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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民主化”现象与中共组织形态的曲变
——基于对八七会议后中共顺直省委三次改组的考察

2019-12-14

苏区研究 2019年5期
关键词:蔡和森改组民主化

提要: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话语中,“极端民主化”作为一个负面的概念出现在八七会议后并非偶然。最早提出这一概念的是蔡和森,他在代表中央巡视中共顺直省委期间大声疾呼党内政治生活应坚持民主集中制,但要避免出现极端民主化。然而,吊诡的是,极端民主化反而成了顺直省委内部一些不服从者指控蔡和森改组该省委时犯有的严重错误之一,随后中央接受了这一指控,并将蔡和森开除出中央政治局和常委会,他本人也坦然接受并作了近乎污名化的检讨。不久,共产国际要求撤销对蔡和森的处分。重审“蔡案”,考察极端民主化这一概念的创生及使用过程,可以发现大革命失败后中共的组织形态由脆弱的集权型组织一度曲变为紧张的纷争型组织,这种曲变缘于诸多复杂因素的叠加。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党所属的军事力量的分散化与地方化为中共克服极端民主化、纠正曲变的组织形态提供了可能,这其中的经验教训值得深刻吸取。

民主,不仅与异见相随,而且与共识相依。有异见而无共识,有纷争而无权威,势必导致极端民主化。打压异见、惩办不服从者,可能会强化集中制,也可能透支上层的权威,并加剧组织内部的紧张与对抗。列宁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是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民主集中制既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更是一项铁的纪律。但是,使原则或纪律从文本转为实态还有赖于诸多硬的及软的、内部及外部的约束性条件。从制度成长的角度观之,大革命失败前后,中国共产党的制度文本尚在书写阶段,法条式的制度文本尚未定型,遑论内化为行动者的自觉遵循。所以,无论是集中(权)制抑或民主集中制都还处在制度构建的初期,作为一种即时性的制度安排,充其量只能说是一种低制度或弱制度,难以彰显制度的刚性与权威,因而在对制度的预期与实际产出之间势必存在不小的裂口。

关于蔡和森改组顺直省委时存在“极端民主化”的问题学界多有涉及。(1)有关中共顺直省委改组的研究成果参见:邢永福:《顺直问题始末》,《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2期;李永春:《蔡和森与顺直省委改组》,《党史研究与教学》2009年第4期;冯夏根:《顺直问题再认识——以党内分歧处理为视角》,《党的文献》2011年第2期。极端民主化,广为人们熟知缘于《古田会议决议》。1929年底,毛泽东在《古田会议决议》中指出党内存在极端民主化的现象,并提出了消除此类现象的方法:从理论上铲除极端民主化的根苗;在组织上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该决议随着毛泽东政治地位的上升在全党全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在1927-1928年,这一概念便常见于党内文件,考察这一概念的来龙去脉,可以发现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形态发生了急速的变化,即从集权型组织曲变为纷争型组织。尽管纷争型组织形态在中共历史上存在的时间并不长,但留给后人的启示非常深刻。

一、语境:大革命失败后中共面临的窘境

1923年6月,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继而推动国共合作,党在南方的活动遂由地下转为公开。随着中共势力与影响力在各地尤其在南方急速扩张,国民党内的右派势力不断制造党际矛盾。中共内部在如何回击国民党右派的议题上也有不同的声音,但在共产国际代表的强势主导下,党内的异见受到节制,中共党内的组织控制力与统合力并没有受到明显的削弱。北伐战争以来,随着战场上北洋势力的溃败与国民革命军控制区域的快速放大,共产党也在分享大革命的胜利成果。自中共四大以来,“革命发展得很快,党的长大也同样的快。从第四次全国大会到现在,党员自九百余人增至五万余。党的政治影响比数量的增加更快”(2)《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议决案》(1927年4月27日-5月9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76页。。此刻,胜利主义情绪不仅弥漫在国民党内,共产党人在品尝胜利果实的同时,也在积极设法巩固并扩大本党的胜利战果。两党均不再视击溃北洋政权为遥不可及,对即将迎来的建国立政充满期待与想象。

当中国再次迎来由打天下向坐天下过渡的时间窗口时,每逢建政时刻难免出现的排他性冲突再次突显。相对弱势(尤其是军事上)的共产党为共享胜利果实,一直没有放弃对国民党“左”派的争取,但国民党右派早有独自建政的强烈冲动。自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以来,心存分享胜利果实的共产党人即刻成了昔日盟友追杀的对象。中共五大以后,上层领袖及与共产国际驻华代表之间的歧见骤增,集权体制已变得越来越脆弱。“湖南从五月二十一事变以后,一直到六月十八的期间之内,是没有党的领导,无论是党和民众团体,都是散伙的。”(3)《马日事变以来的湖南概况——从马日事变到今天湖南党的一笔总账》(1928年3月),中央档案馆、湖南省档案馆编:《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1931)》乙种本,1984年,第25页。至“七一五”武汉分共,国民党内部就分共达成共识,共产党人如过山车般从胜利主义坠入了失败主义甚至“散伙主义”的窘境,全党几乎陷入了“散漫无组织的状态”(4)《政治决议案——现在革命的形势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1929年6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第291页。。

政党在政治与军事上的挫败往往会激化其内部的纷争,纷争将冲击着党的组织体系与中央的权威,对一个由缺少政治历练的由年轻人刚建立的政党来说更是如此。28岁的瞿秋白在“四一二”政变后说:“我们太幼稚了。这一着棋,输给了蒋介石。”“作为党中央常委的我,也有责任。我深感在第一线斗争的经验太少,单是读了几本马克思的书,干不好革命。”(5)羊牧之:《我所知道的瞿秋白》,《忆秋白》编辑小组编:《忆秋白》,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81-82页。八七会议正是在共产党濒临“完全破产”之际仓促召开的。(6)罗米那兹:“假使反动的国民政府知道我们在此开会,必定要将我们一网打尽的。”《中共中央紧急会议(八七会议)记录》(1927年8月7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386页。因安全形势所迫,会议的会期虽短,但议题甚多,且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与会者情绪激昂,既有批评也有自我批评。会议虽然形成了一些重要的决议案,但绝非深思熟虑,且难以掩盖中共在此刻面临的窘境,这为其后地方党组织在贯彻八七会议决议的过程中产生分歧甚至冲突埋下了伏笔。

(一)党内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责任者及党制问题

所谓党内右倾机会主义路线,主要是指国共合作以来中共对日益猖獗的国民党右派势力的忍让及对“左”派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会议形成的决议指出:“这些错误并不是指各个的偶然的错误而说的,而是说党的指导执行了很深的机会主义的错误方针。如果不抛弃这一机会主义的方针,纠正过去的错误,那就不能正确的规定将来的工作,自然更不能进行革命的斗争,以适应当前的艰巨职任。”(7)《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告全党党员书》(1927年8月7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410页。如是,八七会议之前的中共中央执行的是一条右倾机会主义路线。

关于错误路线的责任者,7月下旬才抵达中国的共产国际代表罗米那兹说:“过去错误的责任问题,中央的领袖独秀同志有许多问题。……以后我们党的指导要集体化,不要族长化。”(8)《中共中央紧急会议(八七会议)记录》(1927年8月7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391页。陈独秀不仅负有“这些错误”的领导责任,而且是党内实行家长制的罪魁祸首。

4月初才从莫斯科回到武汉的蔡和森的发言很坦诚:“现在已经很显然的是机会主义,我们现在不能仍然说国际也有错误,应由政治局负担,不然便是文饰自己的错误。我是过去政治局的一人,我应负此错误的责任。”他随后话锋一转,将矛头指向了陈独秀:“要改变党的指导必换新的指导人不可,过去党的家长制到现在已经不适用了,非打倒不可。”(9)《中共中央紧急会议(八七会议)记录》(1927年8月7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394页。

作为建党以来的五任总书记,陈独秀对党的重大决策无疑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问题是陈独秀在党内是否存在或何时形成家长制的领导体制?在国共合作时期,作为共产国际的一个分支,中共的大政方针受制于共产国际,中共之于共产国际事实上是一种托管制。在八七会议上蔡和森高调附和国际代表对陈独秀的批评,其言辞较罗米那兹更为激烈,这与其说是蔡和森对共产国际的忠诚,不如说此时中共领袖普遍不敢质疑国际路线,毕竟中共是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与资助下成长起来的,若失去了共产国际的支持,中共在政治与物资保障方面将更加孤立,势必陷入内外交困的绝境。如此,在党制方面提出打倒家长制,其目标是否合理?实行集体化(民主化)是否具备客观条件?

(二)秘密状态下的中共如何发动革命暴动

罗米那兹强调,要纠正党的机会主义错误,必须将党存在的问题使群众知道。蔡和森同样坚定支持共产国际代表的这一主张。“过去的党的错误未达到群众中去,这次的错误要传达到群众中去,使群众都认识此错误,然后党才能建立一个新领导权。”(10)《中共中央紧急会议(八七会议)记录》(1927年8月7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394页。中国共产党是“一个能够实行无产阶级革命大的群众党”(11)《关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1922年7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163页。,纠正党的错误路线,重新确立正确路线,应在群众中形成共识。然而,若发动群众检讨党的错误,势必会削弱临时中央的权威,这对今后贯彻八七会议精神无疑平添了变数。此外,在空前的白色恐怖下,发动群众的可行性也成问题。八七会议形成的决议案高度重视秘密状态下党组织如何展开群众工作。“每一党部都应严格的与其上级及下级党部建立极密切的极秘密的联系。极严格的秘密规律,是秘密状态中党的工作之基本条件。”(12)《党的组织问题决议案》(1927年8月7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449页。事实上,在缺少防备预案的情况下,共产党的活动由大张旗鼓即刻转入秘密状态,党员与组织、上下组织之间的联系已越来越困难,中央的决定已难以通畅地逐级传达下去,遑论发动群众“认识”党内存在的机会主义错误。

面对敌人的屠杀,受难者难以克制复仇的冲动。临时中央号召各级党组织在农村发动农民暴动,在城市训练并武装工人,“武装工人及其暴动巷战等军事训练,即刻准备能响应乡村的农民暴动,而推翻反革命的政权”。但在白色恐怖状态下,党员或党组织一旦暴露行踪将面临灭顶之灾。“现在职工运动在严重的压迫之中,各工会应有秘密的组织,以防反革命的摧残,而保存我们的实力;各地工运同志,党团支部,更须加以严密的防护,并绝对服从党的指挥,不能有丝毫疏忽。”(13)《最近职工运动决议案》(1927年8月7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446页。纵观历史,面对强敌,通过极秘密的组织来发动暴动,进而推翻现政权,孙中山在同盟会时期的革命活动就是前车之鉴。

(三)党制的纠结——集权制与民主制

在中共五大之前,党的组织原则与形态带有鲜明的集权制特征。(14)管怀伦:《集中制是中共“二大”、“三大”、“四大”的组织制度》,《江苏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第155-162页。1927年6月1日,中共第五届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党章首次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15)《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1927年6月1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268页。,但在大革命时期要切实贯彻这一原则并非易事。一方面,举凡政治原则都是知易行难;另一方面,对一个自主性较低,加之外部生存环境瞬息万变的革命型政党来说,实难具备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内部与外部条件。这种尴尬的局面在八七会议的决议案中也表露出来:“严守党的纪律尤其为秘密党之必要条件。”党组织的决议、决定、调遣等应当绝对服从,“凡破坏纪律者,都应从严惩办(停止职务、开除党籍等等)”(16)《党的组织问题决议案》(1927年8月7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449页。。再如:

现时秘密状态之中,需要最大限度的集权。但是集权制度不应当变成消灭党内的民权主义。最近党所做的机会主义的错误,需要彻底的讨论,付在群众之中加以审查,并根据之以审查各级党部的指导机关。因此,不论如何严重的压迫,必须在本次会议后,设法极慎密的进行党内的讨论:先由支部讨论,然后在各省之区、县、市、省开秘密会议,详细讨论党的政策问题,而根据这种讨论,改造各级党部的机关。(17)《党的组织问题决议案》(1927年8月7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450-451页。

这一自下而上地改造各级党部的路线图看似言之成理,但行之太难。诚如中央对顺直省委提出的要求:“为与群众接近可以于可能的范围之内,使群众知道工作同志或党部委员同志的名字,但绝对不能因实行党内的民主,而使之破坏秘密。要知道党内的民主化不是为民主而实行民主,而是工作的一种方法。你们绝对不能注意到形式方面去,而自己动摇起来。”(18)《中共中央致顺直省委及全体同志信——关于纠正顺直省委改组会议几项决议案中的错误问题》(1928年2月16日),《中共中央北方局》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中共中央北方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上,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93页。

决议案将“最大限度的集权”与“党内民权主义”的并列,可以在文本上讲得很辩证,事实上,在严重白色恐怖时期,要平衡这两者,不是很难,而是不可能。

细察八七会议的决议案,对集权制与民权制有着不同的预设:“最大限度的集权”的预设是:党中央已回到正确路线上来了。鉴于党组织从此将转入秘密状态,为了确保党组织的安全和组织决定的贯彻,必须毫不动摇地厉行集权制,下级服从上级。“最大限度的集权”可视为党内反对极端民主化的初始表达。倡导“党内民权主义”的预设是:此前中央执行的是机会主义路线,全党必须深入检讨党内的机会主义错误,发动党员和群众揭批机会主义,与过往切割。换言之,“集权制”主要是用于指导未来,而“民权制”的重点在于检讨过去,共通之处是突出制度的工具性。

从政治路线到组织人事,八七会议可视为中共早期的第一次拨乱反正,但“反正”之路不可能一蹴而就。“八七会议不过开始承认与改正机会主义的错误,并不是这一次便完全肃清了机会主义,机会主义的遗毒在党内还是很深的。然仅仅是这一开始承认与改正便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9)《党的机会主义史》(1927年9月),中国革命博物馆编:《蔡和森的十二篇文章》,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02页。事实上,中共领导集体对右倾机会主义的纠正却导致了一个时期的“左”倾盲动主义。当然,这是后来之见,但这对理解“极端民主化”这一概念出现的历史语境来说格外重要。

二、概念:蔡和森首倡反对“极端民主化”

蔡和森,中共早期的理论家,第四届中央局委员,1925年10月至1927年3月在莫斯科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3月31日回到长沙,在中共五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兼任中央秘书长。在中央早期高层领袖中,蔡和森深受列宁主义政党思想洗礼,是“我党系统传播列宁建党学说的第一人”(20)蔡尚思:《我党系统传播列宁建党学说的第一人——论蔡和森建党理论对毛泽东建党思想的贡献》,《湖南党史通讯》1985年第6期,第3-8页。。其后的数月,国共关系进入高度敏感期,蔡和森对鲍罗廷、罗易、陈独秀等人应对时局的主张多有批评甚至抗争,俨然成了一个上层的异见分子。在八七会议上蔡和森仅被列为政治局候补委员的建议名单,但他坚持“要求不加入自己”,原因是“1.过去错误;2.已决定去湖南”,并建议“要吸收新的分子”(21)《中共中央紧急会议(八七会议)记录》(1927年8月7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405页。。所谓“过去错误”他并未解释。此刻,蔡和森更想做一个果敢的行动主义者。

八七会议后,临时中央决定成立北方局、南方局、长江局,分别领导各个片区的革命活动,这是在中央与省委之间增加一个层级,目的是加强临时中央的控制力。中央指派新当选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工人运动领袖王荷波任北方局书记。北方局以京津为中枢,管辖顺直、山西、满洲、内蒙和山东等省区。在八七会议之前,蔡和森请求去湖南与毛泽东一道发动秋收暴动,“并得常委之许可”。“‘八七’之明夜,和森正欲与(彭)公达上船回湘,而新中央来一命令停止和森前去,翌日开会正式决定来北方工作,和森于讨论决定之后,即遵照决定北来。”(22)《党的机会主义史》(1927年9月),《蔡和森的十二篇文章》,第101页。此时,蔡和森已由一位高层领袖贬为被支配的党内干部。临时中央派一位政治局委员和一位理论家携手到北方工作,表明在李大钊牺牲后中央对华北地区党组织的重视及对在北方发动大暴动有所期待。

遵照中央指示,北方局的工作路线图是:第一步,改组各级党组织;第二步,在改组后的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尽快在华北发动工农暴动,掀起一轮革命高潮。对共产党来说,在革命形势大逆转的背景下,北方情况并不比南方好。诚如共产国际驻华代表指出的:“或许我们对于北方的困难、发展速度比较缓慢等强调得不够有力,因为在过去一个时期里没有合法的工作。人们一再说,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是像南方那样举行暴动和夺取政权。”(23)《米特凯维奇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信》(不早于1927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7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60页。显然,王、蔡对北方的情况缺乏了解,对面临的困难估计不足。

在失败主义弥散之际,党内的领袖人物都争相建功立业,挽回颓势。9月14日,王和蔡代表北方局发出通告,提出当务之急是要改造北方的各级党组织。“北局来此重要职务之一,首在根据国际训令及八月七日中央紧急会议各决议——尤其是告全党同志书,以改造北方各级党部,在国际及中央紧急会议新方针之下,彻底清查与改正各级指导机关之机会主义的传习,重新团结党的队伍于反机会主义的布尔塞维克的新方针之下。”(24)《中共中央北方局通告第一号——讨论“八七”中央紧急会议各决议》(1927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北方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上,第36页。如何改造北方的党组织呢?通告主张通过党内的广泛讨论,肃清机会主义:

一、将国际训令及中央紧急会议一切重要文件之要义普遍传播于全体党员群众,从小组起举行“党内讨论”,使每个同志尽量批评过去中央指导政策的错误。二、以新方针为准绳,使每个同志尽量批评该各省委、县市、区委各级指导机关之错误。三、批评过去错误之外,每个同志都应根据过去失败的经验与教训,讨论与发表对于以后党的政策意见。……四、根据“党内讨论”改组支部、区委、市县委以及省委过去机会主义之易于发生与指导机关的组织成分之不健全大有关系,过去各级指导机关,大多没有工农同志实际参加,负责者多系离开群众,或未参加群众工作之知识分子,党内生活既无群众之讨论与监督,许多地方更有机械的纪律之存在,更有甚者,便是从上至下有一种宗法的“家长制”或所谓“元老制”之隐然存在。因此种种,以致机会主义易于发生。(25)《中共中央北方局通告第一号——讨论“八七”中央紧急会议各决议》(1927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北方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上,第37页。

9月22-23日,王荷波在天津主持召开改组顺直省委的扩大会议,顺直省委书记彭述之就是否要改组省委与中央代表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改组会的成分是就省委召集的扩大会代表而由北局加了几人,述之宣布开会时仍说是‘扩大会’。荷波才上去报告是‘改组会’,于是当时另推荷波作主席。”(26)《关于顺直问题的口头报告》(1928年9月15日),《蔡和森的十二篇文章》,第152页。

蔡和森在改组会上作了《党的机会主义史》的长篇报告,总结并反思党内机会主义错误,强调今后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与纪律:

我们要铲除政治方面机会主义的系统,同时亦要铲除组织方面的机会主义系统。我们现在应改造真正成为列宁主义的铁的组织、铁的纪律,真正成为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同时由下而上的党内讨论尽可能的发展,由下而上的选举制度尽可能的采用,工农同志应尽可能的参加指导机关,党内事务应尽可能的使党员群众知道,这些都是改造党组织的重要任务。但这些施行到什么程度什么界限呢?以不妨害集中制和革命行动的需要为界限。超越此界限的极端民主的要求亦是不能容许的。(27)《党的机会主义史》(1927年9月),《蔡和森的十二篇文章》,第107-108页。

这是迄今所能查到的最早提出“极端民主”的党内文献,其矛头指向彭述之。蔡和森这些主张与八七会议的精神大体一致,但在实际工作中他已经感觉到“党内讨论”与“集中制”之间的紧张关系,并为“党内讨论”及“选举制度”实现的程度划出了一道“界限”。

改组会议推举13人(其中知识分子减少至7名)组成新的中共顺直省委,推举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的领袖朱锦棠(中共四大候补执行委员,1926年奉命到北方从事工人运动)任书记,彭述之降为宣传部长。时值晋奉战争爆发,顺直省委认为革命暴动的时机已至,遂于10月16日制定了《北方暴动计划》,在京津及京东等地发动大暴动。暴动计划的提出符合八七会议的精神,但却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结果是损兵折将。

新组建的顺直省委并没有缓和其内部及与北方局之间的矛盾,类似的问题随后又出现在北方局与北京市委之间。更为不幸的是,10月18日王荷波在北京召集改组北京市委的会议,与会者18人被捕,王荷波等数十人遇难。这也是八七会议后党组织遭遇到的一次重大损失。王荷波牺牲后,作为其助手的蔡和森成了北方局的临时最高领导。11月5日,蔡和森在津主持北方局开会,作出《中共北方局关于北方政局及党的任务的决议案》,重点是强调严守党的秘密与加强组织纪律:

在此严重状况之下,党的秘密工作和组织非常之重要。在此严重状况之下,党内生活不能容许极端“民主化”。北局来此之后,将北方过去流行的机械的纪律铲除,同时北京几个少数知识分子便发生极端民主化和不守纪律的恶倾向,这便是此次北京市委被破坏的主因。北局现在严重警告各级党部同志,以后如有上项倾向的同志胡闹时,决不宽容的执行纪律。(28)《中共北方局关于北方政局及党的任务的决议案》(1927年11月5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613页。从该文件的内容与文字风格来看,疑出自蔡和森之手。

该决议案言辞严厉,不仅重申“不能容许极端民主化”,而且明确了批评的对象——“北京几个少数知识分子”,他们对北京市委改组后更加“工人化”,从而使得他们失去权力大为不满,甚至抗拒改组。这里蔡和森将不服从上级党组织决定或意图的现象视为对“最大限度的集权”的挑战,这是“极端民主化”的原旨。至此,在“最大限度的集权”与“党内民权主义”的天平上,蔡和森明显在向前者倾斜。

11月9-10日,蔡和森、彭述之作为北方局的代表,奉命回上海参加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十一月会议”)。瞿秋白代表临时中央起草的《最近组织问题的重要任务议决案》进一步发展了八七会议以来的盲动路线,(29)1927年11月,佩佩尔从上海发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信中也注意到:“近来在党内也存在着所谓的盲动主义危险,它是对党的以往的机会主义错误的反动,部分原因是不理解国内存在的联合倾向。”载《佩佩尔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信》(1927年11月),《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7卷,第147页。认为中国革命是“无间断的革命”,要求各地“将工农分子的新干部替换非无产阶级的智识分子之干部”(30)《最近组织问题的重要任务议决案》(1927年11月14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637页。参会的李维汉认为该决议案“对当时知识分子出身的干部采取了近乎‘一刀切’的否定态度”。参见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版,第146页。。共产党的布尔什维克化在实践中变成了党组织的“工人化”。

作为与会者,蔡和森向中央汇报了北方党组织的工作,并为中央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北方工作决议案》,12月4日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发布。其中提及:

在严重的白色恐怖之下,知识分子的极端民主化的要求也是不能容许的。如上次北京几个知识分子要求极端民主化,反对直隶省委及党部改组的胡闹,以致北京党部全被破坏。以后北方党部当从此种错误倾向上予以严重纠正。知识分子应尽可能的派到下层群众中去工作,以测验其革命性。(31)《中共中央关于北方工作决议案》(1927年12月4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735-736页。

这是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布的文件中第一次提到“极端民主化”。决议中还谈到:

临时中央总体上认可蔡和森对顺直省委的改组,并接受其对北方党组织存在“极端民主化”现象的判断及对彭述之的处理建议。其间,彭述之及中共顺直省委对蔡和森的不满也反馈到临时中央。红色工会国际驻华代表向共产国际报告了对“十一月会议”的观感:

总的说来,气氛是友好的,对问题没有采取任何形式主义的态度,进行了严肃的实事求是的讨论,对实际工作谈得很认真。……最重大的问题或许是北方的形势问题,报告人是蔡和森同志,彼得罗夫(指彭述之)和山东的一名工作人员做了副报告。由于在更换党的领导机关方面采取的措施,北方刚刚经历一场纠纷,还没有完全消除。知识分子上层领导对委员会工人化抵触很大,对蔡进行了诽谤,在省与省之间,即在直隶局和北方局之间出现了裂痕。反对蔡的斗争手法是很拙劣的,甚至怀疑彼得罗夫集团破坏北京委员会。(33)《米特凯维奇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信》(不早于1927年12月5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7卷,第159-160页。

面对“纠纷”“诽谤”“裂痕”,革命热情不减的蔡和森于12月18日带着《中共中央关于北方工作决议案》由沪返津。

三、矛盾:央—地党组织关系日趋紧张

在中共顺直省委改组后,其内部矛盾不减反增,工作无法推进。1928年初,蔡和森决定再次改组中共顺直省委,结果不但收效甚微,而且加剧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蔡和森抵津的次日(12月19日)即召集省委常委开会。“他们报告我们去沪余月中,只是忙于建立新机关,一切工作皆停顿,并说各处同志反对,省委须迅速改组,故是日即决定改组,同时下层同志确是要求改组。”(34)《蔡和森致中共中央信——北方局工作总结及直隶工作近况》(1928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北方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上,第70页。在蔡和森看来,顺直地区糟糕状况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部不一致,因对▲▲▲不满而消极;2.北京党案发生及玉田攻城主义失败之后,以为无事可作,▲▲▲尤大唱其悲观论;3.省委初改组之前一月群众是兴奋的,省委也颇积极,后见省委消极,他们则更消极悲观;4.群众最不满意于省委之专门建设机关及过于秘密的秘密工作,▲▲▲主张开会不得过三人……,犹要先住一天高价的大旅馆并雇用汽车装作赴官场上任之排场,群众更不满意;5.活动分子找不着负责人,他们甚至欲到南北电车道准备去捉省委;6.始终忽视小的部分的斗争;7.忽视旧的工会会员及党员之招回,▲▲▲一直到最后都说乃于旧的金钱主义化的工会外找新的直隶工作没有办法;8.常务委员于方舟、杨春森在攻城主义之下被捕并被杀。(35)《蔡和森致中共中央信——北方局工作总结及直隶工作近况》(1928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北方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上,第70-71页。

总之,在过去几个月,“所谓‘党’,从省委至支部只有一个名称,既未成组织,亦未有经常工作。第一次改组之后虽稍稍矫正一些,但不久仍然返本回之,现在才开始从各方面企图挽转过来”(36)《蔡和森致中共中央信——北方局工作总结及直隶工作近况》(1928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北方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上,第72页。。

如此,非再次改组顺直省委不可。然而,一周后蔡和森的改组动议被临时中央否决。中央要求直隶地区的党组织应“实行一次从下而上的改组,并且在平常的时候要注意经过斗争发展党的组织,改造党的指导机关。直隶省委的改组须在下级党部改造之后召集全省代表大会举行之。……此外,关于述之同志的问题,希望直隶省委和述之同志即日做一个详细报告寄来中央解决,述之同志仍暂时停止省委中的工作”(37)《中共中央致顺直省委及蔡和森信——直隶省委工作教训和方针》(1927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北方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上,第67页。。中央要求“从下而上的改组”是合章但不合情,在这样一个处境极其险恶的非常时期不可能做到;而中央对彭述之态度之转变,系受到彭述之对其所作所为的辩护(38)参见《为述之、和森事向中央的报告》(1927年12月23日),中央档案馆、河北省档案馆编:《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1991年,第75-78页。和对蔡和森的批评甚至人身攻击的影响。(39)彭述之还指控蔡和森实行“‘皇帝’式的专政”,《彭述之给中央常委的信——对蔡和森提出的控告书的答辩》(1928年2月14日),《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181页。

总之,班主任在工作中不能偷工减料,要千方百计让有限的时间发挥最大的效能。而最好的方法就是:创生发展、摆脱束缚;善于学习、寻找方法;深入研究、不断进步。

面对中央态度的突然改变,蔡和森从实情出发,坚持定见,于1928年1月主持召开了中共顺直省委会议,再次改组省委。新省委由12名委员组成(其中工人8人,农民1人,其余为知识分子),省委常委会7人,其中工人3人,农民及农运领袖2人。京绥铁路工人出身的王藻文任书记,(40)《对顺直问题的书面报告》(1928年11月26日),《蔡和森的十二篇文章》,第161-162页。新省委领导班子进一步去知识分子化。改组省委后,蔡和森即巡视唐山等地,并在唐山“开一训练班”,以图开展工人运动。

第二次改组后的中共顺直省委随即作出了若干推动革命运动的决议案并上报中央,中央虽然批准了这次改组,但对中共顺直省委通过的几项决议案发出了严厉的批评:“职工、农民、党内、组织四议决案中都有严重的错误,虽然今后新省委已经部分的改正,但是,还应当公开的告诉党员群众,指出改组会议的这种缺点和错误,方能纠正这些不良倾向的发展。”中央指认的“这些不良倾向”有:“1.组织上反对民主集中制;2.机械的反对知识分子;3.职工运动没有总的计划与前途,与党的总方针(武装暴动建立苏维埃政权)不相联络;4.农民问题没有正确的策略和前途;5.对于过去的党及国际的政策,也没有明显的了解。总起来说,便是没有一般总任务的明显方针——对于中央扩大会议的政治决议,没有深切明了的了解。因此,反机会主义精神偏向于反对党内同志的某几个人。”(41)《中共中央致顺直省委及全体同志信——关于纠正顺直省委改组会议几项决议案中的错误问题》(1928年2月16日),《中共中央北方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上,第94页。

中央要求顺直省委必须遵照中央指示加以纠正,重新制定政治总任务的方针,“定出职工运动农民运动组织问题上的工作方针”。关于彭述之问题,“中央决定根据省委送来的各种材料,再与述之同志以一次答辩机会,而审查决定对于他的处罚”(42)《中共中央致顺直省委及全体同志信——关于纠正顺直省委改组会议几项决议案中的错误问题》(1928年2月16日),《中共中央北方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上,第94-95页。。

次日,中央再次发文批评蔡和森的改组行为。“这次省委改组的缺点,在组织上主要的还不是彻底的自下而上的改组,同时又不是直隶各地党部都有代表参加这次改组会议。因此全省代表之召集,尤为重要。”(43)《中共中央对于顺直省委目前工作任务决议案》(1928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北方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上,第131页。

概括起来,中央对蔡的不满主要是:抗拒中央暂停改组的命令,改组的程序不合规,机械地反对知识分子。

蔡和森是八七会议和“十一月会议”参加者,两次改组顺直省委均是遵照中央的精神,结果不但没有在北方地区迎来革命高潮,反而招致顺直党组织内部的强烈反弹。顺直党组织内外交困,令奉行“左”的盲动路线且缺少反省意识与弹性执行的临时中央负责人大为不满,其后接二连三的批评,表明临时中央对蔡和森的不满在上升。

2月中旬,蔡和森“遵中央命停止巡视工作离津来沪”(44)《对顺直问题的书面报告》(1928年11月26日),《蔡和森的十二篇文章》,第163页。。3月下旬,中央派刘少奇以中华全国总工会特派员的身份到天津指导顺直省委的工作。蔡和森的去职,为其后中共顺直省委人士发泄牢骚甚至怨恨提供了一个契机与目标。但是,刘少奇的到来,并未改变顺直党组织的状况。

刘少奇抵津后发现顺直省委领导人对中央抱怨甚多:中央给顺直的经费太少,中央存在一个“机会主义派别”,有人甚至怀疑顺直省委能否维持下去。更为严重的是,省委书记王藻文召集天津的活动分子开会,煽动与会同志反对中央。(4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年谱》上,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77页。6月底,临时中央根据陈潭秋巡视顺直工作后提出的处理建议,决定成立“中央处理顺直问题特派员机构”,陈潭秋、刘少奇、韩连会为特派员。7月22-23日,中央特派员主持召开中共顺直省委扩大会议,推举省委委员11人(候补委员3人),省委常委7人,韩连会接任省委书记,陈、刘以中央特派员的身份驻顺直省委。第三次改组后的顺直省委批评蔡和森在顺直地区推行盲动路线:

北方局未经精确的估量主观的力量与客观的形势,贸然制定总暴动计划,只以当时政局的小变动(奉军小挫,晋军小胜)为暴动主要条件。顺直省委亦毫不考虑的接受此项命令,盲目执行。实际上,走上了玩弄暴动的错误路线。此后,省委亦未根据主客观实际情形加以改正。一月改组会议,对于顺直的政治任务,更没有任何讨论与决议,直至最近国民军抵京津时,仍是继续前此暴动政策,结果因政策的错误,使一切工作无出路,而陷于趑趄动摇的状态,终不能走上正确的政治路线。(46)《顺直省委扩大会议文件 顺直目前政治任务决议案》(1928年7月22-23日),《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358-359页。

事实上,既然临时中央制定了盲动的进攻主义路线,地方党组织很难抗命。第三次改组后中共顺直省委对革命形势的判断依然盲目乐观:新军阀的混战,“不但将给顺直民众以更大的蹂躏与痛苦,新军阀的统治,将更迅速的走到崩溃与灭亡之途”。“顺直群众经过许多事实的教训,必然逐渐打破对国民党的幻想,同时因自身的痛苦与压迫,正在日趋革命化,而且逐渐走向革命的高潮。”(47)《顺直省委扩大会议文件 顺直目前政治任务决议案》(1928年7月22-23日),《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357、358页。

在党务方面,顺直省委批评此前顺直党组织“极端民主化的倾向浓厚,破坏了集中制指导机关的权威,走入了资产阶级的个人自由”。今后,“本党的组织,必须铁一般的严密和充分的布尔什维克化与群众化,方能应付目前革命的环境,完成目前革命的任务”(48)《顺直省委扩大会议文件 党务问题决议案》(1928年7月22-23日),《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361-362页。。但是,铁的纪律不等于鲁莽的惩办主义:

凡同志中尤其各负责同志如有临阵逃脱,违背决议,违背命令,紊乱组织,作个人活动,闹个人意气,闹经济问题或发现军事投机及机会主义的错误等,除根据他的错误作详细之批评纠正外,应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但同时要特别加紧同志的训练工作,不可犯了“不教而诛”或“开除主义”的错误。在执行纪律的本身,也不可失了训练同志的意义。(49)《顺直省委扩大会议文件 党务问题决议案》(1928年7月22-23日),《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371页。

以上文字,看似是对蔡和森主政顺直省委时期工作的批评,实际上也反映了地方党组织执行中央指令时面临的窘况。

遗憾的是,此次改组后的顺直省委与过往一样,频繁发布决议案或指令,但多为无效之举。中央特派员遂作出对省委停权的决定:“目前有几个地方的同志,集中反对省委,而省委又以能力薄弱,最近毫无工作表现,信仰完全失去,技术上也有许多错误,几于完全没有执行及解决问题的可能,甚至省委解决一个问题,做件工作,在党内即多一个纠纷的借口,因此,我们决定即刻停止省委职权。”陈、刘、韩三人还签署命令:“停止省委行使一切职务及乐亭、玉田、唐山等市、县党部之活动,所有党的一切工作暂时即直接归陈刘韩诸同志管理。”(50)《顺直省委通告——停止省委行使职权》(1928年10月28日),《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517-518页。“停权”虽为临时之举,但也反映了此间组织系统内部关系紧张。

四、反转:蔡和森成为“极端民主化”的被告

八七会议以来,顺直党组织内部关系紧张,且屡遭破坏,“几于成了瓦解”(51)《顺直省委通告第一号——省委扩大会议之经过及顺直党今后的任务和方向》(1928年8月1日),《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444页。。这不仅导致地方党组织怨恨上升,更让中央机关大为不满。作为中央代表的蔡和森自然成了顺直问题的主要责任者,而在顺直党人看来,蔡和森最大的问题就是犯了极端民主化的错误。一个反对极端民主化的首倡者反而成了被告。

自蔡和森使用极端民主化的概念以来,该词在北方局及顺直省委内部逐渐成为一个常用词,其用法大多指组织内部对上级的一种不服从行为。1928年1月,在北方局一份未署名的《新错误倾向之纠正》文件中,列出了顺直省委改组后出现的12种新的错误倾向,其中就有“极端民主化的要求”(52)《新错误倾向之纠正》(1928年1月),《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110页。。同年3月,中共顺直省委制定的工作计划指出:“顺直省委二次改组后,各方面工作都有相当的进步,大的党部大致改组就绪,斗争工作亦有发展。但亦有新的错误发生,如同志间要求极端民主化的趋向,尤为重要的缺陷。”(53)《顺直省委第二期工作计划》(1928年3月9日),《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241页。凡此,主要是描述现状,而非针对某个人。自1928年7月,陈潭秋、刘少奇等第三次改组顺直省委后,省委通过的决议案始将矛头直指蔡和森。

顺直省委扩大会议的决议案认为,在严重的白色恐怖下,党组织屡遭破坏,重要原因就是极端民主化。“极端民主化的结果,变成了同志的极端自由,破坏了党的集中制和省委、中央的威信与党的组织。”(54)《顺直省委通告第一号——省委扩大会议之经过及顺直党今后的任务与方向》(1928年8月1日),《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446页。7月10日顺直省委发布的《顺直省委通告第二十号——关于组织工作》指出:

根本不要秘密机关的倾向——因极端民主化倾向的错误,致使党的秘密工作完全破产。……天津有个时期省委至支部,没有一个秘密机关(连最秘密的省委秘书处都有七个至八个人经常往来,知道的人在十个以上),甚至有的同志反对党有秘密机关。北京、唐山也有同样的现象。这样的组织倾向非常危险,若有一个同志被捕或反对,或有一个机关被敌人察觉,即有大批同志随之牺牲,整个的组织和机关都受牵连,甚至全盘工作瓦解——如北京。(55)《顺直省委通告第二十号——关于组织工作》(1928年7月10日),《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332页。

该文件将“不要秘密机关”与“极端民主化”二者建立起因果关系,这不仅放大了极端民主化原初的含义,而且将北方“全盘工作瓦解”归因于极端民主化。会议通过的政治纪律决议案将中共顺直地区党组织存在的极端民主化现象归咎于蔡和森:

蔡和森同志前次代表中央巡视顺直,在工作上及主持召集改组会议上发生许多错误:如组织上的极端民主化,破坏党的集权制,引导同志与机会主义的奋斗变成攻击个人,忽略政治路线之确定,对于一般同志之错误倾向不独未予以了纠正,并从而助长之(如京东活动同志会议决农民五十人派一代表,工人一百人派一代表,和森同志亦未当时纠正而成立决议等)。(56)《顺直省委扩大会议文件 政治纪律决议案》(1928年7月22-23日),《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425-426页。

如此,便形成了这样的逻辑:蔡和森——“极端民主化”——“全盘工作瓦解”。基于此,9月,中共顺直省委扩大会议向中央建议:“因为和森同志以中央代表名义之指导错误,在顺直的党发生了极坏的结果,妨害顺直党的工作至为巨大。扩大会议认为,和生(森)同志,应依政治纪律予以处分,特向中央提出建议。”(57)《顺直省委扩大会议关于蔡和森所犯错误应予处分向中央的建议》(1928年9月),《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507页。

值得注意的是,陈、刘第三次改组顺直省委时正值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6月18日至7月11日)之际,蔡和森参加了中共六大,在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常委,并担任中央宣传部长。

中共六大的会议文件也多次提到反对党内存在的极端民主化现象,但并未将矛头指向蔡和森。7月25日,共产国际六大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也指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地下工作条件的允许程度来保证党内民主,实行建立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的方式的方针;同时反对某些组织中的极端民主化倾向,因为这种倾向会导致破坏党的纪律,滋长不负责任行为和损害党的领导中心的威信。”(58)《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不晚于1928年7月25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7卷,第520页。

8月底,蔡和森与参加中共六大的中共领导人陆续回到上海。9月上旬,中央政治局召开常委会议,听取了陈潭秋对顺直问题的汇报:“发展了个人的自由,纪律废弛,省委威信破产:1)省委经济公开;2)省委没有处分同志之权;3)北京市委发传单,有小组不执行,因为没经他们小组会通过。”他向中央建议:“处分蔡和森,认政治领导之不正确。”(59)陈潭秋:《巡视顺直工作报告》(1928年9月9日),《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478、480页。

刘少奇在向中央汇报时将顺直省委工作中的问题归纳为八条:1.缺乏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2.对机会主义认识不清,把个人互相攻击也称之为机会主义;3.发展了极端民主化,中央及省委的威信被打破;4.经费支配不当,不少同志闹经济主义;5.消极地责备过去;6.党内存在派别纠纷,反对中央也是在派别上来反对的;7.省委组织不健全;8.省委负责人存在较多的缺点。刘少奇本人也检讨自己的过失:“初到顺直时有点盲动主义的倾向。”(60)《刘少奇年谱》上,第79页。蔡和森在会上作了说明与检讨:

改变工作方法。当我去时带了一些钱去,此时京东、北京等处需要一个大的救济,……我以为普遍救济不可能,原则也不对,因此决议原则上只救济被难者而不是失业者,……我的意见是要说明党不是救济机关,并说明济难会的组织原则及经费来源与困难。这些现在看来完全是一个极端民主化精神的错误,我主观上以为党应是工人自己的,每个工人同志都要来担负改造党,不应消极,决定的方针也是如此,在实行中则不同了,将救济与工作混在一起来,决议已是极端民主化了,但他们去执行中更加重了错误。(61)《关于顺直问题的口头报告》(1928年9月15日),《蔡和森的十二篇文章》,第154页。

需要说明的是,“只救济被难者而不是失业者”,引发一些人的不满。这一经费分配原则是否恰当固然可以讨论,但将其定性为“极端民主化精神的错误”,这对有理论造诣的蔡和森来说实在令人费解。接着他自我剖析极端民主化的思想根源:

极端民主化,这是有我个人的来源,我是有小资产阶级的激进主义,但另一方面也有北京的客观的来源,因此组织决议案整个精神,是极端民主化的。虽然决议案中也有些好处,但是处于附庸的地位无作用了。在批评方面、纪律方面,也是走到极端民主化方面去了,即较好的秘密工作方面也有这个不正确的错误精神。

我的确不满于改组之迟缓,即在十一月扩大会我即正式提出,同时我以为当时有一个左派的萌芽,(李)立三即以为我这种意见即是认为中央为右派,同时当时我的确认为派别问题很严重,不满于(彭)述之、(罗)亦农等,因此我在反述之的机会主义中带有个人意气,对中央不要述之离开,以为中央是动摇了,因而不满于中央。(62)《关于顺直问题的口头报告》(1928年9月15日),《蔡和森的十二篇文章》,第154、157页。

蔡和森一再坦承有“小资产阶级激进主义”的冲动,故而再次改组顺直省委,但在李立三看来,蔡和森还不够激进,甚至是右派。如此,如果说蔡和森仅仅是冲动的话,那么李立三则是狂热。在对待彭述之的问题上,蔡和森认为这是路线之争,不容妥协,但是临时中央举棋不定。这里讲的“表现于极端民主化”,可理解为蔡和森“不满于中央”,擅自二次改组顺直省委并要求处理彭述之。

最后,蔡和森表示:“一切责任应当通通(统统)是我负了,应该将我的错误公布出来,我做指导工作的确不够,能力经验都不够。为党工作前途及完成第六次会的责任起见,我自己提出请求,开除我的中央政治局的资格。”(63)《关于顺直问题的口头报告》(1928年9月15日),《蔡和森的十二篇文章》,第159页。至此,原告与被告在极端民主化问题上几无歧见。

归纳起来,蔡和森的答辩主要有以下几点:1.主观上存在“小资产阶级激进主义”;2.在反彭述之的机会主义中带有“个人意气”,临时中央对彭述之的暧昧态度令其心存不满。前者应归之于这一时期中央奉行盲目的进攻主义战略,后者证明蔡和森是正确的。

10月4日,主持中央工作的向忠发在政治局会议上代表常委会报告了对蔡和森的处分意见:“对他的处罚同意本人的意见,即公布错误,退出政治局。”(64)参见杨奎松:《向忠发是怎样一个总书记?》,《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1期,第243页;李戡:《向忠发与中国共产革命》,香港城市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223-235页。会议决定:开除蔡和森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及常委资格,仍在宣传部工作,担任《布尔什维克》的编委。由李立三接替蔡和森任政治局常委,并任中央宣传部长。(65)中共中央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1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81页。

随后中共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告顺直全体同志书——关于纠正顺直党的错误问题》,其基本立场照例是否定过去,尤其是蔡和森主导的第二次改组,肯定陈、刘主导的七月改组。(66)《中共中央告顺直全体同志书——关于纠正顺直党的错误问题》(1928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北方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上,第169页。事实上,顺直省委在第三次改组后,唐山、乐亭、玉田等京东地区的党组织不承认新的省委,10月还组织了赴中央控告顺直省委“京东护党请愿团”。(67)《刘少奇年谱》上,第80页。陈、刘与中央的分歧再生,顺直省委不得不再次改组。12月中旬,中央委派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组织部长周恩来到天津,召开中共顺直省委扩大会议,改组省委,选出新的省委领导机关。这也是八七会议后第四次改组该省委,兹不细述。

五、纷争:“极端民主化”现象与中共组织形态的曲变

一个熟知列宁主义政党形态、捍卫集权制并首倡反对“极端民主化”的人,怎么会知错犯错?蔡和森虽然毫无保留地承认犯有极端民主化的错误,但对这一错误表现的解释含混不清,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无助与无奈,暗藏着一个有待揭示的秘密,即中共组织形态的曲变——由脆弱集权型的组织曲变为纷争型的组织。

脆弱的集权制,并非指党的中央领导机关的制度化集权,而是在中央层级的领袖集权,即国际代表鲍罗廷的个人集权。早在1926年9月,中央就注意到组织系统出现了严重的梗阻现象:

中央向各地催索报告的通告信件,不知已发过若干封,统计报告表册格式亦已印发,但能依照遵行者还是寥寥!中央对于各地方的情形既十分隔阂,当然无从指导;现时各地党部都感觉得力工作人太少,纷纷向中央要人,中央又从何处找这大批的有能力的同志来满足各地的需要呢?……以后凡是上一个月的各项详细报告在下一个月十五以前没有寄出者,即停发该地本月经费,在中央直接管理下之各级党部每周须有一详细的政治报告寄来,若不能实行,亦照样处罚。(68)《中央通告第二十一号——各地必须按期向中央作报告》(1926年9月28日),《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上,第104页。

自中共五大至八七会议召开,国共关系复杂多变,中共上层领袖对鲍罗廷因应时局的诸多决策充满争议。此间中央层级与各地党组织的联系随着党员数量的增长而变得越来越不顺畅。1927年夏,党员数量急增至6万人,各级组织之间的联系较上一年更不通畅。国共关系全面破裂后,脱党及叛党的人数相当可观。1927年7月底至八七会议前,地处大革命核心地带的湖南省,“省委恢复组织的成绩仍是很小,只是约略的收编六千旧同志,新同志的发展,几乎可以说是停止的。就是这六千同志的数目也不很确实,大半不能参加到支部的组织来起作用,不过有一个通信处和姓名罢了”(69)《马日事变以来的湖南概况——从马日事变到今天湖南党的一笔总账》(1928年3月),《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1931)》乙种本,第30-31页。。“湖南的党经过五月事变的打击,差不多完全瓦解了。……党只有纵的系统而无横的联系,各地党部相互隔阂着,各自为战,不通声息。”(70)《湖南组织报告(五月—八月)》(1927年9月5日),中央档案馆、湖南省档案馆编:《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省委文件1927年)》甲种本,1984年,第125页。八七会议后,“中央对于各地党员数目和组织状况一点也不知道”(71)《中央通告第二号——党的组织问题》(1927年8月19日),《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上,第140页。。

如此,大革命时期中共的组织形态在上层只是一种脆弱的个人集权制,省级以下的组织状态相当涣散。八七会议后,中共顿失公开活动的空间,加之国际代表和中共最高领导人同时易人,由新产生的临时中央政治局领导全党,使得党的组织形态很快由本已脆弱的集权型组织曲变为紧张的纷争型组织。所谓纷争型组织,主要表现为组织内部、上下级组织之间充满紧张与冲突,组织权威不断流失,组织内部政令不畅,对上级党组织的抱怨乃至不服从现象时有发生。临时中央负责人之一的周恩来在中共六大上报告了八七会议前后党的组织形态的混乱状况:

五次大会后的中央,他的工作是很混乱的,各部都是独立起来,常务委员会从没有开好,中央本身工作也毫无头绪,尤切(其)是从汉口搬到武昌,完全成了一个“满天飞”。

中央与各省的联系,更为混乱。各地区完全由各地区自行处理,中央是没有指导的。广东方面,中央从没有管过,北方彭述之逗留各地,中央也不管,政治指导更说不到了。湖南虽相接甚近,也是调遣混乱,毫无指导的系统。四川、河南也没有联系,就是上海也无经常的指导。总之,中央与各省可以说完全表示断绝,除了武汉以外。后来到了武汉叛变的时候,鲍罗庭提议散火政策,一切负责,一个个东跑西溜,中央要搬到甚么地方,当时竟没有办法决定,有的说搬到九江,有的说搬到上海,可以说中国共产党中央到此完全破产了。(72)周恩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组织报告》(1928年6月30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第340页。

此间,党内文件记录了大量的反映组织内部纷争甚至冲突在上升的现象。临时中央在“十一月会议”上通过的党的组织问题决议案批评一些地方“不执行”中央的方针:

最近许多正确的彻底的革命的党的决议案和方针,如土地问题、农民暴动的策略问题、劳动问题、国民党问题(八七紧急会议及其后中央临时政治局的决议),往往在各地并不执行,谬解而成机会主义的实际行动,这是因为实行这些决议的分子,仍旧是那些小资产阶级的机会主义代表的旧干部。八七紧急会议就已经指出:党的下层群众是行动的革命的,党的指导干部却是机会主义的,这种情形便是党内有两种不同的社会成分,因而有两种不同的阶级政策之反映。(73)《最近组织问题的重要任务议决案》(1927年11月14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636页。

此外,省级党组织内部权力碎片化的问题令中央大为不满:

过去各省委在组织上更加犯了不集体化的毛病,各部处理各部的事务不是太专门化了,但是干预到党的整个行动,如工农部不经过党的组织系统而直接派人往各工会各县担任党的工作,军事部因有其离开组织部一贯的组织系统,致使各地党部时有工党、农党、军党之称,今后这种组织上的错误,中央必须负责纠正!务使这种各省党的各部的分裂的活动完全打消,并建立党的民主集权制,使一切工作都集体化于省委委员会及其常委中。(74)《最近组织问题的重要任务议决案》(1927年11月14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636页。

1928年2月,向忠发在莫斯科向共产国际报告了中共领导层的矛盾:

彭述之和蔡和森之间有冲突。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一起攻击中共中央,因为他们都仇视作为中央总书记的瞿秋白。罗亦农同志(布哈罗夫)对瞿秋白同志的态度也是这样。……陈乔年同志(克拉辛)最近未经中央同意对武汉所有党组织逐个进行了改组。(75)《向忠发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信》(1928年2月15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7卷,第314页。

北方地区远离大革命的中心地带,革命暴动的基础薄弱,加之奉系军阀对中共人士屠杀较南方更早,故而顺直党组织的处境并不比南方好。临时中央对顺直党组织的观察:

党的集中制破坏了,指导机关的威信完全破产了,省委连处罚同志或纠正同志错误的最低权威都没有,省委经济要向每个同志公开,同志可以骂省委,骂中央,同志可以不服从支部或区委的决议,下级党部可以不服从上级党部的决议,尽量发展个人的自由,不要党的纪律,不要党的秘密工作。这些行动是最坏的极端民主化的倾向。(76)《中共中央告顺直全体同志书——关于纠正顺直党的错误问题》(1928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北方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上,第168页。

顺直省委对所属党组织的观察:

下级机关的决议或同志的意见,几乎是必须要上级机关服从、执行,上级机关不采纳,则立抱不满或谩骂;纪律亦非常松懈,省委会决议案,有时一个人私自变更或不执行。自省委改组以来,很少对错误同志加以严厉处分。(77)《顺直省委党务工作报告》(1928年7月),《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429页。

中央巡视员陈潭秋注意到顺直党组织内部的不服从现象:“保南各县,未参加一月会议(第一次改组顺直省委——引者注),不承认省委,组织了临时省委(六县)。”(78)陈潭秋:《巡视顺直工作报告》(1928年9月9日),《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479页。另一方面,顺直人士也在抱怨临时中央对地方情形缺乏了解,用人失当:

中央几乎将顺直看作是在中央犯了错误的同志的流放所,并没涉及顺直的实际工作,同时更没有想到这些同志来到幼稚的顺直党以后,会使顺直党受到恶劣的影响——尤其是和森同志。此外,中央对于顺直情形也不十分明了,如过去北方局曾主持北方大暴动,现在又认为顺直全部塌台,实际上都是对顺直工作情形没有认识清楚。过去几次派人来改组,所生恶影响,中央应负相当的责任。(79)《张兆丰致中央的信——对顺直工作的意见》(1928年10月5日),《河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510-511页。

此外,共产国际远东局透过对蔡和森的处理,发现中共上层“内部冲突”也在加剧:

在刚刚收到的中共中央材料里,有关于把党的最积极的工作人员之一,即蔡和森同志清除出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消息。

这个决定(是中央非常小范围的组成人员作出的,因为这时党的著名工作人员中只有向忠发、李立三和蔡和森回到了中国)违反了代表大会的基本组织路线,因为这条路线是要保证中国党为数众多的派别在党的六大的统一政治路线基础上进行合作。

……这尤为突出地说明了中央的内部冲突在迅速加剧,因此难以保证它的团结一致。……

瞿秋白、周恩来和李立三(即上届政治局负责党在1927年十一月全会后的政治路线的主要核心)无论在代表大会之前还是在会议结束之后,对他都是抱有敌视态度。(蔡和森的主要著作《中国机会主义史》,毫无疑问引起了人们的很大兴趣,它不仅是突出反对陈独秀的,也是反对瞿秋白的)。

由此可见,清除蔡和森同志,无疑在客观上是政治局和书记处组成人员朝着加强党在代表大会之前的领导班子方向的一种变动,而这个班子在很大程度上已被六大否定。(80)《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远东部给斯大林、莫洛托夫、布哈林和皮亚特尼茨基的信》(1928年12月10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8卷,第48-50页。

以上观察都有很强的现场感,未必真实、准确,但能反映出此间中共组织系统内部的紧张与冲突,其组织形态已经病变为紧张的纷争型组织。

六、机理:组织形态的曲变缘于诸多复杂因素的叠加

作为列宁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之日起,就崇尚纪律严明、集中统一的组织文化,大革命失败后,为何会曲变为一个松散的纷争型组织呢?

(一)中共生存环境的急剧恶化冲击着党的集权制与组织体系

组织形态的稳定性与组织环境的稳定性存在高度的正相关关系。大革命失败后,国共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由局部放大到整体,由半公开升级为公开,由政治论辩扩展至武装对抗,使得组织依赖的环境急剧恶化。

面对空前的白色恐怖,中共党员个体与组织的任何活动都可能招致灭顶之灾。1927年“十一月会议”召开期间,党员数量由大革命高潮时期的近6万人减至1万多人,脱党、被杀、叛变或隐藏导致党员人数锐减,这足以表明中共所处环境之险恶。量的减少或许可导致质的提升,但作为一个革命型政党,在有质无量的情形下,盲目鼓动普遍的而非选择性的暴动无异于政党的自杀行为,甚至可能会葬送政党的革命事业。这种关联性的通道一旦开启,必将加剧党内的政见纷争和组织之间的相互抱怨。

(二)脆弱的集权制缺少可靠的制度保障

众所周知,民主集中制是列宁主义政党所倡导的组织原则。所谓民主集中制,在革命战争年代可理解为一种有节制的民主,这与革命型政党获取政权的手段(暴力革命)与建政目标(实行共产主义)有关。列宁强调:“无产阶级实现无条件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81)《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5页。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遵循列宁主义的建党原则,强调要厉行集权制。对中国共产党来说,集权制与其说是中共的自觉选择,不如说是共产国际及其驻华代表实行的制度嵌入。此种集权制实际上是共产国际代表鲍罗廷的个人集权,它几乎屏蔽了有限的党内民主。领袖个人集权不等于一种制度化程度较高的中央集权,何况这个领袖非党内产生的,而是他者指定的。诚然,中共在建党初期正是共产国际的直接领导及诸多方面的援助,才使其由一个弱小的、秘密的、边缘化的政党跃升为中国舆论场和政治舞台上一支重要的政治势力。然而,成就潜伏着危机,其后革命形势的逆转,共产国际难辞其咎。自中共五大以来,中共领袖与国际代表之间的纷争一直在上升,个人集权制也变得越来越脆弱。

(三)八七会议产生的临时中央政治局既不合党章也不合常理

自八七会议至中共六大,中央领导机关称“临时中央政治局”。八七会议的主持人是李维汉,国际代表罗米那兹在会上率先作报告:“国际中央决议认为,此次紧急会议不仅是讨论过去错误,还应实行改组指导机关。现在的问题,是否此会有改组指导机关(中央)的权力。因为中央与各地的隔离,今天的会仅有两个地方的代表参加。但因现处于秘密环境中,故可叫此会为‘紧急讨论会’。此会虽无权改组中央,但有权可以选举临时中央政治局。”(82)《中共中央紧急会议(八七会议)记录》(1927年8月7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386页。代表湖南省委参加八七会议的彭公达就受到湖南省委的质疑。(83)“我们不必说彭公达同志在湖南马变时临时省委职任内有如何的错误,不能代表湖南省委出席‘八七’会议,而是说彭公达同志出席‘八七’会议湖南省委并不知道一回什么事,他不能代表湖南省委出席‘八七’会议,他只是代表易礼容同志个人出席‘八七’会议。”《马日事变以来的湖南概况——从马日事变到今天湖南党的一笔总账》(1928年3月),《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1931)》乙种本,第32页。接着,瞿秋白被“推定”为中共中央“常委报告人”作了报告。最后一项议程是改组中央政治局。会议推举9人为临时中央政治局委员,7人为候补委员,但并未依照现行党章,“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中央政治局互推若干人组织中央常务委员会处理党的日常事务”(84)《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1927年6月1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270-271页。。在一个缺少代表性的紧急会议上组建的临时中央,既无总书记,亦无常委会,对一个处在危急时刻的革命型政党来说,厉行集权制缺少必要的组织权威与制度保障。

随着鲍罗廷离场而去,继任者是自称共产国际派遣的全权代表、7月下旬才抵达武汉的罗米那兹,加之陈独秀于7月13日请辞,在其后临时中央的负责人又频繁更换,使得个人集权制事实上已失去了特定的、有权威的首长。八七会议后,党内出现的“散伙主义”的情绪、部分上层领导人(陈独秀、谭平山、彭述之等)脱党,甚至组建他党等现象,与中共上层组织的不健全、不稳定不无关联。

八七会议上,集权制或家长制看似背负着大革命失败的原罪,受到与会代表的指责,其实否定的不是集权制,而是为承担大革命失败的责任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和合适的理由。这个不充分的理据给党内带来的影响,与其说是党内民权主义的成长,不如说是集权制的进一步削弱。然而,无论是从列宁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出发,还是从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基因来看,一个旨在夺取全国政权的革命政党,处在生死存亡的非常时刻必须厉行集权制的组织原则。组织原则的虚化,客观又上加剧了党内的纷争和中央权威的流失。

(四)进攻主义战略的挫败削弱了中央及各级组织的权威

八七会议前,中共方面一再错失进攻主义的机遇。八七会议后,当进攻主义的时间窗口已经关闭,面对国民党的白色恐怖,临时中央奉行的不是更为现实的防守反击战略,以谋求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而是一改此前的退却主义,奉行猛烈的进攻主义。“十一月会议”甚至提出“无间断的革命”的口号。“现在的革命斗争,已经必然要超越民权主义的范围而急遽的进展;中国革命的进程,必然要彻底解决民权主义任务而急转直下的进于社会主义的道路。”(85)《中国现状与党的任务决议案》(1927年11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623页。

列宁主义政党的有效运作必须以拥有高度的权威为前提,然而,权威的生成仅靠铁的纪律是难以为继的,关键取决于党所制定的革命路线的可行性与实践绩效。在全面的进攻主义战略指导下的革命暴动使得各地党组织加速损兵折将,党的生存状态雪上加霜。当盲动主义路线在各地遭遇空前失败之际,对临时中央的质疑之声随之高涨,而临时中央非但缺少集体反省,反而不断祭出命令主义、惩办主义的大棒,不断改组或撤换各地党组织的领导人,结果适得其反。此间,罗米那兹一直参加临时中共政治局召开的主要会议,并拥有制定中共政治路线的话语权,对“左”的盲动主义路线亦负有责任。

七、矫治:“极端民主化”现象的克服与教训

政党的组织形态总是伴随着政党的诞生和发展逐渐成形,但这一过程并非呈线型的上升状态。西方早期的政党是随着民主化进程的展开或议会制度的确立而出现的,属于内生型的政党,且是一种单纯的政治组织,政党只有在朝与在野之别,无捍卫与颠覆现行体制之分,英美尤为典型。中国人建立政党固然受到西方的启示,但它肩负着建政的使命,因而不承认现行体制,当然也不为现行体制所容忍,属于体制外的革命党。因此,它不只是单纯的政治组织,同时也是一个军事系统,通过暴力颠覆旧政权,建立符合本党理念的新政权。体制外政党因其肩负暴力建政使命,其组织形态自然兼有军事组织的色彩。纪律、命令、服从、惩罚是革命型政党信奉的原则,反映到组织形态上就是集中制。对任何一个政治组织而言,极端民主化作为一种不良的政治现象,不是有无有,而是多少的问题,如果它成为一个政治组织的普遍现象,则说明该组织发生了病变,必须及时根治。

八七会议后,“左”的机会主义在党内占统治地位。错误的政治路线无助于党的组织形态的矫正,加之此间中共的政治路线是莫斯科给定的,若指望执行者来纠正莫斯科的指令,执行者则要冒受到严惩的政治风险。到1938年9月中共召开六届六中全会前夕,共产国际承认毛泽东作为中共领袖,中国共产党的自主性才得以确立。

政党的错误政治路线在实践中难免受到下层组织的质疑。随着组织内部纷争的上升,上层组织权威的流失尽在常理之中,这在客观上给地方党组织的自主性留出了一片空间。大革命失败后的中国共产党,虽然党员人数锐减,但一批受过大革命洗礼、积累了革命经验、增强了革命信仰的精英分子如同革命火种星散于大江南北。他们不仅有担当,且有很强的行动力,由此创建了一批规模不等的革命根据地。根据地因武装割据而生,军事上的割据未必必然导致政治上的独立,但客观上会增大割据者的自主性。加之中国地域辽阔,各根据地多在远离都市的偏远地区,生存环境各异,通信不畅,割据者接受上级指示不及时,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的格局。湖南的情形如下:

中央与湖南省委的关系是不大密切。中央虽然两次派了两湖的巡视(员),可是因事实上的困难,巡视员都只巡到汉口没有到长沙去过,湖南省委对中央有些报告,中央对湖南省委也有些指导,但都是失了时效的“马后炮”,并不得一点儿劲。至于此时湖南省委的情形,可以说在本身的组织,比较完善,各部各委都有专人负责,全省的交通关系,亦已恢复过来,与各级党部的关系亦较前日渐密切起来。(86)《马日事变以来的湖南概况——从马日事变到今天湖南党的一笔总账》(1928年3月),《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1931)》乙种本,第48-49页。

纵观中国历史,改朝换代大多起因于武装割据,最终是成者为王,这不同于西方城市中心主义的建政传统。大革命失败后的中共精英自觉或不自觉地承接了这一政治智慧,但与古典革命(造反)不同,共产党人有着崇高的革命理想,不但要改朝换代,而且要全面更换制度,故而共产党人的武装割据有着自觉的协同性和互助性。

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党所属的军事力量的分散化与地方化也为其克服极端民主化、纠正曲变的组织形态提供了一种可能性。换言之,中共组织形态再造的路径并非源于顶层的规划设计,而是先地方后中央、先局部后整体。

南昌起义后诞生了共产党独立指挥的红军,但如何治军,如何处理党与军的关系,成了共产党人必须面对的一项全新课题。中共建军之初,为改造旧军队,消除旧军队中的军阀主义现象,军中普遍成立了士兵委员会。红四军在军、团、营、连均设士兵委员会,参与军队管理,极端民主化现象遂由党内传到红军中,并使得党与军关系以及军中的上下级关系变得异常棘手。1929年12月,在福建上杭古田召开的红四军第九次党的代表大会上,毛泽东专门谈到组织上如何纠正极端民主化:

1.党的领导机关要有正确的指导路线,遇事要拿出办法,以建立领导的中枢。

2.上级机关要明了下级机关的情况和群众生活的情况,成为正确指导的客观基础。

3.党的各级机关解决问题,不要太随便。一成决议,就须坚决执行。

4.上级机关的决议,凡属重要一点的,必须迅速地传达到下级机关和党员群众中去。其办法是开活动分子会,或开支部以至纵队的党员大会(须看环境的可能),派人出席作报告。

5.党的下级机关和党员群众对于上级机关的指示,要经过详尽的讨论,以求彻底地了解指示的意义,并决定对它的执行方法。(87)《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1929年12月),《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页。

以上是针对红四军而言的,目标是规范红四军中党组织的行为,建立政治委员制度,确立党指挥枪的原则。这是地方党组织率先迈出克服极端民主化、矫正纷争型的组织形态的步伐。但《古田会议决议》只是受中央指导而形成的一份地方性文件,其成为全党和全军必须遵循的原则,是随着毛泽东在党内领袖地位的确立而逐步实现的。

大革命失败后,中共革命力量的分散化、地方化,并远离中心城市,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属非常态。在“左”的盲动主义、教条主义在全党居支配地位时期,革命力量的地方化,地方政党精英的自主性及革命根据地的发展壮大,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错误路线给中国革命带来的损失,而且为地方自主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革命道路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这是中央权威式微后的意外收获,这一收获非同小可。这当是准确理解《古田会议决议》历史意义应有的视角。

大革命失败后,党的组织形态曲变的后果是严重的,虽然后来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事业出现了转机,并重建了党的组织形态,但留给后人的教训是深刻的:

1.作为一个革命型的政党,面对纷繁多变的时局和艰巨的革命任务,党的中央层级内部若纷争不断,加之缺少富有政治智慧和政治权威的领袖人物,有可能导致组织系统一盘散沙,即极端民主化,最终断送革命。

2.集权制是一个革命型政党的应然选择,但并非屏蔽“党内民权主义”,而是以不妨害中央的集中统一指挥为前提。集权制不等于家长制,更不等于人治,而是要靠基于民主集中制原则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的制度、法规作保障。在顺直地区党组织中存在的极端民主化现象与其说是蔡和森个人的问题,不如说是曲变了组织形态在顺直地区的反映,其他地区大同小异。

3.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各国共产党的相互支持应以不妨碍各国政党的自主性为前提,托管制或许在建党之初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由托管者直接领导难免遭遇对所在国国情的误判。一个成熟的革命型政党必须以其拥有足够的自主性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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