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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放管并重” 严守安全底线13种消防产品调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2019-12-13施京京

中国质量监管 2019年8期
关键词:消防产品产品认证强制性

文|本刊记者 施京京

近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坚持简政放权、放管并重,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市场监管总局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将13种产品调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转为自愿性认证,保留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等3种产品的CCC认证。

质量认证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是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其本质属性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认证工作,去年1月17日专门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对质量认证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其中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作出明确部署,要求“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产业成熟度,建立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此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具体举措。”据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介绍,强制性产品认证是一种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管理制度。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没有经过认证,就不能出厂、销售、进口,不能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这次调出目录的13种产品,比如消防水带、消防车等,基本是消防部门和专业人员使用的产品,还有一些产品与消费者直接接触较少,同时质量也比较稳定。通过改革,预计减少CCC证书7万余张,涉及生产企业1万余家,将有效降低消防产品领域生产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据了解,此次消防执法改革建立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刘卫军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保障消防产品质量,确保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

对取消CCC认证的消防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应急管理部门继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其在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施监督管理并采取支持措施,鼓励企业进行自愿性认证。

对保留CCC认证的消防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CCC认证监管,集中市场综合监管优势,创新监管方式,重点查处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以及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的行为,确保CCC认证“保安全”“保底线”。

加强对认证活动的监管。突出认证机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部门监督执法力度,同时发挥社会各方包括媒体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消防产品认证制度有效性和公信力。

相关链接

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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