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又被批“弄虚作假”
2019-12-13孙庭阳
孙庭阳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11月15日,中国蓝田总公司(下称“中国蓝田”)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对于蓝田,国内的股民并不陌生。10多年前,中国蓝田操盘的蓝田股份(600709.SH,已退市)业绩造假,终致股票退市。
9个月前,中国蓝田欲借壳东方金钰(600086.SH)重回A股市场,但在监管部门追问下,借壳终止。
借壳被否的过程是:2月2日,东方金钰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可能发生变更,接盘方正是中国蓝田。如果转让完成,中国蓝田将间接持有东方金钰31.42%的股权,成为东方金钰的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公告将中国蓝田表述为,法定代表人瞿兆玉,“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投资人为农业部。”
中国证券市场对中国蓝田的最深记忆源于10多年前,那时,中国蓝田正是号称“中国农业第一股”的蓝田股份的第一大股东,瞿兆玉正是蓝田股份原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蓝田股份业绩造假曾轰动一时,最终在2003年退市,众多投资人因此亏损严重。
中國蓝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图
此番,中国蓝田无疑希望借东方金钰回归A股。东方金钰公告一经公布,随即引起市场关注。
监管部门对此迅速跟进追问。东方金钰2月11日收到上交所对此事项的问询函,要求东方金钰说明中国蓝田的具体情况,以及“瞿兆玉与中国蓝田总公司和已退市公司蓝田股份的关系”“是否存在被列为失信人或其他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中国蓝田目前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数据”“中国蓝田为公司提供现金支持和担保增信的具体资金来源,是否具备相应的承诺履行能力”等。
2月13日,尚未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东方金钰直接公告,股东股权转让终止,并称东方金钰多次就本次收购相关事项向中国蓝田询证,但中国蓝田未就其身份、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的合法合规性等提供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鉴于相关事项仍有待核实,同时出于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审慎讨论决定,已暂时终止股权转让事项。
但是中国蓝田仍在5月下旬收到湖北证监局的警示函。
据警示函披露,中国蓝田提供的营业执照、会议纪要等材料不完整,没有反映其与中国农业农村部脱钩情况,导致东方金钰关于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准确。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通过Wind查询蓝田股份的十大股东,在1996年至1998年报中,第二大股东均是“国家股(农业部)”。1999年4月,股权变更,农业部不再出现在蓝田股份的股东名单中。
编辑:陈惟杉 chenweishan@ceweekly.cn编审: 张伟美编:孟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