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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拓展和深化毛泽东《矛盾论》研究的路径和方法

2019-12-14王振民尚庆飞

现代哲学 2019年4期
关键词:矛盾论辩证法矛盾

王振民 尚庆飞

毛泽东的《矛盾论》无论是作为一种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还是作为一种政治文化意识形态,抑或是作为毛泽东的精神火炬和象征符号,不仅贯穿于中国革命、改革、建设、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成为中国人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思想武器,而且作为中国实践智慧的辩证法成为国际毛主义运动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争取民族解放的哲学纲领和行动指南,还作为西方学者解读“毛主义”的方法论视角、重新勾画毛泽东肖像以及反抗资本主义社会、探讨替代资本主义的现代性方案的重要理论支援。在新时代,以西为鉴,引以为戒,不断拓展和深化《矛盾论》研究,不仅对于完成毛泽东“重写”“改写”《矛盾论》的历史遗愿,而且对于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中国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拓展《矛盾论》研究要“回到文本本身”

拓展和深化《矛盾论》研究,“回到文本本身”是第一要务。这并不是要绝对摒弃读者在阅读《矛盾论》文本时进行创造性生产的作用,绝对还原式地置身于文本的原初语境,而是指高度重视与《矛盾论》研究高度相关的文本的收集、考据,尽可能客观地揭示出《矛盾论》这一历史性文本的思想构境。纵观《矛盾论》在西方的“理论旅行”史可以发现,西方学者在解读《矛盾论》时所依托的文本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所谓狭义上的文本仅指涉1952年版的《矛盾论》。康福斯、阿尔都塞、麦克莱伦、约瑟夫·刘、亨特等人的研究主要依托的就是这一文本。除阿尔都塞对这一文本进行精细地解读、思考和具象式的重新构境外,其他学者对这一文本的解读都比较泛化,主要是对《矛盾论》的写作目的、关键概念以及重要价值和意义进行简略述评。所谓广义上的文本主要指的是以《矛盾论》为核心文本的文献群:作为《矛盾论》孕育地的《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作为《矛盾论》初显现地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以下简称《讲授提纲》)以及原生态的1937版的《矛盾论》、修改后现常使用的1952年版的《矛盾论》以及作为其姊妹篇的《实践论》。这些相互依存又有所差异的文本,不仅生动展现了《矛盾论》的历史演化过程,而且深刻反映了毛泽东矛盾观所产生的哲学前提。充分利用这些文本进行研究,能比较全面地反映《矛盾论》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价值旨趣。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西方学者在不同历史时期所能获得文献资料的差异,以及文献资料在一些内容表述上难免存在一些张力,导致对《矛盾论》的解读呈现出极为多样化乃至相互对峙的观点和看法。最典型的是集中于《矛盾论》写作日期、理论来源、“清算”的意蕴及其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关系的争论。撇除其潜在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功用,这些看似“无聊又无趣”的争论背后实际上体现了西方学者在研究《矛盾论》时重视文本考据、讲求学术严谨的理路。尤其是审视西方学者消解争论的过程可以发现,他们自觉的文献考据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一点上,尼克·奈特、施拉姆作出了重要贡献。可以说,西方学者在《矛盾论》文本学研究领域,至少在《矛盾论》文本研究方面走在国内的前面。例如,魏特夫在20世纪60年代就把《讲授提纲》这一重要文献——当时他只获得其中的部分内容——首次纳入到解读《矛盾论》的文本库。又如,尼克·奈特较早地充分利用了《毛泽东哲学批注集》[注]按照张一兵的分类,毛泽东哲学批注集被划归于拟文本。他不仅认为批注恰恰是以往研究者所忽略的东西,对其的研究将会是毛泽东文本研究中一个十分重要而又必然艰巨而复杂的工程,而且指出其被记载、有选择地排印成文这一事实,已经是某种人为的文本重新建构,因而需要再阅读和再阐释。(参见张一兵:《回到列宁》,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作者的话”第11—12页。)《讲授提纲》等文献来介入对《矛盾论》的解读,澄清了西方《矛盾论》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难点和争议。他曾指出,在20世纪80年代,大量不为人所知的毛泽东的讲话和文章原稿,在中国和西方的出版物中所包括的毛泽东哲学批注集这一材料,“向统治毛泽东研究领域长达40年之久的主题——该主题强调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具有异端性——发出了重要挑战”[注][美]阿里夫·德里克、[美]保罗·希利、[澳]尼克·奈特主编:《毛泽东思想的批判性透视》,张放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74页。。不仅如此,他还提出一个重要观点,即如果对《矛盾论》《实践论》和《讲授提纲》作整体性研究,毛泽东的哲学思想将会出现一个新的视角,否则这些文本所内含的一个重要见解——毛泽东不是一个经验主义者——将会被遮蔽[注]Nick Knight (ed.), Mao Zedong on Dialectical Materialism: Writings on Philosophy, 1937, Armonk, New York: M.E. Sharpe, 1990,p.7.。

虽然西方学者在《矛盾论》文本研究方面颇有成效,但不得不承认单就文献学方面来说他们还是存在一定缺陷。这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遗漏了《毛泽东年谱》这一重要的文献资料。在《毛泽东年谱》中,不仅包含着毛泽东本人对《矛盾论》的写作背景、目的、性质的自我评价,而且还提出了为什么不满意《矛盾论》以至于要“改写”的基本缘由。这对于我们遵循马克思的“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的科学方法,拓展《矛盾论》研究大有裨益,尤其是在评价《矛盾论》的问题时会更客观。二是在运用相关的非直接性文献资料还有不足之处。在国内关于毛泽东的回忆录以及对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的一些文章中[注]例如,曾志在《缅怀毛泽东》时对1932年毛泽东阅读马列著作的回忆,黎永泰关于毛泽东学习马列哲学的说明,都是需要注意的间接性文本。,也对毛泽东写作《矛盾论》之前所阅读的书目作了一定的考察和简介。即使这些间接文献资料因为时间过长可能出现回忆上的偏差或表达上的不准确,也可能因为受制于意识形态的钳制而出现伪饰,但是不能因为这种猜测而放弃对这些文献资料的考证,乃至误读《矛盾论》文本中出现的一些重要事实。比如,如何理解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对德波林学派的批判,以及庐山会议上毛泽东对德波林著作的欣赏之间的矛盾问题就是典型例证[注]从文献学角度讲,国内对这个问题虽有关注但并没有深入挖掘。具体表现在根本没对是否有《欧洲哲学史》的著作进行考察,更谈不上去研究毛泽东到底从德波林的著作中学习到什么。笔者会在另一篇文章中专门研究这一问题。。再如,奈特虽然也注意到不能单从毛泽东在延安时期所阅读和写作的文本,还要从毛泽东原先所可能阅读的马克思主义著作来评估《矛盾论》的“正统性”和理论来源[注]Nick Knight (ed.), Mao Zedong on Dialectical Materialism: Writings on Philosophy, 1937, p.55.,也独辟蹊径地探讨了郭泰的著作与《矛盾论》中的那段著名论述的关联[注]Nick Knight, “Herman Gorter and the Origins of Marxism in China”, China Information, XIX(3), 2005.,但还是没有对毛泽东到延安之前可能阅读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所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比较详细的剖析。归根结底,他竭力想证明的是苏联哲学教科书对《矛盾论》的影响。

要想真正“回到文本本身”,用巴里巴尔的话来说,就是要在《矛盾论》产生的“时代和环境中阅读它,但又不要把它变成那个时代和环境的档案的一段碎片”[注][法]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1996年重版前言”第14页。。而要避免“碎片化”的弊端,从文本学研究的角度讲,除了比较细致地在文献来源与考据学意义上的资料收集下功夫并进行研究外,还必须重视毛泽东在写作《矛盾论》之前已有的其他政治著作,特别是《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等。在国内外研究中,虽然很多学者都谈到这一点,但是他们往往认为这更多的是中国革命中的军事辩证法的体现,或者说是马列主义辩证法在军事领域中的应用。事实上,这些著作虽然从学理上粗疏于《矛盾论》,但已初步运用马列主义的矛盾观论释了关于中国社会、中国革命的一系列问题,蕴含着《矛盾论》所阐释的新的哲学学理。需要追问的是,这些著作所运用的辩证法知识,尤其是关于中国社会和矛盾发展的不平衡的思想及其衍生出来的薄弱环节概念、矛盾分析法、可能性与必然性、现象与本质等,是从哪里来的呢?可以肯定的是,这绝不可能直接来源于中国传统军事辩证法,也不可能像莱文说的只是来自共产国际和斯大林对中国革命的文件或指示,更不可能是毛泽东在实践中无师自通的结果。因为《矛盾论》不是单纯的哲学思辨的产物,更不是毛泽东自主学习的马列著作以及苏联哲学著作相关内容的简单拼接,而是以社会实践和革命实践为中介,在学习和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不断超越中国传统辩证法,走向对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实前提,不断进行反思追问的结果。从文本研究的角度讲,毛泽东在“实现自身的马克思主义化”的过程中所可能学习或阅读的马克思主义文本也应该成为我们的理论关切点,而不仅限于泛泛而论[注]金民卿:《青年毛泽东的思想转变之路》,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351—352页。。

概言之,要“回到《矛盾论》文本本身”必须做到三环相扣:中心环是以《矛盾论》这一文本为对象,分析《矛盾论》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内在的逻辑架构、核心或关键概念的内涵、价值旨趣、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发展史上的地位、存在的缺陷或问题以及缘由等。第二环是以《实践论》《毛泽东哲学批注集》《讲授提纲》为核心的文本群为研究对象,从当时毛泽东所理解的辩证唯物主义总体理论图式,运用文本构境法去把握《矛盾论》与苏联哲学著作的关系、哲学前提、理论建构依据、独特理论贡献、重要论断真实内涵等。这里需要提及的是,奈特正是依托《毛泽东哲学批注集》和《讲授提纲》,有力反击了西方学者中流行的根据《矛盾论》中关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著名表述论证毛泽东是“唯意志论”的观点。这比起单纯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变革理论来反驳“唯意志论”的说法要有力地多。毕竟这些共时态的文本能比较全面呈现毛泽东的基本理路和理论蕴意。第三环是以毛泽东写作《矛盾论》前的论著以及其他重要文献资料(包括已有的《毛泽东年谱》《毛泽东书信选集》《毛泽东文集》《毛泽东集》(竹内实编)等)为核心文本,辅之以其他各类可资利用的“二手文本”(比如回忆录),全景式探究《矛盾论》的历史性生成的轨迹、分析《矛盾论》中的关键概念——诸如矛盾特殊性、主次矛盾——的发展跃迁、厘清“清算说”的真正蕴涵、《矛盾论》复杂的理论渊源等[注]国内学者对此早有共鸣,如石仲泉、尚庆飞就多次强调毛泽东研究要充分重视利用所有的文献资料。(参见石仲泉:《从〈毛泽东著作选读〉的出版谈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研究》,《毛泽东哲学思想动态研究》1986年第6期;石仲泉:《“毛学”研究要上新台阶》,《毛泽东思想研究》1995年第2期;尚庆飞:《国外毛泽东学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470—473页。)。从总体上来说,在新世纪,随着披露出来的文献资料越来越多,《矛盾论》文本研究将会有较大的拓展空间。

二、深化《矛盾论》研究要在研究方法上下功夫

如果把深化《矛盾论》文本研究自觉视为一项艰巨的任务和理论问题的话,毛泽东的这句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39页。——可以说一语中的。当前国内对《矛盾论》的研究可以说处于下滑的态势。即使从纪念《矛盾论》发表80周年所发表的文章来看,只有少数学者从“辩证法与认识论”相统一的实践唯物主义的视角以及寻求“新的阅读方式”对《矛盾论》进行研究[注]参见孙正聿:《毛泽东的“实践智慧”的辩证法——重读〈实践论〉〈矛盾论〉》,《理论参考》2017年第10期;罗朝远:《〈实践论〉〈矛盾论〉:实践唯物主义辩证法与认识论》,《学术探索》2017年第2期;张明:《21世纪如何阅读〈矛盾论〉?》,《江西社会科学》2017年第7期。。造成此类问题的原因,除了缺乏严谨的、需要辛苦付出的文献学考据作为学术研究的支撑点外,不得不说方法论资源的枯竭以及引发的研究视角狭窄或固化是关键性原因。

从西方《矛盾论》研究领域的历史与现状来看,一方面的确普遍存在着奈特曾批评过的比较严重的经验主义方法。用阿尔都塞的话来说,所谓经验主义方法就是在对《矛盾论》的阅读中,只能直观地“看”到所能“看”到的语句,满足于对《矛盾论》表面文字的注疏式的理解,甚至有断章取义之嫌,而没有洞察《矛盾论》深层的逻辑结构和价值意蕴,因而在此方法论支配下的解读,无论是对《矛盾论》的批评还是捍卫,都会因遮蔽了《矛盾论》科学的逻辑理路和历史镜像而显得深度不够。另一方面,西方学者不仅在引入新的理论资源并采用新的研究方法来阅读《矛盾论》走在国内的前列,比如阿尔都塞用结构主义的阅读方法、莱文用新黑格尔主义的解读范式、德里克和巴迪乌用后现代主义的理论范式都对《矛盾论》作出了别开生面的阐释。而且中国学领域的学者弗朗西斯·苏采用综合反映法、斯塔尔使用动态研究法、魏斐德运用比较分析法全方位勾画了《矛盾论》的理论内蕴。这些多样化的研究方法或阅读范式,不仅极大充实了《矛盾论》研究的方法论资源库,而且从不同侧面或层次深度挖掘了《矛盾论》的理论蕴涵,赋予《矛盾论》以新的理论图景。同时,他们还积极对《矛盾论》研究的方法论进行深度反思,最典型的是尼克·奈特、保罗·希利等,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从西方的相关研究可以发现一个重要现象,即同一领域或流派的不同学者、不同领域或学派的学者在解读《矛盾论》时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不同,往往会导致不同的解读结果。这些看似自相矛盾的研究成果背后,不仅映射出《矛盾论》在整个毛泽东思想体系或哲学思想中的重要地位,而且说明《矛盾论》成为众多西方学者的理论框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理论资源,从而折射出《矛盾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不可低估的理论价值。

严格来说,国内对《矛盾论》研究方法的探讨肇始20世纪80年代以降,从此时起才真正实现了从政治化阅读向学术化阅读的转向,方法论问题才可能成为学者们关注的话题[注]雍涛指出,在《矛盾论》研究方法上应有分析地引进国外学者某些好的研究方法,以便提高国内的研究水平。石仲泉也指出,毛泽东研究要立足于当代,寻找新研究视角,探索新研究方法,对提高研究水平,使研究成果具有新意就起着重要作用。(参见雍涛:《〈实践论〉、〈矛盾论〉研究述评》,《毛泽东研究述评》,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科研管理部专题资料汇编,1992年;石仲泉:《“毛学”研究要上新台阶》,《毛泽东思想研究》1995年第2期。)。遗憾的是,迄今为止,虽然在深化《矛盾论》研究或阅读的方法论领域取得一定进展,但客观来说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带有比较深厚的传统的解读色彩,没有摆脱原先侧重于从原理注疏的层面进行分析的模式阈限,与西方学者在方法论上的不断创新形成鲜明对照。因此,21世纪以来,一些学者就多次提出要进一步重视方法论研究。例如,许全兴认为对《矛盾论》的研究“不应停留在对其注解及评论上,而是要适应时代需要,进行哲学革命,写出新的论著,以完成毛泽东留给我们的哲学任务”[注]许全兴:《〈实践论〉〈矛盾论〉研究综论》,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年,第2页。。方法论的革新无疑是他所强调哲学革命的重要一环。萧延中也强调,了解国外毛泽东研究(包括《矛盾论》研究在内)“相异的观点与方法,对其进行深刻的分析、批判和借鉴”,不断深化《矛盾论》研究的创造性学术思维和方法论层次,对提升国内《矛盾论》研究的学术含量都是紧迫和必要的[注]萧延中:《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关于毛泽东及其思想研究的趋向》,《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尚庆飞进一步指出,要想改变国内毛泽东研究(包括《矛盾论》研究)学术底蕴不足、研究难以深入的局面与状况,不仅要加强方法论方面的准备与补充,而且要自觉学习和借鉴国外在方法论研究领域已有成果,从而更深入地理解和把握《矛盾论》,发现许多未知的和新的研究课题[注]尚庆飞:《国外毛泽东学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477—478页。。

可以说,研究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们在研究《矛盾论》时能“站”多高、“看”多远。在此,以阿尔都塞在解读《矛盾论》中所提到的“矛盾的不平衡性”时所“看”到的理论深度为例。这恰恰是我们关注不够、耕犁不深的理论问题[注]我们更多的着眼于《矛盾论》中阐明的关键概念及其如何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问题,更为关注矛盾的特殊性所具有的重大理论意义。这无疑是正确的,但这不是《矛盾论》的全部意蕴。阿尔都塞用独到的眼光看到,在毛泽东的话语体系中,尤其是“在研究矛盾特殊性的问题中……是一切共产党人都应该注意的”这段话,矛盾的普遍性是须臾不能离开矛盾的特殊性的。虽然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是研究矛盾特殊性问题的关键概念,但毛泽东借助这两对关键概念归根结底是要阐明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在这一点上,阿尔都塞准确把握了毛泽东话语的逻辑结构。当然,阿尔都塞的失误也在这里,正是他过于从结构主义意义上解读矛盾的不平衡性,以至于消解了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区分。(参见《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26—327页。)。阿尔都塞在结构主义的语境下阐述《矛盾论》所指明的不平衡辩证法时,不仅注意到为什么资本主义的根本矛盾或帝国主义问题是中国革命中的首要性问题,而且注意到《矛盾论》在分析中国社会结构内部复杂的矛盾时,是以资本主义内部矛盾在中国社会的转移和再呈现为基点的。事实上,毛泽东的确并不仅仅是从中国革命发生于世界社会主义的时代来认识中国革命具有世界社会主义革命性质,而且把中国这个非资本主义的殖民地作为帝国主义再生产的前提纳入世界资本主义链条,从而将中国革命作为世界资本主义的矛盾和危机在中国的转移而导致的激烈的民族矛盾及其加剧了的中国国内各种矛盾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正是在帝国主义与殖民地的不平衡发展这一大的链条上,毛泽东敏锐捕捉到中国链条上的薄弱环节或决定性环节。在此视域下,毛泽东的不平衡辩证法与列宁的十月革命逻辑才会有着明显的同构性。邓小平指出:“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是在帝国主义世界的薄弱环节搞革命,我们也是在敌人控制薄弱的地区搞革命,这在原则上是相同的。”[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26—127页。阿尔都塞可能没有读过毛泽东的《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等著作,但是他为什么能阅读出我们的“理论盲点”,除了他自身所具有的对理论的敏感性之外,结构主义的方法论应该是他能深刻解读《矛盾论》的透视镜。

当然,把新的方法论资源引入《矛盾论》研究,并不意味着生搬硬套。有两个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醒:第一,从赛义德“理论越界”的观点看,西方学者在不同时间、空间、历史情境下用不同的方法论对《矛盾论》进行的再阐释,不仅具有“激活”《矛盾论》理论生命力的可能,而且还会避免理论本身沾染上普世主义或教条主义的倾向。但是,从《矛盾论》在西方50多年“理论旅行”的情况来看,对《矛盾论》在学术上的过度诠释、学院化的精密解释(这里不考虑意识形态偏见的解读),导致阅读越来越远离《矛盾论》的原初语境,尤其是与《矛盾论》的“革命性”“实践性”等理论特质相去甚远。因而,如何批判性地吸收、借鉴西方的方法论资源,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艰巨任务。第二,从根本上说,“着力地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辩证法,以经典作家所提供的‘批判的和革命的’的辩证法、‘理论思维’的辩证法、‘三者一致’的辩证法”[注]孙正聿:《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6页。为中心,是拓展和深化《矛盾论》研究的重要途径。阿尔都塞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是“系统而自觉地将不平衡发展的辩证法作为马克思历史观的核心问题来看待的第一人”。的确,“不平衡发展”辩证法本身就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或历史辩证法的核心逻辑。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就曾历史地揭示了现代社会的特殊的不平衡发展的历史辩证法本质。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社会“进步这个概念决不能在通常的抽象意义上去理解”,因为真正重要和困难之点在于如何理解“实际社会关系本身内部的不平衡”, 还把这作为“应该在这里提到而不该忘记的各点”之一[注]刘怀玉:《不平衡发展的“现在”历史空间辩证法》,《学习与探索》2011年第6期。其中,对他所引用的马克思的著作内容根据新版本进行了修改。(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709—710页。)。正是基于对马克思文本的深度阅读,阿尔都塞结合列宁的辩证法著作与毛泽东的《矛盾论》所阐发的关于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如何利用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抓住社会主要矛盾积极进行革命的思想,建构了独树一帜的结构辩证法。

三、拓展和深化《矛盾论》研究必须直面新时代的语境和问题

如果说“回到文本本身”是深化《矛盾论》学术研究的逻辑起点,“研究方法创新”是拓展《矛盾论》学术研究的逻辑中介的话,那么“面向新时代的中国问题”无疑就是拓展和深化《矛盾论》研究的逻辑归宿。《矛盾论》毕竟是毛泽东在革命战争年代这一大的历史背景下,为解决中国革命的理论问题(主要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现实问题(主要是建立抗日统一战线)而自觉从辩证法和认识论相统一的维度进行理论探索的产物。可以说,“哲学走出书斋、面向生活”[注]陆魁宏:《毛泽东与走出书斋的哲学》,《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并致力于解决中国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是毛泽东写作《矛盾论》的理论价值旨趣。这也是毛泽东为什么多次提出要根据中国的新情况、新形势、新问题而重写《矛盾论》的主要原因。今天的中国所处的历史环境以及所要解决的问题已经发生一些根本性的变化:第一,大时代背景已从战争与革命转向和平与发展;第二,党的历史方位从“革命党”身份向“执政党”身份的转变;第三,党的历史任务从“建设新中国”转向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理想;第四,中国在世界体系地位从处于资本主义全球化链条中的外围地带的边缘化角色,向位于国际政治经济体系中的中心地带的关键角色的转变;第五,中国社会的矛盾性质、结构、层次以及主要矛盾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遵循毛泽东的思路以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精神实质,适时“改写”《矛盾论》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就势在必行。

“改写《矛盾论》”并不意味着全面否决《矛盾论》从哲学层面所揭示的基本原理而另立门户,也不意味要彻底解构《矛盾论》所内蕴的革命辩证法或者“斗争哲学”而构建所谓的“和谐哲学”,而是通过对《矛盾论》的深化研究,为构建新时代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提供思想支援,为解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存在的异常繁复的矛盾提供理论支持,为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建构提供辩证的方法。具体来说,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思、深化《矛盾论》研究在新时代所直面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第一,厘清关于从革命辩证法或“斗争哲学”向建设辩证法或“和谐哲学”的转变问题[注]如果说毛泽东把差异看作矛盾有其深刻性但又把矛盾扩大化的弊端的话,那么虽然和谐哲学把同一性(包含差异的同一性)作为人类社会追求的价值目标有其合理性,但无论如何它无法解释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的。实际上,当持和谐哲学的学者用系统辩证法或者说类似于阿尔都塞的结构辩证法来解读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及其中国形态时,马克思的矛盾分析法的革命性与批判性也就消失殆尽了。。当从哲学角度探究毛泽东晚年犯错误的原因时,我们往往会把毛泽东用战争年代所使用的富有成效的革命方法替代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法作为关键因素。这种观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但并不能曲解“斗争哲学”与《矛盾论》的关系[注]纵观西方学者对毛泽东辩证法理论的研究,从连续性的角度看待《矛盾论》与其后毛泽东的辩证法思想基本是一种共识,其中不乏把文化大革命归结于《矛盾论》的观点,比如斯塔尔、莱文、阿尔都塞、施拉姆等人就是如此。国内那些对《矛盾论》持历史虚无主义的人也是以此来立论的。,更不能因为“斗争哲学”思维在毛泽东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曾经导致的惨痛历史后果,就要走向它的对立面——构建所谓的“和谐哲学”。一方面,这是因为把《矛盾论》视为斗争哲学或斗争哲学的发源地是非科学的。起码无法解释《矛盾论》在政治上的价值旨趣,即建立抗日统一战线,与斗争哲学之间无法消解的困境。更奇特的是,《矛盾论》既被斯塔尔等人视为斗争哲学,又被杜娜叶夫斯卡娅等人视为搞阶级合作或协调哲学,如何解释这种矛盾呢?事实上,在《矛盾论》中,毛泽东从来没有把辩证法的本质阐发为绝对的斗争,而是从对立同一性,即斗争的绝对性和同一的相对性的视角来加以解释。需要说明的是,毛泽东在后来对“斗争的绝对性和统一的相对性”的观点以及绝对与相对的关系的阐释更是澄清了可能的误解[注]毛泽东在读艾思奇的《研究提纲》时是这样批注的:“具体的斗争形态也是在一定条件之下的。说斗争无条件,是指矛盾的普遍性、永久性,不是说具体的矛盾。”“依一时说,统一是绝对的,斗争是相对性;依永久说,统一是相对的,斗争是绝对的。绝对谓占统治地位。统一即事物的暂时安定。事物的安定在暂时是绝对的,在永久是相对的,这才是列宁‘相对中有绝对’之意。”这可以清楚地看出把《矛盾论》视为斗争哲学是错误的。(参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374页。)。另一方面,虽然在新时代构建“和谐哲学”的立意值得欣赏、也很时尚,但它的辩证法说到底,不过是把着力点从“一分为二”转换至“合二为一”,强调对立的“统一性”罢了。它的根本性的东西在于对曾存“斗争”的方式、方法的历史性的心理恐惧,而不是扎根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本质和要求。不同的是,新时代“斗争”或“革命”的方式有自身的界限,已由暴力或暴风骤雨般的群众运动转变为改革。在新时代,矛盾或问题依然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动力[注]新时代矛盾状况更为复杂。从党的十二大报告到十九大报告,我们党指出社会矛盾存在的多样性、复杂性。当体味毛泽东关于“问题就是矛盾”的论断时,再回想邓小平所说的“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我们才可能真正理解习近平为何多次强调新时代矛盾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解决的过程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习近平同志所说的“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注]《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497页。,很好地阐释了这个道理。简言之,《矛盾论》作为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辩证法虽然并不是尽善尽美的,但它所阐明辩证法的一些实质性要素和基本理论,依然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普遍性的价值和指导意义。无论如何,建设辩证法是根植于革命辩证法的,是对革命辩证法的“扬弃”,而不是简单地“摒弃”。

第二,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前提进行反思是建构新“矛盾论”的先决条件。所谓哲学前提就是我们在不同时期所面对的世界的现实或“自在之物”。无论是回顾经典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三次探索过程,以及第二国际以降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多元化发展乃至呈现出的分裂、对立的历史进程,还是回顾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中国化的发展道路,都可以发现能否自觉反思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所面对的历史前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兴衰成败和历史命运。同样,当我们要建构新的“矛盾论”以便把其作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新时代形态时,同样回避不了对这一问题的反思。《矛盾论》的卓越之处在于毛泽东洞悉了当时中国所遭遇的多重现实:中国社会内部各种矛盾发展不平衡的现实、中国与各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不平衡的现实、各种势力在中国分布的不平衡[注]施拉姆认为《矛盾论》之所以能对辩证法科学做出重要贡献,与毛泽东对“中国现实”的透彻理解有关。瑞贝卡则认为不能把对毛泽东思想的把握从全球资本主义的语境中脱离开来。(参见[美]施拉姆:《毛泽东的思想》,田松年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52页;[美]瑞贝卡:《毛泽东传》,龚格格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英文版原序”第6页。)。其中重要的是,“毛泽东同从西方考察世界资本主义的视角不同,他从作为世界资本主义运动前提和结果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出发来认识帝国主义并探索中国革命道路,开创了帝国主义分析的第三世界视角和马克思主义在第三世界的叙事路径”[注]付清松:《不平衡发展——从马克思到尼尔·史密斯》,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93页。。今天,不仅中国在资本主义全球化的语境中所处的地位和角色已经发生根本性变革,而且世界资本主义已进入到更富有制度弹性、技术活力的全球化阶段。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认清中国在全球化资本主义链条中处于什么地位——这是我们分析观察中国社会矛盾制定大政方针的基本着眼点之一,就需要不断自觉地更新哲学方法论与历史观,从总体性上把握并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全球化资本主义所遭遇的复杂的现实的矛盾问题。可以说,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想超越资本主义现代性的历史局限性,开创出一条前无古人的走向共产主义的新道路,就既必须在客观上能自觉地与不断更新的资本主义全球化的现实相适应,又必须在主观上不断反思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历史理解上的局限性的基础上实现自我超越。

第三,坚持“革命性”“批判性”依然是构建新“矛盾论”的基本精神。马克思是这样理解和认识辩证法的:“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94页。构建时代的“矛盾论”也必须坚守住这一辩证法的“精华”。这要求必须从不断变化的观点以及历史的具体现实来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要求把它看作是一个由内在矛盾推动下不断自我发展、自我超越的一个运动过程,甚至可能出现倒退的历史过程,即把它看作中国社会发展必然经历的一个阶段、中华民族走向自由人联合体的漫长阶段的一个历史瞬间。如果说习近平在新的历史起点反复强调的坚持不懈地进行“伟大斗争”体现的是实践辩证法的精神实质,即“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7页。,那么习近平多次强调的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生死攸关性则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核心要义——“自我否定性”或“否定性”的辩证法——的当代表达。中国共产党人践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革命性、批判性的理论实践与现实实践的经验教训,值得认真总结和反思。

第四,面向新时代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是构建新“矛盾论”的题中应有之意。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以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精髓的必然要求。其一,我们在新时代不仅面临新矛盾和新问题,而且过去遗留下来的没有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矛盾和问题,如果长期累积下去会引发难以估量的严重后果。这就需要在坚持辩证法的实事求是的客观性原则的前提下,以强烈的问题意识系统地对中国社会的矛盾结构、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考察。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对主要矛盾做出科学判断并致力于去解决,也不意味着所有的矛盾就可以迎刃而解。这不仅因为次要矛盾或矛盾的次要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而且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多及其传导效应,也可能加剧一些固有的矛盾或可能诱发一些潜在的矛盾转化为实在的矛盾。其二,提升大众对辩证法的理解和认识水平。从新时代看,落实习近平多次强调的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其本身就包含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大众化——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虽然很多人对辩证法是极为“熟知”的,遗憾的是却并不是“真知”,甚至把辩证法扭曲为“诡辩论”或“变戏法”的代名词。缺少了集世界观、方法论、认识论为一体的辩证法的武器,不仅不能识别新自由主义、儒家社会主义、宪政主义等错误思潮的真面目,而且导致不能用从总体联系出发的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去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存在的种种矛盾和问题,从而陷入悲观主义、抽象人本主义或浪漫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的陷阱。

总的来说,拓展和深化《矛盾论》研究不仅要自觉与国外学者进行学术交流,批判性地借鉴他们所使用的解读方法、阅读技巧、研究视角,而且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种文献资料对《矛盾论》文本进行深度耕犁以窥其未竟之意;不仅要加强对经典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著作的深入研究,构筑好新“矛盾论”的理论地平,还要关注西方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的最新发展成果和状态以便拓宽视野;不仅要在不断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其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有机结合,还要善于总结4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所发展的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特别是习近平自十八大以来的辩证法思想;不仅要立足于新时代的新实践对辩证法提出的新的理论诉求,也要直面新时代层出不穷的现实的新矛盾、新问题并做出科学应对。只有“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338页。,才能真正完成毛泽东“改写”“重写”《矛盾论》的历史嘱托,写出新“矛盾论”,才能真正构建具有中国自身特质的、富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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