,鉴于乡村社会的颓败与民众生活的艰辛,这些问题自然又是其必须直面的重要问题。

二、以教育与戏曲为工具的乡村改造

五四时代可称作是“社会改造”的时代。“夫社会改造之声浪,在今日新思潮中,已占全体十之七八。”(16)君左:《社会改造与新思潮》,钟离蒙、杨凤麟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第1集第1册,辽宁大学哲学系1981年编,第46页。作为五四运动总司令的陈独秀,亦适时宣称“我们主张的是民众运动社会改造”。(17)《〈新青年〉宣言》(1919年12月1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428页。在回复孔昭铭之信中再次声称“改造社会,此固本志唯一之宗旨。出版以来,一字一句,皆此物此志也。”(18)《陈独秀答孔昭铭》(1916年12月1日),水如编:《陈独秀书信集》,新华出版社1987年版,第66页。就乡村改造而言,陈独秀认为主要是对乡村农民的改造。

陈独秀指出,中国农民一方面文化水平低,另一方面由于“重迁徙,鲜往来,其种种风气,皆足以养成人之家庭思想。”(19)陈独秀:《教育与社会——在广东省教育会的演讲》(1921年1月20日),戚谢美、邵祖德编:《陈独秀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291页。这样便形成各保身家,“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习性。再加之他们“只知道听天命,不知道尽人力”,“靠天吃饭”,“万事自有天作主”,“穷通祸福,都是天定”。为此他感慨说:“凡是一国的兴亡,都是随着国民性质的好歹转移。我们中国人,天生的有几种不好的性质,便是亡国的原因了。”(20)《亡国篇》(1905年4月),《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53-54页。那么究竟如何改造乡村农民,陈独秀明确提出了以教育作为工具来改造乡村社会的思路和主张。

陈独秀声称自己“是一个迷信教育的人”。在他看来,教育虽然不一定是起着万能的作用,但无论如何当是改造社会的重要工具和方法,甚至是改造社会的“唯一工具”。这是“因为人们不受教育,好象是原料不是制品。”(21)《平民教育》(1922年3月5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中,第167页。基于此,他认为教育不应该仅仅为所谓的贵族服务,也应该大力开展平民教育,特别是要针对乡村民众开展教育。至于教育内容,他认为“凡伟人大哲之所遗传,书籍报章之所论列,家庭之所教导,交游娱乐之所观感,皆教育也”,教育有“救国救民之力”,开展教育“终有救国新民之一日。”(22)《今日之教育方针》,(1915年10月15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84页。在此基础上,陈独秀进一步提出教育要与社会相结合的思想。“教育和社会的关系是很大的,社会要是离了教育,那人类的知识必定不能发展,人类知识一不发展,那国的文化就不堪问了。”(23)《新教育的精神——在武昌高师的演讲词》(1920年2月7日),《陈独秀教育论著选》,第229页。

在陈独秀看来,所有的教育都是建立在社会和民众需要的基础之上的。他认为过去的乡村教育,不仅针对性不强而且并未满足民众的需求。比如学农的仅仅是看看讲义,而不知道如何去种地;学工的只会在讲堂上作图绘图,而不能真正将此运用在机械和化学上,也不能满足实业界的需要;学地质矿物的,倒是知晓了不少外国名词,但是却对自己国家的动植物茫然不知;学经济学的固然也懂得不少经济理论,但是往往是食洋不化,对于本国的经济状况一知半解,这样的教育不是建立在社会和民众需要的基础之上的。真正的教育“惟有把社会与教育打成一片,一切教育都建设在社会底需要上面,不建设在造成个人的伟大底上面,无论设立农工何项学校以及农工学校何种科目,都必须适应学校所在地社会底需要以及产业交通原料各种状况。”(24)《新教育是什么?——在广东高师演讲词》(1921年1月2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中,第78页。另外,鉴于农民在军阀专制统治之下的悲惨境地,为争取他们独立自主的人格和自由平等的政治权利,陈独秀主张应以农民可接受的方式告知他们一些“世界大势”和革命主张,这样可以使得他们对基本形势和革命情形有相当的了解。(25)陈独秀:《中国农民问题》(1923年7月1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284页。

与此同时,陈独秀还着力强调在农村办学要因地制宜。他认为创办农业学校最好是在乡间办学,工业学校最好是在省一级城市中创办。他以广东为例专门做了解释。在他看来,广州的蚕丝业较为发达,这样广州就应该创办蚕业学校;潮州水产业较发达,故此潮州就应创办水产学校;北江森林较多,这样的条件就适合创办农业学校。办学就要因地制宜,如果潮州办农校,北江办蚕校,广州办水产学校,很显然其所办学校与所在地的社会要求脱节,这样不仅会导致学用分离,而且教学也不容易开展起来。办学强调因地制宜,就是要“用学术之应用效力大,而令社会了解内容,后者言欲学术应用力大,不可不适应社会之要求。”(26)《教育与社会——在广东省教育会的演讲》(1921年1月20日),《陈独秀教育论著选》,第293页。

同时陈独秀也认识到,在乡村创办学校固然是好的办法,但毕竟受众较少且见效太慢,“做小说、开报馆,容易开人智慧,但是认不得字的人,还是得不着益处。”(27)《论戏曲》(1904年9月10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60页。相比较而言,戏曲则是一个重要的教育宣传形式。故而陈独秀特别注重利用戏曲文艺的形式对乡村民众实行教育宣传。

他指出,在文学之文中,“尤以无韵之戏本及诗为最重要。”(28)《答沈藻墀》(1917年7月1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226页。在陈独秀看来,戏曲“可算得是世界上第一大教育家”,当人们“到戏园里去看戏,比到学堂里去读书心里喜欢多了,脚下也走的快多了。所以没有一个人看戏不大大的被戏感动的”,可以说“戏馆子是众人的大学堂,戏子是众人大教师,世上人都是他们教训出来的”,它是“开通风气第一方便的法门”。(29)《论戏曲》(1904年9月10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57、60页。实际上,陈独秀倡导以戏曲开展教育宣传,是有着极强的针对性。这是因为在乡土社会里,“同一戏台上演着同一的戏,这个班子里演员所需要记得的,也只有一套戏文,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30)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乡土重建》,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22页。真正对乡村民众的世界观起架构作用的应该是乡间戏曲、故事、传说,说唱艺术以及民歌(民谣)、俚曲、民谚等等民间口头叙事以及民风、民俗等民间行为叙事。

陈独秀之所以倡导将教育与社会相结合,并大力倡导戏曲的宣传教育,一方面是将教育与提高乡村社会的文化联系起来,以解除农民之痛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从更深层次上来实现对乡村社会的改造。他说:“人类本性上黑暗方面一日不扫除干净,个人的努力改造一日不能休息。一民族不努力改造,一民族必堕落以至灭亡。人类不努力改造,人类必堕落以至灭亡。”(31)《我们应该怎么办》(1919年4月15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380页。而“社会差不多是个人底模型,个人在社会里,方圆大小都随着模型变,所以我敢说如果社会不善,而个人能够独善,乃是欺人的话。”(32)《新教育是什么?——在广东高师演讲词》(1921年1月2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中,第77页。因此通过教育及戏曲宣传,正是从社会层面上着眼于对乡村的改造。通过改造而建构的理想的新时代新社会,“是诚实的、进步的、积极的、自由的、平等的、美的、善的、和平的、相爱互助的、劳动而愉快的、全社会幸福的。希望那虚伪的、保守的、消极的、束缚的、阶级的、因袭的、丑的、恶的、战争的、轧轹不安的、懒惰而烦闷的、少数幸福的现象,渐渐减少,至于消灭。”(33)《本志宣言》,《〈新青年〉宣言》(1919年12月1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427页。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发轫者,陈独秀乡村改造的思想主张,又从另一方面揭示了其追求现代公民社会的启蒙象征。

三、注重组织运动和乡村民治的建设主张

如果说教育与戏曲宣传是陈独秀改造乡村社会的基本思路,那么以组织建立农会、乡自治公所、佃农协会和雇农协会为主要内容的“组织实际运动”和“民治主义”,则是其乡村建设思想的重要主张。

陈独秀指出:乡村社会中的中国农民,就总体而言各阶级之间实际并无明显分化,乡村中的农民,无论是自耕农、佃农还是雇工,可以根据他们的共同点为纽带,将他们联合起来形成一个组织。这种组织此前尽管也有,比如不少地方原曾有农会,但是此前的农会并非由农民组织,也不完全是农民自己的组织,真正的农民组织,应该是由农民自己来组织并为农民服务,农会的重要职责任务就是要大力反对横征暴敛的官吏,反对大地主和土豪劣绅鱼肉乡里,以此确立农民的政治权利。同样,乡自治公所尽管也是原曾就有的地方政治组织,但是也并非是农民自己的组织。陈独秀认为,真正的乡自治公所,既应该组织乡团抵御兵匪的骚扰破坏,维护乡村的秩序,也应该注重改良水利以提高农业生产,同时也应该注重开展“县长民选”的活动,实现着真正的民治。陈独秀还指出,对于佃农群体可以组织佃农协会,积极开展以佃农特有的“限田”、“限租”为主的运动;对于雇农群体可以组织雇农协会,广泛开展协议工资和工作介绍为主要的运动。(34)陈独秀:《中国农民问题》(1923年7月1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285页。

在此基础上,陈独秀进一步提出,在中国开展民治运动,是有其历史基础的。他认为在中国社会上有一较为独特的现象,即上层体现的是极为专制的政府,而下层却是自由放任的民众,下层民众除了要向政府诉讼或者向政府纳税以外,他们几乎和政府不发生别的任何关系。由于下层民众和上层政府之间不发生什么关系,故而在实际生活中,民众却有类似的自治团体进行自我管理。比如,在乡村社会中有宗祠、神社和团练等自治组织,在城市中有育婴、养老、施诊、施药、积谷、救火等各种会馆和义学以及工商业公所等民众团体。这种民众联合团体,固然还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治团体,但却具有民治的历史基础。与此同时,陈独秀还认为,中国的“并耕”制度、“均无贫”的高远理想、“限田”的思想、无人不知的“自食其力”格言,都表明在中国的社会文化和国民性中,的确内在地蕴含着体现民治主义的成分和因素,这些“政治的民治主义和社会经济的民治主义,将来都可以在中国大大的发展。”(35)《实行民治的基础》(1919年12月1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431页。

但是陈独秀也清楚地知道,要开展民治运动就必须要奠定民众的权力基础。他认为:“一切国家都必然建设在权力之上,封建的国家建设在军阀权力之上,民主的国家建设在人民权力之上,半封建半民主的国家建设在军阀和人民两种权力之上,殖民地的国家建设在母国权力之上,无权力则无国家无政治之可言,只有力乃能代替力,这种自然法则之支配,又是我们所不能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明白若是人民的权力不能代替军阀的权力,军阀政治是不会倒的,民主政治是不会成功的。”(36)《对于现在中国政治问题的我见》(1922年8月10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中,第184-186页。然而现实情况是,一方面军阀专制限制民众的权力,另一方面群众缺乏应有的觉悟。有鉴于此,他大声疾呼各地方各行业之工农群众,“必须知道必须遵守的两条大义”:第一条大义是“阶级的觉悟”,第二条大义是“革命手段”。“只有各地方各行业的劳动都有了阶级觉悟,大家联合起来,用革命的手段去组织劳动阶级的国家、政府、国会、省议会、县议会去解决劳动自身的困苦。”故而他强调,工农群众“应该彻底觉悟:一切工人运动、农民运动、学生运动,都不能离开政治运动,因为政治上的自由,是一切运动所必需的。”(37)《广东农民与湖南农民》(1923年12月12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中,第383页。

不过,民众虽然觉悟了,要求政治上的自由,在他看来,这不过还只是消极的而不是积极的自治,真正的乡村民治应该是积极的自动的人民自治,唯有如此才可称得上是真正的民治。为此,他提出首先应该在乡村社会建立小团体和小组织的主张。在他看来,“大规模的民治制度,必须建筑在小组织的民治的基础上面,才会实现。基础不坚固的建筑,象那沙上层楼,自然容易崩坏;没有坚固基础的民治,即或表面上装饰得如何堂皇,实质上毕竟是官治,是假民治,真正的民治决不会实现,各种事业也不会充分发展。”(38)《实行民治的基础》(1919年12月1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432页。

他援引美国学者杜威的观点进一步论证小团体和小组织的重要性。美国“每到一处,便造成一个小村,由许多小村,合成一邑,由许多邑合成一州,再由许多州合成一国。小小的一个乡村,一切事都是自治”,而我们现在要实行民治主义,“是应当拿英、美做榜样”,是应当在民治的坚实基础上下功夫,是应当“由人民自己一小部分一小部分创造这基础。这基础是什么?就是人民直接的、实际的自治与联合。”具体而言,“这种小组织的地方团体和同业团体,人数都必然不多,团体内的成年男女,都可以到会直接议决事务,无须采用代表制度。若是一个团体的事务,各个分子都有直接参与的权利,他所生的效果,在消极方面,可以免得少数人利用、把持、腐败,在积极方面,可以养成多数人的组织能力,可以引起大家向公共的利害上着想,向公共的事业上尽力,可以免得大家冷淡、旁观、团体涣散。”同样,对于乡间的地方自治,也要“从一村一镇入手,不可急急去办那一乡的自治。”这是因为“现在各业公所的组织,只是店东管事独霸的机关,与多数的职工店员无涉。我所以主张小组织,就是因为小组织的人少,便于全体直接参与,一扫从前绅董、店东、工头少数人把持的积弊,又可以磨练多数人办事的能力。”(39)《实行民治的基础》(1919年12月1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432-433页。

实际上,陈独秀主张建立小团体和小组织,一方面是鉴于乡村社会的客观现状,另一方面在他看来,人民的权力“必须集合在各种人民的组织里才可以表现出来”。(40)《对于现在中国政治问题的我见》(1922年8月10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中,第186页。这一论述,不仅体现出陈独秀开展乡村民治的具体主张,也是他倡行“真民治”的必然要求。

陈独秀所主张的乡村自治是全方位的,这种自治不仅体现为政治上的民治,也体现为社会经济上的民治。陈独秀认为,“社会生活向上是我们的目的,政治、道德、经济的进步,不过是达到这目的的各种工具。政治虽是重要的工具,总不算得是目的”,故此“若要改良政治,别忘了政治是一种工具,别拿工具当目的,才可以改良出来适合我们目的的工具”,而最进步的政治,“必是把社会问题放在重要地位,别的都是闲文”。可见陈独秀所主张的民治,是把政治和社会经济两方面的民治主义,当作所要达到的目的的工具。其中他特别强调在这两种工具当中,尤以社会经济方面为重。他说“关于社会经济的设施,应当占政治的大部分,而且社会经济的问题不解决,政治上的大问题没有一件能解决的,社会经济简直是政治的基础。”(41)《实行民治的基础》(1919年12月1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429-430页。

那么究竟如何实现在社会经济上的民治,陈独秀认为公平是首先需要注重的一个方面。他指出:“封建主义时代只最少数人得着幸福,资本主义时代也不过次少数人得着幸福,多数人仍然被压在少数人势力底下,得不着自由与幸福。主张实际的多数幸福,只有社会主义的政治。”(42)《国庆纪念底价值》(1920年11月11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中,第32页。由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真正目标,是“必须建立在最大多数人民的幸福上面,人民的幸福又以经济最为切要,经济的生活不进步,所谓人民的幸福,仍只是一句空话。”(43)陈独秀:《造国论——以真正国民军,创造真正民国》(1922年9月20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186页。这也就表明社会公平问题不仅构成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内在动因,而且也是实现社会经济民治的必然要求。

具体到乡村社会,陈独秀也阐述了自己的主张。他认为社会经济上的民治,首先是要开展“限田运动”,把大地主和中等地主的土地限制在一定数量范围内,剩余的土地应该归佃农所有。与此同时,要积极组织“农民消费协社”和“农民借贷机关”等组织开展自治活动。这是因为中国乡村社会的民众往往会为宗祠、神社、备荒等组织筹交公款,这样民众可以利用筹交的公款以极低的利息借贷使用。与此同时,鉴于农民租额较重的实际情况,陈独秀提出“限制租额运动”的办法,通过在乡村社会组织佃农协会,将佃农每年向地主缴纳的租税,改由佃农协会按照这一年的收成情况来确定缴纳额度。至于向政府缴纳的税款,一方面应要求其“在地税中支用款项,供给过剩之贫农开垦官荒;另一方面“应支用国币或地方经费修理或开挖河道,最急要者如黄河、淮河等”,不过对于“此等河道之开浚,不但与农民有迫切的利害关系,而且在工商业之运输上亦有绝大的影响”。(44)陈独秀:《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1922年11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199页。

四、结语:比较中的思考

总之,在陈独秀的乡村改造与建设思想中,教育宣传及乡村民治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应该说这些思想确有其独到之处。尤其是他的《中国农民》这篇文章,更是其认识和改造乡村社会的思想凝练。邓中夏曾就该文给予很高的评价,他认为此之前一些分析农村社会阶级的文章都是“捕风捉影”、“隔靴搔痒”,只有“陈独秀先生《中国农民问题》一篇文章,算是精审可观,对于中国农民状况分析得很细致、很正确”。(45)《中国农民状况及我们运动的方针》(1924年1月5日),《邓中夏文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3页。与此同时,他所倡行的乡村民治和组织运动,在中共乡村建设思想体系中无疑是占有重要地位的。

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陈独秀对于乡村农民的认知的确存有一定的偏见。在他看来,“农民的特性是守旧、散漫和无知”。(46)《民族野心》(1938年7月16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下,第609页。因而他对农民在中国革命中的作用有着相当的不信任。他说:“小农的中国,自耕农居半数以上,这种小资产阶级他们私有权的观念异常坚固,如何能做共产主义的运动”。(47)《答李子芬》(1923年8月1日),《陈独秀书信集》,第66页。相反的是“资产阶级的力量究竟比农民更集中,比工人更雄厚”。(48)《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1923年12月1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中,第365页。实际上陈独秀所看好的当是那些“先觉哲人”。他说:“自社会言之:群众意识,每喜从同;恶德污流,惰力甚大;往往滔天罪恶,视为其群道德之精华。非有先觉哲人,力抗群言,独标异见,则社会奠由进化。”(49)《抵抗力》(1915年11月15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91页。这一认识颇有英雄主义的精英情结。这一点恰与李大钊形成鲜明的对比。李大钊认为:“盖迷信英雄之害,实与迷信历史同科,均为醢【酝】酿专制之因,戕贼民性之本,所当力自湔除者也。”与之相反的是:“吾民当知国家之事,经纬万端,非一二人之力所能举,圣智既非足依,英雄亦莫可恃,匹夫之责,我自尸之。”(50)《民彝与政治》(1916年5月15日),《李大钊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58页。由此不难看出,李大钊是力斥“英雄主义”,而主张“惟民主义”。体现在乡村改造方面,李大钊寄希望于民间,号召青年到民间去。但是陈独秀则认为“希望在极短的期间,把精神分播到民间去,实是痴想。”(51)《卑之无甚高论》(1921年7月1日),《陈独秀文章选编》中,第132页。只有“出于有知识有职业的市民,社会革命是要出于有组织的生产劳动者,然后才有效果。”(52)《革命与作乱》,《陈独秀文章选编》中,第64页。有关这一点,美国学者莫里斯·迈斯纳曾有过精辟地论述。他指出:陈独秀是带着强烈的反传统色彩向马克思主义转变的,他最痛恨的莫过于被传统牢牢束缚的农民身上所表现的愚昧和落后,虽然他对大多数农民群众的悲惨生活寄予同情,但他却无法理解,在中国近代化的过程中,最落后的这部分社会力量竞能在社会改造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在1919年李大钊发出知识分子“到农村去”的倡议时,他不屑一顾。1920年,陈独秀开始信仰马克思主义,像很多欧洲的马克思主义者那样,他把马克思主义看作是现代西方文明中最先进的思想文化。他认为,在政治上,落后的乡村必然要依附于先进的城市,城市无产阶级和城市资产阶级将成为决定中国命运的主宰力量。(53)[美]莫里斯·迈斯纳著,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译组编译:《李大钊与中国马克思主义的起源》,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第259页。

应该说陈独秀对中国农民的认知并非全无道理,问题的关键在于陈独秀与李大钊的农民视角存在着截然相反的取径。李大钊更多的时候是基于农民本身所具有的潜在优势力量来认识农民,而陈独秀则往往是基于农民本身所具有的劣根性来审视农民的不足。正是由于陈独秀从农民的消极方面看待革命与建设之路,以至于摆错了革命的立足重心,从而造成日后悲剧的产生。而随后陈独秀的继任者——毛泽东,则以其“更具内在的独创性”,根据“自己的经验来解决农村革命的问题”,按照“自己的主见来解释甚至制定符合于战略目标的模式构想”(54)[美]斯图尔特·施拉姆著,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国外研究毛泽东思想资料选辑》编辑组编译:《毛泽东的思想》,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61页。,从而形成了更符合中国农村实际的“三农”思想与建设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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