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精”之辨
2019-12-13本刊编辑部
当代工人 2019年21期
本刊编辑部
迪士尼不平静——从盘剥员工传闻、儿童门票标准受质疑,到“臺风闭园不退票”争议,再到 “搜包查外带食物,到底算不算霸王条款”的讨论……
其实,这样的事件在我们的生活里,并不鲜见:“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充值卡内金额过期作废”“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酒店和KTV不可以自带酒水”……
要知道,这些我们常见的话语,其实是等于经营者在说“我不对提供的商品承担质量责任”;等于消费者在说“我自愿放弃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等于把早在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就明确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均属于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合理规定”的规定,置若罔闻。
众多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而产生的霸王条款,早已横行多年。也正因为根深蒂固,消费者又习以为常,故而,在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时,自然会存在心理弱势——就像起诉迪士尼的王某,在调研时就发现,很多消费者都有对迪士尼相关规则的不满,但提到共同起诉,大家都以“太麻烦”躲开了。“大家都能忍,为什么只有你看不惯?”“就一个站出来有啥用啊,你难道能让全中国的游乐园都改变规定吗?”
就这样,不怕麻烦、拿起法律武器的少数人,被舆论扣上“杠精”的帽子;他们的“讨说法”,便被误读成另有所图的碰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